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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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

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住院患者在医院内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的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住院患者在医院内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的管理。

定义
1. 自带药品:患者自己带入医院的药品,用于治疗患者已知的疾病或症状。

2. 自理药品:医院提供给患者以自行处理疾病或症状的药品,如退烧药、维生素等。

管理规定
1. 自带药品审查:
- 患者在住院前需向医院提供自带药品清单,并经医院审核确认。

- 医院将对自带药品进行审查,排除潜在的不安全或不适合患者使用的药品。

2. 使用自带药品:
- 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自带药品。

- 使用自带药品时,患者应按照医生的用药建议和剂量使用,并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3. 自理药品发放:
- 医院将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病情,发放适当的自理药品。

- 自理药品的发放应按照医生的建议和规定剂量进行,并记录在患者的病例中。

4. 药品储存:
- 患者自带药品和医院发放的自理药品应分别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中,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 药品柜应定期清理,确保各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5. 监测和记录:
- 医院将定期监测患者的药物使用情况,包括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

- 监测结果应记录在患者的病例中,以供医生参考和评估治疗效果。

备注
请注意,本规定仅适用于住院患者的药品使用管理,对于特殊情况或需要特殊药物治疗的患者,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与规范。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目的:规范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良好的治疗效果。

一、患者自带药物管理1.住院患者可以自携已经开具的药物到医院。

但需提前备案,医院将根据药品类别和病情合理评估,并告知患者是否允许使用。

2.患者自带药物应符合以下条件:药物应为合法药品,且在有效期内。

药物应为个人用药,不能带入禁用药物及影响他人安全的药物。

药物应有明确的标签,标注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3.患者自带药物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住院期间,患者应将药物交给医护人员管理,按时服用。

如患者的自带药物与医生开具的药物有冲突,应听从医生的建议和调整。

如患者需要终止或更改使用自带药物,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4.医院有权对患者自带药物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5.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自带药物。

二、医院个人药品管理1.医院提供常见的非处方药和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使用。

患者应按医嘱和药师指导使用这些药品。

2.个人药品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患者应遵守医院的个人药品使用规定,不得滥用或过量使用。

个人药品应放置在指定的药品储存位置,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

个人药品标识应清晰,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如需终止或更改使用个人药品,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3.医院有权检查患者个人药品的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4.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个人药品。

三、责任和违规处理1.患者在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意外,由患者本人承担责任。

2.如患者违反了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管理规定,医院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等。

3.如患者的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或危害到他人安全时,医院有权报警并追究患者的法律责任。

文档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本规定如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和安全,规范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期间自带药品的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良事件,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在此文档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患者自带药品的定义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的、不在医疗机构药房供应的药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和其他治疗用品。

二、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适用范围1. 患者自带药品仅限于个体化的特殊治疗需求,例如过敏药、慢性疾病用药等,而非常规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常规用药。

2. 非必需的、不影响疗效的药品不得自行携带,如维生素、保健品等。

3. 若医疗机构提供了相应的药品,患者应优先选择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不得使用自带药品。

三、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管理规定1. 患者在就诊前需要向医疗机构报告自带药品的品名、剂量、数量等相关信息。

2. 医疗机构会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审核,根据专业知识和临床需求判断是否符合使用标准。

3. 符合使用标准的患者自带药品需要交由医疗机构保管,由专业人员进行药品登记和查验。

4. 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期间需向医务人员申报自带药品的使用,医务人员会对是否合理使用进行审核和指导。

5.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需遵守医生的嘱托和用药说明,不得随意增减用药剂量。

6. 患者在自带药品使用结束后,需主动通知医务人员,并按照医务人员的指示进行处理,如退还药品或进行妥善处理。

四、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 患者在自带药品使用前应当充分了解药品的性质、用途、用法和副作用等相关信息,如果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医务人员。

2.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3.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如出现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应当及时告知医务人员,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不得将药品借给他人使用,以免发生意外或误用。

学校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学校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规范学校自带药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自带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降低药品使用风险,提高用药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师生自带药品的管理,包括教师、学生及教职工子女等。

三、药品管理职责1. 校医负责本校自带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药品的接收、保管、发放、回收等。

2. 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自带药品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药品使用的安全。

3. 教师应自觉遵守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自带药品的使用。

四、药品管理要求1. 药品采购(1)自带药品需具备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确保药品质量。

(2)教师和学生应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不得购买无批准文号、过期或假冒伪劣药品。

2. 药品存放(1)自带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

(2)药品应分类存放,内服药、外用药、急救药品等分别存放。

(3)药品存放处应有醒目标识,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3. 药品发放(1)校医负责药品的发放,发放前应核对药品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教师和学生自带药品需在班主任的监督下领取,不得私自借用他人药品。

(3)学生服用自带药品时,班主任应监督其按照说明书或医嘱服用。

4. 药品回收(1)药品使用完毕后,应将剩余药品交还校医,由校医统一回收。

(2)过期、失效、破损的药品应及时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五、监督检查1. 校医定期对自带药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管理制度的落实。

2. 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自带药品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学校将不定期开展药品安全检查,对违反药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校医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学校自带药品的管理水平,确保师生用药安全,为创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患者。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是处方药品,并由医生明确开具。

第四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药品包装完整、密封;2. 药品本身没有明显的异常现象;3. 药品没有过期,且有效期内至少超过住院或门诊时间的一半。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药品:1. 违禁药品;2. 液体制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等易弄混的药品;3. 高风险药品,如抗菌药物、抗癌药物等。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责任:1. 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登记、储存、发放等工作负责的部门为药事部门;2. 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日常管理的人员为药师。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程序:1. 患者在接受门诊就诊前需提前告知是否自带药品;2.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先由医师审核患者的自带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使用方法等信息,并进行核对;3. 医师审核通过后,将患者的自带药品信息填写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和发放:1.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在药事部门设计的存放区域内进行储存,专门柜体标注有患者自带药品的专用柜;2. 患者每次取药前,需填写领用表,表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3. 患者领用自带药品后,将药品相关信息登记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将剩余药品装入口袋等容器,交由患者自行管理。

第九条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 患者自带药品应按照医师指导进行使用,不得超量或滥用;2. 患者自带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进行处理;3.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结束后,应按照医师要求将剩余药品交回给医院,由医院进行处理。

第十条患者自带药品的风险控制:1. 患者在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使用自带药品时,医护人员应负有监督责任,定期进行患者用药情况的评估;2. 对于患者因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医护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并将其纳入医院的不良事件监测和管理系统。

特殊情况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特殊情况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县第一人民医院
特殊情况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自带药品是指:
1、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2、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3、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二)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三)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

使用自带药品为注射剂型的,应填写《特殊药品用药申请单》,经科主任以及药剂部门及医教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的情况应在病程中记录。

(五)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教科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
2020年4月15日。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4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4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者获得的药物,并自行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条进行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便利原则。

第四条患者有权自带药品管理,但需在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咨询、指导和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应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配合。

第八条患者和医院应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问题。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要求第九条患者在自带药品前应咨询医院医生或药师,了解患者自带药品的适用情况和使用方法。

第十条患者自带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携带过期、变质、伪劣药品。

第十一条禁止患者携带处方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其他特殊药品。

第十二条患者自带药品应将药品包装完好,标明药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重要信息,并附带使用说明书。

第十三条患者自带药品的数量应符合治疗需要,不得携带过多的药品。

第十四条患者应在医院的指导下,按照医嘱和规定的剂量、频次使用自带药品,不得随意更改用药剂量和频率。

第十五条患者应定期向医务人员报告自带药品的使用情况,接受医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医院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自带药品咨询服务台,为患者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十九条医院应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数量、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医院应提供适当的药品存放设施,保障患者自带药品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及时更新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管理意识和服务水平。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

三、自带药品的定义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自行购买并带入医院使用的药品。

四、自带药品的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2. 严格审批:患者自带药品需经过主管医师审核,科室主任审批。

3. 明确责任: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应共同遵守本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4. 及时沟通:患者、家属与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用药安全。

五、自带药品的管理程序1. 患者自带药品时,应向主管医师提供药品的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等资料。

2. 主管医师对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必要时进行药效评估。

3. 经审核通过的药品,由主管医师填写《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4. 审批通过后,患者将药品交给护士保管,护士在《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上记录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数量、效期等信息。

5. 护士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按常规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六、自带药品的使用要求1.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标识不清的药品。

2. 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的剂量、用法。

3. 不得擅自停药或更换药品。

4. 不得将自带药品用于他人。

七、自带药品的保管1. 护士应妥善保管患者自带药品,防止丢失、被盗。

2. 药品存放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如需避光、低温保存等。

3.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八、责任追究1. 患者自带药品出现不良反应,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2. 医务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导致患者用药安全受到威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患者、家属违反本制度,擅自使用自带药品,造成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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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质量,且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

为保障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2)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3)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4)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2)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3)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4)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5)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6)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7)可疑、来路不明的。

4.自带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做好自备药品的代管登记手续,包括自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5.自带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6.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
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
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患者: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

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

因此患者使用自带药品有可能会造成过敏反应、不良反应等严重后果,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现做出如下知情告知:
1.患者病情如确需使用自带药品,必须自愿签写《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2.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及不良后果,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及不良后果由患方承担。

3.请患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对药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药物。

4.以下情况我院拒绝使用,敬请谅解:
①拒绝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的;②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③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④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⑤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⑥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⑦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⑧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⑨可疑、来路不明的。

5.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对特殊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明显,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各种不良后果:
①输液反应:如寒战、发热、抽蓄、呼吸困难等;②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严重者过敏性休克;③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便血等;④神经精神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下降等;
⑤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损害;⑥其它一些毒副作用,严重者可导致病人死亡。

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
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药品来源使用方法使用原因
经过医生告知,我已充分理解上述谈话内容的含义。

由于病情需要、治疗方便,我主动要求在赣榆区人民医院使用上述自带药品,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不良后果,签字为证。

病人意见:签名:病人监护人意见:签名:与患者关系:
医师意见: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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