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初试考试大纲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基本要求: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定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的含义。
理解:法的特征,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规则与语言的关系,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法的效力根据,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及溯及力,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种类,权利水平与行为水平,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原则。
熟悉并能够使用: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分析和评价相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法的概念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第二节法的价值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第三节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第四节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政策习惯)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的含义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含义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我国主要法律部门)第六节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含义法的效力的根据法的效力范围法对人的效力(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法终止生效的时间法的溯及力)第七节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和种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第八节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与免责(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含义)第二章法的运行基本要求:了解:立法和立法权限,执法的含义,司法的含义,守法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督的体系,法律适用的步骤,法律推理的含义,法律解释的含义。
云南大学635法理学、宪法学、诉讼法学考试大纲

云南大学635(法理学、宪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考试大纲(50分)一、涵盖范围及基本内容(一)法的概念与本质(二)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三)法律的价值(四)法的渊源与效力(五)法律关系(六)法律行为(七)法律责任(八)法律技术方法(九)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十)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十一)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十二)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社会(十三)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十四)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十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二、主要参考书目(一)《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二)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三)王启梁、张剑源主编:《法律的经验研究:方法与应用》(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宪法学考试大纲(50分)一、涵盖范围及基本内容(一)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基本概念、宪法的特征、宪法产生与发展、宪法基本原则、宪法渊源、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宪法的作用与价值、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宪法创制、宪法修改、宪法实施、宪法监督等)(二)基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三)基本权利(基本权利理论、基本权利类型、基本权利功能、基本权利效力)(四)国家结构与组织形式(政党与选举、立法机构、国家主席、行政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机构、司法机构、中央与地方关系)二、主要参考教材1.《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张千帆主编:《宪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3.周叶中主编:《宪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4.胡锦光、韩大元著:《中国宪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诉讼法学》科目考试大纲(50分)一、涵盖范围及基本内容(一)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价值、结构等基本理论范畴;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演变。
714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考试大纲

2018年全日制攻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入学考试大纲(初试)(科目:法学综合一代码:714)一、考查目标全日制攻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入学考试(科目:法学综合一)考试内容包括法理学和宪法学二门法学基础学科,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法律实践问题。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一)试卷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法理学 75分宪法学 75分(四)试卷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8小题,每题5分,共4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题15分,共60分。
分析论述题:2小题,每题25分,共50分。
三、考查范围法理学(一)考查目标1、系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法治理念。
2、理解法律实践中的各种现象、关系、原则和方法。
3、能运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法律问题。
(二)考查内容1、法学导论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历史;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概述。
2、法的本体法的概念、特征、本质和作用;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等法的要素;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分类与关系;法律行为的概念、结构和分类;法律关系的概念、分类、主体和客体、法律事实;法律责任的概念、认定、归结和承担;法律程序的概念及其正当程序。
3、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起源及其历史类型;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的规律及其基本形式。
4、法的运行法的制定包括立法的概念、体制、程序和原则等;法的实施涉及守法、执法和司法;法律职业的概述、技能、伦理和制度;法律方法概说及其基本方法。
5、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概述;法对秩序、自由、效率、正义和人权的作用体现。
6、法与社会法与经济、政治、文化、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关系。
宪法学(一)考查目标1、系统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宪政理念。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参考教材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2.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最新版;3.有关法理学的其它教材或著作。
第一章法学和法理学导论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中西方语言中”法学”语词的演变。
了解法学的基本分类。
了解中西方的法学教育体系。
了解近当代西方主要法学流派及其研究方法。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理学”的含义、性质、内容与任务。
第二章法的概念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法”的中西语词源。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与“法律”的区别和联系。
三、本章应掌握的内容与基本要求掌握法律的基本特征,即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通过程序予以强制实施。
第三章法的渊源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法律渊源”的含义。
了解立法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和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以及二者的区别。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律渊源的一般分类以及各种法律渊源在不同法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章法的起源和发展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法律起源和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二、本章应理解和掌握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和掌握法律发展的三种不同方式——法律继承、法律移植和法律创新。
第五章法的要素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一些重要的法学家,如奥斯丁、哈特、德沃金等对法的要素的认识和主要观点。
二、本章应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理解“法律的概念”和“法律概念”的区别、法律概念的来源及其存在的意义。
理解法律概念是明确性和模糊性、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
三、本章应掌握的内容与基本要求掌握法律规范的含义、逻辑结构和法律规范的分类、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掌握什么是法律原则以及法律原则的特征和分类。
第六章法律的分类一、本章应了解的内容与基本要求了解根本法与普通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划分标准及各自的基本含义。
法理学课程考试大纲

《法理学》课程考试大纲(适用于法学专业)课程编码:学时:56学时学分:4开课学期:第一学期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考核方式:笔试闭卷考试持续时间:110分钟成绩构成:平时成绩30% 期末考试成绩70%一、课程简介法理学,即法学基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要理论学科,是高校法学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
设置这一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坚持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正确方向,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为学习部门法学乃至整个法律科学奠定必要的专业理论基础;为国家培养合格的法学人才和法律工作者。
二、考试内容第一编导论第一章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一)识记: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概念;法律现象;法学体系的概念(二)理解:法学的研究范围第二节法学的历史(一)识记: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二)理解:概括地了解资产阶级法理学发展过程中各个法学流派的代表人物和基本观点第三节法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一)理解:法与哲学;法与政治学;法与社会学;法与历史学;法与逻辑学的关系.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一)理解:历史的方法;分析的方法;社会调查法(二)应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和资产阶级法理学有哪些原则区别。
学习法理学对所有法律专业学生的有什么重要意义。
结合实际说明法理学课程对法律职业者和法律实践的特殊意义。
第四章法理学概论(一)识记:法理学释义;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二)理解:中国法理学的历史;中国法理学的体系;中国法理学的未来(三)应用: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第二编法的本体第五章法的概念第一节法的词源与词义(一)识记:狭义的法律;国家制定和认可;法律普遍适用(二)理解:法律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法的特征(一)识记:法律制定;国家认可(二)理解:法律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法的本质(一)识记:法律现象;法律本质。
《法理学》考试大纲

《法理学》考试大纲
一、法学导论
1、法学的研究对象;
2、法学的研究方法;
3、法学的历史。
二、法的起源与发展
1、法的起源;
2、法的历史类型;
3、法的发展;
4、法治国家。
三、法的本体
1、法的概念
2、法的要素
3、法的形式与效力
4、法律体系
5、权利和义务
6、法律行为
7、法律关系
8、法律责任。
四、法的运行
1、立法;
2、法的实施;
3、法律方法;
4、法律程序;
5、法律职业。
五、法的作用和价值
1、法的作用;
2、法的价值;
3、法与人权;
4、法与秩序;
5、法与自由;
6、法与效率;
7、法与正义。
六、法与社会
1、法与经济;
2、法与政治;
3、法与科学技术;
4、法与文化;
5、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郑州大学621《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2021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专业自命题考试大纲命题学院:法学院考试科目621:《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专业代码0301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考试科目 3 包含三门课程,分别是《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其中《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一般理论、一般概念和一般方法,同时考察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理论抽象能力。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要求学生掌握中国历史上重要法律制度的内容、思想价值、特点、作用,了解其产生、发展、沿变的过程;发现和掌握中国历史上重要法律制度发展的规律性,总结、借鉴和吸取中国历史上法制的经验与教训;运用法律史的方法和敏锐眼光,正确把握中国法律的发展方向。
《宪法学》课程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以宪法理论、宪法历史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原则为研究对象。
主要考察内容有:宪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本制度,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基本权利理论和分类,各项基本权利的含义和保障现状等;宪法的实施,包括宪法的制定、修改、解释和违宪审查制度。
要求考生认识和了解宪法及宪法学的历史发展,理解宪法基本理论,认识并分析基本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和相关问题,分析诸多宪法现象和宪法制度,用宪法关系和宪法相关理论分析宪法事例和宪法案例,掌握宪法学的学习方法。
二、考试形式硕士研究生入学法学科学学位考试科目 3 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
试卷结构(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含案例解析)三、考试内容(一)法理学1.法理学的性质、研究对象与学习方法;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进程。
2.法与法律法的定义与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的作用与局限性;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3.法的渊源、分类与效力法的渊源的内涵与类别;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
014法学院考试大纲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大纲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考试范围:一、民法总论1、我国民法法典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2、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任务、调整对象、渊源、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3、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主体制度: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4、民事权利6、民事法律行为7、代理8、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9、时效:时效的基本理论、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二、刑法总论1、刑法概说2、刑法的基本原则3、刑法的效力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5、犯罪客体6、犯罪客观方面7、犯罪主体8、犯罪主观方面9、正当行为10、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1、共同犯罪12、罪数13、刑事责任14、刑罚及其种类15、刑罚制度参考书目:1、《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第1版。
2、《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上册•总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
考试范围:一、社会学的定义、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发展历史、研究方法二、个人与社会:人的属性的概念、分类;社会的概念、本质及其构成要素;社会结构的概念、分类;社会形态的概念、意义;社会类型的概念及其分类;社会交往的内涵、社会交往的方式;社会化的概念与类型、社会化的阶段、社会化的内容与功能、社会化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三、社会网络与社会群体:社会关系的概念、类型;社会网络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群体的概念、分化、类型;社会群体冲突的概念、类型及冲突的协调;社会生活中的主要社会群体;家庭的起源与发展、家庭关系、结构与功能四、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含义、构成要素、类型;组织目标的概念、功能;组织结构的含义与功能;组织的正式结构与非正式结构;中国社会组织的结构特征;组织管理理论、家长制的概念与特点、科层制的概念、特征、功能;组织文化的含义、功能;单位组织的含义、特点、功能;民间组织的含义、特征、类型、作用及发展五、社会制度:社会制度的定义、类型、形成及社会学的制度分析;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功能、变迁、创新六、阶级、阶层与社会流动:阶级、阶层的概念与区别;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理论的基本观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阶层理论;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演变;社会流动的概念、类型与功能;社会流动的理论七、社区与城市化:社区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分类;农村社区的特点、现状及建设和发展的意义;城市社区的特点、城市化的内涵、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及途径;城乡关系的主要理论、城乡关系的现状、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八、社会发展与社会公正:社会发展的概念、社会发展的原理、社会发展观、社会发展的基本类型;社会问题的内涵、特征、理论视角;当代主要社会问题的表现、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与途径;社会公正的含义、基本理论、基本内容九、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的概念、理论;社会政策的概念、构成、作用;社会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评估;现代社会风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管理的概念、社会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社会工作与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和意义、目标和任务、途径和过程参考书目:编写组:《社会学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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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初试
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
808 法理学
一、考试要求
法理学是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知识的入学考试科目,要求考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有较全面的了解,熟悉当代中国的民主法治理论和实践。
二、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概论
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在当代中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地位。
2、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体系。
3、法学的主要流派: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
(二)法的本体论
1、法的定义、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
2、法的要素、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的要素的理论及其在法律实务中的适用。
3、法的渊源和分类、法的分类的意义。
4、法律体系、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5、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变化、权利、权力、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理论的意义。
6、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根源、法的效力范围、法的实效、法的溯及力。
7、法的作用和局限性。
(三)法的运行论
1、法的制定、立法权、立法体制、立法原则、立法程序、立法技术、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状况。
2、执法及其基本原则、司法及其基本原则、当代中国执法和司法的基本状况。
3、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意义、法律解释的原则、法律解释的种类、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体制和基本状况。
4、法律程序、法律程序的内容和意义。
5、守法的基本理论、普法教育与法律信仰、当代中国守法的基本状况。
6、法律监督的基本理论、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体系及其基本状况。
7、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法律责任的本质、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归结的原则。
8、法律职业、法律职业的资格和伦理。
(四)法的价值论
1、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价值体系、法的价值冲突。
2、法的秩序价值、秩序在法治中的地位和作用。
3、法的正义价值、正义的概念和分类、正义与秩序的关系、正义与权利的关系。
4、法的自由价值、自由的概念和意义、自由与权利的关系、自由与法治的关系、实现自由的途径。
5、法的平等价值、法律平等的涵义、平等与自由的关系、实现平等的途径。
(五)法与社会论
1、法的起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法的历史类型、当代世界的主要法系、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法律全球化的基本理论、中西方法律文明的冲突与融合。
2、法治的基本内涵、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和实践。
3、法与政治的一般原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4、物质生活条件的涵义、物质生活条件与法律的关系。
5、人权的概念和意义、人权的分类、中西方关于人权问题的争论、当代中国的人权理论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