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备案指南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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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备案须知

互联网备案须知

互联网备案须知(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

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二)《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四)《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82号令发布,2006年3月1日施行。

)中相关规定。

注:网站备案编号具有唯一性,不得伪造,转借,出让。

网站具有网站备案编号表明该单位已在公安局网警支队落实了信息安全、实体安全制度。

服务器位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联网单位(个人用户),服务器或管理员在本地的网站,均须到深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办理安全备案登记手续。

(一)有BBS等交互式栏目的交互式栏目管理员需来我支队落实信息安全制度。

(二)在网上提交《网站登记备案表》后,提供下列服务的网站还需到我支队办公地点准备提交审核相应文件。

1、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站须提交通信管理局的许可文件。

2、从事新闻出版的网站须提交新闻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从事网络视听的网站须提交广电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从事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网站须提交医疗卫生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无上列服务的网站可直接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网站【http://210.76.65.188/netalarm/index.jsp】注册网站备案帐号并在网上提交《网站登记备案表》,提交至电子备案数据库。

进行备案。

(四)深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在规定的时间(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网站登记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根据需要查验相关许可文书,经审核合格的网站,发放备案编号、备案图标、连接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检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

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应当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第六条国家鼓励编制和出版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各类地图产品,支持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快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地理信息深层次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第二章地图编制第七条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地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属于国家秘密的;(四)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释义(之二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释义(之二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释义(之二十三)第六章 测绘成果第三十八条 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一、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及更新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地图内容表示、地图审核的规定“地图编制”是指编制地图的作业过程,既包括通过实地测量的结果进行地图绘制,也包括在一张现有的底图上增减、编辑地理信息数据和要素,还包括通过制图综合由已有的地图编辑生成地图。

“地图出版”是指将编制的地图作品进行编辑加工,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

地图出版包括专门的地图(集、册或幅),数字、多媒体等电子地图,报纸、期刊、图书等出版物上插附的地图等。

“地图展示”是指以地图为载体在公开场合展出或使用的地图图形。

“地图登载”是指利用数字地图,经可视化处理,通过网络传输的地图,如互联网上的地图等。

“地图更新”是指为了保持地图的现势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按现实情况对地图内容进行更正的过程。

因此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通过要求配备安全审校员、每6个月新增兴趣点备案等形式,加强对互联网地图的安全监管。

互联网地图服务领域十分宽广,监督管理部门也相对较多。

2008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测绘局、外交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因此,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在总结互联网地图市场监管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内容的核查校对,切实维护互联网40 信息化测绘地理信息安全。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网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督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地图审核程规定

地图审核程规定

地图审核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省地图审核程序,提高地图审核效率,明确地图审核岗位责任,贯彻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陕西省地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程序规定所称地图审核,是指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根据地图送审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公开地图进行核准的行为。

第三条地图审核的受理、技术审查、决定、送达以及地图出版物样本备案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与地图处负责承办地图审核的受理、审批、备案等工作,并对地图内容技术审查单位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与监督。

陕西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质检站”)受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委托承担地图内容的技术审查、保密审查等工作。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依照本规定提出地图审核申请:(一)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二)已审核批准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再次出版、展示、登载、生产、进口、出口且地图内容发生变化的;(三)拟在境外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

第六条下列地图不需要审核:(一)直接使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供的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二)景区地图、街区地图、公共交通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三)法律法规明确应予公开且不涉及国界、边界、历史疆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的地图。

第七条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下列公开地图的审核:(一)全省地图;(二)主要表现地为两个以上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图;(三)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委托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的地图。

第八条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地图审核申请表一式一份;(二)需要审核的地图最终样图或者样品一式两份;(三)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测绘资质证书:(一)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和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二)直接引用古地图;(三)使用示意性世界地图、中国地图和地方地图;(四)利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且未对国界线、行政区界限或者范围、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进行编制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出版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四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服务社会发展的原则,并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中小学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第二章地图编制第六条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第七条编制地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选用最新的地图资料,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新;(二)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三)内容符合地图使用目的。

编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应当完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

第八条编制地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属于国家秘密的;(四)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法律、法规禁止表示的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在地图上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中国历史疆界、世界各国国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绘制;(二)中国历史疆界,1840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期间的,按照中国历史疆界标准样图绘制;1840年以前的,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三)世界各国国界,按照世界各国间边界标准样图绘制;世界各国间的历史疆界,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

单位或个人网站备案须知

单位或个人网站备案须知

单位或个人网站备案须知一、互联网备案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于续。

”;3、《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备案范围凡是在武威市凉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凉州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登记备案。

其中信息服务单位有以下几种情况:l、网站的系统维护权及服务器都落于武威市凉州区的,只需到凉州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进行备案登记;2、网站系统维护权落于武威市凉州区,服务器托管于外地的,要先到凉州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备案登记,再到服务器托管的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登记;3、网站系统维护权落于外地,服务器托管于武威市凉州区的,要先到系统维护权所在地公安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再到凉州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备案登记。

三、备案程序l、备案单位提交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统一制定的《网站建设调查统计表》一式两份至凉州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2、通过登录武威市公安局网站备案系统提交《网站备案登记表》,同时向凉州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

3、材料审查。

对于单位网站或个人网站,需提交要求的纸质备案材料,凉州区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根据提供的备案材料(详见网站备案材料清单)予以审核。

4、审查合格后,各单位领取互联网备案登记证,同时下载由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统一编配的武威市互联网备案编号及图标。

备案指南条件

备案指南条件

备案指南条件《备案指南条件》前几天,我朋友小明想做一个网站,兴致勃勃地忙活了好久,什么网页设计呀,内容填充呀,都整得差不多了。

结果到了要上线的时候,突然一脸懵圈地来找我。

“兄弟啊,我这网站要上线,咋还得备案呢?都需要啥条件啊?这可把我给难住了。

”看着他那着急又困惑的样子,我就想,得,这备案指南条件看来很有必要好好讲讲了。

首先呢,备案需要最基本的身份相关的条件。

如果是个人备案的话,那你得有个有效的身份证件,这就像入场券一样,必不可少。

你拿着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照片,按照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得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我就跟小明说:“你小子可别想着在这方面捣鬼,一旦发现信息不实,那可就麻烦大了。

”他连连点头。

而且现在很多地方为了核实真实性,还可能会要求进行人像识别等操作呢。

然后就是域名相关的要求了。

域名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注册的,而且在备案进行的时候,这个域名得能正常访问。

就好比你盖房子,你总得让人能找到这个房子的地址吧。

我给小明举例子说:“你的域名要是有啥问题,或者是那种来源不明的,就像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肯定是过不了备案这关的。

”他听了就赶紧去检查他的域名是否符合要求。

再说说服务器方面的条件。

如果使用的是国内的服务器,那毫无疑问是需要备案的。

而且对服务器提供商也有要求,得是合法合规的那一种。

如果是企业或者组织的话,要有营业执照等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我调侃小明说:“你又不是企业,现在就不用担心营业执照的事儿,不过这服务器可得找对咯。

”此外呢,网站内容也要符合规定。

可不能有违法违规、低俗反动之类的内容。

我严肃地对小明说:“你的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可别放在网站里,要是出现不良内容,备案就别想了,搞不好还得挨罚呢。

”从整个备案的过程来讲,一般要准备好相关的表格填写资料。

这些表格内容细致度很高,从联系方式到网站的主要业务等,方方面面都要如实填写。

就像填写一份超级详细的个人或者网站的档案一样。

我给小明的建议就是,一定要提前仔细研读备案要求,不要等到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了才来看备案这个事儿。

备案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备案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备案的法律要求和程序一、引言备案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程序,用于记录和验证某些行为或交易。

无论是企业备案、网站备案还是其他类型的备案,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本文将探讨备案的法律要求和程序,并介绍常见的备案类型及其具体要求。

二、备案的法律要求1. 法律依据备案程序的法律依据通常是国家或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

备案要求的具体内容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因此在进行备案之前,应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备案符合法律要求。

2. 透明度和隐私保护备案通常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保证透明度,但同时也要注重隐私保护。

合理、合法地处理个人隐私信息是备案的重要法律要求之一。

在备案过程中,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遵守相关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3. 安全性和合规性大多数备案类型,如企业备案、网站备案等,都要求满足安全性和合规性要求。

这些要求可能涉及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以确保备案行为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4. 合同和协议备案程序中常涉及合同和协议的签署。

合同和协议是双方达成共识的书面文件,在备案过程中起到法律约束的作用。

备案方应确保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在备案前仔细阅读和理解其中的条款和条件。

三、备案的程序1. 准备相关资料备案程序开始前,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

具体要求会因备案类型而异,但通常包括证件副本、申请表格、合同和协议等。

在准备资料时,应仔细核对要求,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完整。

2. 填写申请表格具体备案程序的第一步是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通常会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如个人或企业的基本信息、备案类型、备案事由等。

填写时要注意准确无误,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3. 缴纳备案费用(如果有)一些备案类型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备案费用。

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能因备案类型和地区而异。

在进行备案程序时,确保按规定缴纳费用,避免因未支付费用而导致备案失败。

4.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完成申请表格及相关资料的准备,接下来要将这些材料提交到备案机构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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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备案指南
法律依据:
《地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核查校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加强地图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负责报送新增兴趣点备案。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在地图上新增兴趣点,应自审核批准之日起,每6个月报送兴趣点数据备案。

”报送流程:
1、报送的主体。

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通过,在互联网上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

2、报送的内容。

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是指应当报送时点的兴趣点,与送审时的内容相比,新增加的部分(例如: 送审时无“北京新街口商场”,应当报送时点地图上表示了“北京新街口商场”)。

对于修改名称的兴趣点,也应当同时报送(例如:“黑河机场”更名为黑河瑷珲机场,应当将“黑河瑷珲机场”作为修改名称的兴趣点报送)。

报送的新增兴趣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兴趣点的名称(也可以包括位置信息、属性、备注等)。

注意:二维地图底图内容(行政区域界线、道路、水系等)发生变化以及实景地图、三维地图、卫星影像地图内容发生变化
的不属于新增备案范围,应重新送审。

3、时间的要求。

按照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自审核批准之日每6个月报送一次备案。

第一次报送,自审核批准之日起算,报送6个月后的,当日的新增兴趣点数据(含修改变更的),期限为满6个月后的5天内。

例如:2016 年2月2日审核批准的地图,应当在2016年8月7日前,报送2016年8月2日在线提供服务的新增兴趣点。

第二次报送,应当于2017年2月7日前,报送2017年2月2日在线提供服务的(相较第一次报送时)新增兴趣点。

第三次报送,应当于2017年8月7日前,报送2017年2月2日在线提供服务的(相较第二次报送时)新增兴趣点。

注意:
(1)因互联网地图审图号有效期为2年,报送新增备案内容最多为3次。

(2)报送截止日如遇节假日的,可以顺延。

(3)超过应报期限但不满10天仍未报送的,我中心将催报1次,列入迟报名单。

超过应报期限10天仍未报送的,列入未按规定上报数据的名单,将未按时报送备案数据的情况报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依法处置。

(4)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不再使用批准过的地图,重新送审新版地图,则不需再报送旧版本地图的新增兴趣点。

但需要在最后一次应当报送的时间前按照原报送程序书面说明。

(例如,某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于2016年2月2日获得审图号,则应于2016
年8月7日前第一次报送新增内容备案,2017年2月7日前报送第二次新增内容备案。

但由于地图更新内容较多或其他原因,单位决定于2016年10月重新送审地图,申请新的审图号,则第二次备案则不必完成,但需在2017年2月7日前书面说明,告知理由)
4、报送前的准备。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采用互联网地图标注过滤软件对拟报送的新增兴趣点进行自查。

5、报送数据的格式。

新增兴趣点应当以mdb数据库文件格式提供。

6、报送的方法。

将报送的数据存储在U盘、SD卡或光盘中,通过上门送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不得通过网络报送。

报送数据时应附上《互联网地图新增兴趣点备案说明》。

7、沟通联系。

报送新增兴趣点,应当同时提交报送单位工作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以便保持沟通顺畅。

8、接收单位联系信息
接收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联系人:黄龙
联系电话:
地址:15层审图中心
邮政编码:100830
9、工作咨询。

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咨询。

10、意见建议。

欢迎向我们反映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备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协助我们不断更新完善该版《指南》。

互联网地图新增兴趣点备案说明
(上表中的内容为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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