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建法规讲义: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2018一建法知识点总结

2018一建法知识点总结一、建筑施工法规1. 建筑工程法建筑工程法是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包括了建筑工程的承包、监理、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的规定,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性。
2. 建筑法规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一系列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建设标准、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对工程建设起到了规范化的作用。
3.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中要严格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
4. 公共安全管理法规定了大型公共建筑、场所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了消防安全、建筑结构安全、设备安全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的要求和标准,保障了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可靠性。
6.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措施和规范,确保了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性。
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主要包括了工程的整体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材料计划等要素,确保了施工过程的有序性和安全性。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是指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设备、人员等的管理,包括施工现场布置、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3. 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指对施工现场工人的劳动安全和健康进行保护,包括了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施工工艺的安全性、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等方面。
4.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包括了质量检验、质量记录、质量整改等一系列措施。
5. 进度管理进度管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计划和跟踪管理,确保工程的按期完工。
6.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是指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和保障工程施工进度。
7.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了建筑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完整版)一建法规知识点2018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自治法②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③行政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④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⑤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⑥刑法2.法的形式:①行政法规:《XXX条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地名XXX条例》,如《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③部门规章:《XXX规定》、《XXX办法》④地方政府规章3.商标专用权包括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4.下列人员可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①代理期届满、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3.法定代理、制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4.无权代理: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5.表见代理——特别构成要件:①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②须本人存在过失;③须相对人为善意。
6.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担保方式是约定担保,只能由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任保证人(无法律直接规定)。
7.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2018一建法规讲义: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

2018一建法规讲义: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工程施工分包可以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一、分包工程的范围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经建设单位认可通过两种方式:(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分包工程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并不等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指定分包人。
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作出拒绝或者采用的选择。
三、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四、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的界定转包是完全禁止的,而工程分包是允许的,但必须依法进行。
违法分包同样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018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18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哎呀,一提到 2018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的必考知识点,我这脑袋里就像装了个乱麻团,各种条文规定搅和在一起。
不过别急,让我慢慢给您理一理,说不定能让您眼前一亮。
先来说说建筑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这块儿。
那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部分,但咱不怕,一点点来。
就说招投标吧,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可不少。
比如说,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那可得搞清楚,不然一不小心就违规了。
有一次我朋友所在的公司参与一个项目投标,他们信心满满,准备得那叫一个充分。
结果呢,因为没搞清楚招标的规模标准,白白浪费了好多人力物力,最后连投标的资格都没有。
这可给他们上了深刻的一课,也让我深深记住了,这规模标准可不能马虎。
再说说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这在如今的建筑行业里那可是相当重要。
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就像是一张名片,好信用能让你在这个行业里顺风顺水,不好的信用那可就寸步难行啦。
我就碰到过这么个事儿,有个建筑公司,之前因为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被记了不良信用记录。
结果呢,后来再去投标,人家甲方一看这信用记录,直接就把他们给拒之门外了。
这公司的老板那叫一个后悔呀,可这世界上哪儿有后悔药卖呢?还有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这东西,那就是约束双方的“紧箍咒”,得仔仔细细地看清楚每一条款。
我记得有一次,一个工程项目的合同在结算条款上写得模模糊糊,结果到了结算的时候,施工方和发包方为了那点钱争得面红耳赤。
施工方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发包方又觉得施工方狮子大开口,最后闹得不可开交,还差点对簿公堂。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也是必考的重点之一。
这可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死存亡。
有个小工地,因为老板心存侥幸,没有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开工了。
结果被监管部门查到了,不仅被责令停工,还被罚了一大笔钱。
老板那时候的脸色,比苦瓜还难看,真是得不偿失啊。
建筑工程质量法律制度也不能忽视。
质量就是建筑的生命,这可一点都不夸张。
一建法规知识点2018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自治法②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③行政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④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⑤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⑥刑法2.法的形式:①行政法规:《XXX条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地名XXX条例》,如《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③部门规章:《XXX规定》、《XXX办法》④地方政府规章3.商标专用权包括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4.下列人员可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①代理期届满、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3.法定代理、制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4.无权代理: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5.表见代理——特别构成要件:①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②须本人存在过失;③须相对人为善意。
6.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担保方式是约定担保,只能由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任保证人(无法律直接规定)。
7.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讲义完整版

IZ304011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一、合同的法律特征(略)二、合同的订立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三、合同的分类:P114页1.有名合同――典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2.双务合同――――单务(赠与)3.诺成合同(建筑工程、买卖、租赁等)――一实践合同(保管、承揽、运输合同等)4.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5.主合同――从合同(担保合同:定金、质押等)6.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四、建设工程合同――实质:特殊的承揽合同――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1Z304012合同的要约与承诺【真题示例】1.根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
A.双务合同B.有偿合同C.实践合同D.要式合同2.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A.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B.有名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C.无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D.有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3.施工企业根据材料供应商寄送的价目表发出了一个建筑材料采购清单,后因故又发出加急通知取消了该采购清单。
如果施工企业后发出的取消通知先于采购清单到达材料供应商处,则该取消通知从法律上称为()。
A.要约撤回B.要约撤销C.承诺撤回D.承诺撤销4.建设单位按照与施工单位订立的施工合同,负责电梯设备的采购,于是向电梯生产厂家发函要求购买两部电梯。
电梯厂回函表示“其中一部可以按要求期限交付,另一部则需要延期10日方能交付”。
电梯厂的回函属于()。
A要约邀请B要约撤销C承诺D新要约1Z304012合同的要约与承诺一、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承诺二、要约:(投标)1.要约的构成要件:内容具体确定符合条件视为要约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2.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3.要约的法律效力:生效――到达生效撤回――要约生效前一同时或先撤销――要约生效后、承诺前不可以撤销之要:1)约有承诺期、表明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2)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做了准备三、承诺:(中标)P117页1.承诺方式――通知、行为2.承诺生效――到达生效3.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实质性变更的――新要约(8点)【案例】【切记】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1Z303011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方式一、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3类:1.大型基建、公用事业项目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利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项目3.使用国外贷款、援助的项目【口诀】大公二公国,还有外资款二、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200万元以上P83页2.重要设备等的采购―单项合用――100万以上3.勘察设计等―单项合同――50万以上4.低于前三项规定―总投资――3000万以上【口诀】二一添作五;凡事不过三1.涉密或抢险救灾(特殊情况)2.扶贫以工代赈用农民工(政策性)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3.施工使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没得选)P83页4.施工企业有资质自建的自用项目(自己干)5.追加工程原中标人有能力承包的(接着干)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建设工程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P83――842)地方重点建设项目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的项目2.邀请招标:1)向3个以上有能力、资信良好法人或其它组织2)经批准邀请招标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受自然地域限制的5各方面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费用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的【真题示例】1.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是()。
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精讲完整版

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主要掌握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的含义及包括的法律。
尤其要注意容易混淆的《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节约能源法》等归属的法律部门。
法的形式和效力等级(1)要区分法律、法规和规章,尤其是法规和规章。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名称是“条例”;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其名称可以是“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2)了解前五类法的形式的制定机关,掌握其效力层级。
重点把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内容。
(3)掌握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重点把握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的规定。
(4)重点掌握建设行政法规所包括的内容。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了解与法人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要素构成。
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要了解自然人的三种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包括财、物、行为和智力成果;民事法点击【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category/jz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掌握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分类。
法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工程活动中最主要的主体。
法人应具备的四个条件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必须依法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而非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并非都需要办理登记。
(3)掌握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非法人组织。
(2018一建法规 1Z303000

(服务采购 + 单项50万以上)
1Z303011 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知识点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外的建设工 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 (范围以外,标准以外——可不招标——直接发包)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 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1Z303011 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邀请招标:(关注——区分各自范围) 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两项邀请) 国有资金控股或主导项目——应公开招标 (国有控股应公开,国家主导应公开)
1Z303011 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但以下可邀请招标:(两项邀请) (1)技术复杂、特定要求、潜在投标人少。 (复杂、人少——可邀请招标) (2)公开招标费用比例过大。 (费用过大——可邀请招标)
1Z303011 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工企业资质等级 符合工程要求的;
2Z203011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方式
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 可
以
扶贫资金 + 以工代赈 + 农民工
1Z303011 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招标分为:总承包招标和两阶段招标。 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确定 两阶段招标——技术复杂,无法精确的 第一阶段:技术建议阶段——编制文件 第二阶段: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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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建法规讲义: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总承包通常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大类。
一、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二、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
我国对工程总承包不设立专门的资质。
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但是,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三、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不应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上同时承担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不应与承担工程总承包或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另一方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当分包工程发生了质量责任或者违约责任时,建设单位可以向总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分包请求赔偿,在总包或分包进行赔偿后,方有权依据分包合同对不属于自己责任的赔偿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连带责任也不仅限于连带赔偿责任,还有其他履行工程义务的连带责任【2014真题】关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承担质量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
B.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未尽到相应监管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C.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D.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向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请求赔偿;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赔偿后,有权就不属于自己责任的赔偿向另一方追偿
E.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总承包单位赔偿后,有权要求分包单位赔偿
答案: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