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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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门供应的药品(含既往在本院住院所用药品)。

2、医院原则上不使用自备药品,仅在病情确需、在医院或医生允许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3、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4、抗精神病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统一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如有此类药品由护士督促患者或家属带回。

5、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医生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2)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藏条件贮藏,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院方保管,则护士做好登记。

(3)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给药,并做好记录。

6、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7、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一聊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我们都知道,住院的时候,医生会给我们开一些药,但是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觉得这些药不够用,或者有些药我们自己家里有,想要继续用。

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了解一下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了。

1. 什么是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就是医院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规定患者在住院期间可以自备一些药品,但是要按照一定的规定来使用。

这样既可以满足患者的需求,又可以保证用药的安全。

2. 为什么需要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其实,这个制度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有些患者在住院期间可能会觉得医生开的药不够用,或者有些药他们自己家里有,想要继续用。

第二个问题是,有些患者可能会因为自己的病情好转,而不需要再继续用之前开的那些药了,但是如果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停药,可能会对身体造成影响。

所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医院就制定了这个制度。

3.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有哪些规定?患者需要向医生说明自己要自备的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给出一个合理的建议。

患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备的药品送到医院,由医院的药师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医院会给患者一个“自备药品专用标识”,并告知患者如何正确使用这些药品。

患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使用自备的药品,并将剩余的药品交给医院处理。

4. 自备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患者要确保自备的药品是合法的、安全的。

不要随意购买没有经过正规渠道的药物。

患者要按照医生的建议和药师的指导正确使用药物。

不要自行增减剂量或者改变用法。

患者要注意观察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出现不适或者病情加重的情况,要及时告诉医生和药师。

患者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停止使用自备的药品,不要擅自延长用药时间。

5. 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好处是什么?其实,这个制度的好处是很多的。

它可以让患者更加放心地接受治疗。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文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自行购买并携带的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自备药品的管理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自备药品应当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备药品应当属于非处方药、保健品、医疗器械范围,并且合理使用。

(三)自备药品应当与患者的病情相符,无损治疗效果的风险。

(四)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使用正确,防止交叉感染和滥用。

(五)患者购买自备药品应当保留购药凭证,并向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六)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病情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医生应当在接诊患者时了解患者是否使用自备药品,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指导。

(二)药师应当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提供使用建议,确保合理使用。

(三)护士应当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记录。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自备药品登记和管理制度。

(一)患者在就诊前应当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的自备药品名称、用量、规格、来源等信息。

(二)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填写的自备药品登记表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自备药品的存储管理,确保安全、干净、整齐。

第三章处理自备药品的相关流程第九条患者在就诊前填写自备药品登记表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指导,在规定的窗口购药。

第十条药师应当对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并提供合理使用建议。

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自备药物管理,提高自备药物利用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秩序,树立健康用药理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自备药物是指医院为满足诊疗需要,由医院自行配制、加工和利用的药物。

第三条医院自备药物是医院的重要资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医院自备药物。

第四条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应当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严守质量管理规范,有序进行配制、使用和管理,不得违规私存、流通或变卖。

第五条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医疗机构的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六条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对医院自备药物进行分类、编号管理。

第七条药品配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质量安全。

第八条药品库房应当设有专人进行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九条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管理要求,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十条对于过期、损坏、受污染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要及时予以淘汰或者处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对医院自备药物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药物管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配合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医疗安全工作。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医疗人员应当按照医疗规范和处方要求合理使用医院自备药物。

第十五条对于医院自备药物使用,应当及时记录相应的使用和消耗情况。

第十六条医疗人员在使用医院自备药物时,应当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告知和说明,保障患者知情权。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医院自备药物管理应当有专门的内部监察和考核机构,对药品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清查,确保医院自备药物的准确数量和质量。

第十九条对于发现违规使用、浪费或者滥用医院自备药物情况,应当严格追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给医院自备药物造成损失或者危害患者用药安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减少用药错误,防范医疗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007年5月1日4.《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2011年版)5.《中国医疗机构住院患者自备药临床管理建议》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23年8月第43卷第15期三、名词定义自备药品:是指患者从各级医疗机构或社区药店获得,带入当前住院就诊医院准备继续使用的药品。

四、内容(一)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

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住院患者治疗所需药品均由药剂科供应,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

(三)仅在特殊情况下,满足以下使用条件时,方可申请使用:1.病情危急,医院无适宜药品可供使用,患者经正常渠道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病情需要,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供应的药品。

3.患方提供的自备药品必须是合格药品,需提供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自备药品一律不得使用:1.无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处方的药品或无药品购买发票和药品说明书的药品。

2.包装破损或标志不清的药品。

3.生物制剂。

4.特殊管理药品。

5.过期的或变质的药品。

6.国产药品无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无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7.根据药品说明书需特殊储存条件如:冷藏、遮光、密闭等。

8.其他不符合药品质量规定的。

(五)使用程序1.临床确需使用自备药品时,由主管医生填写《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

2.主管医师应告知患方使用自备药品的相关风险,医患双方签定《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中应明确注明自备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或生产企业、用法用量等,并明确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背景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是为了规范住院病人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病人在住院期间能够正确、安全地使用自备药品,提高医疗质量和病人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程序1.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程序如下:- 病人在住院前需向医院提前申报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医院将审核申报的自备药品,并通知病人可携带的药品种类和数量;- 病人携带自备药品入院,需进行登记,并由医务人员核对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医务人员会对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评估,并告知病人哪些药品可以使用及使用方法;- 病人在住院期间使用自备药品时,需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使用情况。

2. 医院对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的管理责任如下:- 定期检查住院病人携带的自备药品,确保其安全有效;- 向病人提供使用自备药品的指导和培训;- 对病人使用自备药品的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四、注意事项1.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药品应为合法、合规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 自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需经医院审核和确认;- 病人在住院期间不得自行购买或添加新的自备药品。

2. 病人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 不得与医院提供的药品混合使用,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如有不适或药品使用有疑问,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咨询。

五、违规处理如发现住院病人擅自购买或使用未经医院审核的自备药品,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使用自备药品、没收违规自备药品、追究相关责任等。

六、附件附件1: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申报表格以上为《住院病人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请遵守并配合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务人员。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一、患者自备药品的定义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自行携带或购买的用于治疗疾病或缓解症状的药品,包括非处方药、保健品和营养品等。

二、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目的1.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自备药品可能与医院开具的药品相互作用,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因此需要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管理,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维护医院药品管理秩序。

患者携带大量自备药品进入医院,可能会干扰医院的药品管理秩序,造成混乱和安全隐患,需要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管理。

3.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对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可以及时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为医师提供更准确的信息,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三、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

医院应优先考虑患者用药的安全,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2. 合理使用。

患者自备药品应符合合理用药的原则,避免滥用药品或误用药品,以免造成损害。

3. 便于管理。

医院应建立便于管理患者自备药品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患者自备药品在医院内的使用不会对医院的药品管理造成影响。

四、患者自备药品管理的具体做法1. 接诊环节。

在初诊环节,医师应询问患者是否携带或购买了自备药品,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登记。

2. 住院环节。

患者入院时,医护人员应对患者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核对和登记,对需要使用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批。

3. 用药环节。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用药指导台,针对患者携带的自备药品进行用药指导,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自备药品。

4. 沟通协调。

医师应与患者充分沟通,了解患者所携带的自备药品的用药情况,并根据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五、患者自备药品管理的挑战与对策1. 患者不愿意告知。

有些患者不愿意告知自己携带的自备药品,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医院应尊重患者的选择,但可以通过充分的沟通和信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让患者愿意告知自己携带的自备药品。

2. 自备药品种类繁多。

患者自备药品的种类繁多,医院难以对每一种自备药品进行了解和管理,可以建立自备药品的分类和审批制度,对高风险的自备药品进行重点管理。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服务发展的需要,为了便于患者自行购买和使用个人医疗保健用品,保障其个人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这一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住院、急诊等各临床科室的医疗服务工作。

第三条患者在院内购买的自备药品,由院内药房负责管理。

第四条患者自购的药品需通过医生核实和审批方可使用。

第五条患者购买药品后请咨询医护人员关于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问题。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六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购买需患者出示医生处方或院内健康档案证明。

第七条患者须通过医院内指定药店购买自备药品,不接受在院外购买并带入药品的做法。

第八条院内指定药店仅供患者购买自备药品,不得购买其他非医疗保健用品。

第九条药房测设药房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等。

第十条患者购买药品时需填写购药登记表,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药品购买后,医生进行审批。

第三章药品使用第十一条患者购买的药品仅用于个人医疗保健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十二条患者使用药品前,需请医生核实并指导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患者使用药品时需按照医生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遵守用药的时间、剂量、频率等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适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意见。

第十五条患者使用药品后,需将药品包装、说明书等材料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交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如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不符合医疗保健用品的相关要求,将被责令停止使用,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如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超过正常使用范围,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如患者购买的自备药品使用不当造成患者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医院将定期对患者自购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患者,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药房负责具体实施,如有其他需要,可进行适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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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中心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维护医务工作人员安全和权益,保障病人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原则上不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有以下特殊情况的,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按照医嘱使用。

1、病情特殊需要,现有条件药学部门无法采购到的药品。

2、病情需要,患者要求使用自备药品,而医院无该种药品。

二、如患者自备药品符合使用指征,应当与患者签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责任书》,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

三、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则应当在责任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的规格、剂量、剂型、数量、效期、批号等。

四、患者应提供自备药品的购药发票原件交所在临床科室审验,科室留存发票复印件。

患者如不能提供原始购药发票,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的书面说明。

发票复印件和书面说明临床科留存一年。

五、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六、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药物。

七、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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