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派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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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告知

关于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告知

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各类事务的安排如下:杨浦校区时 间: 6月8、10、11、15、17、18、22、24、25、29日 7月1、6、8、13、15、20、22、27、29日8月5、12、19、26日下午 13:00——16:30地 点:行政楼102就业指导中心浦东校区时 间: 6月7、9、14、16、21、23、28、30日;下午 13:00——16:00地 点:至诚楼105就业指导中心电话:35303755注:暑假后,办理安排见“就业信息网”学生档案室更改档案接收地安排如下:时间:6月8、11、15、18、22、25、29日7月1、6、8、13、15、20、22、27、29日下午 13:00——16:30地点:平凉校区小白楼104室电话:35303725、35303917自行打印《报到证》安排如下:时间:7月15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地点: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交通:公交43、131、166、224、236、703B、712、725755、729、732、763、764、804、830、909、946路,地铁一号线(漕宝路、上海南站)、轻轨三号线(上海南站)电话:64829191如需更改《户口迁移证》请与保卫处联系。

上海各区县职业介绍所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上海职业介绍杨浦分中心江浦路728号20008255217378上海职业介绍宝山分中心宝杨路1026号20190056122226上海职业介绍崇明分中心城桥镇南门路118号20215069693158上海职业介绍奉贤分中心南桥镇人民南路150号20140057103550上海职业介绍黄浦分中心南车站路525号20000263133808上海职业介绍嘉定分中心嘉戬公路118号20182269989086上海职业介绍金山分中心石化卫零路365号20054067961793上海职业介绍南汇分中心惠南镇人民西路45号20130068006167上海职业介绍浦东分中心浦东南路3995号20012658740409上海职业介绍青浦分中心公园路200号20170069717313上海职业介绍松江分中心环城路718号20161357740256上海职业介绍虹口分中心曲阳路191号20008165072590上海职业介绍长宁分中心武夷路517号20005062400032上海职业介绍静安分中心武宁南路241号20004262312261上海职业介绍卢湾分中心中山南一路555号20002363041120上海职业介绍闵行分中心莘谭路168号20110051518181上海职业介绍普陀分中心武宁路1036号20006362547410上海职业介绍徐汇分中心沪闵路9118号20023554977700上海职业介绍闸北分中心沪太路707号20007256089900一、就业报到证的作用1、身份的证明--经过国家正规高考,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正式录取,完成学业,正式派遣的合格大学毕业生2、到接收单位报到上班,办理录用手续,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等的重要文件3、办理户口、档案转移手续的必备文件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二、档案的作用1、证明毕业生身份和经历的重要个人历史文件2、一般档案到达档案保管机构后才能办理其他手续3、办理落户手续4、建立劳动录用关系、交纳社会保险5、遇到出国、工作调动、创业等都需要三、可以保管档案的机构1、有资格保管档案的工作单位2、工作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3、区、县职介中心4、地区、市人事局5、省级就业指导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XX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为使毕业研究生平安、有序、文明离校,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将xx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下面,为大家分享中国政法大学关于xx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一)离校手续办理时间6月12日(星期一)至6月27日(星期二):工作日工作时间。

6月28日(星期三):xx届全体毕业生离校完毕。

(二)xx届研究生毕业典礼6月22日(星期四)毕业研究生请自行打印离校手续单,根据提示信息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一)图书馆离校手续办理1.6月12日(含当日)起毕业研究生停止借书。

2.6月22日(含当日)之前还清在图书馆借阅的所有图书并结清遗留费用。

3.6月22日(含当日)之前到科研楼B2层典藏部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

4.6月12-22日研究生持校园一卡通到科研楼B2层借阅部大厅注销借阅功能。

(注意:校园一卡通内要留足费用,如有欠费请持校园一卡通扣费,不收取现金)(二)校医院办理医疗卡注销手续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持公费医疗卡到校医院综合效劳楼保健科办理。

(公费医疗卡丧失的同学需要在校医院网站下载补办申请,经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后,凭补办申请前来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时间:6月12日-6月23日(周六、日除外),8:00-11:30,14:00-17:00。

联系:58908350。

(三)财务处离校手续办理1.经办过暂借医疗费等款项且未冲账的毕业生,在6月23日前及时到财务处冲账。

2.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请尽快至财务处缴费,否那么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3.缴清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按离校手续单流程在财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办公地点:综合科研楼A102。

联系:58908094(四)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特别提醒:户口迁往外地的研究生领取报到证三天后,到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

1.从xx年6月26日起,工作日时间内开始办理户口离校、迁移手续,其中26日集中优先办理离京学生户口离校,迁移手续。

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要求与进度安排

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要求与进度安排

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要求与进度安排学院2010届毕业生离校手续从6月23日起开始办理,6月28日17:00前派遣离校。

毕业生离校工作在2010年7月1日之前全部完成。

为顺利、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现将各单位工作以时间为序安排如下:学院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1. 5月25日,根据5月24日院务会议决定,部署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

2. 6月10日,听取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办公室关于毕业生离校工作前期准备工作汇报,检查各相关单位准备工作。

3.6月17日出席全院毕业生综合座谈会。

4.6月25日9:00,出席2010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授位仪式。

5. 6月27日19:00,召集各系负责人深入毕业生寝室慰问毕业生。

院务办公室(毕业生离校工作办公室)1. 5月24日前,完成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文件,报院务会审议。

2. 5月28日前,根据院务会决定,按照学院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2010届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3. 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工作,其中6月4日前,协助计财处核查已转户口毕业生的退费清单。

6月21日前,在川师大保卫处东校区办公室的协助下,完成2010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

6月27日14:00前,将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交学工部毕业生辅导员。

4. 办理毕业生档案交接,其中6月21日前,与学工部毕业班辅导员完成毕业生的档案交接。

5. 协助完成6月25日毕业典礼及授位仪式的组织、筹备工作。

6. 协助学工部做好6月27日深入寝室慰问毕业生工作。

7. 做好其他有关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各项协调工作,其中6月27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的用印。

6月27日前,落实毕业生行李托运事宜。

6月27日前,落实欢送毕业生的车辆、人员安排。

政工处(党委办公室)1.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其中5月28日前,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指南的编印工作。

关于毕业派遣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毕业派遣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毕业派遣相关事项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不知不觉你们就要毕业了,还有两个月的时间你们就要奔赴自己的工作岗位了。

根据教育厅和学校的安排,我们大概在六月份打印报到证(去年6月8日),现将相关派遣报到问题通知如下:一、上交就业材料的重要性请同学们尽快的将就业材料交回招生就业部,就业部会根据就业材料上的信息整理出派遣信息。

涉及到同学们的报到证打印和户口档案的去向,对每个同学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信息出错,会给同学们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麻烦。

我们希望同学们在毕业前将就业单位信息和报到单位(做报到证)信息核对至少三遍,确保同学们的报到证打印准确无误。

已经就业的同学,目前需要跟单位确认自己的户口档案去向,即派遣的具体单位名称。

二、报到证1、什么是报到证报到证名称(报到单位名称):《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报到证有两联(内容完全一致):上联蓝色,用于去报到单位报到,和迁移户口下联白色,用于迁移档案(学校统一办理的报到证,白联直接送到学生档案室迁移档案)2、报到证作用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通俗的说报到证有三个作用:到报道单位报到,迁移户口,迁移档案。

这里的报道单位是报到证名称的单位,包括实际的就业单位,或者就业单位所在地人才,或者原籍人才管理机构,不是一定到就业单位报到。

同时要注意的是,办理这三项手续(报到、迁移户口、迁移档案)都必须凭借报到证才能办理。

报到证首次打印是学校统一到教育厅(南宁)办理(时间在六月份),然后统一发放给同学们。

后续办理和改派报到证都要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广西南宁市教育路3-1号)办理,学校负责开具办理报到证相关证明。

3、报到证做到哪里报到证只能开到三个地方:就业单位、单位指定人才交流机构或者生源地人事局。

201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系列通知(三)就业协议书发放

201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系列通知(三)就业协议书发放

201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系列通知(三)就业协议书发放为维护毕业生就业市场规范化管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一旦签订就业协议书,将对毕业研究生权益起到保障作用,对用人单位起到约定作用。

因此,学校现对领取与填报《就业协议书》提出以下要求和注意事项:一、领取要求:(1)领取时间:2009年11月16日-2009年11月20日(周一—周五)(2)领取地点:研究生院一楼114办公室(3)领取范围:2010届非定向、自筹经费毕业研究生(4)上交截止时间:2010年4月中旬二、注意事项:1、根据辽宁省就业指导办公室要求,每人每套《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需交纳15元(上交省就业办)。

2、协议书每人4份,严禁出借或出让。

协议书封面已打印编号、姓名等信息,协议书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填写使用。

3、《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就业协议在院(系)、用人单位、研究生院就业办签章后即生效,应及时上交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研究生院一楼114室),以便列入研究生就业派遣计划,准确统计就业率。

4、签章顺序:5、每位毕业研究生限领《就业协议书》一套,凡不慎遗失者,由个人书面说明遗失过程,并由导师及所在院系研究生科审查签署意见后,到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登记备案,经审批同意后,学校将于2010年6月到省就业办申请补领协议书并办理补领手续。

由此造成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其违约责任,由丢失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就业协议书》中各项内容需如实认真填写,学历栏填写“硕士”或“博士”;学位类别栏填写“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学制栏填写“三年”(提前攻博学生填写“五年”,并注明“硕博连读”);非定向研究生培养方式栏填写“统招统分”,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方式栏填写“统分”;生源地区栏填写本人家庭住址。

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及调整改派流程

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及调整改派流程

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及调整改派流程为了做好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及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工作,现将近期上级教育部门及人事主管部门的相关就业派遣政策及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汇总如下:一、就业派遣的相关规定(一)毕业生与行政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有人事档案托管权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已签订合同书、就业协议书、或有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录用或录用证明书的行政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就业报到证直接派遣到该用人单位;(二)与私营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或灵活就业的情况1.如无其他考虑因素,建议将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2.如将报到证派遣到AA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AA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自行决定):(1)如果选择在“就业协议书”上出具接收意见的,要求如下: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写明:“同意聘用(或录用)该名学生。

报到证请开往AA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委托AA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AA人才相同处理,下同)。

毕业生意见:本人同意报到证开往AA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AA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手写签名。

(2)如果用人单位为接收的毕业生出具就业证明(以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为准),要求如下:毕业生意见栏:本人同意报到证开往AA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AA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手写签名。

用人单位意见栏:同意****(毕业生姓名)的档案托管在AA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AA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证请开往AA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AA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教育厅统一派遣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派遣方法1.在6月11日(星期五)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统一派遣回生源地,派遣回生源地的具体单位名称依各省、各市的具体政策办理(详情见我校招生就业处就业信息网——就业政策栏的《2010年各省市未就业毕业生回原籍派遣办法》)。

2.在6月11日(星期五)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而又不愿意立即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可暂时托管在AA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报到证暂不打印,待日后落实就业单位后再自行持托管协议到AA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直接打印,并在该中心办理户口迁移及档案转移的相关手续。

2010届毕业生派遣方案(终稿)

文法学院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 文法学院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 2010
序号 4886 4768 4766 4887 4769 4773 4772 4771 4775 4776 4774 4891 4892 4890 4889 4895 4893 4894 4899 5015 5014 5013 5018 4906 5022 5024 5025 4780 4758 4702 4881 5008 4703 4842 4960 4714 4715 4662 4939 4940 4663 4762 4763 4843 4919 4920 4655 4921 4707 4802 4846 4924 4820 4981 4821 4883 学号 20064276 20065753 20065751 20065789 20065754 20065758 20065757 20065756 20065762 20065763 20065761 20065793 20065794 20065792 20065791 20065797 20065795 20065796 20065801 20065821 20065820 20065819 20065824 20065809 20065828 20065831 20065832 20065768 20062304 20062247 20062393 20062491 20062248 20062351 20062441 20062260 20062261 20062206 20062418 20062419 20062207 20062308 20062309 20062353 20062398 20062399 20062199 20062400 20062252 20062310 20062356 20062403 20062329 20062462 20062330 20062395 姓名 汤振东 王歆畅 沈磊 张景涵 陈丽莉 吴芳孜 刘晓燕 曾超 齐丽琼 赵岑 向糠 孙杏卓 刘嘉萱 王艳红 张倩 张江 张新治 余晓莉 李雨菲 曾武 袁洪 周伶莉 杨翠 全春梅 朱琳琳 汤小晶 李文慧 刘辰原 贾永明 王霄琳 罗利盼 王现波 孙飞 张芹芹 王盈盈 苏勇杰 周帅帅 周洁 任巧宇 曲亚娜 王宁 桑建儒 李永胜 井斯光 吴吉云 苏小萌 刘琴 孙长新 郭方正 李学晔 赵长珂 靳柳 宋翠红 黄敬川 张丽珍 王延昌 专业 文秘教育 法学 法学 文秘教育 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文秘教育 文秘教育 文秘教育 文秘教育 文秘教育 文秘教育 文秘教育 文秘教育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文秘教育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法学 法学 法学 文秘教育 行政管理 法学 文秘教育 行政管理 法学 法学 法学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法学 法学 法学 文秘教育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法学 行政管理 法学 文秘教育 文秘教育 行政管理 文秘教育 行政管理 文秘教育 文秘教育 生源地 山东省邹城市 安徽省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 北京市海淀区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贵州省安顺市 贵州省福泉市 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 河北省保定市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 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 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 吉林省图们市 吉林省延吉市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江苏省盐城市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山东省惠民县 山东省阳信县 山东省阳信县 山东省沾化县 山东省邹平县 山东省邹平县 山东省禹城市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山东省广饶县 山东省广饶县 山东省垦利县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山东省济阳县 山东省平阴县 山东省章丘市 山东省章丘市 山东省章丘市 山东省章丘市 山东省嘉祥县 山东省嘉祥县 山东省泗水县 山东省冠县 毕业去向 缓派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回生源地 接收单位 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公务员局 贵州省安顺市教育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 贵州省遵义市教育局 河北省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安阳市人事局 河南省洛阳市人事局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事局 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关于2010届毕业生派遣问题的重要通知

关于2010届毕业生派遣问题的重要通知各院系学工办:为了做好2010届毕业生派遣的相关工作,现将从现在开始到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关派遣手续问题说明如下,请各位老师和同学认真阅读并按此通知要求执行。

一、关于网上签约就业网签约系统将于5月21日晚关闭,届时就业中心将依院系在就业网登记的签约资料为依据向省教育厅上报派遣计划并最终派遣。

请院系负责老师和毕业生在此之前将相关信息填写清楚,一定要在就业网后台将学生去向填写清楚,并按照学生就业协议书逐字核对准确。

其中网上签约时请注意以下几点:(1)如该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则单位名称直接填写接收毕业生的具体单位(以公章为准),单位名称和具体单位请不要重复登记,如学生签约华为,则按照如下内容填写:例:单位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单位名称:(空)(2)若该单位有上级主管单位(如航天科工集团等),则单位名称填写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具体单位填写接收毕业生的具体单位:例:单位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具体单位名称:第二研究院第**研究所(3)“单位地址”栏目请填写标准城市名称,不要填写具体地址及门牌号码;如地点在深圳的请在“单位地址”中填写;“落户地址”填写学生落户的具体门牌:例: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落户地址:**区**路**号(或按企业要求填写)(4)已升学的学生请在“单位名称”项目中填写:研(**学校或研究所)或博(**学校或研究所),“单位性质”选升学,若攻读的学校为哈工大则括号内内容可不填,默认为:研(哈尔滨工业大学),未最终确定能否升学的学生需按派遣回家填写;(5)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参加2010年派遣(删除原因包括已经办理了退学、延期、降级、休学等手续),请在其“单位名称”栏目里注明:删除(删除原因)。

2010年春季已经派遣的学生请不要做“删除”标记;(6)2010年7月毕业的本科及研究生届时仍未落实具体单位,网上登记“单位名称”为**省**市(县)人事局(与生源地一致),“单位地址”统一填写为**省**市(县),“单位性质”选待业。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的通知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核工作是确认毕业生是否具有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0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工作(一)本科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对象为: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的2010届本科生(不含留学生),以招生录取名单为基本依据。

保研的毕业生也须参加毕业生资格审核。

(二)本科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专业名称、培养方式、生源地、身份证号等内容。

(三)操作步骤及办法:资格审查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进行网上审核,第二阶段是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1.网上审核阶段:·毕业生用户名为: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gxu123456(请登陆后及时修改);网上审核时间为:2009年9月27日——10月10日;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网址:。

·学院就业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10月20日;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网址:。

2.书面签名确认阶段:待网上审核完毕后,我中心将打印《毕业生名册》并发至各学院,由毕业生本人再次核对并签字确认。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在《毕业生名册》上审核签字并在每页表格的左上角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存档。

(四)相关说明1.如发现名单有遗漏的,请各学院将增补毕业生相关信息填写在《广西大学2010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增补名单表》(见附表一),其中须注明“变动原因”(如:休学、04级留入等),以方便查找毕业生的新生招生录单。

从往年的情况来看,时常出现留级或延长学籍毕业生被遗漏的情况,给毕业生就业派遣带来很大不便,故请各学院认真核对。

2.如某一学生不属于本学院或明确不属于2010届毕业生,请学院填写在网上“变动原因”一栏中,同时填写《广西大学2010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删除登记表》(见附表二)。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就业及离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通知)
招就字[2010]017号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就业及离校相关工作的通知
相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经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学院意见,招生就业处汇总制订了《2010届毕业生就业及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请相关部门和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毕业生就业和离校工作。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0年5月13日
附:2010届毕业生就业及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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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2010届毕业生就业及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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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若时间有变,以各有关部门临时通知为准。

为方便毕业生,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调整部分工作时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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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派遣工作的通知
(2007级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
★无论是否落实就业,毕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一部分毕业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一、毕业典礼
6月24日(周四)下午,具体安排请注意研教院网站的最新通知。

二、拍毕业照
1、6月24日(周四)下午,具体安排请注意研教院网站的最新通知。

2、华东政法大学2010届上海市、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拍照(时间同上)。

三、办理离校手续
1、分散办理时间:
6月21日(周一)-6月24日(周四)
2、集中办理时间:
6月25日(周五)全天交谊楼第三、第四会议室
3、毕业离校材料发放
《办理离校手续流程图》、《离校手续单》于6月18日(周五)由班级下发,也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四、毕业生行李托运手续(限铁路托运)
时间:6月28日(周一)上午,详见第二部分第八条。

五、毕业研究生最后离校时间
6月30日(周日)下午5:00。

第二部分毕业研究生离校派遣工作注意事项
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同意,今年毕业研究生离校派遣工作定于6月21日(周一)至6月25日(周五)进行。

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上报工作
为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按规定于6月18日(周五)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上报就业方案(就业协议签订情况的统计)。


已签订就业协议但尚未将就业协议第三联上交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同学尽快上交,并及时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就业协议登记”及时上报数据,否则,将影响毕业手续的办理。

为维护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严肃性,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随意更改派遣方案。

已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

因解约需要换报到证的,按照改派程序办理。

离校后无故要求改派的,学校不予受理。

二、离校手续的办理
2010届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于6月25日(周五)全天在交谊楼一楼第三、第四会议室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为了使离校手续更加便捷顺利,毕业研究生可提前于6月21日-6月25日将所借学校的图书资料、生活用品等归还有关部门,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规定及时赔偿。

以上手续请到图书馆等部门办理。

图书馆上网费余额由财务处发放进毕业生交通银行卡。

其他手续办理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一:《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图》。

为了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我校开发了毕业生毕业离校系统。

今年毕业生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将同时走纸质和网上流程。

学校部分职能部门可能不在《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签章,而是通过毕业离校系统审核,请注意不要遗漏。

三、派遣费发放
纳入教育部就业计划的毕业研究生派遣费预支标准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根据毕业生到外地报到路程或未就业者返家路程远近,按火车硬座(或轮船四等舱)标准,加上路途补贴,由财务资产管理处统一发放进交通银行卡,时间大约为2010年6月25日左右(委培、定向、在上海范围内就业和读博的毕业生无此派遣费)。

四、办理退宿手续
退宿手续的办理时间为6月21日-6月25日。

因学校管理工作需要,住宿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周三)。

毕业生离校前应做到人离公物全,如有缺损,应按规定照价赔偿。

对破坏公物者、乱涂乱写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五、与贷款银行签订还款协议
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应提前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

凡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协议的毕业生,暂缓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六、领取相关证件
时间、地点:6月25日全天在交谊楼第三、第四会议室。

1、领取“户口迁移证”
领取人员为6月12日之前签订就业协议、经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鉴证、并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数据上报并经审核通过的下列同学:(1)去外地就业的毕业生、(2)户口在
学校的上海市生源毕业生。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已被批复的毕业生,可在办理离校手续当场向保卫处申领户口迁移申请,携带此申请、报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华阳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具体请参阅附件三: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研究生)。

2、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领取人员为6月12日之前签订就业协议并上交至就业办公室的下列同学:去外地就业、上海市户籍申请已被批复和上海生源的毕业研究生。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已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但未批复的暂不能领取,等户口批复结果出来后方可领取(大约在6月下旬,请注意研教院网上的通知)。

3、领取“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所有毕业研究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必须在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领取《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此介绍信应妥善保管,如果遗失,不再补开。

4、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共青团员应在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办理团员关系转移手续,请带好团员证。

团员证遗失者,请带一寸照片一张、人民币2元和由辅导员开具的遗失证明。

毕业研究生在领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时,应仔细核对所有项目,如有差错,及时到保卫处、就业办公室和组织部更改;如身份证遗失,请到保卫处办理有关证明。

毕业研究生所领取的“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等有关材料,均应妥善保管。

七、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外壳在毕业典礼上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内页将在离校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凭《离校手续单》向学位办公室领取。

领取地点为交谊楼第四会议室,时间为6月25日全天。

八、行李托运
6月28日上午9点在学校河东顺义路校门口办理。

将由中铁快运上海分公司办理行李托运门到门或门到站运输服务。

门到门8折运价优惠,门到站6.5折运价优惠。

提供纸箱、编织袋、集装袋等收费包装服务。

毕业生可提前到就业办领取行李托运单。

九、文明离校工作
毕业研究生在毕业离校期间应做到文明离校,党员和优秀毕业生更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杜绝酗酒、打架、高空抛物等违纪行为。

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学校
将严肃处理。

十、教师值班安排
为加强管理,做好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研究生教育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6月21日至6月30日将安排辅导员24小时值班。

夜间值班教师联系方式将发至各班班长处。

十一、离校后问题的解决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要服从各地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安排,对离校后出现的问题,一般应由当地或所在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解决。

十二、毕业生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毕业时必须转出学校,学校不再保留。

2、党组织关系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需要全部转出,请本人务必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本人已经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就业协议登记”中提供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转到上报的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没有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转到生源地县市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由班级组织核对,请本人务必签字确认。

如有代签,必须确认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签订就业协议并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就业协议登记”上报档案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档案转移至上报的档案接收单位;没有上报的,学校将在2010年10月将其档案转到其生源地档案管理部门。

生源地档案接收单位将由班级组织核对,请本人务必签字确认。

如有代签,必须确认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以后如果想了解本人的档案情况,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如果“就业协议登记”中的状态为“已打印”,则本人档案已转出,请查询“丙方”中的档案转出方式、时间和机要号等信息。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09年6月17日
附件一:2010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图
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附件三: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注:研究生教育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62071803/62071781 传真:62071803 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假期值班时间将在“毕业就业”“毕业公告”里公布。

请假期里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先上网或者电话确认值班时间,再前来办理。

2010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图附件一:
5
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
2010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姓名: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
★无论是否落实就业,毕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请各位毕业生按照“离校手续流程图”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三: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一、办理户口迁移,原则上需本人自己办理。

请他人代办的需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需提供迁往的详细地址;
二、非上海生源在上海就业的,若已获得落户批复,需凭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落户证明信、落户确认单和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前来保卫处登记填写户口迁出申请后,到长宁区华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三、回原籍的学生凭身份证前来保卫处登记填写户口迁出申请后,到华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四、华阳派出所地址:定西路1291号。

校保卫处
201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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