小学教师普通话使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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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XX小学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情况进行培训。

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确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向认定机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实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一、新进教师普通话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录用。

具体要求:
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的教师均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达三级甲等及以上。

二、教师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在课堂上不讲普通话者不准上岗。

三、实行普通话水平考核与教师聘用挂钩,教师中凡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并取得证书的,不得申报职称。

四、一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推普活动,并将此作为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小学推广普通话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小学推广普通话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小学推广普通话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小学推广普通话工作是我国教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加强学生的普通话口语能力,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为了更好地实施小学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以下是小学推广普通话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一、普通话教学目标1.提高学生的普通话水平,使学生能够流利、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2.培养学生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使其能够正确、得体地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3.促进学生的语文学习,提高语文素养,为学生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普通话教学内容1.基础知识:学生要了解普通话的基本规范,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发音。

2.口语练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口语练习,培养学生流利、准确地使用普通话的能力。

3.语音、语调训练:重点解决学生各种语音语调问题,改正发音错误。

三、普通话教学方法1.师生互动: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课堂讨论,鼓励学生开口说普通话。

2.情景模拟:通过情景模拟,激发学生使用普通话的兴趣,提高语言交际能力。

3.听说结合:听力训练和口语练习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听说能力。

四、普通话教学管理1.教材选用:校内要统一使用符合小学生特点的普通话教材,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

2.教师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普通话教学培训,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教学能力。

3.评估考核:定期进行学生的普通话评估考核,了解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及时调整教学方法。

五、普通话教学活动1.赛事竞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演讲比赛,激发学生学习普通话的积极性。

2.课外活动:开展普通话角色扮演、普通话电影欣赏等活动,丰富学生的普通话学习经验。

3.校本课程: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校本课程,使学生在课堂以外也能接触到普通话,提高语言运用能力。

六、普通话教学监督1.教研活动:学校要建立普通话教研组织,定期进行教师教学观摩交流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2.学生评议: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学生对普通话教学进行评议,了解学生对普通话教学的满意度,及时改进教学方法。

小学普通话工作制度

小学普通话工作制度

小学普通话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小学普通话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普通话工作应以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和使用普通话为目标,全面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交际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小学普通话工作应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激发学生学习普通话的兴趣,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

第四条小学普通话工作应注重地区特色和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

第五条小学普通话工作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应设立普通话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校普通话工作。

第七条学校普通话工作领导机构应制定具体的普通话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应设立普通话教学研究小组,开展普通话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普通话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教学能力。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普通话比赛、演讲、朗诵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普通话的兴趣。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小学生普通话工作。

三、教学与评价第十二条小学语文课程应全面实行普通话教学,其他学科教师应注重语言示范,引导学生熟练掌握和使用普通话。

第十三条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普通话听说读写能力。

第十四条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学生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评价学生普通话掌握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应将普通话水平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第十七条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

第十八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普通话水平,参加培训、研讨等活动,熟练掌握教育教学方法。

第十九条教师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语言示范,为学生树立良好的语言榜样。

学校普通话管理制度百度

学校普通话管理制度百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普通话教学和管理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包括教师、学生、行政人员等。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1. 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 中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特殊教育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 学生普通话水平要求:- 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中等教育阶段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小学阶段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普通话教学与管理1. 普通话课程设置:-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普通话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接受必要的普通话训练。

-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教学能力,并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

2. 普通话培训:- 学校应定期组织普通话培训,提高师生的普通话水平。

- 对于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要求的教师和学生,学校应提供相应的辅导和培训。

3. 普通话测试:- 学校应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对师生普通话水平进行评估。

- 测试结果应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措施1. 奖励:- 对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普通话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2. 惩罚:- 对未按要求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教师和学生,给予批评教育;- 对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要求的教师,根据情况予以降级、停职或解聘;- 对违反普通话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实施与监督1. 实施:-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落实普通话教学和管理措施。

- 教师应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提高自身普通话水平。

- 学生应自觉接受普通话教育和训练,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规章制度

普通话规章制度

普通话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全体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话是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言。

普及普通话,有利于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国民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

第三条全体师生应认真学习和使用普通话,将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校的普通话工作。

二、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第五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普通话水平。

新入职教师应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原有教师逐步达到此标准。

第六条教师应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每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再次培训和测试。

第七条学校定期组织普通话培训班,为教师提供学习、提高的机会。

三、学生普通话水平要求第八条学生应掌握一定的普通话水平。

新生入学时应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学生进行辅导。

第九条学校应将普通话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普通话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普通话水平。

第十条学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普通话实践活动,如演讲比赛、朗诵比赛等,提高实际运用普通话的能力。

四、普通话推广与应用第十一条学校应将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工具,逐步实现教学、工作和服务用语的普通话化。

第十二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使用普通话,学生应自觉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第十三条学校举办的各类会议、讲座、报告等公共场合,应使用普通话。

第十四条学校应通过宣传栏、广播、校园网等渠道,宣传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五、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对在普通话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师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不认真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师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晋升等方面予以限制。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

教师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教师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教师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的语言文字行为,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言语表达能力,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在职教师,包括教学、管理、辅导等多种类型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在工作中应当以规范的语言文字表达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学生树立榜样,传播正能量。

第四条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语言文字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言语表达能力。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第五条教师在与学生、家长及同事交流时,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粗鄙、低俗、侮辱性的词汇。

第六条教师在课堂上应当注重语言文字的规范和优美程度,避免口头禅、方言等对学生造成干扰。

第七条教师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或有损学校形象的言论。

第八条教师在书写学校文件、通知、公告等文书时,应当遵循规范的格式和用语,注重文字的简练明了。

第九条教师在撰写教案、评语、评语等文档时,应当客观中立,言之有据,避免主观臆断和情绪色彩。

第十条教师在与家长交流时,应当尊重对方,注重语言的礼貌和尊重,建立和谐的师生家长关系。

第三章语言文字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将建立语言文字管理制度,对教师的语言文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教师在工作中应当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教师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传播不良信息,误导学生和家长。

第十四条教师不得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或有损学校形象的言论。

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违反语言文字规章的教师进行处理和纠正。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或开除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教师,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学校将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事项,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和补充。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对教师的语言文字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语言文字法规,提高学校的文化品位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具体措施如下:
1.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其成为教学用语。

2.在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其成为会议用语。

3.在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其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在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中,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其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研究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应该能够说出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时,使用文明礼貌的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和教务处将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学校国语规范制度

学校国语规范制度

为提高我校师生国语水平,规范国语使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在学校范围内的国语使用。

三、国语使用原则1. 尊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推广普通话。

2. 日常交流、教学、会议等场合,优先使用普通话。

3. 倡导使用规范、准确、生动的国语表达。

4. 鼓励师生学习、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国语水平。

四、国语使用要求1. 教师授课、辅导、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应使用普通话。

2. 学生日常交流、课堂发言、演讲等,应尽量使用普通话。

3. 学校会议、活动、宣传等,应使用普通话。

4. 外来人员在学校内,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学习使用普通话。

五、国语培训与考核1. 学校定期组织国语培训,提高师生国语水平。

2. 教师应积极参加国语培训,提高自身国语教学能力。

3. 学生应积极参加国语培训,提高自身国语水平。

4. 学校将定期对师生进行国语水平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

六、奖励与处罚1. 对积极推广和使用普通话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故意使用方言、不规范用语等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3.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 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具体措施1. 加强国语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国语规范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2. 开展国语演讲、朗诵、书法等比赛活动,激发师生学习国语的兴趣。

3. 设立国语角,为师生提供交流学习普通话的平台。

4. 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国语讲座,提高师生国语水平。

5. 加强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国语学习。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我校国语规范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为创建和谐、文明、进步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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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普通话使用工作制度
A镇小学教师普通话使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教师普通话水平,使普通话成为教师课上、课下的常规用语,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把教师普通话使用工作纳入到学校的常规管理,使普通话成为教师课堂教学的规范语言。

二、学校领导做好使用普通话的推广和使用工作,自己率先垂范,在各种学校会议或与教师、学生交流时自觉使用普通话。

三、青年教师要带头使用普通话,帮助老教师学习好普通话。

教师应自觉加强普通话的学习,规范读音,使方言土语远离课堂。

四、教师在课上授课、课下与学生交流时,要自觉使用普通话。

五、各校每学期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

六、为促进教师普通话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每学期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教师普通话比赛活动,对优胜者学校给予物质奖励。

七、教师应在学生中自觉推广普通话,使学生有兴趣地学习、使用普通话。

八、学校要不定时的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进行自查,发现不使用普通话的教师要及时纠正。

每个学期对本校教师普通话使用情况分期中、期末两次进行总结、通报。

九、教委将普通话使用情况与教师的综合量化考核挂钩,将组织人员不定时的检查,对不使用普通话上课的教师给予扣分,对拒不使用普通话的教师进行批评,严重者将给予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职称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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