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系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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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信息委员的规章制度

教学信息委员的规章制度

教学信息委员的规章制度第一条组成教学信息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主管领导担任主任,各年级教学信息委员组成员、专职信息员和校园电脑非智慧型网络工程师等构成。

教学信息委员会成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定,组织形式灵活多样。

第二条职责1. 负责统筹学校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教育工作的开展;2. 协调各年级信息教育相关工作,制定年度信息教育工作计划;3. 开展信息教育培训,提升师生信息素养;4. 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研究,促进教学改革创新。

第三条具体职责1. 主任主持教学信息委员会工作,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协助各年级信息委员开展工作。

2. 年级信息委员协助主任做好本年级信息教育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分析本年级信息教育资料,组织实施信息教育方案,协助教师使用信息化教育手段。

3. 专职信息员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学校网站更新、信息传输与维护,协助教师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提供技术支持,管理教育资源。

4. 校园电脑非智慧型网络工程师负责校园网络的建设与维护,保证网络的稳定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信息化教育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工作流程1. 定期召开教学信息委员会会议,讨论教学信息化建设情况和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每学期制定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3. 每年评估信息教育工作的效果和成果,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信息教育工作水平。

第五条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校园网络安全制度,保护学校网络资料的安全。

2.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信息教育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

3.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信息技术培训,提高其信息化素养,加强信息化教学。

4.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激励教学信息委员工作的积极性。

第六条纪律约束1.教学信息委员与教师和学生之间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信息化教育工作。

2.教学信息委员要恪守职责,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工作任务,不得私自处理涉及重大事项。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织机构,旨在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内容。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成1.1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主席主席由学校领导任命,负责组织和协调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

1.2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成员成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组长、优秀教师代表等。

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素养,能够为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1.3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评估和教师培训,推动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等。

二、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运作机制2.1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会议制度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教学工作相关事宜,制定教学改革方案和教学计划,并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2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分工教学工作委员会应根据成员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进行合理的工作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信息共享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达学校领导的相关决策和要求,同时组织教师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教学工作的互动和创新。

三、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重点3.1 教学质量保障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制定教学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3.2 教学改革创新教学工作委员会应积极推动教学改革,引入新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3.3 教师专业发展教学工作委员会应组织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鼓励教师参与教育科研,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四、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评估与改进4.1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自我评估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机构,旨在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教学改革创新。

本章程旨在规范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运作方式,确保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有效运行。

二、职责1. 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2. 研究制定教学改革方案和教学评估制度;3. 提出教师培训和发展计划,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4. 领导和协调教学工作,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和难点;5. 监督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6. 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7. 组织评选优秀教师和教学团队,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8. 建立教学档案和教学资源库,提供教学支持和资源共享。

三、组成1.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各学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2. 学科负责人由各学科的教师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连任一次;3. 教师代表由全体教师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一次;4. 教学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

四、运作方式1. 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期召开全体味议,讨论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改革方案;2. 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3. 学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就各自学科的教学工作进行研讨和交流;4. 教务处负责采集和整理会议记录,向全体教师传达会议精神;5. 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6. 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教学改革项目或者研究课题。

五、评估与改进1. 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年末对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改进措施;2. 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和培训指导;3. 教学工作委员会定期向校长和教职员工汇报教学工作的发展情况;4. 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章程和工作机制。

六、附则1. 本章程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 本章程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生效;3.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严晓浪
浙江大学
申功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穆钢
东北电力大学
田作华
上海交通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主任委员
吕志伟
哈尔滨工业大学
副主任委员
金亚秋
复旦大学
郝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严晓浪
浙江大学
秘书长
何伟明
哈尔滨工业大学
委员
张贵忠
天津大学
杨瑞霞
河北工业大学
陈徐宗
北京大学
邹雪城
华中科技大学
文玉梅
重庆大学
陈进
柯亨玉
武汉大学
刘润华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赵东风
云南大学
孙才新
重庆大学
赵旦峰
哈尔滨工程大学
朱伟兴
江苏大学
徐淑华
青岛大学
吴建强
哈尔滨工业大学
殷瑞祥
华南理工大学
张正平
贵州大学
袁建生
清华大学
李国丽
合肥工业大学
郭宝龙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李青
中国计量学院
崔翔
华北电力大学
李哲英
北京联合大学
曾孝平
重庆大学
李晶皎
东北大学
李岩
清华大学
刘缠牢
西安工业学院
邸旭
长春理工大学
何平安
武汉大学
陈延如
南京理工大学
吴丽莹
哈尔滨工业大学
陈家壁
上海理工大学
宋菲君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曹益平
四川大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主任委员
谈振辉
北京交通大学
副主任委员

信息工程学院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

信息工程学院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

信息工程学院部门设置及工作职责院办公室:人数:2人工作职责一、完成学院物资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办公室用品的采购、领取和管理,负责领发其它教学用品。

二、协助院长具体落实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并代表本院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工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和一般性临时性事务。

三、负责考勤工作。

负责教师考勤记录、请假、调课手续办理。

做好全系人员的考勤工作并上报人事处,并领导系办公室工作;四、完成学院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接收并分发学校下发的各类文件;五、负责本院的日常管理事务和办公室文秘工作;六、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本系的财务收支管理。

招生就业办公室:人数3人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负责学院招生和学生就业指导、毕业生推荐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学校招生就业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完成学院年度招生任务、始终保持学院毕业生的高就业率。

二、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宣传计划,编制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各种宣传活动。

三、深入研究调查社会急需人才情况,提出开设新专业的设想和意见;四、组织实施录取工作、负责做好解答报考考生的来访、来电招生咨询工作,同时做好详细登记统计,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新生的入学接待、新生报到新生信息统计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和档案整理移交工作。

五、负责全院学生就业定位、就业心理、就业技巧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宣传国家就业政策和劳动法规,增强学生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

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

六、广开渠道,建立就业实习基地,广泛联系用工单位,做好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组织召开校园招聘会,帮助学生落实用工单位。

加强学院就业网站建设,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和服务。

建立学生用工档案,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工作。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务、考务办公室:3人教务、考务办公室是负责学院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能是:一、教学计划管理:负责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的组织、管理工作及教学计划审定的组织工作,对各教研室教学计划的执行负检查及指导责任;负责编制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它教学场所,确定各科目的考核方式。

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XXXX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规定,成立XXXX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旨在全面推进学校转型改革,围绕学校的办学特色,推动学校本科质量工程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丰富教学内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校长领导下的非常设专家工作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审议、监督和指导的专家组织。

下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遵循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19-2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副校长担任;秘书长1人,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教学指导委员会由行业、企业等校外专家、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督导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师资队伍发展中心主任(或人事处长)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组织审查确定,校长聘任。

第五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与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各级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视情况需要可以连任。

任期内委员如因故多次不能履行职责或有不公行为,经所属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可以中止其聘任。

补充人选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二级学院推荐,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校长聘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规律,及时了解和把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充分发挥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的指导、审议、评价、咨询和监督作用。

第八条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一)组织、指导各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

(二)专业和课程建设1.组织开展有关学科专业领域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调研。

2.审议、指导学校(院)本科专业的设置、调整和建设规划,并负责校(院)重点(特色)专业的评选(审)。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旨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阐述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和作用。

正文内容:1.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与职责1.1 委员会的组成: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教务处主任、学科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

1.2 委员会的职责: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协调教学资源的分配,组织教学改革与研究,并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和指导。

2.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制2.1 委员会会议:教学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教学工作的重要事项,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年度教学目标。

2.2 工作小组: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和推进。

2.3 教学研讨会:委员会组织教师参加教学研讨会,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教学质量保障3.1 教学评估:委员会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并提供指导和培训。

3.2 教学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教学资源的分配和管理,确保教学设备和教材的充足与更新。

3.3 教学改革与创新:委员会组织教师参与教学改革项目,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4. 教学工作委员会与学生教学活动4.1 课程设置:委员会参与学校课程设置,确保课程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4.2 学生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反馈,为教师提供改进的建议。

4.3 教学活动组织:委员会组织学校的教学活动,如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等,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

5. 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与意义5.1 教学质量提升:委员会通过评估和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

5.2 教师专业发展:委员会组织教师参与研讨会和培训,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5.3 教学改革推动:委员会积极参与教学改革项目,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创新。

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目录方案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是教育部领导的专家组织,受教育部委托,开展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在今年的五月九号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教指委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与教指委委员及聘请的课程专家、实践教学专家对电子信息类的目录内的原13个专业目录进行了讨论、整理,并结合教育部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初步形成了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设置下一步工作计划。

即将委员及专家共分成四个组,由组长安排调研、归纳、整理专业目录情况发往秘书处,再由秘书长统计后报主任、副主任后发给所有委员,再次定期定时反馈给秘书长整理后,开会编写报告上报上级单位。

本次整理后核定招生的《目录》内专业共计13个(名单见附件一)基本维持不变,原来会上讨论的有异议的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原目录590203)与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原目录590204)有的委员建议合并,后征求大多数委员意见认为590203侧重电子测量而590204侧重维修,还是决定维持原状!本次整理后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建议增加到目录内共8个(名单见附件一),同时建议增加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专业。

主任按照地区和委员所在学校的专业特长,将新增的专业分配到4个组,每个组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对电子信息产业人才需求为基本依据,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宗旨,坚持能力本位的课程设计原则,把提高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强调理论知识以应用为目标,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建立多样性与选择性相统一的教学机制,满足学生就业的不同需要。

整理后的结果发现有以下几点:1.人才培养定位新增专业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专业中的课程中存在认可度高的核心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毕业的学生适应社会需求。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内重要的组织之一,旨在协助学校管理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组织设置1.1 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学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由各自的代表选举产生。

1.2 委员会的职责: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协调教学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1.3 委员会的任期和换届: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两年,每届结束后进行换届选举。

委员会成员可以连任一届,但连任两届以上需重新选举。

二、工作机制2.1 定期会议: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教学改革措施和教学质量评估等重要事项。

会议由主任主持,记录会议纪要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2 子委员会的设立:为了更好地协调和推进教学工作,教学工作委员会可以设立不同的子委员会,如教学资源调配子委员会、教学改革子委员会等。

子委员会由委员会成员自愿组成,负责特定的教学工作领域。

2.3 工作评估与考核: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以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评估和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教学资源管理3.1 教室和设备管理: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管理学校的教室和教学设备的使用。

委员会应制定合理的教室和设备使用规定,并确保教室和设备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3.2 师资培训与发展:委员会应关注教师的培训与发展需求,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提供专业发展机会,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3.3 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核和选定学校的教材和教辅材料。

委员会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需求,选择合适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四、教学改革与创新4.1 制定教学改革计划: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制定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计划,明确改革目标和时间表。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为了建立具有我院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总则一.实践教学是指独立设课的实验课,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各类实训、实习环节等,她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

使学生了解科学实验,获得基本岗位技能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的观察力、创造力和动手能力以及严肃的工作态度,主动积极的探索精神,并使学生初步学会科学研究及获取职业能力的方法。

实践教学必须遵守其本身的客观规律,要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必需贯彻科学性、思想性、实践性相统一,理论联系实际等教学原则。

二.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人才培养与教学组织过程中的主要依据,它体现了学校培养人才的模式和基本要求。

实践课程标准是指导实践性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

实践性教学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实践课程标准进行,以保证实践教学秩序的稳定及实践教学任务高质量的完成。

三.实践教学人员在实践教学工作中起重要作用,各教学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实践教学工作,精心设计与组织实践教学过程,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特别应注意学生创造性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培养,要善于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加强学生的操作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学习和掌握现代职业岗位能力。

四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和领导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各级管理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与管理理论,借鉴国内外的实践教学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坚持深入教学一线,勇于探索与改革,努力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

2.实践教学的计划管理一.实验、实训课程标准是实践教学指导性文件。

实践教学参与人员应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实践性教学活动。

课程标准是组织和检查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编写实验实训实习教材(或指导书)的依据,同时也是考核学生实践性教学成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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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系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组成及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系部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管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提高系部人才培养质量经系部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电子信息工程系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一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系部教学工作的指导、参谋、咨询机构。

教学指导委员会总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对本系专业设置、专业建设、运行机制和有关制度进行学术和政策研究,提出指导、咨询和审议意见,并参与教学管理的决策等。

具体包括:
1.审议系部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

2.对系部的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咨询意见,供系部领导决策参考。

3.审议系部相关专业的设置与培养方案,指导教学计划的修订和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改革工作,指导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内容等的确定。

4.积极指导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研究、推广教学改革经验,提出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审议决定系部开展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5.指导建立和完善系部教学评价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参与各种教学评估活动,对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员聘任与组织设置
1.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有系部教学会议讨论决定,任期三年。

2.教学指导委员会包括系部主要领导、各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专业带头人、外聘专家。

设主任1名,秘书1名,成员若干名。

第三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活动制度
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活动制度。

定期活动原则上为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学期初与学期末各一次。

不定期活动将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开展活动。

连续三次未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活动者按自动退出教学指导委员会处理。

第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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