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优干评优通知
关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系部: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内容2012-201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1.政治思想觉悟高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等活动,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作风的腐蚀;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作风正派,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
2.学习成绩优秀牢固掌握专业知识,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学业无挂科现象,且取得较好名次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处分,个人表现积分在班内排名为前30%,且表现积分不低于24分,学业积分不低于56分)。
3.身体素质好坚持上好体育课,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体质,具有健康的体魄。
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4. 没有迟到、早退、旷课、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事假累计不超过一周,行为举止文明有礼,所在宿舍星级达标。
(二)优秀学生干部1.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能够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成绩显著。
3.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之间、干部之间、干部和同学之间的关系,作风正派,顾全大局,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能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在老师与同学之间,很好地起到纽带和桥梁的作用。
5.未受到过学院通报批评及处分,个人表现积分在班内属于前30%,且学期表现积分不低于24分。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各镇中心学校、县直有关学校:为了认真做好20××年全县中小学三好学生、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年度全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商政教发20×× 54号)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与标准20××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在全县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中进行,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普通中学范围内进行(均不含补习生)。
二、评选名额20××年全县共评选三好学生300名(其中:中学120名,小学180名),中学优秀学生干部80名。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市级中评选产生,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县级中评选产生(分配名额见附表),各镇、学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
三、评选标准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能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异,注重实践,有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成绩;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能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要求.大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各项评优争章活动或在活动中获得荣誉;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能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资料《六小的市级三好学生》。
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和民族伟大复兴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2012学年第一学期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的通知大田小学各班主任: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精神,为了全面准确地评估优秀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在学期结束前,各班要做好四好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达标三好学生:等各项评比工作。
现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四好少年①有理想,明目标: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②爱学习,长本领: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③懂关爱,乐助人: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④强体魄,常乐观: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2.三好学生①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报效祖国的精神。
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思想品德考核总评等第优秀。
②学习好。
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发奋学习,学习态度端正,求知欲强,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学习成绩在本班名列前茅,并且各门学科成绩均为“优”或“A”档。
(如果符合该条件的名额不足,除思品、语文、数学外,其它学科可放宽至良或“B”档)③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注意保护视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体育成绩优秀,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身体健康。
3.优秀队干部①一年内连续担任大队委员或中队委员(班干部)。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业绩,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地做学校、少先队和班级的工作,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各门学科学习成绩均在“良”或“B”档以上。
关于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关于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及各类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年级组、各班主任:为表彰先进,激励全体学生创优争先,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各类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好生评比条件l、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关心国家大事,遵守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德,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理想、有抱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思想开朗,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2、勤奋学习好。
为建设祖国而学,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刻苦惜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善于动脑筋,讲究学习方法;掌握各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面较广,有较强的自学、观察、思考、分析、动手和综合运动能力,文化课成绩学期各科为优秀者。
3、锻炼身体好。
注意讲究个人与集体的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体育活动,坚持长期的课外体育锻炼。
体育成绩达80分以上。
4、学期“学生品德银行储蓄信用卡”2星级以上的学生,方有资格参评。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1、参评者除必须符合上述三好条件外,还应为班委会、团支部和团委会干部,且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见成效。
2、工作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按时参加校、班召开的各种会议,能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4、有较好的工作方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班级工作中成绩显著。
5、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6、能坚持原则,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7、学习成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75分以上。
三、积极分子评比条件1、德、智、体各方面表现较好。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值得大家学习。
学习积极分子:学习勤奋认真,进步显著、成绩优良,能主动帮助他人共同进步,各门功课平衡发展,起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②工作积极分子:能积极主动参加班级各项管理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表现出色。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3.05•【字号】双教字〔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双教字〔2018〕23号各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7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的通知》(黑教办函〔2018〕20号)要求,在全市普通高中范围内开展省级三好学生和在全市中学范围内开展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推荐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省级三好学生在全市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在校生中产生;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全市各中学的应届在校生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一)省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集体;保护环境,关心祖国建设,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精神;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规守纪,遵守社会公德,诚实谦虚,文明礼貌,操行评定一贯优秀。
2、学习态度端正,思维活跃,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并在某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在区、县(市)组织的统一测试中达到良好以上;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能够正确处理同学、师生间关系;勇敢坚强,有较强的抗挫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生活态度健康向上。
(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推荐程序按双教字〔2007〕147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要求(一)要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整个过程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以民主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评选原则进行。
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

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和“优秀团员”进步生的评选办法为了充分发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和“优秀团员”评选的导向作用,激励学生的上进心,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现将我校三好、优干、优团评选条件及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㈠思想品德好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注意理论联系实践,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初步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点,积极参加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3.思想上积极上要求进步,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自律,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
5.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㈡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崇尚科学,学有所长,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良。
㈢身体好1.自觉锻炼身体。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2.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社会适应能力强。
3.体育课成绩优良。
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 “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应达到同层次“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优良。
2. 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威信。
3. 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攀学院学…2012‟25号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继续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对象为2011-2012学年度在校的学生班集体;三好学生的评选对象为2011-2012学年度在校的全体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2011-2012学年度担任或曾经担任班级、二级学院、学校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1、严格按照《攀枝花学院学生奖励表彰条例》中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和条件进行评选。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寝室清洁卫生的通知》的要求,凡是已被列入2011-2012 年度最差寝室的成员不予评选。
三、表彰荣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学校统一表彰。
四、评选要求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认真组织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批程序和环节;要加强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管理工作;对于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要实事求是;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
基层评选要在各二级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组织,吸收教学科研科和学生会负责人参加。
在评选过程中应注意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评选三好优干先进班级通知范文1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班级:现将2010-2011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二、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班集体。
三、评选时间:学生个人申请,各班级评选、公示,并于10月14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报送XXX(手机XXX、邮箱XXX),将纸质申请书送到院办X老师处。
提交申请的学生自行打印《XXX三好学生申请表》或《XXX 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需用A4纸双面打印。
四、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数的10%以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数的5%以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0%以内。
五、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祖国,爱人民。
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遵纪守法,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品行分在15分以上,且该项目扣分不超过1分;(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其中专业课程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5%以内。
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同等条件下,发表论文或参加科技活动获奖者优先);(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本学年早锻炼出勤率达95%以上(通学者除外)。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爱祖国,爱人民,思想政治觉悟高。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品德优秀。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成绩在专业前30%以内,品行分在16分以上,且该项目扣分不超过1分;(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以内;(3)工作认真负责,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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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三好研究生”和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在2014年度中期考核过程中,请各培养单位根据“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名额分配(见下表),择优推荐候选人,并于中期考核结束(4月4日)之前,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部学生处。
一、评选要求
1、“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条件:
(1)课程学习平均成绩在83分(B级)及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
(2)“三好研究生”应在学习成绩及业务能力上表现突出;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
“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在学习成绩及业务能力上表现较突出;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积极组织参加研究生部及单位活动,热心社团工作,在同学中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二、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主要根据培养单位2012级博士生和硕士生在校生人数,兼顾招生人数少的单位历年评选情况来分配,推荐名额占总人数的25%左右。
4、在推荐时要考虑“三好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比例
分配;同时还要考虑分流中科大和国防科大的研究生以及第一导师为我院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由相关培养单位统筹考虑。
5、研究生部学生处根据推荐名单,组织研究生部相关部门人员并与各培养单位商榷最终确定“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奖励
研究生部根据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总人数15%左右名额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年度“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处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