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制度
全国工会慰问制度细则

全国工会慰问制度细则一、前言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会体系建设,落实好全国工会慰问制度,加强工人阶级团结,宣传工会组织的可贵价值,优化工作效率,全国工会联合会制定了全国工会慰问制度细则。
本文旨在就全国工会慰问制度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制度目的全国工会慰问制度的目的在于,落实好劳动者的权益和保障措施,提高工会对劳动者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增强工人阶级凝聚力,增进工人阶级阶级团结,推动我国工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1.慰问对象:全国各地职工、公务员、农民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等受工会关注的群体。
2.慰问形式:采取物资慰问和心理慰问相结合的方式,包括送礼品、发放慰问金、开展职工座谈会、组织文艺演出、开展趣味运动比赛等。
3.慰问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群体的需要,确定慰问标准,保证慰问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慰问频率:每年至少一次,与重大节日、特殊活动等相关联,让职工在特别的日子里感受到工会的温暖关怀。
5.慰问对象的申请和审批:职工群众或工会组织可以向上级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才能给予慰问。
6.慰问情况的报告和反馈:每年必须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慰问的情况和效果,听取职工群众的反馈,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7.资金来源:慰问资金可以通过工会基金、捐赠、政府补贴等方式获得。
慰问资金必须用于慰问工会会员和相关群体。
四、责任和制度执行全国工会联合会、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建立全国工会慰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以落实。
同时,对制度违反者进行惩罚和追责。
五、总结全国工会慰问制度的出台,是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具体举措,是维护工人阶级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仅仅制度制订还远远不够,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努力让制度落地生根,取得全面胜利。
让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的关爱和温暖,把我们的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优秀和强大。
工会的慰问制度范文(4篇)

工会的慰问制度范文工会慰问制度一、概述慰问制度是指工会组织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慰问的情况进行关怀和支持的制度。
旨在增进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三、慰问对象1. 生病员工及其家属2. 因意外或伤病导致工作受影响的员工3. 退休员工4. 婚丧喜庆的员工5. 特殊贡献员工四、慰问内容1. 生病员工及其家属(1)定期探望慰问,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2)协助联系医院和医生,提供必要的治疗帮助(3)为员工或家属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组织心理疏导活动2. 因意外或伤病导致工作受影响的员工(1)及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补助,如安排调岗、减负等(2)慰问金和慰问品的发放(3)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3. 退休员工(1)为退休员工举行隆重的欢送仪式,表彰其为公司所做的贡献(2)发放退休金和慰问金(3)为退休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咨询,如社保、医疗等方面的问题4. 婚丧喜庆的员工(1)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以示祝贺或安慰(2)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如请假、调休等5. 特殊贡献员工(1)为特殊贡献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2)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表达对其贡献的认可(3)为特殊贡献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五、慰问流程1. 收到慰问申请2. 工会组织慰问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3. 慰问小组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予以慰问,以及慰问的方式和金额4. 慰问小组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确保慰问顺利进行5. 慰问小组将慰问结果及时反馈给慰问对象,并进行记录和整理6. 定期对慰问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慰问的质量和效果六、经费来源慰问经费由公司每年预算划拨。
七、慰问制度的宣传公司将通过内部宣传渠道,如企业内部网、员工通讯等宣传慰问制度的内容和流程,提醒员工及时了解和申请慰问。
八、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公司工会组织负责执行和监督,工会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慰问方案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工会慰问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工会慰问制度一、慰问对象1.长期从事工会工作,且在工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会干部。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生活上遇到特殊困难的工会干部。
3.长期担任一线工作,身体状况较差,或因工作原因导致身心疲惫,需要给予关心照顾的工会干部。
4.节日期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会干部。
5.长期在艰苦岗位上工作的工会干部。
6.其他需要慰问的工会干部。
二、慰问标准1.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规定的慰问对象和慰问标准,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慰问办法和实施细则。
慰问办法和实施细则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以提供实际帮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慰问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慰问对象的贡献大小确定,并应当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相适应。
慰问标准应当公平、公正、合理,并应当得到大多数服务对象的认可。
3.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建立慰问档案,记录慰问对象的基本情况、慰问内容、慰问时间等信息。
慰问档案应当妥善保存和管理,并应当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4.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慰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慰问经费用于符合规定的慰问对象和慰问内容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慰问经费。
5.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务对象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对象的困难和问题。
对于重大困难和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6.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应当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的慰问制度(8篇)

工会的慰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____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
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
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
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____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
工会在每年春节、____节前夕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1、干部职工及____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____节等重大节日对____干部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1、生病慰问。
干部职工及____干部、职工在____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
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
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____元以内。
2、丧事慰问。
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____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____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____慰问,可购买____元以内纪念品。
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____元。
4、节日慰问。
春节、____节前夕,对____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____元。
5、生小孩慰问。
干部职工生小孩后____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____元。
工会探视慰问制度(5篇)

工会探视慰问制度为增强我司工会____的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章可循,按照《____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____》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视、慰问的范围和标准(一)在职员工因工伤或生病住院在____天以上(不含____天),工会派人探视,送价值____元的慰问品。
(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如属重大疾病再次住院、重大手术等特殊情况,可增加一次探视)(二)在职员工去世的,工会____相关人员吊唁,送花圈一个,并送其家属____元慰问金。
(三)在职员工直系亲属住院在____天以上(不含____天),工会派人探视,送价值____元的慰问品。
(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不超过三次)(四)在职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工会派人吊唁,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____元。
(五)在职员工初次结婚的,工会派人祝贺,送价值____元礼品。
(六)在职员工或配偶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子女的,工会派人祝贺,送价值____元礼品。
(七)在职员工生日当天,工会通过一定的形式予以祝贺,并送价值____元礼品(鲜花和生日蛋糕)。
(八)在职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重病,个人承担医药费较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工会应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并视情况一次性给予____元至____元困难补助金。
(九)因受自然灾害和重大意外,生活临时发生困难的员工家庭,工会派人慰问,并视情况一次性给予____元至____元困难补助金。
二、探视、慰问的程序(一)在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伤病及亡故慰问、在职员工结婚生育,由员工所在部门向工会提出;在职员工家庭困难,由员工自行或由所在部门向工会提出。
(二)因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探视的,工会应向党委报告,合理确定探视次数和慰问标准。
工会的慰问制度

工会的慰问制度
是指工会组织对会员或员工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或特殊情况时,给予关心和帮助的一种制度。
慰问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慰问金:工会会根据会员或员工的实际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援助。
2. 慰问品:工会会准备一些实用的生活用品或礼品,送给会员或员工,表达对他们的关怀和祝福。
3. 慰问探望:工会会派遣相关工作人员或代表团到会员或员工的家中或工作地点进行探望,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给予安慰和鼓励。
4. 心理疏导:工会会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心理辅导师为会员或员工提供心理援助,帮助他们缓解压力和困扰。
5. 社会支援:工会会协助会员或员工联系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提供帮助和支持,例如寻找工作机会、解决法律问题、协调家庭关系等。
工会的慰问制度旨在帮助会员或员工共渡难关,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同时,这也是工会组织对会员或员工的一种关心和关怀表达,增强组织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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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慰问职工工作制度规范

工会慰问职工工作制度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关心关爱职工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会慰问职工工作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旨在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困难、增进职工团结、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第三条工会慰问职工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效,创新方式,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和特点。
第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高度重视慰问职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慰问职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慰问对象和范围第五条工会慰问职工的对象主要包括:(一)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职工;(二)遭受意外伤害、患病的职工;(三)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四)退休、离休和工伤致残的职工;(五)其他需要慰问的职工。
第六条工会慰问职工的范围主要包括:(一)职工的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二)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权益保障;(三)职工的子女教育、家庭生活等方面;(四)其他与职工密切相关的事项。
三、慰问方式和程序第七条工会慰问职工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如发放慰问金、慰问品、举行座谈会等,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第八条工会组织在开展慰问职工工作前,应当充分了解慰问对象的情况,制定慰问计划,明确慰问时间、地点、方式、金额等。
第九条工会组织在开展慰问职工工作时,应当注重实效,确保慰问金、慰问品等资源合理分配,真正惠及需要帮助的职工。
第十条工会组织在开展慰问职工工作后,应当对慰问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提高慰问工作水平。
四、慰问资金和物资管理第十一条工会慰问职工的资金和物资来源主要包括:(一)工会经费;(二)企业赞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渠道。
第十二条工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慰问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和物资的接收、分配、使用、保管等环节,确保资金和物资的安全、合规。
第十三条工会组织在管理慰问资金和物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和物资的合理、有效使用。
工会慰问探访工作制度

工会慰问探访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关心职工生活,密切工会组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慰问探访的对象和范围1. 慰问探访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伤病残职工、职工遗属等。
2. 慰问探访的范围包括: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婚丧嫁娶慰问、特殊情况慰问等。
三、慰问探访的方式和程序1. 慰问探访的方式包括:实地探访、电话慰问、邮寄慰问品、转账慰问等。
2. 慰问探访的程序如下:(1)由职工所在部门或工会小组提出申请,说明慰问探访的对象、原因、时间等。
(2)工会组织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慰问探访的对象和方式。
(3)工会组织安排人员进行慰问探访,并记录探访情况。
(4)将慰问探访情况反馈给申请部门或工会小组,并适时在工会组织内部进行通报。
四、慰问探访的标准和经费1. 慰问探访的标准如下:(1)节日慰问: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
(2)生日慰问:每人每次不超过100元。
(3)婚丧嫁娶慰问:每人每次不超过200元。
(4)特殊情况慰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慰问标准。
2. 慰问探访经费来源:(1)工会经费:根据工会经费预算,合理安排慰问探访经费。
(2)企事业单位资助: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的资助,增加慰问探访经费。
五、慰问探访工作的要求和纪律1. 慰问探访工作要注重实效,真正把工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
2. 慰问探访工作要尊重职工的隐私,保护职工的个人权益。
3. 慰问探访工作要严格遵守经费管理规定,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4. 慰问探访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不得借机谋取私利。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会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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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舍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为增强我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教职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教师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校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在原《工会福利制度》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教师慰问
(一)教职工本人生育
1.教职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由校长通知工会。
1.在职教职工去世,学校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
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1000元。
2.教职员工配偶、子女去世,学校上门慰问,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3.教职员工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学校上门慰问, 赠送花圈,同时发放3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校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4.教师配偶、子女患严重疾病,住院手术治疗一个月以上或紧急抢救,工会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300-500元。
5.病假在家休息一周,酌情考虑是否上门慰问及发放慰问金,慰问金金额在200元以内。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教师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
教职员工生日,学校赠送蛋糕券100元。
(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六)教龄满30周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员工慰问
1.凡教龄(教师)、工龄(职工)满30周年的教职员工,学校赠送价值2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2.即将退休的教职员工,在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赠送价值3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二、退休教师慰问
1.凡退休教师均能发放学校慰问。
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同时上门慰问3-5名退休教师,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学校发放每位退休教师每年200元活动经费至退休小组长。
每年组织1次短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过夜。
活动门票等相关费用由退休小组自行负责。
3.退休教师去世,学校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
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
退休教师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教职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五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会福利制度》
相应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