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沙田分公司建设项目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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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沙田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

示简本

建设单位: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

第一章建设项目概况

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沙田分公司属于新建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大泥村大有组沿河路(北纬22°52’22.36”,东经113°36’57.12”)。

项目东面为无名小型加工厂和三胜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南面为空地,西面为德图木工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北面为空地。

项目总投资8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年生产家具加工设备6000台。总占地面积76147.1m2,建筑面积为82917.04m2。项目共有员工400人,均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天数300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第二章工程分析

2.1工艺流程

边角料、金属碎屑、废切削液

、二甲苯

、二甲苯

图2-1 生产工艺流程图

2.2项目工程污染源

(1)废水

①喷漆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石油类等;

②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动植物油。

(2)废气

①打磨和喷砂产生的粉尘;

②焊接产生的烟尘;

③喷漆和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

④发电机尾气

⑤食堂油烟废气。

(3)噪声

①生产设备噪声:生产过程中车床、磨床、切割机等在运转时均会产生噪声,约75~85dB(A);

②辅助设备噪声:各类泵、风机噪声在75~90dB(A),发电机噪声在95~105dB (A)。

(4)固废

①边角料、金属碎屑;

②废油漆罐、油漆渣;

③废活性炭;

④废切削液;

⑤生活垃圾。

表2-1项目总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第三章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范围内各监测点的NO2、SO2小时浓度均处于较低水平,PM10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二甲苯、VOCs等的小时浓度也较低。可见,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2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纳污水体狮子洋的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除BOD5、TP、COD Mn 、NH3-N超标外,其它指标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Ⅲ类标准。

3.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厂界昼夜间的噪声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 dB(A)、夜间55 dB(A)),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满足3类功能区要求。

第四章环影响分析及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论述

4.1 水环境影响分析小结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喷漆水帘柜废水和生活污水。

喷漆废水:项目喷漆水帘柜的废水经隔油隔渣后循环使用,约4个月更换一次。更换的喷漆废水拟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中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水污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

地下水:为避免地下水污染,环评要求对喷漆房和化学品仓库地面做好防渗漏、防腐蚀措施;对化粪池、零星废水收集池及管道做防腐、防渗处理。

4.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粉尘

项目打磨工序将产生少量粉尘,经环评估算,粉尘厂界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环评建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同时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项目喷砂工序配套有除尘系统,四台喷砂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喷砂机配套的滤袋除尘

系统过滤后用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 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工序挥发产生少量焊接烟尘,建设单位拟通过在车间焊接工位设置侧边式集气罩,将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风机加压后经26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环评估算,车间无组织排放烟尘厂界浓度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 喷漆废气

项目设有3个喷漆房,A、C厂房的喷漆废气各自经水帘柜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分别由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B厂房的喷漆废气经喷漆自带的干式过滤器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经环评确认,3个喷漆房排放的喷漆废气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标准。同时,环评建议分别在A、B、C车间内设置晾干房,并对晾干房产生的油漆废气进行收集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再由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标准,以减少无组织排放对车间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4. 发电机尾气

项目设1台800kw备用发电机作为应急备用电源,采用0#轻质柴油(含硫量小于0.2%)为燃料,环评建议对发电机尾气采取碱喷淋处理,然后由26米的烟筒排放,排放的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5.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厨房油烟拟采用去除率为80%以上的油烟处理设施处理后由26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4.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经推荐模式计算,项目没有超标点,因此,本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

4.4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A、B、C厂房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在此范围内均无员工宿舍、住宅等居住区,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4.5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切割机、锯床、发电机和各类泵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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