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地权益损失及其保障政策地案例分析报告

合集下载

潍坊市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潍坊市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潍坊市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城市化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潍坊市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许多农民因为土地被征收而失去了生计,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潍坊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也是中国农业大市之一。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潍坊市农村人口逐渐减少,城镇化率逐步提高。

然而,城市化的进程中,失地农民遭受的利益损失和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也越来越严峻,需要得到及时的关注和解决。

因此,本研究拟就潍坊市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如何更好地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试图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 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现状是怎样的?2.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损失的原因有哪些?3. 如何更有效地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4. 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再次发生?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本研究旨在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为潍坊市及其他城市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更好地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提供参考。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资料法和调查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具体研究步骤如下:1. 收集潍坊市相关法律法规、城市规划文件、政策文件和相关调研报告等文献资料,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现状和政策实施情况。

2. 以潍坊市为例,开展问卷调查,分析失地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的权益保障情况,探讨失地农民权益损失的原因和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3. 分析调查结果,撰写研究报告,提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具体政策建议。

四、研究内容和进度安排本研究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潍坊市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现状分析;2.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政策的评估;3.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问题和原因分析;4.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政策建议。

本研究的进度安排如下:第一周:调研文献资料,确定研究结构框架,起草开题报告。

第二周:制定调查问卷,开始问卷调查。

第三周:继续问卷调查。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安置措施分析1000字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安置措施分析1000字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安置措施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农田和生计来源。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失地农民安置措施。

首先,政府可以采取购置安置的措施。

就是将城市扩建用地的
补偿款拿出一部分,用于购置适当面积的土地为失地农民进行安置。

政府可以购置土地建造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使得失
地农民在城市中有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保障。

其次,政府可以采取分散安置的措施。

将失地农民安置到城市
周边或者乡村地区,建设新的农村社区或者农业产业园区,为失地
农民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同时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再次,政府可以采取培训创业的措施。

针对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和创业启动资金,鼓励其自主创业,
发展新的产业和服务业,获得新的工作机会和稳定收入。

最后,政府可以采取政策补助的措施。

制定优惠政策,比如减
免社会保险、减免税费和提供低利贷款等方式,为失地农民提供各
种帮助,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化进程。

综上所述,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安置十分重要,政府需要
采取综合措施,切实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环
境和保障。

1。

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

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

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灵山卫窝洛子村任伟近20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征用,农民的土地权益经常受到侵害。

土地被征用后,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生活艰难,缺乏基本的最低生活保障,其中一部分沦为城市贫民,成为城市中新的边缘群体,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已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应引起社会各界切实关注。

一、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意义在现行的土地制度和政策安排下,农民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社会保障能力的丧失。

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未来的生活前景必然令人担忧。

目前一个庞大的利益受损人群——失地农民群体已经形成,而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一)“失地”等于“失业”。

在我国现阶段,土地是农民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和生存基础,来自土地的收入是农民最基本、最可靠的收入。

土地也是国家赋予农民社会保障的载体,是农民家庭保障最基本的经济基础。

农民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稳定、可靠的谋生渠道。

在国内耕地资源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不太可能分配给失地农民新的土地,除了一部分农民到异地承包耕地,大部分农民已经无田可种,必须自谋生路。

目前,由于生活观念、劳动技能等多方面的原因,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就业岗位,在其他工作岗位上的竞争一般又处于弱势,往往难以找到工作。

政府和土地开发商本来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和培训机会。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府经常工作不到位,只有少数失地农民获得了就业安置。

在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中,文化程度不高、未经过专门的就业培训、缺乏劳动技能的农民显然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特别是一些年老体弱的农民,他们打工没人要,经营无门路,办厂缺本钱,就业问题特别突出。

(二)目前农民失地现状。

据《部分失地农民生活现状简析》调查资料显示,被调查的115户失地农户共303个劳动力中,只有3.6%的劳动力被有关部门安置就业,其余的只能自谋职业。

自谋职业的劳动力中,有40.9%找不到工作,目前基本赋闲在家。

浅谈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浅谈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的分析与对策

浅谈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的分析与对策论文关键词:城市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论文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规模越来越大,失地农民日益增多,由于征地补偿机制的缺失,使得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以后,不仅没有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和城市化成果,反而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边缘人和弱势群体。

在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

土地不仅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长,征地规模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失地农民也日益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庞大群体。

1失地农民问题的提出农民所拥有的诸多权利和利益,都是以土地为载体的,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这些权利和利益存在的基础和实现条件,导致这些权利和利益的损害或流失,尤其是导致最主要的权利和利益――生活保障的失去。

据统计,从1987~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是200多万hm,2000~2010年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指标是123.33万hm。

到2030年,“失地农民群体”将从目前约4000万人剧增至1.1亿人。

目前,对失地农民安置虽有货币补偿、就业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建立社会保险等形式,但最主要还是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的“要地不要人”措施,征地补偿机制缺陷使得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以后,不仅没有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和城市化成果,反而既当不成农民,也当不成市民,处于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状态,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边缘人和弱势群体。

有人形象地描述为“承包地被征掉了,说是农民不像农民,说是市民不像市民,出门是宽阔马路,抬眼是工业厂房,有路可走,无地生存”面临着极大的社会风险。

城市化并不仅仅是建设出鳞次栉比的高楼、平坦宽阔的马路、雄伟气派的广场,更重要的是人的城市化,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如何解决在城市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问题,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

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报告

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报告

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上的签名;村民的户口本或身份证等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原告是否具有村民资格的依据。

<二)农村承包合同纠纷1、因调整承包地引发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但是,发包方在承包期内擅自违法调整承包地的情况时有存在。

这种行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侵犯了土地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等合法权益,破坏了稳定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人民法院对于这种情况应当予以纠正。

2、因收回承包地引发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在我院受理的这类案件中,外嫁女的土地被违法收回而导致的纠纷最多。

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因此,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严格遵守土地承包合同的规定,不能擅自调整承包地,更不能违法收回承包地,应当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

对于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发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发包方根据农村承包法的规定收回租赁的土地之前,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租金将土地向第三方出租,侵害了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如我院受理的绿金园公司一案。

二、失地农民合法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过低,且人民法院不能审查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偏低,依据的补偿标准是按土地的年产值来计算补偿金额,但有的地方不是按该地的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而是按全市县区的平均年产值来计算补偿金额,从而造成农民的利益受损。

其次,在补偿的过程中未考虑到失地农民在未来的承包期内土地产生的潜在经济效益和未来收益。

再次,政府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未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补偿标准未得到及时调整。

最后,由于工程性质存在差异,业主和投资主体不同,对对征地补偿所适用的标准也不相同。

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优秀范文5篇)

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优秀范文5篇)

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公平不妨碍效率,效率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公平和效率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

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一、失地农民的产生和现状:(一)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0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6.44万公顷(3395万亩),其中通过行政手段征地160万公顷(2400万亩)。

这些仅是依法审批的征用数,尚没有把那些违法侵占、突破指标和一些乡村私下卖地包括在内。

据统计,违法占地占合法征地的比例一般为20~3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

这意味着1987~2000年实际征占耕地数为4000万亩以上,按人均占有耕地0.8亩计算,那么建设占用耕地导致失地农民有5000万之多。

按照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今后每年需征用农民土地280~300万亩,若按照城效农民人均占耕地0.8亩计算,就意味着每年新增加420万失地农民,十年后失地农民总数将达到1亿。

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二)失地农民的现状。

城市化进程中产生失地农民是正常现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面临的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企业用工方式的市场化,政府传统行之有效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逐渐失灵,于是失地农民问题开始呈现。

目前对失地农民安置虽有货币补偿、就业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建立社会保险等形式,但最主要还是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

由于对失地农民货币安置只能解决失地农民近忧,难以化解远虑,从而导致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

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地方对失地农民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的“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模式,失地农民处境艰难,他们的基本生活、就业、子女入学、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缺乏解决的有效途径,他们的长远生计更是得不到制度保障。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范文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范文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西宁市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大量失地农民。

这些农民因城市扩张、土地征收而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面临诸多权益保障问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以期为政策制定和实际操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建议。

二、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现状西宁市作为青海省省会,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加速,大量土地被征收用于城市建设和扩张。

在此过程中,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许多农民失去了他们传统的土地经营权和收益权,加之就业难、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因素,导致其生活水平下降,权益受损。

三、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一)土地征收政策执行不规范部分地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政策执行不规范、程序不透明等问题,导致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受到侵害。

(二)补偿机制不完善当前,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尚不完善,部分农民获得的补偿费用不足以满足其生活和就业的需求。

此外,补偿标准不一、不透明,使得部分农民的权益受损。

(三)就业问题突出由于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方面的限制,许多失地农民难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就业难成为他们面临的重要问题。

这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生活压力和权益保障问题。

四、解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土地征收政策政府应完善土地征收政策,确保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透明性。

同时,应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防止滥用权力、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二)优化补偿机制政府应优化土地征收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获得足够的补偿费用以维持生活和就业。

此外,应建立公开透明的补偿标准,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

(三)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政府应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同时,应鼓励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如何保障_OK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如何保障_OK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如何保障?
MPA 第七小组成员:
主讲人:
1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 速度发展,到2012年城镇化率已达到52.57%.
2012年,福建城镇化率达59.6%,提出2015年全省城 镇化率要超过62.5% .
2
3
城镇化过程中失地 农民权益如何保障?
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
与城市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保持兼容性,为建立城乡一体化 的社会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资金来源:四个方面
1.政 府——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出专用预算 2.集 体——征地补偿款中按照比例抽取一部分 3.用地单位——农地转让获得的增值收益按照一定比例征收 4.个 人——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提取部分
13
(四)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主体:
政府、集体、农民
分配思路:
政府——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拿大头(中头) 集体——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名存实亡,拿小头 农民——减少中间交易成本,有效遏制“寻租”行为,增强 失地农民经济实力,化解失地农民问题,拿中头(大头)
14
(五)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11
(二)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加强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建立一个布局合理的人员培训网络
积极拓展就业岗位
“就近就业”和“走出去”相结合
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
培育各种劳务中介机构,及时提供迅速、准确、完整的就业 信息
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金,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12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10
(一)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标准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政策的案例分析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大步推进,一大批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因而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因政策、制度缺陷等因素影响,失地农民多权益受到侵犯而被损害和流失,为了使城市化不受征地影响,同时又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必须对现行的土地管理政策、土地征用和补偿进行调整,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征地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和加强征地补偿费的监管。

本文通过对使用案例分析方法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达到政策实施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效果。

关键词:案例分析、城市化、失地农民、政策变革一、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方法论述(一)、案例分析方法的沿革案例分析方法(Case Study)最早源于美国,它于1870年由哈佛大学的兰德尔(Landell)教授首创。

1919年,哈佛大学商学院在课堂上开始使用,收到了意外的效果。

到了1944年,该校的公共行政研究生院潘德顿(Pandleton)教授把这种方法又运用到了行政管理学中。

自诞生以来,案例分析方法在西方的各个学科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案例分析方法被引入中国以来,在经济分析与工商管理教学与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案例分析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方法,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人才,从而推动中国公共管理质量与水平的提高,适应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的需要。

(二)、公共政策案例的特点和类型1、公共政策案例的含义公共政策案例就是公共管理领域内某个管理问题或政策问题的描述和记录。

2、公共政策案例的特点(1)公共性是公共政策案例的基本特点。

(2)管理性是公共政策案例的另一重要特征。

3、公共政策案例的类型(1)完全公共政策案例。

即记录了某个公共问题政策全过程的案例。

(2)实时公共政策案例。

即描述记录正在进行着的公共政策的案例。

(3)未来公共政策案例。

即公共政策过程即将开始,案例是对目前正在进行政策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的论证与情报工作的记录。

(三)、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涵义及意义1、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涵义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案例分析方法的一种。

它是指运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公共政策案例进行辨析,发现和解决公共政策问题,以促进对公共政策认识和研究的深化,改进公共政策实践的一种研究方法。

与其它案例分析方法相比,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内容以公共政策实践为重点,其目的是促进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的提高和进步,具有较强的公共性。

2、公共政策学中引入案例分析的意义(1)凸显以案论理的理论价值,有利于推动公共政策理论的发展与深化。

①公共政策案例的素材来自于公共政策的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典型性,往往能反映公共政策的本质。

②案例分析可以加深案例分析者对政策理论的理解和把握,更好地指导具体的公共政策实践。

(2)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实践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3)有助于促进公共政策学特别是MPA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要素1、弄清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目的(1)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政策本身的水平和质量,解决公共问题,有效地增进或公平分配公共利益;改善公共政策质量、提高公共政策服务效率。

这是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核心价值与目标。

(2)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经常要分析公共决策的结果──公共政策。

这也可以认为是政策评估的过程。

2、选准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角度公共政策研究本身已构成一个系统,需要研究或深入的地方确实很多,而且一个案例通常能够反映的公共政策问题也很多,选择好角度往往成为案例分析是否成功的关键。

公共管理是一个连续公共決策的过程,进行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时要把这个独特的方面体现出来,这也是案例本身的价值所在。

选择一个很小的角度进行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可以有效地将问题引向深入,这样能有效地集中精力说明一些问题,避免在案例分析时泛泛而言、重点不突出。

3、确定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立足点即公共政策的案例分析者在心理上,把自己放在了公共政策实践的哪一个环节。

通常,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出发点是从公共政策者的角度来进行分析,特别是MPA教育培训中的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其目的是训练学员决策思维、提高决策能力,因而通常都会从公共政策主体的角度来分析。

(1)公共政策主体角度。

通常是指从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等政策主体的立场出发来分析案例。

从公共政策主体角度来看公共政策,通常强调政策目标、政策方法以及政策优化等内容,注重政策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公共政策客体角度。

公共决策的结果往往是以政策或法律等形式出现,都与社会公众公共利益的增进与公平分配问题有关。

(3)中立研究者。

出于对学术价值的尊重与秉持,对科学、正义与公平的追求,公共政策的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一个中立者的角色。

(五)、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框架1、确定案例所处的政策环节,明确案例分析的目标。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对已经做出的公共政策、正在进行中的公共政策以及未来的公共政策进行问题分析、政策咨询与结果预测的过程。

只有弄清案例所描述的公共政策环节,才能明确案例分析的目标。

2、依据主题与目标,确定案例分析的切入点与立足点三个类型的政策案例,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切入点与立足点。

既有政策案例通常把切入点放在问题或者是评估上,是问题分析与政策评估;正在进行的政策则把切入点放在政策的条件与要素的分析上,强调政策分析方法与方案选择、信息利用的科学性;未来政策的描述则应该把政策分析的切入点放在决策的预测上,预测决策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分析。

这一环节是案例分析成功的关键。

3、明确案例分析的具体方法(1)定性分析方法也叫规范分析法,是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最常用的一种分析方法。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不局限于大量资料的分析与整理,而是根据既有政策规范的要求与方向,对公共政策实践进行分析。

它具有方法简单、容易操作的特点,案例分析中常用的定性分析方法有问题分析法、德尔菲法和目标预测法。

(2)定量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方法是指用资料分析与数学模型来进行公共政策分析的一种方法。

其精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方法的科学性和资料的可靠性。

其中最常用的就是数学预测方法(模型),如线性预测、回归分析法等。

在案例分析中,定量分析必须要使用资料对现有的政策进行评估与预测。

4、确定问题与原因之间的联系,找出主要矛盾5、提出解决方案,撰写分析报告。

二、失地农民的产生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0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6.44万公顷(3395万亩),其中通过行政手段征地160万公顷(2400万亩)。

这些仅是依法审批的征用数,尚没有把那些违法侵占、突破指标和一些乡村私下卖地包括在内。

据统计,违法占地占合法征地的比例一般为20%~3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

这意味着1987~2000年实际征占耕地数为4000万亩以上,按人均占有耕地0.8亩计算,那么建设占用耕地导致失地农民有5000万之多。

按照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今后每年需征用农民土地280~300万亩,若按照城效农民人均占耕地0.8亩计算,就意味着每年新增加420万失地农民,十年后失地农民总数将达到1亿。

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三、失地农民的现状城市化进程中产生失地农民是正常现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面临的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企业用工方式的市场化,政府传统行之有效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逐渐失灵,于是失地农民问题开始呈现。

目前对失地农民安置虽有货币补偿、就业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建立社会保险等形式,但最主要还是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

由于对失地农民货币安置只能解决失地农民近忧,难以化解远虑,从而导致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

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地方对失地农民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的“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模式,失地农民处境艰难,他们的基本生活、就业、子女入学、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缺乏解决的有效途径,他们的长远生计更是得不到制度保障。

福州市2000年征地安置人员为例,其货币安置比例高达82%。

浙江省对10个建设用地项目进行抽样调查表明,在安置的3379人中,除172人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外,其余均为货币安置,其比例高达94.1%。

然而,由于征地制度的缺陷和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导致补偿标准过低,补偿安置费的克扣和分配使用的不合理、安置方式简单和责任不明造成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许多失地农民处于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状态,有些地方的失地农民已到了面临“无路可走,无地生存”的困境。

四、失地农民权益损失分析(一)农民所拥有的诸多权利和利益,都是附着在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之上,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相关联。

失去了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他们那些与土地关联的权利和利益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条件,因而导致那些权利和利益的损害或完全流失。

失地农民失去了生活保障、就业机会,失地农民失去了一项重要的财产土地。

还会失去与土地相关的其他一系列权益。

土地是农民集体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农民的诸多权利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与所拥有的土地相关。

如政府对农民的技术、资金、农资等方面的支持都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获得这种支持的机会。

(二)现有政策、法律的缺陷导致了失地农民应得的权益补偿受到侵害。

当前,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还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并且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农民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导致的直接恶果是农民的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

(三)法定安置途径的缺陷,导致失地农民失去了再次就业机会。

(四)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使失地农民丧失了基本的“国民”待遇。

五、体现政府的效率和公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设(一)建立严格的土地征用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严格区分公共利益性和经营性农地征用,界定土地征用的主体、客体、对象、条件、方式、适用范围、具体步骤,约束公共权力,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土地征用权的滥用。

(二)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建立和健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结构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费用基金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城镇社保体系,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化。

(三)完善就业保障机制,妥善安排失地农民就业,保证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

(四)加强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征地补偿安置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但要求政策科学合理、切合实际,还要建立一套规范科学,运作有序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以切实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

(五)改革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征地补偿安金费的监管。

附件:公共政策案例文本失地农民的产生: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