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划和节点管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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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计划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及时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投资计划落实情况,发挥计划的决策与调控职能,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计划分类

1、年度(单项)工程计划;

2、设计进度计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出图计划;

3、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周材料计划、月材料计划;

4、设备招(议)标、监制、到货计划:周、月订货、监制、到货计划;

5、施工进度计划:月、周施工进度计划;

6、工程资金计划:月、旬资金计划;

7、工程工作总结及计划表:季、月、周等重点工作总结及计划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处

1、编制年度(单项)工程计划、设计进度计划和设备订货、监制、到货计划;

2、负责控股公司计划的报送及承接;

3、负责计划汇总及组织评审;

4、负责计划检查及考核。

第五条项目部

1、编制工程项目年度、月、周施工计划及单项工程计划;

2、编制设备订货、监制、到货计划;

3、编制工程资金计划;

4、编制甲供材料需求计划;

5、编制工程季、月、周重点工作总结及计划表。

第三章流程

第六条年度(单项)工程计划管理流程见附流程一。

第七条季、月、周重点工作总结及计划表流程见附流程二。

第八条月、周工程计划管理流程见附流程三。

第四章操作要点

第一节工程年度(单项)计划管理

第九条计划提报

按规定每年10月15日前报工程管理处,按表中要求认真将计划内容填写齐全,计划分为:年度总体(技改)工程建设方案(见附件一)、年度技改工程投资预算(见附件二)、项目工程建设计划(见附件三)。

第十条按公司年度计划要求、投资经济分析组织各部门、项目部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工程管理处处长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工程副总经理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项目工程建设计划不报控股公司工程技术部)。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室报送控股公司工程技术部批准。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室接收控股公司工程技术部批准文件,及时下发项目部。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按批准计划要求实施。

第二节季、月、周重点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计划提报

计划分为:季重点工作计划(见附件四)、月重点工作计划(见附件五)、周重点工作计划(见附件六),按表中要求认真将计划内容填写齐全。

第十七条为完成工程总计划、关键节点工作要求,工程管理室组织各部门、项目部进行评审。

第十八条工程管理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室将审批完成工作计划及时下发到项目部。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按确定工作计划执行。

第三节月、周施工计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计划提报

计划分为:月施工计划(见附件七)、周施工计划(见附件八),按表中要求认真将计划内容填写齐全。

第二十二条按工程总计划、关键节点要求,工程管理室组织各部门、项目部进行

评审。

第二十三条工程管理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第二十四条工程管理室将审批完成工程计划及时下发到项目部。

第二十五条项目经理按确定工程计划执行。

第四章工程计划考核标准、实施要点及节点奖细则

第一节工程计划考核标准

第二十六条考核依据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专业管理考核细则》、《工程管理处相关评价指标评分标准》。

第二十七条考核标准

1、工程年度(单项)计划,每拖期一天,扣1分;

2、季、月、周重点工作计划,迟报、错报、漏报、不报每次扣1分;

3、月、周工程计划,迟报、错报、漏报、不报每次扣1分;

4、工程节点考核,每拖期一天,扣1分;

5、工程关键节点考核,每拖期一天,扣2分;

6、工程建设绩效考评计划、总结表,低于60分,扣10分;

7、(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节点工期未按时完成,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处罚。

第二节实施要点

第二十八条工程重点工作总结及计划表

工程实施过程中控制的关键点是保证工程最终竣工投产的必要条件。

第二十九条工程计划调整

因外界因素的变化导致单项进度计划需要修正时,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化原因、变化后的工期计划上报工程管理处,工程管理处在保证不改变工程最终竣工日期的前提下,对子项计划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把调整后的计划及时组织施工。

第三十条绩效考评、考核

工程管理处负责计划执行全过程的绩效考评、总结工作(见附件九)及计划考核。

第三十一条日计划由施工单位编制、提报,项目部负责接收、检查。

第三十二条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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