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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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伦理原则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伦理原则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伦理原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5.14•【文号】卫科教发[2001]143号•【施行日期】2001.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27日实施日期:2003年10月1日)废止卫生部关于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伦理原则的通知卫科教发[2001]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略)2、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3、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4、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略)卫生部二00一年五月十四日卫生部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人类精子库以治疗不育症以及预防遗传病、性传播疾病等为目的,利用超低温冷冻技术,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

人类精子库必须设置在医疗机构内,其设置必须符合《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人类精子库必须具有安全、可靠、有效的精子来源。

同一医疗机构如同时建有精子库和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部门,必须分开管理。

一、人类精子库基本任务1、对供精者进行体检,采集精子并进行医学/遗传学检测,建立相关资料库。

2、对供精者的精液进行冷冻保存,用于辅助生殖治疗和生殖保险。

3、向持有供精人工授精或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批准证书的医疗机构提供健康合格的冷冻精液和相关服务。

人类精子库除上述基本任务外,还可开展精子库及其相应的生殖医学方面的研究,包括:(1)供精人工授精影响因素分析。

卫生部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15•【文号】卫科教发[2007]163号•【施行日期】2007.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科教发[2007]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自2001年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及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等一系列文件以来,依据两个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促进和规范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发展应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目前此项技术的发展和设置规划仍不够平衡,一些地区和机构不顾条件和设置规划的要求盲目进行筹建;一些未经批准的机构违规开展上述技术;代孕及买卖配子、合子和胚胎等违规行为偶有发生;部分已经审批通过的机构忽视内部管理,技术水平提高缓慢;部分地区和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存在商业化的倾向。

这些现象的存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阻碍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两个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进一步引导上述技术的健康发展,规范技术应用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以及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设置规划(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属于限制性应用的高新卫生技术,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辖区卫生发展规划、人群结构和育龄人口数量、不育症患者发病率和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布局及交通环境以及医疗机构的等级、性质、人员、技术、场地、设备、相关科室设置等条件,制定设置规划,严格控制新开展上述技术的机构数量,并采取切实措施,严禁此项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

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精子库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规定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精子库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规定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精子库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规定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2.07•【文号】卫科教发[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计划生育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精子库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规定通知(卫科教发[2006]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自我部2001年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和2003年颁布《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及伦理原则》、《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以来,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已开始步入规范有序的程序化管理阶段。

为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从业人员生殖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巩固并提高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整体水平,依据两个《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培训基地规定》)。

现将《培训基地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于2006年3月底前将《培训基地规定》转发至辖区内已经我部批准正式运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申报。

二、2006年9月30日后,已纳入辖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在申请卫生部专家评审前,其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到我部确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培训,并获得《卫生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我部将不受理其申请。

三、已经我部审核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要有计划地安排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新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到我部确定的培训基地进修培训,其中2006年9月1日后新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在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2个月的岗位培训,并获得《卫生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将不能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有关技术工作。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附件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治疗不育症的一种医疗手段。

为安全、有效、合理地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保障个人、家庭以及后代的健康和利益,维护社会公益,特制定以下伦理原则。

(一)有利于患者的原则1.综合考虑患者病理、生理、心理及社会因素,医务人员有义务告诉患者目前可供选择的治疗手段、利弊及其所承担的风险,在患者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提出有医学指征的选择和最有利于患者的治疗方案;2.禁止以多胎和商业化供卵为目的的促排卵;3.不育夫妇对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获得的配子、胚胎拥有其选择处理方式的权利,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对此有详细的记录,并获得夫、妇或双方的书面知情同意;4.患者的配子和胚胎在未征得其知情同意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处理,更不得进行买卖。

(二)知情同意的原则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2.医务人员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适应症的夫妇,须使其了解:实施该技术的必要性、实施程序、可能承受的风险以及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措施、该机构稳定的成功率、每周期大致的总费用及进口、国产药物选择等与患者作出合理选择相关的实质性信息;3.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出中止该技术的实施,并且不会影响对其今后的治疗;4.医务人员必须告知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及其已出生的孩子随访的必要性;5.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捐赠者对其进行健康检查的必要性,并获取书面知情同意书。

(三)保护后代的原则1.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受者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后代与自然受孕分娩的后代享有同样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后代的继承权、受教育权、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离异时对孩子监护权的裁定等;2.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夫妇,他们通过对该技术出生的孩子(包括对有出生缺陷的孩子)负有伦理、道德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3.如果有证据表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将会对后代产生严重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损害,医务人员有义务停止该技术的实施;4.医务人员不得对近亲间及任何不符合伦理、道德原则的精子和卵子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5.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代孕技术;6.医务人员不得实施胚胎赠送助孕技术;7、在尚未解决人卵胞浆移植和人卵核移植技术安全性问题之前,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和人卵核移植技术;8.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9.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以生育为目的的嵌合体胚胎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Content-5007.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全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审批第五条卫生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需求和技术条件等实际情况,制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

第六条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三)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四)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可行性报告;文章来源:/Content-5007.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情况、人员情况、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等);(三)拟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业务项目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四)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章制度;(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申请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全国可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资质医院

全国可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资质医院
1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 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河南省妇幼保 3 健院)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河南省妇幼保 3 健院)
4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5 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6 南阳市人民医院 7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8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院 9 濮阳市妇幼保健院 10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 11 洛阳不孕不育症医院 12 开封市医学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 13 南阳市中心医院
10 广州军区第181医院
海南省 (3家)
11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12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13 南宁妇幼保健院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1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2 海南省计划生育生殖医院
重庆市 (6家)
3 海南省农垦总医院
1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1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2 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3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院
2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3 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
4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5 德州市人民医院
6 泰安市中心医院
7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7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8 烟台毓璜顶医院 9 烟台山医院
10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1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12 山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13 临沂市人民医院
30 广东省人民医院
31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32 梅州市人民医院
33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34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35 东莞市人民医院
36 湛江久和医院 37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
38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39 东莞广济医院

分析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

分析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摘要:对于辅助生殖技术,其指的是通过胚子、胚胎等体内外操作系统来获得新生生命体的技术,常见的技术内容包括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等技术。

我国在2003年颁布了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其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到正常的医疗手段中。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上的重要里程碑。

随着社会的发展,伦理实施原则也在不断完善,其在今后必然会不断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科技和技术上的含量较高,因此其成功率相对较低,且需要较大的成本投入。

如何实现预期的生育目的,而又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其已经成为当前人们讨论的热点。

关键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精子库;伦理原则由于辅助生殖技术在应用和研究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伦理性问题,这对医疗机构的伦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伦理原则颁布之后,对缓和的知情同意和后代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伦理要求,从而对医疗机构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管制进一步进行完善。

1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分析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当前治疗不孕症的重要医疗措施,其安全有效合理的实施对保障患者的家庭和后代健康利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1.1利于患者的原则首先,需要对患者的病理和生理等进行综合性考量,医务人员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陈述,将治疗手段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的讲解,同时提供相应的医学指征,帮助患者选择最有利的治疗方法。

然后是对多胎和商业化供卵的促排卵禁止,防止辅助生殖技术的商业化。

然后是对不孕夫妇进行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时,其有选择获得胚子的选择权利,同时技术服务机构需要对其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获得双方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最后则是对于患者的配子和胚胎,在未获得双方的同意之前,不可以进行任何的处理和买卖等。

1.2知情同意书原则首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需要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之后才可以具体进行操作;另外,医务人员需要将辅助生殖技术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对策等详细告知患者,同时涉及到的使用药物及相关费用等,也需同患者进行沟通确认。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的办法。

发布了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

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全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审批第五条卫生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需求和技术条件等实际情况,制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

第六条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三)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四)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可行性报告;(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情况、人员情况、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等);(三)拟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业务项目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四)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章制度;(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申请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前条规定的材料后,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在收到专家论证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发给批准证书;审核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卫生部审核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卫生部审核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机构名单(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一、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北京市:(5家)1、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2、北京妇产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3、北京协和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5、北京家恩德运医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天津市:(1家)天津市中心妇产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试运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山西省:(1家)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辽宁省:(5家)1、沈阳市妇婴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2、沈阳二○四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3、沈阳东方医疗集团菁华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4、大连市妇产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上海市:(4家)1、上海中国福利会和平妇幼保健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正式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试运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4、上海市遗传与不育诊疗中心:试运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补充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
的补充规定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
【年(卷),期】2015(000)005
【摘要】<正>国卫妇幼发〔2015〕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范辅助生殖技术行政审批行为,制定本补充规定。

【总页数】2页(P12-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714.8
【相关文献】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管理的指导意见 [J], ;
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指导原则(2015版)的通知[J], ;
3.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的通知 [J],
4.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 [J],
5.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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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2
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嘉士伯大道32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3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374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8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176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9
昆明爱维艾夫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经济开发区云景路园博园内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10
云南九洲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白云路229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11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国际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228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12
保山安利医院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74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13
昆明安琪儿妇产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站16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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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14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4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荷花村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5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生殖医学治疗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太平镇太平新区(云南新昆华医院门诊5楼)
云南省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名单
(截至2020年3月27日)
一、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准入技术
运行状态
1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157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6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云南省曲靖市珠江源大道延长线与纬六路交界处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7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2号银宏大厦一、二、三楼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7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17
玉溪市人民医院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试运行
二、经批准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准入技术
运行状态
1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呈贡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2030号
人类精子库
试运行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昌路295号
夫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供精人工授精技术
正式运行
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15
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259号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正式运行
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正式运行
16
普洱市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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