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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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5-12-14 09:56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5年12月14日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一)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2004年末,全国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5.1万个,就业人员[1]9643.8万人;工业个体经营户532.3万户,就业人员2565.8万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3.0万个,占2.1%;集体企业15.2万个,占10.5%;私营企业94.7万个,占65.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9万个,占4.1%;外商投资企业5.5万个,占3.8%;其余类型企业20.8万个,占14.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13.3%,集体企业占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占21.3%,私营企业占35.0%,其余类型企业占22.8%。

(详见表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8.2万个,制造业132.9万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0万个,分别占5.7%、91.6%和2.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中,采矿业占9.2%,制造业占87.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3.8%。

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就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0%、8.2%和5.7%(详见表2)。

(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2004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见表3。

(三)能源消费2004年工业企业分品种能源消费总量见表4。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04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240706.8亿元,负债合计136785.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03921.7亿元(详见表5)。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采矿业为48.8%,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为37.0%;制造业为58.3%,其中烟草制品业为37.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53.7%。

北京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北京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统计局2005年12月21日根据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第二产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工业发展情况1、企业数量及从业人员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7227个,占全部法人单位的14.6%;从业人员160.7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2.8%。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的单位数和从业人员占全部工业企业的比重分别为91.8%和80.9%;外资企业比重分别为8.2%和19.1%。

表1 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从行业分类看,在工业的39个行业中,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与专用设备制造业的单位数量较多,占工业企业数量的32.5%;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1-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以及金属制品业的从业人员较多,占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41.9%。

表2 按行业划分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2-2、经济总量及构成经济普查结果表明,全市工业企业资产总量13451.9亿元,负债合计4697.8亿元,实收资本5329.0亿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25.3亿元,利润总额389.9亿元。

工业主要产品产量情况如下。

表3 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外商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01.8亿元,占工业企业的73.9%;实现利润总额285.4亿元,占73.2%。

表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的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3-从行业分类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18.7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的58.1%;实现利润总额257.7亿元,占66.1%。

表 5 按行业划分的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4-从企业规模看,全市有大中型工业企业496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1.3%;资产总量9679.5亿元,占72.0%;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00.7亿元,占69.1%;利润总额308.6亿元,占79.2%。

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贵州省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统计局2005年12月28日根据第一次全省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工业(一)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2004年末,全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852个,就业人员[注1] 990419 人;工业个体经营户87582户,就业人员241111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883个,占7.45%;集体企业1348个,占11.37%;私营企业7155个,占60.3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5个,占0.89%;外商投资企业111个,占0.94%;其余类型企业2250个,占18.9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33.36%,集体企业占5.37%,私营企业占32.1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3%、外商投资企业占1.91%,其余类型企业占26.24%。

(详见表1)。

表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企业法人(个)就业人员(人)合计11852 990419国有企业827 253651集体企业1348 53236股份合作企业374 22340国有联营企业 6 1852集体联营企业52 2327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21 1216其他联营企业89 4498国有独资公司56 76714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147 146137股份有限公司271 75285私营企业7155 318823其他内资企业290 61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5 9239外商投资企业111 | 18912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695个,制造业7482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75个,分别占31.18%、63.12%和5.7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中,采矿业占29.26 %,制造业占62.2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8.54%。

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就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3.78%、9.75%和8.57% (详见表2)。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Beijing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Beijing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统计局2005年12月21日根据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第三产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法人单位4594个,占全市法人单位的1.8%;从业人员43.0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6.1%。

表1 按行业划分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主要经济指标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全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法人单位12649个,占全市法人单位的4.9%;从业人员28.5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1-的4.0%。

表2 按行业划分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主要经济指标三、批发和零售业1、企业数量及从业人员全市批发和零售业的法人单位72880个,占全市法人单位的28.5%;从业人员83.2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1.8%。

表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的企业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2、经济总量及构成-2-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批发和零售业全年销售总额为10722.6亿元。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完成销售总额9485.2亿元,占批发和零售业销售总额的88.5%;外资企业完成销售额1237.4亿元,占11.5%。

表 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的批发和零售业主要经济指标从行业分类看,在批发和零售业销售总额中,批发业占81.1%,零售业占18.9%。

表5 按行业划分的批发和零售业主要经济指标-3-四、住宿和餐饮业1、企业数量及人员全市住宿和餐饮业的法人单位9748个,占全市法人单位的3.8%;从业人员38.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5%。

表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的企业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2、经济总量及构成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住宿和餐饮业主营业务收入为361.4亿元。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248.4亿元,占住宿和餐饮业的68.7%;外资企业为113.1亿元,占31.3%。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摘要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摘要
维普资讯
第一次全 国 经济普查
数 据 摘 要
国务院第一次全 国经济普 查领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 中, 国有企 中 ,资质 内企业 2 2 5 7 亿 元 .资 9 2 8
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 局从 20 业及国有独资公司09万个 , . ; 质外企业完成 1 7 6 05 .5 占74 % 2 5 亿元。 7 非建筑 年 1月 6 2 日开始陆续公布了此次全 集体企业14 万个 , .% ;私营 业企业法人 附营的建筑业产业 活动 .9 占1 6 1 国经济普查 的数据结果 普查 的标 企业6 6 万个 , 2 2 9 占5 % 港澳台商 单位经营收入2 5 1 1 亿元。 建筑 业个 准 时点是 20 0 4年 1 月 3 日,时期 投资企业 00 万个 ,外商投资企 业 体 经营户经营收7 2 6 亿元。 2 1 .8 ,146 资料 为 2 0 年度 04 0 0万个 , 8 均占06 %;其余类型企业 在 建筑业企 业法人单 位的建筑 元 ,占6 % :中部地 区6 8 .亿 37 2 17 《 建筑机械》杂志社将其公报 中 35 万个 , 76 可见 , .1 占2 .%。 全国建 业总产值 中 ,东部地 区 1 7 6 0 3 亿 9 的相关数据摘录 出来 ,以期 为建设 筑业企业一半为私营企 业 ( 见表 1 。 ) 工程机械行业提供及 时有效 的数据
23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负债 率为6 .Z 26
资产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 司
私营企业
24 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 20年 , 0 4 我国建筑业企业法人单 位工程结算收入23 0 9s , 中, 9 8 - 元 其 f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 .% , 3 1 建

青海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青海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16 7 5 59 .O
2 5 41 14 19 12 04 14 09 1.1 17 54 .9 48 .9 5 01 .
2 5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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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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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 7 4 2 2 4. 8
产业 活动 单位 3 2 0个 。其 中 : 19 企业 产业
查 的主要 工作 已基本结 束 , 普查 的数据 已通 过 国家 数据 质量 审核 和 验 收。青 海 省 经济 普 查 办公室 和 青 海省 统计 局 将分 三 次 向社会 发 布
公报 , 现将 第一 号公报 发布 如下 :


单位基 本情 况
普查结 果显 示 ,0 4年 末 , 20 我省 共 有法 人
地) 市的分布情况 关法 人 2 0 6 4个 , 1 . 4 社 会 团 体 法 人 表 2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各州( 、 占 2 4 %;
法 人 单 位 比 重 严 业 括 动 单 位 比 重
7 4个 , 3 5 %; 他 法 人 6 0 3 占 .1 其 6 0个 , 3 . 占 1
规模 、 构 和效 益 等信 息 资 料 , 立 健全 覆 盖 结 建
国民经 济各 个 行业 的基本 单 位名 录库 及 数据 库 系统 , 与编 制 “ 并 十一 五 ” 划 更好 衔 接 , 规 推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表总览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表总览

- 1 -
表号




报送单位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报送时间 4 月底前 5 月底前 4 月底前 5 月底前 5 月底前
E622 表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 E623 表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 E624 表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状况 E625 表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状况 G626 表 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区 号 电子信箱 行政区划代码(普查机构填写) 地(区、市、州、盟) — —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05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分 机 号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06 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行业代码 1
602 表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602-1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附表 表 B603 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情况 B604 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
全部产业活动单位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 动单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规模以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B606 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B606-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 规模以上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工业 表 附表 企业 B607 表 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及水消费 全部工业企业
L608 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 L609 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B610 表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发布部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发布日期】2005.12.06【实施日期】2005.12.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5年12月6日)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注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我国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注2〕。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

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2004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516.9万个。

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25.0万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90.0万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0.5万个,其他法人单位91.4万个。

产业活动单位682.4万个,其中,第二产业167.5万个,第三产业514.9万个。

个体经营户3921.6万户,其中,第二产业588.7万户,第三产业3332.9万户(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22.3万个,增长了7.4%。

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19.2万个,减少17.7万个,下降48.2%;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45.6万个,减少40.2万个,下降46.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40.6万个,增加10.6万个,增长35.2%;私营企业198.2万个,增加65.8万个,增长49.7%;其他内资企业6.2万个,增加2.5万个,增长66.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5.2万个,增加1.3万个,增长9.6%(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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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5-12-06 13:54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5年12月6日
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我国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

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516.9万个。

其中,企
业法人单位325.0万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90.0万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0.5万个,其他法人单位91.4万个。

产业活动单位682.4万个,其中,第二产业167.5万个,第三产业514.9万个。

个体经营户3921.6万户,其中,第二产业588.7
万户,第三产业3332.9万户(详见表1)。

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22.3万个,增长了7.4%。

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19.2万个,减少17.7万个,下降48.2%;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45.6万个,减少40.2万个,下降46.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40.6万个,增加10.6万个,增长35.2%;私营企业198.2万个,增加65.8万个,增长49.7%;其他内资企业6.2万个,增加2.5万个,增长66.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15.2万个,增加1.3万个,增长9.6%(详见表2)。

第二、三产业单位半数以上集中于东部地区[3],单位拥有量自东向西呈递减态势。

东部地区拥有法人单位291.0万个,占56.3%;中部地区119.3万个,占23.1%;西部地区106.6万个,占20.6%。

东部地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358.3万个,占52.5%;中部地区171.3万个,占25.1%;西部地区152.8万个,占22.4%。

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10位的地区依次是: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上海、河南、四川、北京、辽宁和河北。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5个地区是:山东、河南、浙江、广东和河北(以上详见表3)。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137.5万个,占20.1%;批发和零售业120.2万个,占17.6%;教育59.6万个,占8.7%;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54.4万个,占22.6%。

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9%(详见表4)。

表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532.3万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13.6%;交通运输业621.7万户,占15.9%;批发和零售业1831.1万户,占46.7%;住宿和餐饮业293.9万户,占7.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13.8万户,占10.6%(详见表5)。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4]数为30882.8万人。

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5463.8万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5419.0万人。

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21460.4万人,占69.5%;个体经营人员9422.4万人,占30.5%。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7882.2万人,占36.7%。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8390.5万人,占39.1%;建筑业2792.6万人,占13.0%;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925.2万人,占9%;教育1521.8万人,占7.1%;批发和零售业1382.5万人,占6.4%(详见表6)。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7%、8.0%、15.7%、33.6%和42.0%。

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9.5%、36.9%和53.6%。

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2.6%、8.2%、32.8%和56.4%(详见表7)。

三、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325.0万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5]总额为18.2万亿元。

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8.7万亿元,占48.1%;集体投入的资本1.4万亿元,占7.9%;个人投入的资本5.1万亿元,占28.0%;港澳台投入的资本1.3万亿元,占7.3%;外商投入的资本1.6万亿元,占8.7%。

各类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详见表8。

四、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31个地区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152个普查小区的21731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3‰),个体经营户45623个(抽查比例约为1.1‰)。

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4.9‰,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注释:
[1] 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 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

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3] 东、中、西部的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4] 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

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5]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

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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