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前治安案件查处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_毕业论文(设计)
社会治安问题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措施

社会治安问题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措施社会治安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尽管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治安,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本文将介绍一些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1. 技术手段滞后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也在不断利用新的技术手段进行犯罪活动。
然而,我们的社会治安机构的技术手段滞后于犯罪分子,导致犯罪行为的难以防范和打击。
2. 治安宣传不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源之一是人们对于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的认知不足。
很多人对于自身的权益和安全保护缺乏了解,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因此,治安宣传应该更加广泛和有针对性,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3. 执法力度不足治安问题需要依靠有效的执法手段和持续的执法力度进行打击。
然而,在一些地方,执法力度仍然不够,导致犯罪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制止和打击,给社会治安问题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改进措施1. 引入先进技术手段为了与犯罪分子进行抗衡,我们应该不断引入先进科技手段。
例如,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提高智能化犯罪分析技术的应用,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等。
通过引入先进技术手段,我们能够更好地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
2. 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为了提高社会治安水平,我们应该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人民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
3. 加强执法力度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我们需要加强执法力度。
这包括提高执法人员的技能和素质培养,加大执法部门的投入和支持,加强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等。
只有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我们才能够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
总之,社会治安问题的不足需要我们付出不断的努力来改进。
通过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加强执法力度,我们能够提高社会治安水平,保护人民的安全和权益。
治安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一些社会问题也在逐渐突出。
其中之一就是治安问题,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犯罪、违法行为频发。
为了保护公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必须加强对治安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本文将探讨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
问题一:盗窃案件屡禁不止由于人口密集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原因,盗窃案件成为目前城市中普遍且高发的犯罪类型。
有些小偷甚至形成团伙作案,他们熟练运用各种技巧、手段进行盗窃,并往往能够逃脱现场附近摄像头监控。
解决方案:1. 增加警力密度和巡逻频率:城市需要增加警力投入,并对街道、社区等重点地区增加巡逻频次。
2. 加大对盗窃团伙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更加有效的侦查技术手段,加强对于盗窃团伙的打击和摧毁行动。
3. 完善防控系统:在市区主要交通道路、商业区和住宅小区建立高效完善的监控系统,并密切监测关键地段。
问题二:暴力伤人事件频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口流动的加剧,在一些城市中暴力伤人事件屡见不鲜。
这种犯罪行为常常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导致生命威胁。
解决方案:1. 建立更健全的预警机制:公共场所可以通过安装报警器等设备来提高反应速度,并能够迅速传达信息,使警方能尽快介入处理。
2. 提升治安管理能力:加强警察培训,提高巡逻员执法水平,并推广使用防暴器械和自卫工具。
3. 严厉打击枪支走私现象:建立严格的枪支管控制度,打击枪支走私活动,预防倒卖与非法持有枪支。
问题三:网络犯罪日趋猖獗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犯罪日趋复杂和普遍化。
网络黑客攻击、网络诈骗以及个人信息泄漏等问题令人担忧。
解决方案:1. 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于网络犯罪的认知,并培养正确的防范意识。
2. 完善法律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大处罚力度。
3. 加密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在政府部门和企业层面,应该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系统,严格执行对用户隐私的保密。
治安防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治安防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各类犯罪事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治安防范工作显得格外重要。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保障体制不完善在目前治安防范体制下,存在缺乏总体规划、部门分散、协调机制薄弱等问题。
首先,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的协同合作,导致信息无法及时共享和反馈,影响了效率。
同时,相关部门间的职责划分模糊不清,工作任务有重叠或遗漏之处;各地区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程度参差不齐。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一个更加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
首先,建立全国性总体规划并下放到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进行具体落实;其次,在预算上加强配套保障,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最后,建立协同联动的机制,促进部门间充分沟通与协作。
二、技术手段滞后治安防范工作中,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日益重要。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地区在技术设备采购上投入不足,导致了监控设施短板明显。
其次,由于法律法规、隐私保护等因素限制,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尚未得到充分应用。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首先,政府应当增加财政拨款以提高警务设备水平;其次,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在前沿技术领域推动创新;同时也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科技手段的应用提供更好的保障。
三、社会参与度不高有效的治安防范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
但目前存在着民众对公共安全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性等问题。
一方面,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上仍有欠缺;另一方面,在社会治安问题上缺乏有效的反馈渠道和参与机制。
提高社会参与度需要增加公共宣传教育投入。
通过广播、电视、微博等多种媒体方式,加强对安全知识的普及;同时,建立健全社区巡防制度,发动群众力量共同参与治安维稳工作。
四、人员素质待提高治安防范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治安案件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针对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信息不畅通目前,治安案件办理中,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缺乏及时与有效性。
警方、法院、检察院等相关机构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导致信息断档、情况不明确等问题。
2. 办案程序繁琐现行的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复杂且繁琐,导致案件进展缓慢。
律师参与度低,审判难以保持高效率与公正。
同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或特殊群体的案件处理也存在困扰。
3.警方调查不力在某些地区和单位,由于人力资源不足或培训不到位等原因,警方在初查阶段操作不当或证据收集不充分。
这可能导致罪犯逃脱惩罚和冤假错案发生。
4.刑事责任追究不均衡一些治安案件中,罪犯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地位等因素可能影响到法律的适用和刑事责任的追究。
这导致了不公正的法律处理和社会不满情绪。
5. 预防措施薄弱当前,治安案件办理过程中预防控制措施相对薄弱。
应更加注重预防,通过完善社区警务体系、提高基层警务能力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对策建议1. 提升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与演练。
促进各部门信息交流畅通,确保案件的及时有效处理。
此外,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推行电子化办案系统,在线共享办案数据与信息。
2. 简化办案程序并提高效率简化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并明确各环节责任与职能。
借鉴国际经验,引入定罪判刑指导方针,以减少司法解释的随意性。
同时,加强对法官与检察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3. 加强警方调查能力增加警方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侦查水平与技术手段,并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的刑侦队伍。
完善调查规范与程序,在收集证据、审讯嫌疑人等环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确保合理取证和罪责裁定的准确性。
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背景介绍治安案件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办理治安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办案难度大、办案周期长等。
本文将分析治安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办案难度大治安案件多种多样,涉及范围广泛,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案件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加之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升级,使得犯罪分子能够更为巧妙地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
因此,侦破这些治安案件对于警方来说十分困难。
2. 办案周期长由于做好一个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在现有警力紧张情况下,办案周期往往较长。
这给了犯罪分子足够的时间转移资产或者逃离现场,给后续的侦破工作带来困难。
3. 缺乏协同合作治安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作,如警方、检察院、法院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共享不畅、工作流程不透明等问题,导致效率低下以及办案结果的延误。
三、对策建议1. 提升技术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监控设备、数据分析等方面投入更多资源。
例如,可以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对嫌疑人进行追踪和辨认,并加强与银行系统、摄像头设备进行联动。
同时,要加大对警方科技装备的更新换代力度,提高犯罪侦查和取证能力。
2. 加强调查取证能力针对治安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困难和挑战,应加大警务培训力度。
通过组织专业知识讲座、实战演练等方式,提高民警的调查取证水平和技巧。
此外,可以与相关学院或研究机构合作,在公安专业领域开展研究项目,为警务实践提供理论和经验指导。
3. 优化协同机制建立起跨部门、跨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
通过共享案件相关信息和资料,提高调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同时,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和合作流程,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沟通问题并解决困难。
4.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治安案件打击成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展示公安机关打击治安犯罪的决心和努力。
社会治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会治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以下是存在的主要问
题及对策建议:
1. 犯罪率居高不下
虽然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但是犯罪率依然居高不下。
主要的原因包括:社会资源、财富
分配不均、道德水平的退化、司法机关执行不力等。
因此,我们应
该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识,加强
监管和依法惩治。
2. 治安突发事件频发
在这个信息化、快节奏的时代,治安突发事件层出不穷,如暴
力袭击、恶意破坏等。
这些事件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而且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要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提高应急
响应能力,完善应急机制,依法加强打击和处置。
3. 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网络诈骗、个人隐私泄露、网络暴力等问题频发,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要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和教育。
4. 社会治安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尽管我国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社会治安管理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要加强社会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要想解决当前存在的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达到治安稳定、社会和谐的目标。
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国家的治安状况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然而,与此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
本文将从各个方面对治安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城市治安问题和不足之处1.1 治安宣传力度不够目前,大多数城市在治安宣传上存在缺乏整体规划、信息传递渠道单一等问题。
如何提高公众对治安重要性的认识,增加群众参与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解决办法:加强与社区合作,通过举办讲座、撰写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居民普及相关知识;利用新媒体开展全民参与式宣传活动,在社交平台发布预警信息、案件通报等,有效提升公众对治安问题的关注度。
1.2 城市监控体系存在漏洞尽管城市监控系统在维护治安稳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盲点覆盖、画面质量不佳等。
解决办法: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提高监控设备功能和效能;增加摄像头的安装密度,填补盲区;采用先进的AI技术,提高视频分析的准确性和处理效率。
1.3 公共场所保安不足公共场所的治安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其中一个原因是公共场所保安力量薄弱、运作方式不合理。
解决办法:增加警力配比,加大对公共场所治安巡逻频次和范围的管控;推动与社区保安或民间保镖组织合作,形成有机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人员培训和岗位责任分工。
二、网络治安问题和不足之处2.1 网络诈骗现象严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网络上出现了大量的虚假信息、诈骗平台等。
这给广大网民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
解决办法: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网络监管机构,提升追查和处罚效率;加强公众教育,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警惕性。
2.2 网络隐私问题亟待解决当前,网络上个人信息泄露现象广泛存在,这给用户带来了巨大的隐私风险。
解决办法:制定更为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自身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
社会治安方面查摆问题、整改措施

社会治安方面查摆问题、整改措施社会治安是一个城市或社区的重要方面,对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至关重要。
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在社会治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查摆和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以下是一些我们应该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问题一:盗窃和抢劫频发- 针对此问题,我们应该加强警力巡逻,特别是在高风险区域和时间段增加警察的存在。
- 同时,我们还可以鼓励社区居民加强安全意识,锁好门窗,避免晚上独自外出等。
问题二:网络犯罪活动增多- 针对网络犯罪的威胁,我们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提高对犯罪分子的追捕和打击力度。
- 同时,社区居民也需要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尽量避免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中使用个人信息。
问题三:非法传销和诈骗现象普遍存在- 针对此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对传销和诈骗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犯罪团伙的侦破和惩治力度。
- 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识别能力,让他们能够辨别非法传销和诈骗活动。
问题四:社会纠纷频繁发生- 针对社会纠纷,我们应该加强社区矛盾调解机构的建设,提供有效的调解渠道,帮助各方解决纠纷。
- 同时,我们也可以加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减少纠纷的发生。
问题五:毒品滥用问题严重- 针对毒品滥用问题,我们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毒品走私和销售的打击力度。
- 同时,我们也应该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毒品预防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我们可以期待社会治安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和控制。
然而,我们也必须意识到社会治安问题的复杂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解决。
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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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前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短推进,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强治安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刑事调查措施,保障了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办案过程中关键词:治安案件存在问题原因危害对策一、治安案件概述办理治安案件是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责,是治安管理部门规范,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教育、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
有效办理治安案件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一)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以“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原则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关于治安案件的定义,各种表述不尽一致,但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解释和把握。
1.构成治安案件这一法律事实的核心内容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不是违反其他行政管理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经济、民事行为,更不是有悖道德的行为。
2.确认治安案件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与查处治安案件的相关法律规范。
3.确认治安案件的当时,必须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在确认时,认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行为不应予以立案,也就不能称为治安案件。
当然,“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是立案机关在立案时的一种确认,即在当时根据通常情况,认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4.治安案件必须是由法律授权的专门机关或组织,即公安机关立案确认的,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无权确认治安案件和立案。
(二)查处原则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
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第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第二、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第三、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
(三)有效办理治安案件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与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准确地查处治安案件,对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视其情节与危害后果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这不仅能够惩戒违法者,使其不敢再犯,并努力减少或挽回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同时,对其他可能从事违法犯罪人员也有着震慑作用和教育作用,使人们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2.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是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
查处治安案件都是依法追究那些扰乱妨害公共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人员的法律责任,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
现阶段,我国正在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精神文明,努力使我国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
因此,及时、准确地查处治安案件,对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有利于分析治安形势,提出治安对策公安机关估计和分析一个地区一定时期的治安形势,评估标准的内容相当广泛,其中包括治安案件的发案率和查处率。
治安案件的个案危害性虽不及刑事案件,但它的发案率大大超过了刑事案件,不仅量大而且面广,影响也比较大。
因此,认真查处治安案件,及时掌握治安案件的情况,研究作案对象的特点和发案规律,就为公安机关分析治安形势、采取相应对策管理社会治安,提供了重要的客观依据。
4.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公安机关在查处治安案件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充分保障社会主义的民主;既要严肃处理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又要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而且,只有对少数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予以处罚,才能有效地保护多数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一切,不仅说明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相统一的关系,而且也是加强民主与法制的一条重要途径。
5.有利于预防、减少犯罪,教育挽救违法青少年查处治安案件,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
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受到一定的痛苦与损失,让他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从而接受教训并及时改正,以免走上犯罪的道路。
尤其是一些违法青少年,由于他们的世界观尚处于形成之中,通过查处他们的案件对其及时进行教育挽救,往往能够立竿见影,使其改邪归正,以此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
6.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不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直接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在新形势下,这一类治安案件大量发生。
如果公安机关不能及时查处,必然在群众中产生误解和不满。
因此公安机关要认真查处治安案件,真诚的为被侵害人追偿损失,为群众排忧解难,从而密切警民关系,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普法的深入及公民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民告官”的治安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加,公安机关败诉比率也呈上升趋势,因此,公安机关必须认真对待。
查处治安案件一直是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也是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随着全国范围执法质量活动的不断深入进行,在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违法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由于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着重刑事案件而轻视治安案件的问题,使得治安案件查处质量低的局面令人担忧。
治安案件的个案危害性虽不及刑事案件,但它的发案率大大超过了刑事案件,不仅量大而且面广,影响也比较大,在当前经济转型期的形式下,如果公安机关对发生的治安案件不能及时的依法查处或执法质量不高,必然在群众中产生误解和不满,从而影响警民关系,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当前,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思想认识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治安案件立案查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少数民警片面地认为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社会危害性比较小,立不立案、查不查处不影响大局,不会对社会只需形成大的影响;二是怠惰情绪。
查处治安案件程序繁琐,有的难度较大,有的忙活了几天案件,也不一定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如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损毁公司财物案件的立案、查处等,用了很长时间调解处理,最后往往还不能成功,即便有的成功了,只要一方反悔,还得到法院处理。
因此,少数民警出现了畏难情绪,而不愿去查处;三是查破治安案件的奖惩机制不如刑事案件的严格,效应不明显,因查破办理治安案件而立功受奖的现象几乎没有。
因此,少数急于出成绩、给予成名的民警,办理治安案件就会出现被动应付现象。
(二)受理环节问题1.主动发现受理的案件少,被动受理的案件多的情况。
主要原因是:一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二是有些治安案件的违法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或妨害社会管理的范围,而不涉及公民个体的具体利益,只涉及违法行为人之间的利益,且都是相互自愿、相互获利的行为。
因此即便其他人知道了也不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去报案,多数只能靠公安机关主动去检查发现。
三是基层公安派出所警力少任务重,专项斗争一个接一个,民警之日疲于应付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无警力、无精力去搞治安案件受理检查工作。
再则,即便是主动受理一些治安案件,也大多受利益驱动,只受理一些赌博、卖淫嫖娼、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罚款额较大的案件。
2.受理严重不足;治安案件的受理数远远低于治安案件的实际发案数。
尤其是盗窃自行车、盗窃家禽案件,群众很少报案,甚至有的民警的自行车被盗了也不报案。
主要原因是:一是群众认为报了案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专案专办,大多类似案件破不了,还不如不报;二是认为报案还要填写相关材料,既耽误时间又麻烦,所以干脆就不去报案了;三是对于在公共娱乐场所内发生的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有些业主不敢报案,也不愿报案。
不敢保安是害怕惹火烧身,遭到报复,不愿报案是害怕报案了民警来查处,影响自己的经营。
(三)立案不实问题2005年度,某市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全市应立而未立治安案件1886起,占全市治安案件总数的14.03%。
立案不实的原因:一是治安案件查处程序繁琐,一旦立案就要依程序行事,会牵扯不少精力;二是立案就要登记各种台帐,以应对每年必查的执法检查,麻烦;三是片面理解公安部提出的“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
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片面强调案件不破不立的方式来达到这一要求;一味强调发案少,认为发案多了就是社会治安没有搞好,工作没有做到位,怕承担责任,怕砸牌子。
事实上,立案率高说明民警工作认真负责,立案和报案渠道畅通,同时案件多违法率上升可正确反映民警工作量和难度,以便向政府部门申请更多的经费和器材装备。
有的甚至破了也不立,因为立案就要补台帐,增加了工作量。
四是有些案件即便立案查处也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打架斗殴案件,立案前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已达成一致协议,如果再立案查处,不仅民警工作量增加,而且当事人也因处理周期长而不满意。
五是受本单位、个人利益驱动的影响,存在好大喜功,报喜不报忧,或多报喜少报忧的思想,造成治安案件有“不破不立,不处不立,处而不立”的立案现状;六是基层警力不足是一个重要方面;大量公安基础工作和担负着辖区一方平安的重任都需要基层民警来具体负责,其业务内容涵盖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户籍、人口管理、治安和刑事案件侦查处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每一项工作都十分重要,都需要民警来具体抓。
同时还要经常配合其他行政部门进行一些非警务活动,使我们的民警长期处于一种奔命状态,因此大量的工作使本来就非常繁琐的治安案件查处变得无力顾及了,只有采取尽量少处理或淡化处理;七是部分当事群众由于所受损失、伤害不大,违法人员与受害人通过某种中介“私了”了案件,再加之怕麻烦等情绪作怪,而拒绝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配合弄材料,致使案件无法立案查办。
还有一些因素也是导致治安案件立案不实的,如公安机关内部有些脱离实际的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制约了治安案件如实立案,立案标准没有严格统一,比较模糊,群众的治安案件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也造成大量的治安案件自行消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