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
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教学(1995)4号文颁发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并取得学籍的各类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院、部请假,经院、部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请假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以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条新生(属原单位定向培养与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在入学时必须将户口迁入山东大学。
第六条凡入学前为济南市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者,入学时可以不迁入户口,也可在入学后迁出户口。
第七条新生报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进行体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并领取校徽、学生证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委托培养研究生与我校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在办理注册手续、领取校徽、学生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前,须办理签署协议、交费等手续。
未经批准,逾期半月不交费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八条在体格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新生,凭校医院或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的,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新生不得居住于学校。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下学年开学前一个月向所在院、部提出入学申请,经复查(含体格、政治思想等)合格,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第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三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院、部提出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取消入学资格: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2、入学复查(含体格、政治思想等)不合格者;3、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含体格、政治思想等)不合格者;4、凡在入学考试中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不受时间限制,立即予以退回。
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难吗?

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难吗?
山东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开办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已经很多年了。
近年来,随着非全日制研究生逐渐被人们认可,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人数也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大家都知道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是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的,那么,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难吗?
山东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难吗?
据了解,自2016年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改革之后,报考山东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就只有同等学力申硕和一月联考这两种方式了,它们在考试的流程、标准和难度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别。
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是免试入学的,学员在入学上课之前不需要参加考试,所有的考试都是在学习研究生课程知识之后才进行的,入学门槛是非常低的。
同等学力申硕学员的考试有学校课程和全国统考两部分,所有的考试内容都是大家在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都会涉及到的。
学员是边参加学习边考试的,对于知识的掌握情况要好很多,考试难度就降低了一些。
山东大学一月联考在职研究生则是需要经过初试和复试之后,分数达到一定的标准,而且总成绩排名靠前的部分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难度是比较大的。
现在山东大学一月联考方式招收的在职研究生只有工商管理专业,初试的时候考试科目是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复试的时候会有政治、英语、专业课等科目的考试。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山东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难度有了一定的了解。
山东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难度按照两种不同的招生考试方式是有很大区别的,想要报考的人员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方式。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入口。
山东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山东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1.具有国家规定条件的有劳动能力人员均可报考;2.女性优先和有社会推荐者优先;二、招生科目1.文科: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2.理科: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天文学;三、报名材料1.报考人员报考材料应包括有效身份证、有效学历、相关专业及考试成绩;2.报考材料应由山东大学招生考试院出具的《报名表》、综合考试科目成绩排名以及学习、工作、科研及领导干部等经历简历证明;四、考试科目1.综合语言考试科目:汉语作文、综合文体、词汇、汉语听力及汉语阅读;2.专业科目:综合理论或实践技能考试;五、统一安排时间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4月30日;2.考试时间:2020年4月30日-5月2日;六、录取办法1.招生推免,聘请和招收学位获得者;2.综合考试、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及专业知识等;七、住宿情况1.报考者住宿情况:山东大学共有多栋宿舍,宿舍环境舒适、设施齐全;2.报考者安全保障体系:山东大学报考者总体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包括24小时闭路电视监控、火警、凶案处理等;八、一般收费标准1.报名费:200元;2.住宿费:根据学生所住宿舍,每月缴纳费用:宿舍标准120元/月-150元/月;九、报考说明1.报考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考试招生管理规定,及山东大学有关招生管理规定;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如有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3.报考者本人或委托人可在报名一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在山东大学电子报名系统中,操作即可缴纳费用及报名;十、联系方式咨询电话:*************服务地点: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传真:*************邮箱:**************。
山东大学2023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23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山东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招生对象:(1)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2)身体健康;(3)年龄限制:视具体情况审核,一般要求准考证打印日期满22周岁;(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习习惯。
2.招生专业:山东大学入学考试招考的博士研究生专业有:理学博士、工学博士、农学博士、医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哲学博士、政治学博士、教育学博士、文学博士、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艺术学博士等14个学科方向。
3.符合申请要求者,要求:(1)符合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核工作细则》相关规定;(2)提交正确有效的考生信息;(3)按照学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4)携带完整的申请材料。
4.申请材料:(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表》,必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的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4)本人照片3张;(5)护照和护照照片;(6)第三方有关证明材料(如有)。
5.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寄发时间是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7月6日,准考证编号将在官网公布。
6.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7月25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人员等相关情况将在官网公布。
7.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9月11日后公布在官网上,录取的考生有义务按时参加定岗安排,待复试结果出来后可补领证书。
8.新生登记:入学登记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26日,请提前准备好入学各项手续。
9.报到位置:大学计划收到新生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报到位置为教学宿舍1号楼。
10.住宿安排:请参加入学登记的考生,预定学校的教学宿舍。
预定时间从9月25日(报到当天)至9月26日下午18时截止。
11.证书批领:新生入学登记完毕后,学校将按规定的政策发放证书,期待每一位考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反腐败规章制度,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
以上便是山东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校招生部门,祝大家考试顺利!。
山东大学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概述:
山东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十分注重研究生培养,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
现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
招生说明:
1.学科分类:学校共有一流学科、重点学科、普通学科,硕博研究生均可申请。
2.招生专业: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目录》。
3.报考条件: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同时需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学历、年龄等要求。
4.招生计划:拟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总数为XXX名,具体计划详见学校官网。
5.招生流程: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并定期查询招生网站上的录取信息。
6.招生政策: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择优录取,以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联系方式:
如需了解更多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访问山东大学官方网站。
注:此为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细节请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

附件1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为适应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硕博连续培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开展硕博连读学科、专业的基本条件及审批(一)申请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学科、专业,应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二)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应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有较好的可供研究生进行学习和科研训练的条件,已建立起从硕士生到博士生的完整课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拟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选确定(一)人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2、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成绩优秀、或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或新计分方法不低于425分)或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4、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有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硕博连读的书面意见。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人选可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时确定,复试前由申请人向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培养单位按学校下达的当年度硕博连读计划数,考核确定硕博连读名单。
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应签署相应的协议。
硕博连读研究生人选也可在硕士生入学一年后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试时确定。
三、硕博连读工作的基本要求(一)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学科、专业应该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以及本规定,制订本专业或本一级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资格考试、综合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及成果要求等。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报研究生院审批。
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

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1.引言1.1招生简章的背景和重要性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一、招生简章的背景和重要性作为一个知名的高等学府,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发布对于招生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招生简章作为招生政策和要求的重要宣传材料,旨在向广大考生传达清晰准确的招生信息,明确各专业要求和录取标准,使考生了解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学术氛围。
招生简章旨在提供全面的招生指南,为广大考生提供合适的合作机会,并为多样化培养人才贡献力量。
招生简章的发布是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必要步骤,有助于规范招生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招生简章明确了录取的基本条件和录取流程,使得考生能够清楚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招生要求,并能够在报名时有针对性地准备相关材料。
同时,招生简章还规定了招生对象、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等相关信息,从而帮助考生对自己的研究方向有更清晰的认识。
招生简章的重要性不仅对考生有益,也对学校和教职工具有指导意义。
通过招生简章,学校可以吸引更多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提高学校的声誉和知名度。
招生简章的制定和宣传也能够促进学校的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招生计划的实施。
综上所述,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发布是一项重要的招生工作,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清晰准确的招生信息,规范招生程序。
通过招生简章的制定和宣传,学校将能够吸引更多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提高学校的声誉和知名度,为多样化培养人才做出贡献。
1.2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的目的和意义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大纲:山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的目的和意义一、目的拓宽研究生招生渠道,为更多具备实践经验和自主学习能力的社会人才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
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专业型高级人才的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提升山大在研究生教育领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意义1.对个人发展的意义: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一种富有前瞻性的学习模式,可以帮助个人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职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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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保证录取研究生的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招收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乃至国际竞争力和创造力,个性与人格健全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
第三条研究生招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必须经教育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对象主要为应届、往届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对象主要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具体要求的人员。
第六条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硕士生招生初试有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联合考试(以下简称联考)、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免初试)等方式,博士生招生初试主要有学校组织的公开招考、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等方式。
第七条硕士生招生类别按经费来源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定向培养和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博士生招生类别按经费来源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和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学院(部、所、中心)两级管理。
为加强领导与协调,学校和各招生学院(部、所、中心)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凡涉及招生中各项工作如制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破格录取等事宜,必须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所做决定在招生领导小组全体签字后生效。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行使全校研究生招生的组织与管理职能,各学院(部、所、中心)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核定研究生招生机构和编制;(二)拟订学校年度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计划;(三)审定学校博士生、硕士生招生专业;(四)协调解决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审定学校每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六)对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及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七)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八)处理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
第十条研招办的主要职责:(一)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方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有关招生的各项管理规定;(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安排全校各学院(部、所、中心)研究生招生计划;(三)组织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宣传咨询材料,进行研究生招生宣传及咨询;(四)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命题、初试和评卷工作;(五)制定学校复试资格线,组织资格审查、复试、政审、体检和录取工作;(六)开展有关招生改革的研究与探索;(七)负责编制和上报研究生招生报名库、录取库、研究生名册及各类统计报表,进行年度招生工作总结并做好有关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部、所、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根据研招办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制订本学院(部、所、中心)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制定本学院(部、所、中心)年度招生专业目录;(三)结合本学院(部、所、中心)实际情况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四)负责有关业务课考试科目的命题和评卷工作;(五)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组织本学院(部、所、中心)复试工作;(六)负责对本学院(部、所、中心)考生进行政审,确定拟录取名单,协助研招办做好签定培养协议等工作,并负责录取新生的复审和有关材料归档。
第三章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订及有关政策第十二条制订研究生招生计划须坚持以下原则:(一)量力而行原则。
根据师资力量、科研经费、实验设备和临床床位等办学条件制订各学科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按需招生原则。
制订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确定各培养类型的招生人数与比例,必须考虑国家建设、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三)保证重点和兼顾一般原则。
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与调整,应向国家重点学科(含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开放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会亟需专业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课题组倾斜,同时适当照顾基础学科和扶持新兴、交叉学科。
第十三条国家计划非定向和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
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按国家的政策规定通过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第十四条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来源为委托培养单位,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支付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毕业后参照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就业办法,在学校指导下自主择业。
第四章报名第十五条报名参加硕士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三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 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六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且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跨专业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四)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第十六条报名参加硕士生单独入学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四)各项的要求;(二)大学本科毕业连续工作4年(含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我校教职工、各大军区推荐的强军计划人员;(三)报考年龄不限;(四)强军计划报考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其他为单位委培。
第十七条报名参加MBA全国联考,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四)各项的要求;(二)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含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5年(含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后2年(含2年)以上;(三)报考类别为单位委培或自筹经费。
第十八条报名参加JM全国联考,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四)各项的要求;(二)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非法学专业;(三)报考类别为单位委培或自筹经费。
第十九条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确认资格和在毕业学校取得推荐名额、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我校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二十条报名参加博士生公开招考,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四)各项的要求;(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含5门)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者,具体条件为:(1)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五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被CSSCI收录;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一部,并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作者)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社科规划课题;(2)自然科学领域的考生,近五年内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5篇被SCI或8篇被EI收录的论文,且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三)报考非定向培养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者年龄不限;(四)同等学力考生一般应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五)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硕士生主干课程3门(含1门政治理论),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加试硕士生主干课程1门。
医学院各专业跨二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和其他学院各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1-2门课程。
第二十一条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报名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和公布,并由各省级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受理考生报名,其中参加MBA联考、同等学力和单独入学考试者,由本校研招办受理考生报名;博士生入学考试的报名日期及受理报名的地点,由本校研招办确定和公布。
第二十二条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发放准考证。
第二十三条考生报名时应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五章初试第二十四条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初试地点一般与报名点一致。
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的时间由研招办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需到我校应试。
第二十五条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除MBA外)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四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共计三门。
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单考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综合能力科目满分为200分,其他各科考试满分为100分。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二十六条全国统一考试中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及基础课中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联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部门组织命题;硕士生入学考试其他考试科目及博士生入学考试各考试科目,均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
第二十七条各考试科目应分别根据具体学科、专业对硕士生和博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
第二十八条教育部统一命题的各科试卷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卷;联考科目的试卷由教育部或有关部门委托有关高校组织评卷;其他各科试卷由研招办组织评卷。
第二十九条开考前,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属国家绝密级材料,我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属机密级材料。
考生答卷在成绩公布前属秘密级材料。
第六章复试第三十条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的合格考生。
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凡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由研招办依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的具体情况拟订,并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第三十二条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研招办根据复试的基本要求核定并下发至各招生学院(部、所、中心)。
第三十三条各招生学院(部、所、中心)应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和学科专业的特点,认真制订复试细则和组织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