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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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政策解答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政策解答

内部资料列入移交公安消防部队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政策解答公安部消防局二00九年十月前言根据中央军委的部署,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将于今年年底在全军和武警部队正式实施。

为了便于广大官兵充分认识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深化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熟悉掌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解放军四总部《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深化士官制度士官选取注册实施办法》和公安部《公安现役部队士官选取注册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安消防部队实际,编写了,公安消防部队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政策解答》,供大家学习、参考。

目录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1、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时什么? (1)2、深化士官制度改革贯彻了哪些原则? (1)3、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二、关于士官的配备4、士官配备使用的原则时什么? (2)5、选取配备士官的依据是什么? (2)6、哪些岗位课配备女士官? (3)7、女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3)三、关于士官的选取、套改8、士官分级服役时间是否有变化? (3)9、组织士官选取、套改的时间及相关要求是什么? (4)10、哪些士兵可以参加选取? (4)11、哪些士兵可以参加套改? (4)12、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选取、套改有哪些规定? (5)13、在校士官学员怎样套改? (5)14、士兵档案缺少法定身份证明材料的,是否可以参加选取、套改? (5)15、选取为各级士官的条件是什么? (6)16、优先选取的条件是什么? (6)17、士官学校毕业学员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专业技术士官在选取、晋升上有何规定? (7)18、士官选取、套改的程序时如何规定的? (8)19、士官选取、套改的批准权限时如何规定的? (9)20、哪些四关暂缓套改? (9)21、哪些人员不参加套改? (9)22、暂缓套改人员确定套改后,其套改时间时如何规定的? (9)四、关于士官警衔的授予23、士官警衔设置、称谓和标志是如何调整的? (10)24、士官晋衔时间是如何调整的? (10)25、士官警衔的授予是如何规定的? (11)26、士官警衔授予的批准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12)27、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授予警衔有何规定? (12)28、不参加套改和暂缓套改的士官是否授予警衔?……………..(12)五、关于士官的退役29、2009年冬季士官退出现役对象应符合什么条件? (13)30、有条件全程退役制度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13)31、确定有条件全程退役对象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14)32、确定有条件全程退役对象的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15)33、士官退出现役的安置及工资等费用结算是如何规定的? (15)六、关于士官的待遇34、士官的工资津贴包含哪些内容? (15)35、士官有哪些福利待遇? (16)36、士官探亲休假方面有哪些待遇? (17)37、士官退役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17)38、士官抚恤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17)39、士官住房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17)40、士官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18)41、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18)42、确定选却、套改的士官工资标准如何规定? (18)43、暂缓套改、不参加套改的士官采取什么办法确定工资? (21)44、士官警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套改批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21)七、关于士官选取注册制度45、什么是士官注册? (21)46、实行士官注册的目的是什么? (22)47、注册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22)48、选取注册对象的条件有哪些? (22)49、不予注册对象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23)50、士官选取、套改注册的程序是什么? (23)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政策解答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1、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部队建设发展新形势,着力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健全机制、提高素质,完善具有公安消防部队特色、充满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技能精湛、作风顽强、纪律严明、骨干作用突出的士官队伍。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一、引言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现代军事技术以及战争形态的转变,对军队的士官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现代军事作战的需要,我国决定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以提升我军士官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保持军队的战斗力和军事竞争力。

本文就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进行阐述。

二、士官制度改革的背景和目标2.1 背景我国军队士官制度改革是面临时代发展和战争形态变化的必然要求。

随着现代战争的发展,对士官队伍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

传统的士官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军事作战的需要,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2.2 目标士官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制度的创新和优化,提升我军士官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实现与时俱进、科学高效的士官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为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和实战化能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三、士官制度改革的关键内容3.1 士官选拔机制的优化3.1.1 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士官选拔竞争机制,通过公开面试、笔试、体能测试等方式,选拔优秀的士官人才。

以能力为导向,注重综合素质和潜力的考察,确保选拔的士官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指挥能力。

3.1.2 加强考核评价加强对士官候选人的考核和评价,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体系。

通过考核结果,对候选人进行分类管理,并给予不同级别的激励和培养机会。

3.2 士官培养体系的建设3.2.1 建立专业化培训体系根据士官的职责和任务需求,建立相应的专业化培训体系,加强士官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战斗能力。

培养士官具备科学指挥、组织管理、决策应变等能力,成为能够适应现代战争形态的优秀指挥员和管理者。

3.2.2 强化军事技能培训加强士官的军事技能培训,提高其作战能力和战场适应能力。

注重实战化训练,提供多样化的训练场地和设备,培养士官在复杂环境下灵活应对的能力。

3.3 士官评价激励机制的改善3.3.1 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士官绩效评估体系,对士官的工作表现和成绩进行定期评价。

同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对绩效突出的士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新士官管理规定全文

新士官管理规定全文

新士官管理规定全文为加强军兵种和高技术部队专业技术骨干力量,适当增加士官编制员额,制定了新士兵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新士官管理规定全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士官管理规定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士官是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

士官是军事人才的组成部分,是部队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和武器装备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的重要骨干。

第三条士官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分为指挥管理士官、专业技术士官、指挥技术士官和普通岗位士官。

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职务的,称为指挥管理士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称为专业技术士官;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职务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称为指挥技术士官;其余的称为普通岗位士官。

第四条士官管理应当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坚持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以战斗力为标准,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技能精湛、作风顽强、纪律严明、骨干作用突出的士官队伍。

第五条总参谋部主管全军士官管理工作,各级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士官管理工作。

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机关、装备机关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下列工作:(一)司令机关负责士官的编配、选拔、培训、调配、军衔授予与晋升、警告至撤职处分、行政管理、统计和退出现役等工作。

(二)政治机关负责士官的思想教育、政治待遇、奖励、婚姻、家属随军和子女入托入学、抚恤优待以及劳动教养、开除军籍等工作。

(三)后勤机关负责士官的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被装、住房、生活福利、卫生医疗、劳动保护和评残、保险以及家属医疗等工作。

(四)装备机关负责士官培训的武器装备保障工作。

(五)士官的专业技术训练、考核和等级评定,由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机关、装备机关有关业务部门分别负责。

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士官制度改革方案背景士官制度在军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军队中的中坚力量,承担着军事训练、组织管理和士兵培养等重要任务。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军事需求的变化,士官制度也需要进行改革,以适应新时代的军队建设。

目标本文档旨在提出士官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促进军队建设的现代化、专业化和有效性,并提升士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方案1. 士官选拔机制改革为了确保选拔合适的人才进入士官队伍,应该建立科学、公正和透明的士官选拔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 设立士官选拔考试,以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要考察内容;- 引入面试环节,以了解候选人的沟通和领导能力;- 设立体能测试,确保候选人的身体素质符合要求;- 加强背景调查,排除不适宜担任士官职务的人员。

2. 士官培训体系改革为了培养出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的士官队伍,需要改革士官培训体系。

具体措施包括:- 重新规划士官培训课程,强化军事理论和实战训练;- 加强军事技术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士官的专业水平;- 重视领导能力的培养,通过模拟演练和领导实践活动来提升士官的领导技能;- 加强军事伦理教育,强调忠诚、纪律和职业道德。

3. 士官晋升机制改革为了激励士官队伍的持续发展和提高士官的士气,需要改革士官晋升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 设立评估机制,对士官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以确定晋升的资格;- 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评比和考核来选拔出优秀的士官晋升;- 加强士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提供晋升的机会;- 建立晋升规范和晋升标准,公开透明。

4. 士官退伍安置改革为了充分发挥退役士官在社会中的作用,需要改革士官退伍安置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 加强前期职业规划和转业辅导,帮助退役士官顺利过渡到社会;- 提供培训机会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退役士官的就业竞争力;- 优化退伍士官的福利待遇,确保他们的生活质量;- 加强与企业和就业机构的合作,为退役士官提供就业机会。

总结士官制度改革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本文档提出了一系列可行的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士官选拔机制改革、士官培训体系改革、士官晋升机制改革和士官退伍安置改革。

士官制度改革

士官制度改革

士官制度改革【篇一:2014中国士官制度改革】中国士官制度改革是为了扩大士官贬值规模,也是为了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及服役时间,那么这次中国士官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什么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士官改革主要内容(一)适当扩大士官编制规模适应部队战斗力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军兵种和高技术部队专业技术骨干力量,适当增加士官编制员额,部队士官编制比例提高3%左右。

(二)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和服役时间取消士官现行一至六期的划分,保留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

调整士官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由6年调整为4年,中级士官由8年调整为9年,高级士官由14年调整为15年。

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初级士官调整为占士官总数的50、1%,中级士官调整为46%,高级士官调整为3、9%。

调整专业编配比例,气象、测绘、侦察、通信、炮兵、雷达、电子对抗、陆航、油料、修理、专工、测量控制、测量发射、陆战、观通、航空、空降、战略导弹等主战专业士官编配比例提高10%以上;非专业技术班长部分编配为中级士官,士官队伍更趋稳定。

中国士官改革方案士官军衔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一级士官授予下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下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一级2档套入下士2档);授予中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一级4档套入中士1档)。

_二级士官授予中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二级2档套入中士2档);授予上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二级4档套入上士1档)。

三级士官授予上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三级2档套入上士2档);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三级5档套入四级军士长1档)。

转业士官安置政策改革势在必行

转业士官安置政策改革势在必行

转业士官安置政策改革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实行的兵役制度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然而随着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兵役制度的改革,军队士官在部队中应运而生。

军队士官的法律地位虽然还没有写入《兵役法》,然而军队士官的政治地位和政策待遇并没有因此而受影响:自从1999年中央军委对全军志愿兵进行套改时,国务院、中央军委就颁发实施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其中的退役安置政策待遇完全等同于志愿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政策待遇;他们依然是有着严格的配备、选取、培训、教育和考核管理制度;并且军队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在生活待遇上等同于同级别的军队干部;他们依然是部队军官们的得力助手、是义务兵中间的领头兵,被称为“军中脊梁”;他们依然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职业军人;他们中间依然有着当了5年义务兵而转正的军士长和专业军士。

不容否定的,他们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合同兵”、“雇佣兵”,这完全是对军队士官们的一种误解。

然而这样的误解在有的地区却深深地影响着军队士官们退出现役后的转业安置待遇。

从而影响了在部队服役的军队士官们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积极性;更严重影响了社会优秀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各级政府部门能听一听来自军队转业士官们心中真实的感受和现实生活中所带来的困难,努力改善转业士官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条件!观念上的误解导致安置政策的变异很多人都这样理解,认为现在的军队士官是按月拿工资的,不象以前的志愿兵只拿津贴费,在为国家尽义务的性质上略逊于以前的志愿兵。

所以他们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政策也就随之而降低标准。

面对军队士官退出现役的安置,就要根据军队士官退出现役的性质而定。

这虽然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但一些政府部门却经常把军队士官的转业安置与复员士官以及城镇义务兵的退役安置混为一谈。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志愿兵和退役义务兵,退役志愿兵包括服役满十年的(作为转业安置,称为转业士官)和服役不满十年的(按城镇退役义务兵安置,称为复员士官)以及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岁的作退休安置的退休士官;退役义务兵又分为农村退役义务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前实行新的士官制度

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前实行新的士官制度
壮 大 , 动 两 岸 在 节 能 环 保 和 新 能 源 产 业 领 域 的 合 作 。全 推 国政 协 主席 贾 庆 林 和 中 国 国 民党 主 席 吴 伯 雄 分 别 发 表 讲 话 , 共 同 出席 并
了开幕式和 闭幕式 。
汇 丰银 行 最 新 一 项 全球 退 休 生 活 调 查 显 示 : 中 国 内地 , 然 很 在 虽 多 受 访 者 视 退 休 为 一 个 全 新 的 人 生 阶 段 ,但 大 多 表 示 尚 未 为 退 休 做 好 准 备 , 退 休 后 的 财 务 状 况 也 没 有 清 晰 的 概 念 。中 国 内地 为 孩 子 而 对 储 蓄 的 比例 高达 4 %, 被 调 查 的 1 l 在 5个 国 家 和 地 区 中 最 高 ; 以 退 而 休 为 目的 的储 蓄 仅 为 1%, 于 2 %的全 球 平 均水 平 。 如 何 为 退休 4 低 3 对 做 财 务 准 备 , 国 内 地 约 3 %的 受 访 者 首 选 项 是 缴 纳 养 老 金 , 明 人 中 4 说 们 目前 仍 然 希 望 政 府 为 养 老 扮 演 主 要 角 色 。
要 闻 资 讯

西 —一
根 据 中央军 委颁 发 的《 化 士官 制度 改革 方案 》 解 放军 和 武 警 部 深 , 队 在 今 年 年 底 前 将 全 面 实 行 新 的 士 官 制 度 。 是 增 加 高 技 术 专 业 士 官 一 编制 , 要用 于充实 高 技 术部 队的技 术 骨 干力 量 。二 是 调 整士 官 结构 主 比例 , 留初 、 、 三个 服 役 等 级 , 役 时 间相 应 为 最高 6年 、 保 中 高 服 8年和
可服役 1 4年 以 上 。 三 是 调 整 士 官 军 衔 制 度 , 由现 行 6个 衔 级 调 整 为 7

2024年江西省士官改革方案消息士官服役改革年限

2024年江西省士官改革方案消息士官服役改革年限

2024年江西省士官改革方案消息士官服役改革年限一、改革背景士官,作为军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和责任。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有的士官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军队的需求。

为此,江西省决定进行士官制度改革,以适应新的时代背景。

二、改革目标1.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支具备现代化战争能力的高素质士官队伍。

2.优化士官队伍结构,实现士官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规范化。

3.建立健全士官选拔、培训、考核、晋升、退役等制度,为士官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改革内容1.士官选拔改革士官选拔制度,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拓宽选拔渠道,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加入士官队伍。

选拔过程中,注重考察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军事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等。

2.士官培训加大士官培训力度,提高士官培训质量。

实行分类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士官,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加强实践性教学,提高士官的实际操作能力。

3.士官考核建立科学的士官考核体系,实行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

考核内容涵盖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对考核不合格的士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4.士官晋升优化士官晋升制度,建立以能力、实绩为主的晋升机制。

晋升过程中,充分考虑士官的岗位需求、个人特长和综合素质。

5.士官退役完善士官退役制度,确保士官退役后的安置和保障。

鼓励士官自主就业,提供一定的创业扶持政策。

四、士官服役改革年限1.士官服役年限根据士官的岗位、职务、年龄等因素,合理确定士官服役年限。

原则上,士官服役年限不超过30年。

2.士官退役年龄士官退役年龄根据服役年限和职务等级确定。

一般情况下,士官退役年龄为55岁。

3.士官退役安置士官退役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自主就业、政府安置、军队内部安置等途径。

五、改革实施1.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

2.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广大士官对改革的认识和认同。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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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新《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文原文为确保深化士官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士官的编制与配备(一)[士官编制依据]士官的编制与配备,必须严格按照改革后的《全军士官编制标准》和《士官编制表》执行。

《士官编制表》由《方案》规定的单位拟制,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颁发工作。

此前,尚未颁发《士官编制表》的单位,其士官编制数量、等级,由各大单位依据改革后的士官编制标准核算确定,作为2009年冬季选取配备士官的依据。

(二)[按编制配备士官]士官配备使用遵循按编配备、梯次配置、专业对口、定岗定位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新增编士官用3年左右时间配齐。

改革后士官超编的单位,由上级单位统一调余补缺,逐步达到编配一致。

同专业岗位高、中级士官缺编的,可配备使用本级以下各级士官。

师(旅)以上机关、航空兵场站、医院(含师医院)、疗养院、通信站(团)和大型舰艇的通信、气象、指挥自动化、卫生、文印、保密档案、文化影视、出纳等专业岗位编制士官的,可配备使用女士官,其最高服役年限按所从事专业岗位编制等级执行。

二、士官的选取和套改(三)[选取、套改办法]士官选取、套改按照改革后士官分级服役规定,结合2009年冬季补兵退役工作进行,于2009年12月31日前结束。

选取、套改士官的批准时间统一填写为2009年12月1日。

1、选取: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2年、8年、16年的士兵参加士官选取,被选取的分别进入初级、中级、高级士官第一年服役。

未选取的一律安排退出现役。

2、套改: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未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的士官,原则上套入相应士官等级和年度服现役。

其中,服现役满5年、12年的士官,符合改革后岗位编制数量和最高服役年限规定、胜任本职工作且本人自愿的,套入相应士官等级和年度继续服役。

未套改的一律安排退出现役。

3、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中专毕业的,比照其考入院校当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进行选取、套改;大专以上毕业的,比照其考入院校前一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进行选取、套改。

4、在校士官学员中的士官,按照其服役年限套入相应等级和年度。

(四)[档案手续]对档案缺少《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选取报告表》、《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等法定身份材料的,应当查明原因,分清性质,区别对待。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缺失的,按照《士兵档案管理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后,参加选取、套改;对违规入伍、选取、入学的,一律不得选取、套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取条件]选取为各级士官,除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在年度考核中达到称职以上。

2、选取为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士官,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原则上分别不少于半年、5年、8年。

其中,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应当分别具备初级、中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资格。

3、选取为非专业技术士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任职能力,担任副班长以上职务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

(六)[优先选取条件]符合选取条件的下列人员优先选取:1、在本级服役期内,获得国家或军队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荣获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的,受到军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的,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参加师旅以上单位军事考核比武获得前三名的;2、年度考核和选取考核成绩优秀的;3、经过院校或总部、军区级单位训练机构培训并合格的;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5、担任副班长以上职务的;6、同等条件下,岗位任职时间长的。

[ 转自铁血社区 / ](七)[选取、套改程序]士官的选取,仍按照本人申请、基层推荐、机关考核、选前公示、组织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

其中,高级士官选取前,由具有选取批准权限的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预选对象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评结果及其档案上报总参军务部审核,考评结果和审核意见作为选取的重要依据。

士官的套改,由基层党支部对套改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套改建议,经团(旅)级单位司令机关审查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具有选取、套改批准权限的单位党委审批,以军政主官名义下达套改命令。

其中,服现役满5年、12年的士官,本人自愿继续服役的须写出书面申请。

(八)[选取注册]选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注册实施办法》进行注册认证。

(九)[选取批准权限]各级士官选取、套改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团(旅)级单位批准,中级士官由师(旅)级单位批准,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批准。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后(联)勤部、装备部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和所属部门士官的选取、套改,执行下一级部队的批准权限。

师级单位对机关直属单位和所属部门士官的选取、套改,由司令机关归口办理。

各军区、各军兵种司令部、政治部、联(后)勤部、装备部审批高级士官,应当向主管部门备案。

总部机关和直属单位高级士官的选取、套改,分别由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总政治部直工部、总后勤部司令部和总装备部司令部审批。

(十)[暂缓套改]下列人员暂缓套改:1、正在受审查的,暂缓套改。

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是否套改。

确定套改的,其套改时间按2009年12月1日起算。

2、因病或非因公致伤、致残,连续住院或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暂缓套改。

康复后确定继续服现役的,于上岗当月套改。

(十一)[不予套改]已确定复员、转业、退休的士官,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时未参加选取套改的原军士长、专业军士,滞留部队待移交的伤病残士兵,不参加套改。

正在留用察看的,不予套改,安排退出现役。

三、士官军衔的授予(十二)[授予军衔依据]士官军衔授予和批准权限,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章的规定执行。

士官军衔的授予与士官选取、套改同时进行,以同一命令下达,军衔级别起算时间同选取、套改时间。

(十三)[选取、套改士官授衔]2009年冬季选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规定授予军衔:1、选取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2年、8年、16年的,分别授予下士、上士、三级军士长军衔。

2、套改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现役满3年不满5年的,授予下士军衔;满5年不满8年的,授予中士军衔;满9年不满12年的,授予上士军衔;满12年不满16年的,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满17年不满20年的,授予三级军士长军衔;满20年不满24年的,授予二级军士长军衔;满24年以上的,授予一级军士长军衔(见附表1)。

3、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按照套改后的士官等级和年度授予相应军衔。

(十四)[不予授衔、暂缓授衔]按本办法规定,不参加套改的士官,不授予军衔;暂缓套改的,待套改时授予相应军衔。

(十五)[军衔标志佩带]各衔级士官按照授予军衔级别佩带相应的军衔标志。

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对应佩带原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的军衔标志;一级军士长佩带新的军衔标志。

(十六)[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1、工资津贴①基本工资。

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组成的“两结构”工资制。

军衔级别工资,按照军衔级别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确定;军龄工资,按照服役年限(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军龄工资标准确定(见附表2)。

②军人职业津贴。

按照军衔级别确定。

③生活性补贴。

按照军衔级别确定。

④工作性津贴。

按照军衔级别确定。

⑤奖励工资。

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军队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工资。

⑥地区津贴。

按军队有关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山海岛津贴、地区生活津贴和西藏特殊津贴。

⑦岗位津贴。

专业岗位津贴、士兵职务津贴、应急机动作战部队岗位津贴,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⑧保健津贴。

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⑨技能等级津贴。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福利待遇士官的救济费、夫妻分居生活补助、子女保育教育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防暑降温费等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3、探亲休假待遇符合条件的士官,按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和休假待遇。

4、退役待遇退出现役的士官,按照规定的条件,分别计发复员费、转业费和退休费。

5、抚恤待遇士官牺牲、病故后,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费;其遗属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十七)[住房待遇]住房待遇1、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计算方法,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四级军士长以下士官60平方米,三级军士长70平方米,二级军士长80平方米,一级军士长90平方米。

2、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标准见附表3)。

(十八)[保险待遇]保险待遇士官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等保险待遇。

符合规定条件的士官,享受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

(十九)[其他待遇]士官的伙食费、医疗费等其他待遇,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套改办法]士官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套改办法。

首次选取、套改的士官和不参加套改、暂缓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办法确定工资:1、首次选取为下士的义务兵,直接套入下士的起点工资标准(下士1档)。

2、参加选取、套改的一至六级士官,按照其军衔等级和服现役年限套入新的工资标准:服现役满3年不满5年的,套入下士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服现役满5年不满8年的,套入中士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服现役满9年不满12年的,套入上士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12年不满16年的,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17年不满20年的,套入三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20年不满24年的,套入二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满24年以上的,套入一级军士长相应的工资档次标准。

具体办法如下:①一级士官,授予下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下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一级2档套入下士2档);授予中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一级4档套入中士1档)。

②二级士官,授予中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中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二级2档套入中士2档);授予上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3个档次(如二级4档套入上士1档)。

③三级士官,授予上士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上士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三级2档套入上士2档);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三级5档套入四级军士长1档)。

④四级士官,授予四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四级军士长相同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如四级2档套入四级军士长2档);授予三级军士长军衔的,由现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套入三级军士长相同军衔工资档次的前4个档次(如四级5档套入三级军士长1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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