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处方和医嘱的具体点评方法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一、药械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有获得新药和临床正确、适宜使用药物新知识的能力。
(三)熟悉相关的药事法律法规。
(四)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处方点评方法、内容及标准(一)点评处方的抽样方法和抽样率1、抽样方法: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随机抽取100张门急诊处方,30份病区医嘱单,进行点评。
2、抽样率: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区医嘱单的抽样率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医嘱单绝对数不少于30份。
(二)点评内容1、门急诊处方: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抽查处方的书写规范性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进行评价。
点评结果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
2、病房(区)用药医嘱:以患者病历为依据,对用药医嘱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和内容根据每次点评目的合理设计。
3、专项处方点评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每年进行1-2次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使用情况进行点评。
(三)评价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药品说明书等。
(四)点评结果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2、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三、处方点评结果处置程序与质量持续改进(一)药械科会同医教科、门诊部对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由医教科负责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三部门提交的质量持续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即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干预和改进措施并实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点评依据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二、组织管理及点评的实施1、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务科、临床药学室共同组织实施。
2、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由临床药学室负责具体实施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3、点评范围:全院门、急诊电子处方、在院病历、出院病历。
三、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四、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用药不规范处方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注:签名或签章式样改变应重新备案。
3. 调剂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a适宜性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b处方后记审核等对应项药师签名或签章有缺项。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注: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5.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注:拉丁文不再使用,不准使用自行编制的药品中、英文缩写或者代号。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2.处方点评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1)对处方点评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发现不合理用药的规律和趋势;
(2)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将分析报告提交给医院管理层,为决策提供依据。
十四、处方点评与患者安全
2.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医师绩效考核,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
3.对处方点评中发现的优秀处方,给予表彰和奖励。
4.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师合理用药水平。
六、附则
1.本处方点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处方点评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3.本处方点评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1)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用于处方点评工作的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
(2)加强处方点评工作的人力资源配置,确保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3)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十六、监督与评价
1.建立监督与评价机制,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1)设立监督小组,对处方点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医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方点评制度。
二、处方点评范围与内容
1.处方点评范围:包括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及药历。
2.处方点评内容:
(1)处方合法性:处方开具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诊疗规范;
(2)定期发布处方点评评价报告,公开评价结果;
(3)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处方点评策略,优化工作流程。
医嘱处方点评方法概述

实施处方点评的目的:● 发现处方或用药医嘱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干预措施,达到改进与提高的目的。
✧规范医师处方和药师调剂医疗行为,提高处方质量。
✧ 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
✧要逐步解决从“事后点评”提升到“事前认真审核处方”● 为此,应规范处方点评,规定点评的(组织、程序与方法),提高点评质量。
差错处方登记数据库。
(处方信息;争议内容;处理结果)时间;科别;患者姓名;处方医生;药品名称;具体错误;分析依据;正确建议;干预结果。
处方点评由药学部门具体负责,应成立“处方点评小组” ● 处方点评小组主要成员应是调剂药师 ● 处方点评主要是调剂药师的职责● 处方点评中发现的用药问题,说明药师调剂工作的缺陷与不足● 从事后处方点评,逐步提升到事前处方审核、及时发现不适宜处方,干预及纠正 点评小组药师资质:1. 技术水平:系统药学专业知识;较丰富药物合理应用知识2. 具有获得信息能力:具有获得新药物和临床正确、适宜使用药物知识能力3. 熟悉、并掌握相关的药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4. 有一定的交流沟通技能5. 实践经验:有较丰富审核处方和临床用药经验6. 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级以上医院主管药师以上;其他医疗机构药师以上医师也参加处方点评小组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 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2. 处方点评要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并要坚持客观、准确的原则3. 每次处方点评后应有小结,并至少每年应进行一次较全面的总结4. 对不规范处方和不合理用药情况及不规范调剂,应有医疗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5. 药学部门要十分关注自身存在的不足、特别是调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容易发生问题的高风险药品:1.使用频率高、用量大的药物2.严重ADR发生率高的药物3.治疗窗口窄的药物4.抗菌药物(预防、治疗)5.中药静脉用注射剂6.某些疗效不确切的药物7.某些复方制剂应关注容易发生问题的特殊人群1.老年患者2.儿童、特别是新生儿、幼儿3.孕妇、浦乳期4.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5.高危患者的用药6.器官移植患者7.抗凝治疗的患者8.高过敏患者标准化点评方法的需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药物临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实施处方和用药医嘱点评与干预。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5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一)处方书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5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例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评价内容(一)处方书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1、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即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处方和医嘱进行点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安全,并最终保障患者的健康。
一、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的意义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临床用药规范化、合理用药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制度可以帮助医生纠正错误的处方和医嘱,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药物使用,避免潜在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其次,通过点评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医院内部的用药偏差和问题,优化医疗流程,提高医生的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
最后,对处方和医嘱进行点评还可以收集大量的用药数据,为医院研究和药物管理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二、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的基本流程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的基本流程包括处方医嘱的录入、点评和反馈。
具体而言,当医生完成患者的初步诊断后,他们将会逐步录入患者的处方和医嘱信息。
而后,这些信息会被送至医院的临床药学科或临床药师处进行点评。
点评的内容主要包括用药剂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最后,点评结果会及时反馈给医生,医生可以根据点评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三、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的具体要求为了保证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的顺利实施,有几个重要的要求需要满足。
首先,医院需要建立严格的药物信息管理体系,确保处方和医嘱的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医院应当配备一支专业的临床药学团队,他们负责对处方和医嘱进行点评,并向医生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指导。
同时,医生也应当接受培训,提高他们的临床用药水平和意识。
最后,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及时整合和总结点评结果,为医院的用药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的优势和挑战医院处方医嘱点评制度的实施具有较多的优势,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该制度可以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增强患者的满意度。
其次,通过点评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预防不良事件,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医院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科室部分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临床药学人员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由药学部组织实施。
二、处方点评的实施1、每月随机抽取门急诊处方,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点评结果将在医院OA网、临床药讯、院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并纳入绩效考核。
2、对抗菌药物进行专项处方点评工作,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儿科及Ⅰ类切口和介入诊疗病例。
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3、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药学部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复议结果并公示。
4、医疗机构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
三、处方点评的标准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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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处方和医嘱的具体点评方法
发表时间:2013-07-31T15:39:12.560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3年第23期供稿作者:廖开慧[导读] 国家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应价格合理,能够确保供应,公共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廖开慧(宁南县人民医院 615400)【摘要】探讨门急诊处方和医嘱的点评方法。
本文结合笔者工作实际,对门急诊处方和医嘱进行点评分析举例,促使医师合理应用处方,从而保正患者用药安全。
【关键词】门急诊处方医嘱点评方法处方用药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应
一、判断为不规范处方的情况
1、处方前记、正文、后记内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辫认的,如麻醉处的代办人信息、字迹经两位经办人不能准确识别。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应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药师签名);如:必须做皮试的药物,是否注明过敏试验结果,对临床诊断、用法、用量、途径有无重复给药。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出生1个月内注明天数、1个月到12个月注明月数、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7、药品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
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末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9、开具处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诊断诊断,特殊情况指:注明诊断对个别患者治疗造成不利,或涉及隐私、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10、单张门诊处超过5种药品的(输液深媒和药品均计算);
11、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廷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有关规定的;
13、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庆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的(存在越权使用抗菌药物)。
二、判断为用药不适应处方情况
1、适应症不适应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应;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应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应的;
6、联合用药不适应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它。
(一)适应症不适应
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应
药品与诊断相符,考虑是特殊人群如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儿童需要禁忌使用的;举例:蒋军义女28岁临床诊断:产前检查
R:硝苯地平缓释片 10mg tid 2盒分析:硝苯地平缓释片:孕妇禁用
硝苯地平控释片:怀孕20周以内的孕妇慎用,动物试验显示有胚胎毒性,胎子毒性及至畸性,据报道围产期窒息、剖腹产、早产和宫内生长迟缓的发生有所增加,因此怀孕20周以上的妇女使用时应仔细权衡利弊,仅在其它治疗方法不适用或无效时才考虑使用。
1、老年患者(代谢功能减退的)及肝肾功能不全者
举例:痴呆同时伴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石杉碱甲”(对痴呆患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有改善作用,但肾功不全者禁用) 2、药品选择与患者性别、年龄不符
举例:雷洛昔芬:男性患者或是育龄人群骨质疏松者,正确的是治疗绝经期妇女骨质疏松
3、患者有药物过敏史;
4、患者有药物禁忌的疾病史
举例:有哮喘病史的高血压患者使用“美托洛尔”
5、处方药品与患者疾病程度不符;
6、药品浓度和溶媒不适应。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应
1、药品剂型不适应
a、鼻炎用喷鼻剂开成哮喘用粉吸入剂
b、妇科用栓剂开成皮肤用软膏剂
c、滴眼剂开成滴鼻剂
2、给药途径不适应
a、只能静脉注射的药品开成肌肉注射
b、外用药品开成中服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
国家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应价格合理,能够确保供应,公共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它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五)用法用量不适应
1、疗程过长或过短
2、给药次数过多或过少
3、用药剂量过量或不足
4、不同适应症用法用量不适应
5、手术预防用药时机不适应
举例: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首剂给药时间未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清洁手术患者总的预防用药时间超过24小时;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手术中未给予第二剂。
(六)联合用药不适应
1、产生拮抗作用的药物联合使用,如散瞳药与治疗青光眼药
2、联用后加重药物不良反应
3、联用后减弱药物治疗作用
4、同类药物相同作用机制的药物合用
5、不需要联合用药而采用联合用药
举例:左氧氟沙星+琥珀酸亚铁:会减少铁剂吸入
巴比妥类+华法林:会降低华法林的抗凝效果
铝碳酸镁+铁制剂:会减少铁的吸入
氨基糖苷类+速尿:增加耳、肾毒性
辛伐他汀40mg+胺碘酮200mg,两者联合使用并高剂量使用会增加横纹肌溶溶解发生的危险。
(七)重复给药
1、同一药物成份但不同通用名的药物一起处方,导致剂量和作用重复,发生用药过量或药物不良反应
2、含有相同成份的复方制剂联用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1、药物配伍时能发生浑浊、沉淀、产生气体及变色等外观依异常现象等理化反应的
2、药品配伍使作用或毒性改娈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3、药品配伍使治疗作用增强,超过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以引起不良反应
4、药品的配伍使治疗作用减弱。
举例:根据FDA之前收到新生儿死亡的病例报告,2009年4月14日,美国FDA对头孢曲松的安全信息做出更新,提出以下建议: a、28天及28天以下的新生儿不得在使有头孢曲松的同时静脉给予钙剂,不得在使用或将要使用含钙的注射药品时化合给予头孢曲松;
b、大于28天的患星可以连续使头孢曲松和含钙的溶液,但应在二组输液之间使用可配伍的溶液充分冲洗输液管;
c、对于任何患者都不能在输液器的“Y”接头处同给予头孢曲松和含钙的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