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龙盛: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 资 料二O 二O年三月三十日目录一、程序文件1、大会会议议程 (2)2、大会会议须知 (4)二、提交股东审议表决的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2、《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8)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10)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4:40时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3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大会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大会介绍----1、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2、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情况3、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大会会议须知----会议议案报告----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审议、表决----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3、会议主持人宣布计票、监票人名单(其中股东代表两名、监事代表一名;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选)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休会----1、计票、监票人统计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2、工作人员上传现场表决结果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宣布现场会议结果----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1、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2、见证律师发表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3、主持人宣布会议闭会----会后事宜---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旺能环境: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编号:2020-47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2: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芮勇先生主持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4日(星期四)7、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0年5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8、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股东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6,541,1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8273%。
其中: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6,237,9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7552%;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3,2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21%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03,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21% 。
润禾材料: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公告编号:2020-026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北路2号科创中心17楼)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剑平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4,869,710股,占公司总股本126,880,000股的66.889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4,853,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76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0%。
阳光电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公告编号:2020-048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3人,代表股份513,245,522股,占公司总股本35.2307%(公司总股本1,456,812,850股)。
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490,193,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4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3,05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2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人,代表股份62,237,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2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太阳电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公告编号:2020-027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截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600982宁波热电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相关事项的公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公告编号:临2020-068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事项的公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1、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24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19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热电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0-07-22 大连热电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公告编号:2020-015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1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阳先生主持。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仅一项议案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英舜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炜、赵思琦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2日。
宁波热电: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公告编号:临2019-065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军苗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600982证券简称:宁波热电公告编号:2020-037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一在2020年0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其他议案在2020年05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和2020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
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27日(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夏雪玲沈琦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
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
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