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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详解

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详解进口报关的业务流程进口报关应该分为一般贸易进口和进料加工企业的进口这两种方式。
首先说一下一般贸易进口。
一般贸易进口,首先要确定付款方式,是T/T呢,还是L/C呢,如果是L/C,那就要先开证,等开完信用证后,确定进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后。
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
1.首先是要得到国外客户的提单,发票、箱单,如果是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的话,还必须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
2.首先要那提单到船公司去换单,也就是拿提单去从船公司换回该批货物的提货单,也就是舱单。
上面有你们公司进口货物的详细的船务信息。
3.需要提前做商检的进口货物,还要到商检局做商检,实际上换单和商检应该提前进行。
如果进口的货物不需要商检,那就不用了。
实际上你进口的货物需要不需要商检你让你们的货代帮你查一下就知道了,也可以自己查,通过商品编码书。
4。
等换完单以后,如果需要上见得也进行商检了,那填好进口报关单给货代进行报关,报关所要用的资料是:发票、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如果需要商检的还有商检证。
5.一般贸易进口货要交进口关税的,所以,为了加快进口通关的力度,最好是开一张口头的支票,(不过这种方式一办企业的财务不会答应的)等海关打出缴款书以后,就要开支票。
一般进口货物给海关的关谁都要用支票交的。
交关税一般是到中国银行,等交完关税以后,银行会给你在缴款书上面盖银行的章。
6.把交款书交给货代,让后由货代给海关通关放行。
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一次放行。
7.海关收到关税以后会在提货单上盖海关的放行章,拿着这个提货单到船公司所在的码头提货。
(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二次放行)进料加工贸易的进口,其大体的程序差不多。
唯一不同的是要先办手册。
(关于手册的办理有空再另辟主题)分为进料加工手册和来料加工手册。
报关的时候要用加工贸易的手册,再加上一般贸易几口所需的资料进行报关。
再就是缴关税,因为有手册,所以如果你进口的货物是免税的,只缴保证金,有的是需要缴全额的也就是100%的保证金,有的只缴100元的保证金。
进口通关流程全解析

进口通关流程全解析清关是进口流程中的关键节点,一般来说,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环节,即:申报——查验——放行——结关。
1、申报申报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进口货物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者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报告其进口货物的情况,并随付有关货运和商业单证,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海关接受申报的方式一般有3种: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及电子数据交换申报,其中以后两种申报形式为主。
2、查验海关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场所(包括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对所申报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以核对单物是否相符。
海关查验时,报关人应派人到现场协助海关工作。
海关查验进口货物时,报关员必须在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
3、放行放行是指海关在接受进口货物的申报,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货物、依法征收税款,对进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现场监管决定的工作程序。
4、结关结关是指对经口岸放行后仍需继续实施后续管理的货物,海关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核查,对需要补证、补税货物作出处理直至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
进口货物通关是进口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流通的关键,其核心问题就是通关单据是否齐备,正确无误。
进口货物所需报告单据包括合同(副本即可)、正本装箱单、正本发票、正本提货单、正本委托报关协议书、进口报关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接到出口商的全套进口单据后,在哪可以换到供通关用的提货单等问题。
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时间、地点,并提前与船公司确认换单的时间、手续及换单费、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带上全套正本提单去事先联系好的船公司和船舶代理部门换取供通关用的提货单。
取得出口商全套进口单据后,要确认出口商提供的正本发票、正本装箱单、提单等文件,合同中的内容如:货物名称、、件数、毛重、尺码是否一致。
发票及装箱单上要有签章。
如需报检,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
陆路口岸进口清关流程

陆路口岸进口清关流程
陆路口岸进口清关流程如下:
1. 准备报关材料:在进入陆路口岸之前,需要准备好报关材料,包括进口货物清单、合同、发票、提单、海关申报单、运输工具单据、进口代理协议等文件。
其中,进口货物清单是最为重要的文件,需要按照海关要求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2. 人车分离:进入陆路口岸前,需要进行人车分离,将货物与人员分别进入不同的通道。
货主需携带报关材料和身份证进入货物通道,进行货物的验收和扫描。
3. 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在进入陆路口岸时,需要先进行关税和增值税的缴纳。
缴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现金缴纳,另一种是电子缴费。
4. 海关查验:在缴纳完关税和增值税后,进入海关查验环节。
海关人员会对货物进行查验,并核实报关材料的真实性。
5. 审核报关材料:海关查验通过后,进入报关审核环节。
报关员会审核货物清单及其他报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向货主提出相关要求。
6. 缴纳其他费用:在审核完成后,如果存在其他费用需要缴纳,如运输费用、仓储费用等,货主需要及时缴纳。
7. 放行:在缴纳完所有费用后,海关会将货物放行,货主可以将货物运往目的地。
以上是陆路口岸进口清关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口岸和货物种类而有所不同。
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建议咨询相关人员或机构。
我国进口货物海关通关流程

我国进口货物海关通关流程进口货物海关通关流程:一、企业申报。
进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委托报关单位制发电子数据报关单或自行制发的方式,以EDI方式或者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平台,向海关办理进出境货物的申报。
二、海关审单。
海关收到电子数据后,首先由计算机对数据进行检查,其完整性、逻辑性符合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的,转入审单中心人工审核,如不符合,则退回申报人要求重新填报。
审核主要是申报的正确性、真实性的审核,主要集中于归类、价格、原产地、贸易性质及进出口管理条件,并计算相应税费。
审核中如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时,海关可以要求申报人重新申报或者作出补充说明。
三、现场交单。
经人工审单合格通过后,海关发出电子通知,申报人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到口岸现场办理交验报关单、海关要求的随附单证以及进出口的许可证件,并交纳关税、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或其它费用,方式可以采用银行交付、网上支付等。
如海关确定查验的,申报人应按海关要求搬移、开拆货物,查验结束后,双方共同在查验记录上签字,如海关认为必要,也可径行查验。
四、海关放行。
海关收到税、费交纳完毕的证明后,签发货物放行单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可以到码头或仓库提取货物,安排运输。
五、转关运输。
如申报人希望在内地或者企业所在地的海关就近办理海关手续,可以在申报时提出转关申报(填制转关运输申报单),经海关审核同意,办理转关运输的手续,口岸海关将有关运输、货物等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至主管地海关,待货物运至指运地后再办理审单、交单、征税等手续。
进口货物海关无纸通关流程:一、企业无纸申报。
具有“无纸进口通关”资格的企业通过EDI系统,录入电子数据报关单,并选择无纸申报方式向海关申报。
二、电子审单。
海关计算机系统对企业申报的无纸通关电子数据报关单进行审核。
①对符合无纸通关条件的,自动转到现场海关“无纸放行岗”,并同时向企业和现场显示屏发送“无纸审结”信息;②对不具备“无纸通关”资格的企业申报的数据,系统自动转按有纸通关方式进行处置;③经电子审单确定需人工干预的,系统自动将其派至审单中心进行人工专业化审单。
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详解

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详解1.准备文件和资料首先,进出口货物的通关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出口合同、进口许可证、海关申报单、提单和国际货物运输托运单等。
这些文件和资料是货物通关的基础,必须准备齐全和正确。
2.委托报关行接下来,进出口货物的货主需要委托一家报关行来代理办理货物的通关手续。
报关行会根据货主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帮助办理货物通关手续,并按照海关要求填写相关申报单据。
3.缴纳进出口关税和税费在提交申报单据后,货主需要根据海关的要求缴纳进口关税和税费。
缴纳完关税后,海关才会办理货物的通关手续并放行。
4.品质检验和商检为了确保货物的品质和合规性,一些特定货物需要进行品质检验和商检。
品质检验由专门的检验机构进行,而商检则由有关部门负责。
这些检验会对货物进行检查和检测,判断是否符合国家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5.海关查验为确保货物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海关可能会对部分货物进行查验。
查验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包装、规格、质量等。
货物查验可分为现场查验和非现场查验,根据情况决定查验方式。
6.税务审核在货物通关过程中,税务部门会对报关单据进行审核,确保进出口关税和税费的正确缴纳,并核对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如果有问题,税务部门会要求报关行进行补充申报和纳税。
7.通关放行当货物的申报单据审核合格后,并且缴纳了所有关税和税费,海关才会宣布货物通关,并发出通关单。
通关单是货物进出口的凭证,货物可以在海关监管下合法进出口。
8.转运和配送一旦货物获得通关单后,货主可以选择自己安排货物的转运和配送,或者委托国际货运代理人或物流公司负责。
这些公司会根据货主的要求和安排,运输货物到目的地,并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及时送达。
总结: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货主提前准备文件和资料,委托报关行代理办理通关手续,并按照海关的要求缴纳关税和税费。
在通关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品质检验和商检,海关会对部分货物进行查验,税务部门会对报关单据进行审核。
中国进口通关详细流程_附图

进口通关流程详解(一)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
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
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
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
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
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
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
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
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
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
进口货物通关流程

进口货物通关流程进口货物通关是指进口货物进入一个国家的海关和其他监管机构对货物进行审批和检查的过程。
通关程序的顺利进行对于进口商和相关行业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商品的交付时间和货物的运输成本。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进口货物通关流程的例子:1.出口国的报关程序:在货物离开出口国之前,出口商需要向当地的海关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报关。
他们需要提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商品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证明。
这将帮助进口国海关了解货物的性质和价值,并对其进行分类和评估。
2.运输过程:一旦货物离开出口国,它将通过不同的运输方式运输到进口国。
这包括海上运输、空运、铁路运输或公路运输。
运输过程需要按照国际贸易和运输规则进行操作,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及时到达。
3.报到海关:当货物到达进口国的口岸时,进口商需要向当地的海关报到。
他们需要向海关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包括船运单据、商业发票、商业合同、装箱单、保险单等。
这些文件将帮助海关了解货物的性质、价值和运输情况。
4.海关审查:海关将对进口货物进行审查和检查。
这包括对货物进行实地检查、抽样检验和计量,以确保其符合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海关还将根据货物的类别和价值对其进行税收和关税的评估。
5.税收和关税支付:进口商需要向海关支付相关的税收和关税。
这些费用取决于货物的种类、价值和进口国的税收政策。
进口商需要提供相关的支付凭证,包括税单、缴款单等。
6.清关程序:一旦海关审核通过并收到支付,进口商可以进行清关程序。
这包括办理海关手续、支付利益费用、办理仓储和物流手续等。
进口商还需要向相关机构申请进口许可证、质量检验证书、卫生检疫证书等。
7.质量检验:一些货物需要经过国家质量监督和检验机构的检验。
这包括对食品、医药品、化妆品等进行质量和安全审核。
进口商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所需的文件和证明,如产品注册证、检验报告等。
8.手续完成: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后,进口商可以取回他们的货物。
一般进口货物通关流程

一般进口货物通关流程
一般进口货物的通关流程是指从货物进入海关监管范围到货物正式进口,要经历运抵、查验、缴纳关税及相关费用、审批、放行等6个步骤。
一、运抵:进口货物到达后,由海关接收单证,确认货物信息,对申报的货物予以报检,入库作业由海关监管。
二、查验:海关按照货物实际情况,根据即时缴税价格,对货物进行查验,确认货物
原产地、成份、用途、品名、数量等进行安全审查,确保通关安全。
三、缴纳关税及相关费用:按照有关相关税率,对货物报关后,需根据实际应缴税款
金额,及相关进口费、增值税、保税储备金等费用缴纳应缴税款、各项费用或符合海关出
账规定的船舶、货物与旅客报关及支付法律规定的传单费用。
四、审批:进口货物审批阶段,根据发票及其它申报资料,进行货物估价及加工加工
费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经海关同意后,报章支付有关费用,支付有关费用,方可放行。
五、放行:放行前,审查相关单证资料,按照国家关于出口货物的相关规定,收取放
行费用,签发放行费用,把确保不受拆改、计量正确的货物通过报关口岸,完成进口货物
放行结算和检验放行手续。
六、出口:出口海关审核单证、查询客户的税源及申报文件后,审查合格的出口货物
单证,交付货主或其委托人进行出口声明,申报证明准备充足的出口理由,申报出口货物
结构情况,出口货物检验报告,审核贸易价格、货款支付协议等,出关前向海关报检,如
经检查放行的,可办理出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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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通关流程详解(一)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
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
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
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
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
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
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
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
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
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
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
检验检疫制度: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 年1 月1 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
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英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
而从 2000 年 1 月 1 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
同时,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同时,从 2000 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都要按新制度办事。
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
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
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
诸如药品检验,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
(二)查验进出口货物在通过申报环节后,即进入查验环节。
进出口货物除按照国家规定、国际惯例以及经海关总署特准的可以免验以外,均应当接受海关查验。
查验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一种具体行为。
即通过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确定单货、证货是否相符,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走私违规行为,并为今后的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
1、海关查验的定义查验是指海关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的品名、规格、成份、原产地、货物状态、数量和价格是否与货物申报内容相符 ,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2、海关查验的操作程序1)海关确定查验后,由现场接单关员打佣查验通知单》,必要时制作查验关封交报关员。
2)安排查验计划。
由现场海关查验受理岗位安排查验的具体时间,一般当天安排第二天的查验计划。
3)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授权报关员应当到场,并负责协助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4)查验结束后,由陪同人员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3、海关查验的方法1)彻底检查,即对货物逐件开箱(包)查验,对货物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逐一与货物申报单详细核对。
2)抽查,即按一定比例对货物有选择地开箱(包)查验。
对集装箱抽查,必须卸货。
卸货程度和开箱(包)比例以能够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重量等查验指令的要求为准。
3)外形查验,对货物的包装、标记唛头等进行验核。
外形查验只能适用于对大型机器、大宗原材料等不易搬运、移动,但堆放整齐比较直观的货物。
4、海关查验的时间承诺查验部门自查验受理起,到实施查验结束、反馈查验结果最多不得超过48 小时,出口货物应于查验完毕后半个工作日内予以放行。
查验过程中,发现有涉嫌走私、违规等情事的,不受此时限限制。
三)征税征税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及进口环节的税费(海关代征税)。
1.税则归类:税则归类就是将出口货物按照《海关进出口税则》的归类总规则归入适当的税则编号,以确定其适用的税率。
2.税率的运用:关税、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消费税、船泊吨税)(1)关税税率《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关税进口税率有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栏。
出口税率只有一种。
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六条规定,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对原产于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
(2)进口环节税税率目前,海关在进口环节代国家其他部门征收的进口环节税有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增值税率有两种,进口货物除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的税率为13%以外,其余的货物的税率均为17%。
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消费税按不同商品设置不同税目税率。
我国目前仅限于对烟、酒等11类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其中税率最低为3%,最高为45%。
船舶吨税是对进出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
我国船舶吨税有一般吨税的优惠吨税两栏税率,其税率是以吨位数规定的定额税率,按船舶的净吨位大小进行计征。
(四)放行放行是口岸海关监管现场作业的最后一个环节。
口岸海关在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后,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海关的监管行为结束,在这种情况下,放行即为结关。
进出口货物可由收货人凭以提娶发运,出口货物可以由发货人装船、启运。
对于保税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减免税或缓纳税款的进口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货物以及其他口岸海关未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口岸海关接受申报以后,经审核单证,符合规定的,即可以放行转为后续管理。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
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五)结关结关是指对经口岸放行后仍需继续实施管理的货物,海关在固定的期限内进行核查,对需要补证、补税货物作出处理直至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结关:是指海关在加工贸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其进口、复出口及余料情况进行核对,并经经营单位申请办理了经批准内销部分的货物的补证、补税手续,对备案的加工贸易手册予以销案。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结关:是指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含经批准延期的)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口或者暂时出口货物复运进口,并办理了有关纳税销案手续,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结关:是指有关进口货物到达海关监管年限并向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领取了经主管海关核发的《海关对减免税进出口湖物接触监管证明》,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
进口通关流程第一节进口通关流程图 ( 见文章尾 )第二节进口货物国内港口交接、代运程序(对收货人)委托人向代办人提出代办海运进口货物国内港口接交和国内代运业务的委托办法,主要有两种:(1)授权代办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港口办理接交代运工作;(2)向代办人提出长期或临时委托。
长期委托的委托期一般为3年,届时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委托书有效期可自动延长3年;临时委托则以委托书注明的期限为准,合同项下货物代运完毕,即委托人确认收到货物,代办人确认收到全部费用,该委托书即视为终止。
基本程序是:一、签定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和代办人签订《海运进口货物国内代运委托协议书》作为接交、代运工作中双方责任划分的依据。
二、寄送货物装船通知及提单。
委托人收到国外发货人发出的货物装船通知后,立即转告代办人。
同时,国外发货人按贸易合同确定的交货地向货运目的港的我港口所在地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发送货物装船通知及提单。
三、送交有关单证。
委托人通过结汇银行对外付汇、赎单后,在货物到港之前,按照代办人的要求,将代运依据中所提及的一切有关单证送交目的港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有关单证包括:(a)合同副本,(二份);(b)正本提单;(c)发票(二份);(d)装箱单(二份);(e)品质证明书(二份),(f)CIF条件到货的保险单;(g)进口货物许可证(原件);(h)减免关税证明(原件);(i)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 ;(j)装船通知;(k)属于危险品的,还应提交危险品品质证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