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1-10号令
国家档案局号令.pptx

2020-5-28
谢谢阅读
22
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14)下级报送的文件的期限划分?
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中重大问题的 专题报告要进行归档,档案保管期限定为30年。
对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 总结、统计材料也要进行归档,档案保管期限 定为10年。
2020-5-28
谢谢阅读
12
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2)提案答复材料的期限划分? 主要承办机关对人大议案及答复、政 协提案及办理结果归档时,其档案保管期 限定为永久。 其他协办机关归档时可以定为30年。 人大、政协机关对人大议案及答复、政 协提案及办理结果进行归档时,也应定为 永久。
2020-5-28
如: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
2020-5-28
谢谢阅读
16
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6)证件办理、审批档案的期限划分?
划分有效证件办理、审批过程中形成档案的保管 期限,主要依据有效证件的有效时限。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 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机关 在归档时要永久保管;
• (3)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 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 (4)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
202情0-5-2况8 反映,抄报或越级谢抄谢阅报读 的文件材料
7
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四、机关各种门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何界定?
1、根据《规定》第六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 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永久档案应向国家档案馆移交,定期保管的由本单 位留存
国家档案局10号令课件

• 第一次在企业档案管理规章中对保管期限 的设置采用了标时法。
10号令内容的十点新意
• 第一次对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 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建立了审查制。 • 第一次在行政规章中明确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 部门对企业、以及企业对所属单位编制文件材 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责任。 • 第一次在行政规章中规定企业总部要对境外企 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提出实施 要求。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六)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本企业党群工作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八)本企业关于一般性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 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有关机关和上 级主管单位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 单位、行业协会制发的需本企业贯彻执行的一 般性文件材料和对本企业出具的一般证明文件; 本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形成的一般性合同、 协议文件材料;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重 要修改意见和批示的修改稿及有发文稿纸或文 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企业对于无相应纸质或确实无法输出成纸质的 电子文件应纳入归档范围并划分保管期限。 企业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要进行相应归 档。 发文稿纸和文件处理单,包含有起草、批办、 承办、审核、签发等多种责任信息,可以显现文 件材料形成过程的来龙去脉,是文件材料归档的 组成要件,应该一并归档 。
明确各级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本企业总部文件材 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要履行审查 程序;也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审查工作 的依据。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十七条 企业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 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企业应在出现下列变化时,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修改:
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解读1-5

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解读1-5加强基础建设,促进企业自律——解析国家档案局10号令发布浅谈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编制方法(10号令解读之一)2013年4月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要求各企业用3年的时间完成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保管期限表”)的编制,这是贯彻实施10号令的关键和重要环节。
国家档案局从2013年开始已着手中央管理企业管理类保管期限表的编制指导与审核工作。
截止到2014年底,共完成20家中央管理企业管理类保管期限表的审核批准。
但在指导与审核过程中发现,不少企业仍未很好掌握编制保管期限表的正确方法和技巧,至使编制出的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质量不高。
本文就企业如何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中存在问题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过程进行讨论,以供大家参考。
一、档案保管期表编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档案保管期表编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根据前期业务指导和审核情况总结,企业在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遗漏重要文件材料。
许多应纳入归档范围的重要文件材料没写入保管期限表中,尤其是一些新业务产生的文件材料和非红头文件容易遗漏。
第二,文件材料保管期限不合理。
该定为永久保管的档案定为30年或10年,该定为30年定为10年。
第三,表述太笼统。
文件材料内容条目过多使用模糊语言,过多使用“重要的”、“一般的”等用语,至使保管期限表对鉴定业务起不到应有的指导作用。
第四,表述不准确。
文件材料内容使用的词语易引起歧义,同一含义内容前后使用不一致词语,或是不使用标准化用语。
第五,文件材料内容重复、交叉现象严重。
同一层次文件材料分类原则不一致,文件材料内容逻辑混乱,同一内容多次反复出现。
(二)原因分析企业在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过程中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保管期限表编制没有严格按照机构设置及职责说明来进行,照抄照搬10号令或照抄搬其他企业保管期限表,更有甚者将企业原有保管期限表进行翻版后直接报审。
贯彻执行10号令强化企业档案管理

为提 高企 业文 件材料 归档 范 围及档 案保 管期 限表 的针对
性和操 作性 ,各 企业涉 及专 业领 域存 在差 异性 ,就要 充分 结 合企业 经营 管理特 点 ,才 能确 保编制 结果 的可 实施性 。 企业 档案 不仅 包括 与机 关档案 相似 的党 群工 作 、行政 管
蛋 企 业 管理
贯彻执行 1 0号令 强化企业档 案管理
关吉芸
企 业 档 案 管理 中 ,要 准确 把 握 1 O 号令 精 神 ,正 确 处 理 最新 的形势 和原 则编写 ,相对 更有 适应性 和针对 性 。 执行 1 O 号 令 与其 他 档案 标 准规 范 之 间 的关 系 ,系统 做 好 企 业文件 材料 归档 范 围和 档案 保管 期 限表 的编 制工作 。 随着社 会经 济建 设 的新形 势和 现代 企业 发展 的新 要求 , 1 O 号 令 提供 了准 确 划 分企 业 文件 材 料 归 档 范 围、 科 学
布 ,因 此 相对 于 一般 的 标准 、 办 法 、规 范 更 具 效 力 性 ,如 科研类 、基 建类 等具 有企业 特 点的文 件材 料 ,这 是 由企业 体 规 定 条款 中有 相 互冲 突 之处 ,应 以 1 O 号 令 为准 。 以分 别于 制机 制所 决定 的 。所 以编制 工作 要把 企业 各类文 件材 料放 在 2 0 0 4 年 、2 0 0 9 年下 发实施 的 《 国有企 业文件 材料 归档 办法 》
界 定 档案 保 管 期 限表 的编 制 依 据 ,并 对编 制 工 作 进 行 了 原 则性 的规 定 。由于各 专业档 案产 生 的多样 性 ,各企业 涉及 领
档 案管理 在规 范企 业经 营管 理 、维护 企业 合法权 益 、解决 企 域产 生 的文件 材料差 异性 ,因此 ,企 业制 定其 他 门类 文件 材 业 纠纷 、促进 企业 文化 建 设中所 具有 的重 要凭 证 、依 据和 参 料 归档 范 围和 档案保 管期 限表 时可参 考其 他有 关档 案标准 规 考 作 用 日益 凸显 。 国家 档 案 局于 2 0 1 2年 1 2月 1 7日发布 、 范 。依 据 国家 及 专业 相 关规 定 ,也 是 l O号 令 中对 企 业编 制
国家档案局10号令学习心得

国家档案局10号令学习心得
8月22日集团公司组织各部门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了国家档案局10号令的专题学习,国家档案局10号令是继国家档案局9号令以后又以“令”的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是企业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创新之举,对全面建设企业档案体系,企业档案利用体系,企业档案安全体系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通过学习国家档案局10号令,我体会颇深,10号令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行政规章。
第一次在规章中,确定了企业档案保管期限的设置原则,界定出永久和定期保存的管理类档案的范围。
第一次没有按传统的分类方法设置保管期限表的条目。
第一次在企业档案工作的行政规章中,对无纸质和无法输出纸质的电子文件的管理提出了要求。
它的出台有效解决了企业档案管理的困惑,为企业档案管理尤其管理类文件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做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通过学习让我们了解了企业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新规定,最大的变化就是将保管期限由原来的永久、长期、短期改为永久和定期(10年,30年),同时对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也做了新的修定,掌握了新的归档范围和保
管期限划分方法,提高了档案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为我园区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将通过学习国家档案局10号令为新起点,下功夫掌握企业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系统学习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归档范围,整理方法分类标准,保管期限划分等业务知识,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技能,使档案工作更加有效地促进我园区更好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1990.11.19•【文号】国家档案局第1号令•【施行日期】1990.11.19•【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10月6日实施日期:2001年10月6日)废止(原因:已被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第1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系指具有现实查考使用价值和对历史、科学技术、艺术、教育等有研究价值的档案。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的经费。
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也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档案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监督检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实施。
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四)组织并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的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五)组织和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解读

第37页,共82页。
10号令附件内容上的创新与特色
• 突出了审计、风险控制、社会责任等文件材料的归档
第38页,共82页。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十二条 企业产品生产和服务业务、科 研开发、基本建设、设备仪器、会计、干 部与职工人事等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 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结 合企业实际执行。
第21页,共82页。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
•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
10号令附件内容上的创新与特色
• 把资本经营分为融资和资产管理
第34页,共82页。
10号令附件内容上的创新与特色
• 把资本经营分为融资和资产管理
第35页,共82页。
10号令附件内容上的创新与特色
• 突出企业经营变化趋势(资本经营、证券业务文件归档)
第36页,共82页。
10号令附件内容上的创新与特色
(三)本企业关于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 示、报告、报表及其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制 发的需本企业办理的重要文件材料;行业协会、中介机构 等对本企业做出的重要决定、出具的审计、公证、裁定等 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的重要合同、 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材料;
第14页,共82页。
第25页,共82页。
10号令正文条款的解读
• 第十六条 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中央企业、 金融企业、中央所属文化企业等)总部的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 表,报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 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 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

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b5E2RGbC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p1EanqFD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DXDiTa9E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RTCrpUDG(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5PCzVD7H(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jLBHrnAI(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xHAQX74J(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992年3月30日国家档案局发布
5号令
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重新发布
6号令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7月28日发布 ,2003年9月1日施行
7号令
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2005年5月17日发布,2005年7月1日施行
国家档案局1-10号令
1号令
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发布
2号令
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
1991年12月26日国家档案局发布
3号令
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国档案试行办法
颁布日期:1991年12月26日 ,生效日期:1992年7月1日
4号令
8号令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6年12月18日发布施行
9号令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2011年11月2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0号令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012年12月17日公布,2013年2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