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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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05•【字号】阳府[2008]91号•【施行日期】2008.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08〕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阳江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环保局反映。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阳江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66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各地、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分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我市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按2005年不变价格计算)从2005年的0.89吨标煤/万元下降到0.73吨标煤/万元,比“十五”期末下降18%。

其中,江城区(含市直、高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下降16.9%;海陵岛试验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下降17.3%;阳西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下降18.2%;阳东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下降17.1%;阳春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下降19%。

全市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3万吨和2.5万吨以内;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6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突出重点难点,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2•【字号】东府办[2008]146号•【施行日期】200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8〕14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东莞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关于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办综〔2008〕745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100号),进一步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86吨标准煤下降到0.69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年均降幅为4.36%。

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由2005年的92.6 下降到58.8 以下,降低36.5%,年均降幅为8.68%。

“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明显减少,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0万吨减少到9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3.5万吨减少到10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超过95%。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突出重点难点,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市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株政办发[2007]14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07〕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株洲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六月五日株洲市“十一五”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湘发〔2006〕14号)和2007年4月27日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变,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实现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强化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以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排污的有效控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坚持节能增效与环境治理相结合,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21•【字号】辽政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2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2017年4月21日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精神,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550万吨标准煤以内。

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1.1万吨、8.8万吨、77.5万吨、66.2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3.4%、8.8%、20%、20%。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部门、单位:为积极响应国家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要求,加快推进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切实落实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基础大幅减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降低30%、35%以上,实现上海市“十四五”能耗及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双控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系统思维和全链条观念,实施全面减排战略,坚决落实“三量齐减”和“永不放弃治理污染、防治污染”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结构调整,注重全生命周期的节能减排,着力推广清洁能源和绿色交通;持续加强应急管理和措施,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二、关键任务和具体措施实现“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为此,本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关键任务和具体措施。

其中,节能降耗和提升能效被视为重中之重,具体包括:1.加强能源管理和监测系统的建设,优化能源的生产、供应和使用,鼓励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设备,加强节能信息化应用,优化企业能源结构,推行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设备;2.实施工业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十四五”新基建和绿色建筑,引导市场和消费者选用绿色、低碳的产品和服务;3.推进交通绿色低碳化,引导市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加强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优化交通配套服务设施;4.加强环境监测和保护,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行环保监管措施,防范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三、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上海市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推动《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

在实施过程中,将注重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和政策完善,制定实施方案的细化措施,并加强监测评估和效果考核,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阜新市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07]46号

阜新市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07]46号

阜新市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阜新市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07]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现将《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经济转型的进程中,经济加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资源需求持续增加,阜新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不断加大。

因此,如何坚持在发展中最有效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是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了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必须尽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果断措施,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切实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0•【字号】津政发[2007]88号•【施行日期】2007.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7〕8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十二月十日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11吨标准煤下降到0.89吨标准煤,降低20%。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1.45吨标准煤下降到1.12吨标准煤,降低23%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4立方米下降到19.2立方米,降低20%左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5年的90%提高到94%以上。

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6.5万吨减少到24万吨,下降9.4%,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3.13万吨以内。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4.6万吨减少到13.2万吨,下降9.6%。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做优增量,调优存量,突出重点,强力推进,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格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8•【字号】甬政发〔2023〕50号•【施行日期】202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3〕5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2023年8月28日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2〕21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降碳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推动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以上(扣除国家单列项目能耗、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9000吨、8000吨、8000吨、500吨。

节能减排降碳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工业节能降碳工程。

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为契机,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建立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依法依规推进达标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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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和推进院及护驾分院节能减排工作,创建资源节约型医疗机构,树立资源循环利用的意识,结合卫生院实际,特制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工作的意义
能源是经济与发展的基础和战略资源。

加强节能工作是缓解我院能源供给紧张局面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就医条件的要求也愈加迫切,医院通过不断地改进医疗技术、完善设备、增设功能来满足人们需求,因而医院的能耗也在不断上升。

为此,节能不仅可以提高医院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增强医院竞争力,而且还对改善就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
1、重视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节能监督员,建立和完善节能制度,落实节能管理工作,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充分调动职工厉行节约的积极性,领导干部要带头率先垂范,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2、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副组长,院各科室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卫生院节能活动的开展,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科室的节能工作,定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入开展资源节约的措施和办法,并做好相关记录。

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的执行工作。

三、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保障体系,建立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

重点如下:
1、制定适用本单位实际的节能规划和科学的节能方案;
2、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督导检查制度和公开通报制度,检查节能降耗工作的落实。

3、建立健全完善能源消费量和节约目标潜力分析制度,定期分析能源消耗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节约目标和管理制度措施。

4、建立健全资源能源消耗的统计报告制度,客观全面反应资源能源消耗的实际情况和节能降耗工作的实际效果。

5、建立相应的能耗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和浪费能源处罚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切实可行。

(二)开展分工合作,加强日常管理,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1、节约用电。

根据医院不同的使用房间、走廊过道、地角、洗手间、楼梯口照明设备明确专人管理,随时关灯,防止“长明灯”现象发生,节约用电。

2、按规定合理使用空调设备,提倡少开空调(门诊输液室、化验室)。

3、减少和避免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处于长时间待机状态。

4、节约办公开支。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和规范配备和领用制度,要形成绿色办公的理念,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尽可能降低纸张消耗,尽量减少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减少一次性笔的用量。

5、节约用水。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抛锚滴漏、长流水现象;推行使用节能型水阀和卫生洁具;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个人要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洗手不要放大水,人走及时拧紧水龙头。

6、加强各各科室医用设备、医用器材的管理,杜绝无计划重复采购和浪费。

7、自觉养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良好习惯。

要树立资源循环利用的意识,争取做到“一物多用”,尽量少使用或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包括办公用品),分类保存和回收处理废弃物,促进生活节能减排。

附:卫生院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
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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