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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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名单

四川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名单

医院等级
三级乙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二级乙等 二级甲等 三级乙等 二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二级甲等 二级乙等 一级甲等 二级甲等 二级甲等 二级甲等 二级乙等 无等级 无等级 二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二级甲等 二级甲等 三级乙等 二级甲等 三级乙等 三级乙等 三级乙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乙等 二级甲等 三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普通住院
四川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荣县中医院 富顺县人民医院 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 攀枝花第四人民医院 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 攀枝花市中心医院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 攀枝花市铁路医院 米易县人民医院 米易县中医医院 盐边县中医院 盐边县人民医院 米易县攀莲镇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米易县妇幼保健 院) 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攀钢集团总医院密地院区 攀钢集团总医院长寿路院区 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 德阳市人民医院 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 罗江县人民医院 绵竹市人民医院 中江县人民医院 什邡市人民医院 广汉市人民医院 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 绵阳市中心医院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台县人民医院 盐亭县人民医院 安县人民医院 梓潼县人民医院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广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专用)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经办人:经办日期: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广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业务专用)温馨提示一、本手册用于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业务申请确认手续的材料之一.二、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确认手续的参保人需在异地选择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在其异地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范围内选择1~3家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区可优先选择当地公立医院)作为参保人的异地选定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后由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三、本手册只限于参保人本人使用,应详细如实填写本人资料,并妥善保管。

用完、损坏、变更或遗失的,应及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重新申领。

四、参保人个人资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变更或符合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变更条件的,应凭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时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规定和要求重新填写本手册。

五、出现以下情形时,参保人的异地就医确认效力随即相应终止,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1。

返回本市长期居住、工作;2。

学习结束返回本市;3。

原用人单位已办理减员并停止为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4。

因情况变化,已不属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等情形的。

六、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保管理规定,需核查本手册时,参保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七、本手册可通过至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领取或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进行下载。

八、如您需要我们提供进一步的帮助,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1.电话: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45 2.亲临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

甘肃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样表2020版)

甘肃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样表2020版)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Leabharlann □本人□被委托人签名
填表日期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经办人: 经办日期:
温馨提示
1.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备案编号:
表1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样表)
姓 名
性 别
险种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人员类别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其他:
登记类别
□新增
□变更
身份证件号码
社会保障卡
卡号
参保地 联系地址
就医地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转往省
(市、区)
地区
(市、州)
县(区)

徐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表

徐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表

徐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表根据徐州市政府的政策规定,徐州市区的城镇职工可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福利。

为了方便和保障职工们的健康,徐州市政府专门确定了一份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表,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份名单以及其中的一些信息。

本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涵盖了徐州市的各个区域,其中包括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部分民营医院。

这些机构都通过了政府的资质认证,能够为城镇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服务。

一、公立医院1. 徐州市中心医院:位于徐州市的中心地带,是一家综合性的大型医院,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和专业的医疗团队。

该医院提供各类科室的诊疗服务,并且在徐州市区享有良好的口碑。

2.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专门为女性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

该院拥有一流的妇产科和儿科专业团队,设备齐全,服务周到。

3.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该医院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医疗机构,在徐州市享有很高的声誉。

拥有一流的医疗设备和专业的医疗团队,为患者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 徐州市中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市区中华街道,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设有门诊、急诊、妇幼保健等科室,并配备了一些常用的医疗设备。

2. 徐州市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处泉山区,为该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该中心设有多个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科等,并配备了必要的医疗设备。

三、民营医院1. 徐州市玛丽亚妇幼保健医院:作为一家私立医院,玛丽亚妇幼保健医院在妇产科领域颇有声望。

医院提供高品质的妇产科医疗服务,并设有专门的妇幼保健科室。

2. 徐州市康复之家医院:该医院专注于康复医学领域,拥有先进的康复设备和专业的医护团队。

提供康复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方案。

以上仅是徐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部分内容,还包括其他优质的医疗机构。

职工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福利。

沈阳医保定点医院名录

沈阳医保定点医院名录

沈阳医保定点医院名录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特大型三
级和平区三好街36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特大型三
级沈河区文化路83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特大型三
级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
院三
级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
院三级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辽宁中医(住
院)三

辽宁省肿瘤医
院三
级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
院三级皇姑区黄河南大
街20号
沈阳医学院奉天医
院三
级铁西区南七西
路5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
医院三
级大东区小河沿
路46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
院三
级和平区光荣街
5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
医院三
级皇姑区黄河北大
街60号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
院三
级和平区北九马路
20号
辽宁省妇幼保健
院三
级和平区砂阳路24
0号
辽宁省人民医
院三
级沈河区文艺路33

辽宁省金秋医
院三
级沈河区小南街317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
医院三级
和平区十一纬路35号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北院
区)三级皇
姑区岐山路64号
鞍山市汤岗子医
院三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
院三级。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1. 预防保健科05. 妇产科02.全科医疗科05.01 妇科专业03. 内科05.02 产科专业03.01 呼吸内科专业05.03 计划生育专业03.02 消化内科专业05.04 优生学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5.06 其他03.05 血液内科专业06. 妇女保健科03.06 肾病学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03.07 内分泌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03.08 免疫学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03.09 变态反应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3.10 老年病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03.11 其他06.06 其他04. 外科07. 儿科04.01 普通外科专业07.01 新生儿专业04.02 神经外科专业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4.03 骨科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4.07 烧伤科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4.08 整形外科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4.09 其他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7.12 其他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8. 小儿外科13. 皮肤科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13.01 皮肤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13.03 其他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14. 医疗美容科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15. 精神科08.06 其他15.01 精神病专业09. 儿童保健科15.02 精神卫生专业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15.03 药物依赖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15.05 社区防治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15.07 司法精神专业09.06 其他15.08 其他10. 眼科16. 传染科11. 耳鼻咽喉科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11.01 耳科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11.02 鼻科专业16.03 肝炎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11.04 其他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12.口腔科16.06 蠕虫病专业12.01 口腔科专业16.07 其他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7. 结核病科12.03 正畸专业18. 地方病科12.04 口腔修复专业19. 肿瘤科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20. 急诊医学科12.06 其他21. 康复医学科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22. 运动医学科50.中医科23. 职业病科50.01 内科专业23.01 职业中毒专业50.02 外科专业23.02 尘肺专业50.03 妇产科专业23.03 放射病专业50.04 儿科专业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50.05 皮肤科专业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06 眼科专业23.06其他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24. 临终关怀科50.08 口腔科专业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50.09 肿瘤科专业26. 麻醉科50.10 骨伤科专业30. 医学检验科50.11 肛肠科专业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50.15 康复医学专业30.05 其他50.16 急诊科专业31. 病理科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32. 医学影像科50.18 其他32.01 X线诊断专业51. 民族医学科32.02 CT诊断专业51.01 维吾尔医学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51.02 藏医学32.04 核医学专业51.03 蒙医学32.05 超声诊断专业51.04 彝医学32.06 心电诊断专业51.05 傣医学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51.06 其他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52. 中西医结合科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32.11 其他《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备案表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备案表
异地转诊人员需进行备案,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包含姓名、性别、医保类型等个人信息,并选择登记类别为新增或变更。需注明参保地和就医地的联系地址及电话,同时明确转往的省市县区域。备案时需注意,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广东省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跨省异地就医则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备案时应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并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自主选择就医地已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前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等地就医的,只需备案用,将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处理。备案有效期可选择长期有效、参保缴费年度内有效或指定起止时间。完成备案表后,需由本人或被委托人签名,并填写填表日期,最后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填写备案有效期并盖章确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关于印发兵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关于印发兵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关于印发兵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5.12•【字号】兵卫发[2014]36号•【施行日期】2014.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关于印发兵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兵卫发〔2014〕36号)各师(市)卫生局,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一附院,兵直有关卫生单位:现将《兵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在规划期内,达到原卫生部规定的《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医院,可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到兵团卫生局办理变更登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2014年5月12日兵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兵团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兵团职工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一)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

1.居民健康水平:2012年未兵团总人口264.86万人,兵团人口出生率5.67‰,死亡率5.62‰,自然增长率0.05‰,婴儿死亡率6.25‰,孕产妇死亡率8.82/10万,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347.18/10万。

疾病监测显示,2010年兵团居民住院率按疾病系统分析排在前五位为: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妊娠分娩、损伤中毒;城市居民住院率前五位为: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营养代谢疾病、妊娠分娩、肌肉骨骼系统疾病;团场居民住院率前五位为: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损伤中毒、妊娠分娩。

居民死亡原因前五位顺位为:循环系统疾病(包括脑血管疾病和心脏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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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四七四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院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 新疆心脑血管医院
联系电话 0991-4365082 0991-7968008 0991-8564900 0991-5815593 0991-2668533 0991-4992619 0991-4521760-27381 0991-5954109 0991-4609008 0991-2620953 0991-3678171 0991-3678675 0991-3853472
兵团异地就医定点医院
医疗机构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医疗机构编码 详细地址 150006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37号 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004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30号 150009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36号 150003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68号 150001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路15号 150002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友好路 150013 乌鲁木齐市炉院路16号 150005 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26号 150032 乌鲁木齐市水墨沟区南湖东路38号 150011 乌鲁木齐市五星南路39号 150017 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393号 150061 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806号 150045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南叁巷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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