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单据不符点处理方式
信用证单据常见的不符点

常见的不符点
• • • • • • 一、信用证下单据审核的常见不符点 (一)时间方面 信用证尚未生效 信用证已过期 延迟装运或提早装货 未在最迟交单期内提交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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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票方面 出具的汇票无“汇票”字样 汇票上的出票日期不明 汇票的付款人不确定 汇票的付款日期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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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险方面 提交的保险单据的类型与信用证要求不符 保险金额不足,保险比例与信用证不符 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 保险日期迟于装运日期 保险单/凭证没有正确的背书 保险单投保货币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保险赔付地点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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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单据与单据之间 单据之间的唛头和号码互不一致 汇票、保险单或提单的背书不正确 缺少信用证需要的单据 单据之间的重量不同 各项单据之间内容矛盾 需要签字的单据没有签字
(三)装运方面 做成了转运(transshipment effected) 短装(short shipment) 超装(over shipment) 做成了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s effected) • 货物装卸港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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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额方面 超支(over drawing) 超过信用证金额(credit amount exceeded) 少开支款金额(short drawing) 发票金额与汇票金额不符(the amount shows on the invoice and draft di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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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不清洁 运输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要求不符 没有“货物已装船”批注或注明“货装舱 面” • 提单没有标明运费是否已经支付
浅谈如何合理利用信用证不符点

浅谈如何合理利用信用证不符点摘要:由于国际贸易巨大风险性,信用证作为一种有效规避风险的结算方式,已经被广泛采用。
国际商会和最新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更多保护的是受益人权益,而对开证申请人的权益却提及甚少,信用证保障受益人权利的同时也给开证申请人带来一定风险。
本文从进口商角度(开证申请人)出发,结合日常工作遇到的问题,探讨如何合理利用不符点防范贸易风险。
关键词:信用证风险不符点合理拒付在国际贸易理论研究中,我们大多从出口商角度出发,探讨如何防范贸易风险,如何保障受益人的权益,常常我们担心的是:发出货物,收不回货款怎么办?开证申请人拒付怎么办?然而实践中,信用证结算不只是受益人面临着一定风险,开证申请人也会面临受益人不诚实的问题,比如:支付了货款,却拿不到货或者货物以次充好,损失惨重,怎么办?在实际业务中,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进口商)的风险有多大?进口商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在出口商避免单证不符的背景下,我们进口商又如何合理利用单证不符呢?首先我们看信用证议付的三个主要步骤:(1)开证行收到偿付行寄来的单据;(2)开证行审单是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3)开证行把审核结果提交申请人复审,限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①银行审核相符,申请人对单据也无异议,开证行即对外付汇。
若提出不符点,开证行可重审,看是否确有银行遗漏之处。
如果不符理由成立,开证行有权拒付单据。
②银行审核不符,申请人接受不符点,议付;申请人不接受,拒付。
我们都知道,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信用证虽然属于银行信用,但根据UCP600的规定,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性概不负责,对(有关各方)的诚信、行为或资信也概不负责。
只要“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就必须付款。
这就形成了银行的一种惯例,即只管单据的表面审核,而对单据的真实与否不加注意,而且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及是否有欺诈行为超出了银行的专业知识范围,银行对此也无能为力。
案例讨论与剖析1信用证单证不符拒付案(一)概要

案例讨论与剖析1信用证单证不符拒付案(一)2001年4月份广交会上某公司A与科威特某一老客户B签定合同,客人欲购买A公司的玻璃餐具(名:GLASS WARES),我司报价FOB WENZHOU,温州出运到科威特,海运费到付。
合同金额达USD25064.24,共1*40’高柜,支付条件为全额信用证,客人回国后开信用证到A公司,要求6月份出运货物。
A公司按照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在6月份按期出了货,并向银行交单议付,但在审核过程发现2个不符点:(1)发票上:GLASS WARES 错写成GLASSWARES,即没有空格;(2)提单上:提货人一栏,TO THE ORDER OF BURGAN BANK,KUWAIT错写成了TO THE ORDER OF BURGAN BANK。
即漏写KUWAIT。
A公司认为这两个是极小的不符点,根本不影响提货。
我司本着这一点,又认为客户是老客户,就不符点担保出单了。
但A公司很快就接到由议付行转来的拒付通知,银行就以上述两个不符点作为拒付理由拒绝付款。
A 公司立即与客户取得联系,原因是客户认为到付的运费(USD2275.00)太贵(原来A公司报给客户的是5月份的海运费,到付价大约是USD1950.00,后6月份海运费价格上涨,但客户并不知晓。
)拒绝到付运费,因此货物滞留在码头,A公司也无法收到货款。
后来A公司人员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后,与船公司联系要求降低海运费,船公司将运费降到USD2100.00,客户才勉强接受,到银行付款赎单,A公司被扣了不符点费用。
整个解决纠纷过程使得A公司推迟收汇大约20天。
[案例分析]1.“不符点”没有大小之分。
在本案中,A公司事先知道单据存在“不符点”的情况下还是出单,存在潜在的风险。
A公司认为十分微小的“不符点”却恰恰成了银行拒付的正当理由。
因此,在已知“不符点”的情况下,最好要将其修改。
2.FOB的运费的上涨,与A公司并无关系,因此客户主要是借“不符点”进行讨价还价。
信用证常见不符点问题

总结了一些信用证比较常见的不符点,希望能给大家审单的时候提个醒:Here are some common discrepancies which can be a reminder when you auditing a document:时间不符类:Discrepancies about time:1.信用证过期; The L/C expired;2.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 L / C date of shipment expires;3.受益人交单过期;Presentation document by beneficiary expires单据内容类:Discrepancies about content1.交单单据不齐(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Lack of documents (lack of advice of shipment or delivery documents, certificate etc. )2.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B/L is not marked “Freight Prepaid” (generally speaking, under FOB and master B/L, “FREIGHT PREPAID” cannot be marked on B/L);3.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Vessel certificate is not issued by the requirement of L/C(the vessel certificate is generally issued by shipping company, but most of the shipping companies have their own fixed format and it cannot be fully shown in accordance with L/C requirements. Therefore, a discrepancy occurs);4.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Discrepancies between each document category and L/C;5.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Discrepancies between types of insurance and L/C;6.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The endorsement error of transport document and insurance document or not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endorsement;7.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Cargo short or over loaded (generally, L/C allows a ±5-10% drop, so you can remind your customers before issuing L/C);8.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Documents do not be signed and sealed as required;9.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Documents copies are not in agreement with L/C (including B/L, which can be confirmed in advance with freight forwarding)在造成不符点的问题中,除了由非受益人出具的单据外(提单、船证、产地证、验货证明等),由受益人出具的证明和文件都是可控的,只要我们足够细心,很多时候,不符点都是可以避免的。
信用证不符点若干处理方式比较分析

、
2直接寄交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情况 下。( ) . 1 寄交开证行或 菁其 他付款行后 , 受益人发现有不符点 , 如果时间 允许 , 受益人可 先行电告开 匠行或者其他付款行 , 请开证行或 者其他 付款行酌情 处理 . 如果他们接 受, 受益人将再次交单以期能顺利收 回货款 2 寄交开证行或著其 他付 () 款行 后 , 果 时 间 不 允 许 ( 信 用证 有 效期 过 期 等 原 因 )受 益 人 可 以 清 如 如 , 求外商给予帮助 , 请求其帮助 缪改不符点或 者接受全套单据 ,3 开 汪行 () 或 者其他付款行收到全套单据 并完成 审单 工作 , 认定 _不符点 , r 其会向 受 益 人 发 出“ 付 通 知 ” 此 时受 益 人要 么 收 回全 套单 据 , 么说 服 开 证 拒 , 要 行或者其他付款行接受不符点 。 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坚持“ 不符点” 并 提 出相关条件或者措施 . 这种情况下 , 受益人的地位是比较被动的 受益 人也没有必要手脚慌乱 , 不知所措 。 受益 人应该做哪些事情呢?第一 , 判 断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千 拒付是 否有充足的理 由 第二 , 何来寻找更 t 如 为充分的证据来驳斥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拒付的理由。第 j, 以更好 的交流方式与开证行或者其 他付款行 拒付进 行沟通和交流 ,妥善处理 “ 不符点” 问题 。为了能够处理好“ 不符点 ” 问题 , 就要求受益人熟悉相关 国际惯例 如 U P 0 、S P等 , C 6 0 1B 对确实属于信用证 “ 不符点” 的受益 人应 该修改 , 直至外商能够接受 。 如果确实不属于信用证“ 不符点 ” 的情况 , 是 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与外商勾结故 意找 出所谓的“ 不符点” 要求减价 , 或者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 那么受益人就要根据相关国际惯例和交易习 惯等与开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据理力争 , 保护 自己合的法权益 三、 处理 方 式 的 简 单 比较 从 前 面 的 分 析 当 中 ,我 们 可 以 清 晰地 看 出信 用 证 不 同 流程 导 致对 “ 符点” 不 问题 不 同的 处 理 疗式 : 种处 理 方 式从 费用 、 序 、 每 程 复杂 程 度 等 多方面都是不 同的。 出口方( 在 受益人 ) 议付或者 出口押汇的情况下出现 的“ 不符点 ” 情况处理起来是最容易 、 也是摄简 单的 匕 相} 之下 , 直接寄交 开证行或者其他付款行 的情况出现的“ 不符点” 处理起来要麻烦一些 , 比 较耗费精 力、 财力以及物 力, 需要受益人付 出更多的努力去处理信 拜证 j 的 “ 符点 ” 题 :所 以 作 为出 口力‘受益 人 ) 该 根搬 不 同 的 时 间 、 同 不 问 ( 应 不 的单证处理方式等其他情 况综合考虑信用证“ 不符点 ” 的实际处理方法 总而言之 , 关于信用证结算 中“ 单证一致 , 单单 一致 ” - - 的问题是一 个 一 系统化问题 , 需要包括开证行 、 议付行 、 受益 人等 相关 锌方的共 同努 力, 才 能 顺 利 完成 一 笔 贸 易 , 各 方 均 能 受益 。 使
信用证常见不符点问题

总结了一些信用证比较常见的不符点,希望能给大家审单的时候提个醒:Here are some common discrepancies which can be a reminder when you auditing a document:时间不符类:Discrepancies about time:1.信用证过期; The L/C expired;2.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 L / C date of shipment expires;3.受益人交单过期;Presentation document by beneficiary expires单据内容类:Discrepancies about content1.交单单据不齐(缺少装船通知或快递单据、证明等);Lack of documents (lack of advice of shipment or delivery documents, certificate etc. )2.提单没有"运费付讫"字样(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是做FOB的,出的又是船东提单,船公司是不允许提单上出现“FREIGHT PREPAID”字样的);B/L is not marked “Freight Prepaid” (generally speaking, under FOB and master B/L, “FREIGHT PREPAID” cannot be marked on B/L);3.船证没有按信用证要求出具(船证一般由船公司出具,但大部分船公司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不能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显示,因此产生不符);Vessel certificate is not issued by the requirement of L/C(the vessel certificate is generally issued by shipping company, but most of the shipping companies have their own fixed format and it cannot be fully shown in accordance with L/C requirements. Therefore, a discrepancy occurs);4.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Discrepancies between each document category and L/C;5.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Discrepancies between types of insurance and L/C;6.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没有按要求背书;The endorsement error of transport document and insurance document or not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endorsement;7.货物短装或超装(一般信用证都会有±5-10%的数量上落差允许,可以在客户开证之前再做提醒);Cargo short or over loaded (generally, L/C allows a ±5-10% drop, so you can remind your customers before issuing L/C);8.单据没按要求签字盖章;Documents do not be signed and sealed as required;9.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包括提单,这是可以提前与货代沟通的);Documents copies are not in agreement with L/C (including B/L, which can be confirmed in advance with freight forwarding)在造成不符点的问题中,除了由非受益人出具的单据外(提单、船证、产地证、验货证明等),由受益人出具的证明和文件都是可控的,只要我们足够细心,很多时候,不符点都是可以避免的。
出口信用证拒付处理

出口信用证拒付处理出口信用证中的拒付开证行或保兑行或其指定银行,在收到单据后,必须仅以单据为依据,确定单据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如果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就可以拒绝接受。
第一节不符点的风险和种类①不符点的风险不符点(discrepancy)是指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表面有和信用证条款不符的错误。
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开立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其承诺付款条件就是受益人所提交表面必须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的单据。
当信用证项下所提交的单据中出现不符点时,受益人受信用证保护的程度就减少,信用证保证付款的作用也就大大削弱。
当单据出现不符点后,信用证的开证行就可以免除付款的责任。
出口商就会面临着极大的风险,诸如商品的降价、利息的损失、滞港费的产生、仓储费和保险费的增加、货物被迫转让给其他买主、货物有可能被第三者接管,甚至被海关拍卖和商品损坏质变等等。
不符点使得受益人无利可图,赔钱,甚至有可能面临破产的境地。
因而受益人不能忽略缮制单据这一重要环节,许多遭遇拒付的单据,并不是因为实质问题,而是为制单中的粗心和失误所造成的。
一旦遇到市场商情变幻,开证人有可能以不符点为理由拖延付款,压低货价进而可以拒绝付款。
②不符点的种类不符点一般有实质性不符点和非实质性不符点两种。
实质性的不符点一般是指在制单前已经形成,例如信用证逾装、效期,信用证的超额等。
非实质性不符点一般指在制单过程中人为的不符,可以由受益人修改单据或者重新缮制单据。
另一种情况则是由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所形成的不符点,例如信用证有条款规定“检验证书”必须由开证人派员检验合格,出具证书。
商品质量标准等主动权掌握在对方手中,届时开证人可以拒不签署检验证而拒绝付款。
第二节议付银行对不符点的处理1、议付银行对不符点的处理,一般在议付之前发现非实质性的不符点,通常会要求受益人修改单据或重新缮制单据。
2、如果是实质性的不符点,受益人应及早与开证人联系,请其接受不符点或者修改信用证。
外贸信用证的一些问题解答

问: 我们的单子每次都是有不符点的,避免不了。
银行的人告诉我,如果有不符点就看客户了,风险转化成了我们和客户之间的。
客户付款就付款了,不付款我们也没办法。
请问是这样吗?答: 如果有不符点,那么银行就有理由拒付。
因为银行是严格按照文件来承担责任的。
那在有不符点的情况下,要么就修改单据,要么就跟你客户沟通改证,要么就让客户向银行确定认可不符点交单,承诺付款。
确实是风险在于你跟客户了。
02问: 有个问题请教一下。
我有一票货,开了一份信用证,但装了一个小柜和一点散货,小柜和散货走的是两条船,但是同一天船期,这样算分批装运吗?银行交单时,单据如何准备?答: 这算是两批货了,首先需要跟客户沟通你这种方式是否认可,认可的话,找货代配合看能否出具跟信用证相符的单据。
然后向银行议付。
像你这种情况一定要跟客户沟通好。
客户认同才行的。
要不就欺骗客户了。
03问: 请问兑付方式选为BY PAYMENT时,银行可不可以选择any bank? 谢谢!答: 议付行是可以选择任何银行的04问: 有个客户说是国外在国内的采购办,要做信用证,但是金额才三四千美金.能做吗?答: 金额大小都可以的,像孟加拉只能做信用证的,不论多少金额都得做信用证。
只不过金额小,做信用证,买卖双方的费用都高了。
05问: 我有一个斯里兰卡的客人要跟我们做远期信用证120天,之前只操作过即期的,有些担心。
仔细看他的DEAFT,交单资料里面有一条,要在船期后七天内将所有的交单资料COPY先传真给客人,然后得到对方回执。
这个就违背了楼主写的审证的第二条原则。
这个可以接受吗?答: 要在船期后七天内将所有的交单资料COPY先传真给客人,然后得到对方回执。
然后回执也是议付所需要的文件吗?如果是那就不能接受这样的条款。
06问: 最近接到一个土耳其的询盘,对方要求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金额大概24万美金,我们公司一直都是30%T/T 预付,从来没有操作过信用证,而且听说土耳其的海关规定很苛刻,货物到港2月内不提货,就会被低价拍卖,而且原采购方有最优先拍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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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项下付款是以单据相符为条件,单据的准确程度决定了出口货款的顺利收回与否,而在实务中,能以正点单据索回货款在整个信用证交易中仅能占到几成。
前一段时间,国外作过一次调查,结果表示,70%-80%的单据在第一次交单时存在不符点。
笔者在业务中碰到的情况大致与此相同,鲜有信用证项下一交单就可正点出单的。
既然在信用证交易中单据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从事国际贸易的每一个人也都知道信用证单据的重要性,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信用证单据存在不符点呢?对于这个问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在整个信用证业务流程中及时防范,以尽量减少单据中不符点的产生。
信用证案例分析:依据信用证条款、信用证样本分析、信用证交易案例得出在信用证交易中单据的重要性,提出以下四点合理性的建议,可供从事国际贸易人员作为参考。
首先,不符点产生的最直接也是最常见的原因是公司制单员的业务知识局限和操作疏忽。
这一是因为业务范围的限制,一家公司可能与欧洲业务较多,与中东及其他国家的业务量不大,或者情况正好相反,而每个地区的信用证名;有不同特点,如欧洲的信用证较为规范,中东来证大多条款较为复杂,要求的单据多,有些单据要求还较为独特――这就决定了业务员不可能对所有类型的信用证均熟悉。
另外一般公司的客户较稳定,信用证条款相同或相似,单据制作基本也一成不变,这就导致制单员业务知识的局限,一旦有异于先前的信用证出现,业务人员在制作单据时往往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另外制单员的制单疏忽也是产生不符点的一个因素,小则打字错误引起MINORDISCREPANCY,大至一时疏忽造成实质性不符点。
如曾有一案例,信开信用证规定了唛头,由于唛头在信用证的下方,同一页打不开,开证行在最后一行打上了P.T.O.三个字,公司制单员对此也未深究,把P.T.O.三个字也包括在单据的唛头中,导致开证行拒付。
我们知道,P.T.O.是please turnover的缩写,也即是我们汉语的“请见反面”。
该不符点的造成纯粹是因为制单员的大意和不求甚解。
其次,船公司、保险公司、商检机构等部门国际惯例的不熟悉或误解和疏忽也会产生不符点。
这些部门出具的单据往往是信用证要求的重要单据,如不符往往影响很大。
记得UCP500
刚开始实施时,银行就曾费了很大精力就提单签发表明身份问题与船公司进行了交涉,但时到如今仍有船公司在签发提单时做得不规范,如有的船公司在表明身份时使用“as agent for car rier Of B/L title”或“asagentforthe carrier showed in B/Ltitle”,大意为“作为提单抬头所表明的承运人的代理”,按此意可推断提单、抬头中表明了承运人的名称,但往往抬头中除了船公司名称外并未明确表明该公司即为承运人,如果从信用证技术上考虑,提单上这样表达使提单表面未表明承运人名称,从而也使签发人的单据均获付款,并未引起人们注意,但其作为一种隐患,实际上是授柄于开证行。
第三,分析产生不符点的各种情况,信用证本身的缺陷往往会引起致命的不符点。
这包括几种情形。
1.信用证含有软条款。
软条款使出口商无法执行信用证,或不能获得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如信用证规定由开证申请人或其他代表签字的检验证,而申请人既不验货又不出具相关证书,则出口商无法提交此单据,不符点因而产生,即使出口商根据银行对单据真实性免责的国际惯例,
而自行提供这样一份检验证书(即伪造证书),又往往遭进口商以欺诈为由向法院申请下达对贷款的止付令。
这种条款往往使出口商在业务操作中左右不是,进退两难。
2.信用证本身的含糊或自相矛盾。
这主要是开证行在开出信用证时考虑不周全或开证申请人的疏忽或故意导致,如信用证要求全套正本提单,而同时规
3.信用证修改也有可能引发不符点。
这类不符点的产生经常是由于开证行疏漏和受益人忽略对修改内容以外条款的审查引起的。
如信用证修改将提单改成要求空运单,而受益人证明未将相关的邮寄提单改换成邮寄空运单;改CIF 价格条款为FOB时,未将提单运费条款由freiehl prepaid改成freightcollect;改装期未延展效期;改CIF价格条款为CFR或FOB时未删除信用证所要求的保险单等等。
一般来讲,信用证条款之间是相互关联的,牵一发而须动全身,若只改其中一个条款而对其他条款不作修正,则显得不伦不类,导致信用证实际无法执行,形成单证不符而遭国外开证行拒付。
定1/3提单直接邮寄难开证申请人。
4.信用证条款与实际操作有冲突。
在实务中往往信用证的一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无法执行,如在转让信用证和背对背信用证中经常遇到一个条款,“除发票外其他任何单据均不允许出现发票号码”,当信用证同时要求普惠制产地证时就会遇到问题,因为根据相关惯例,普惠制产地证必须注明发票号码。
又如信用证规定提交一份有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并同时规定一份受益人证明,证明正本商检证已直接寄给开证申请人;我国商检部门往往只出具一份正本商检证,这就使受益人很为难,若信用证条款提示正本商检证,则给申请人只能寄副本,若将正本寄交申请人则无法在信用证项下提交正本,若虽寄副本,而提交正本商检证和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受益人证明则形成对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的欺诈。
第四,受益人在经营过程中的脱节也是形成不符点的一个重要原因。
信用证只是一种结算工具,对于开证申请人来讲,旨在规范受益人及时履行合同,而就信用证本身而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量地备货、生产、发运显得尤为重要,单据的一些缺陷可以修改,但由于公司经营造成的失误,如货物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产出,产生短装、船期赶不上。
信用证规定要某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公司因疏忽出运前未让其检验而无法获得等,则往往无法更改。
另外对银行的过份信赖有时也是形成不符点的一个因素。
许多出口公司因自身素质问题,往往在业务中尤其是单据制作和审核方面不作深入管理,而是完全仰赖银行,银行从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角度考虑也是往往迁就客户,长久下来的地果是公司业务素质一直得不到提高。
如果银行业务水平和能力高,自是高枕无忧,但一旦碰到业务不娴熟、水平欠佳、能力平平、责任心不强的银行或银行经办员,那就不容乐观了。
总之,不符点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绝不只是制单过程中才会产生不符点,公司人员尤其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定要明白这一点,努力在信用,证交易的每一个步骤,从谈判到对信用证的审核;到生产、储运,到制单,都要时刻留心,早加防范。
杜绝单据的不符点要靠整个过程中所有人的努力才能奏效,单靠哪一个具体环节,哪一个人是很难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