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钟看懂信托和私募基金的区别1-精心整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信托的区别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与信托有什么不同呢?问题:我买过信托产品,但最近听说私募股权基金挺好,但我不太了解这块,这跟信托有什么区别呢?答复:您好!私募股权投资,即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较大,信息披露不充分,故往往采取非公开募集的形式。
这与信托的私募性质是一致的。
而两者在组织形式、投资方向、期限、风险和收益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形式有四种:即公司型私募基金、信托型私募基金、契约型私募基金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
(1)信托型基金是由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与信托公司合作设立,通过发起设立信托受益份额募集资金,然后进行投资运作的集合投资工具,通称为“股权信托投资计划”。
信托公司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组成决策委员会实施,共同进行决策。
在内部分工上,信托公司主要负责信托财产保管清算与风险隔离,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变现退出。
从这个形式我们不难发现,近期信托市场上比较热门的地产投资基金信托,就是PE与信托的合作产物。
信托制只是私募股权基金中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二者之间还是有比较大的差异。
(2)合伙制基金是国外主流模式。
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要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必须勤勉尽责,精心理财才能确保自己的收益并规避“终生负债”的负担。
有限合伙制在其内部设置了一种与普通合伙制有根本区别的两类法律责任截然不同的权益主体;一类合伙人作为真正的投资者,投入绝大部分资金,获得一定比例的资本收益,但不得参与经营管理,并且只以其投资的金额承担有限责任,称为有限合伙人;另一类合伙人作为真正的管理者,只投入极少部分资金,但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其报酬是获得一定份额的资本收益外,还收取管理费用,并要承担无限责任,称为普通合伙人,也称一般合伙人或无限合伙人,两者的责权关系有合伙协议规定。
私募基金、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监管与业务模式比较(预览版)

2016.4.15一资管计划、私募基金、信托计划比较二资产管理计划合规要点解析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与合规运作一LOREM IPSUM DOLOR LOREM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信托计划:中国银监会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单一客户资管计划、特定多个客户资管计划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定向资管计划、集合资管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契约型基金、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基金法》《信托法》《私募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单一客户合同准则》《特定多个客户合同准则》、“26号文”、《八条底线细则》;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基金法》《信托法》《私募暂行办法》《管理办法》《定向实施细则》《集合实施细则》《八条底线细则》;私募投资基金:《基金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私募暂行办法》;"7办法2指引"《登记备案办法》《信披办法》《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募集办法(未出台)》《投顾业务办法(未出台)》《托管业务办法(未出台)》《外包业务管理办法(未出台)》《内控指引》《合同指引(未出台)》等2个指引;信托计划:《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单一客户合同签订后备案,多个客户初始销售后备案(5工作日)、募集完验资后备案(10工作日)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设立后备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后募集,募集后备案(20工作日)信托计划:事前报告或批准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无要求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需要计提风险资本私募投资基金:无要求信托计划:需要计提风险资本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标准化及非标准化资产,除直接发放贷款外无投向限制;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定向资管计划除直接发放贷款外无投向限制;集合资管计划可投各类交易所证券等标准化资产、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集合金融产品;私募投资基金:标准化及非标准化资产,除直接发放贷款外无投向限制;信托计划:标准化及非标准化资产,可以发放信托贷款,无投向限制;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不得直接发放贷款;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集合计划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单一信托/资管计划;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20%、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私募投资基金:不得直接发放贷款;信托计划:银监会等监管部门通过多项发文对信托投资做出了限制,如不得与商业银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票据资产转让/受让业务,限制开展地产业务(如"432"规则),限制开展政府平台业务(四部委联发"462号文"),限制或禁止商品期货、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不能直接投资于商业汇票,不能正回购操作。
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种类?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
私募基金被分为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其他基金四大类别,以及分别与之4类FOF基金,私募证券类FOF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类FOF基金,共计8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行业也在迅速发展,其中私募基金的发展势头也是不容小觑的。
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与公募基金的不同之处在于,公募基金是公开的筹集资金,资金的筹集方式较广泛。
而私募基金则是私下的,向特定的人或组织筹集资金,不能利用公开的传媒来筹集。
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的定义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相对于公募(publicoffering)而言,两者主要的区别是看是否采用公开方式或者向不特定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判断为私募或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不通过公开方式,向少数符合特定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高净值的个人投资者发售份额而设立的基金。
▲二、私募基金的特征1、私募基金通常采用私下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能利用公开的传媒,比如电视、报刊等进行产品宣传推介。
其投资起点高,资金募集对象为少数符合特定条件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并且在参与人数上有限制。
2、私募基金的法律监管相对公募来说不严格,对所募集资金的投资标的,基金的运作模式,基金投资的比例等没有严格限制。
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一般会把自己的资金部分参与投资,从而把利益关系和投资者绑在一起,此举能有效促进基金管理人进行合理的投资。
3、由于信息披露要求不高,私募基金投资行为更为隐蔽,发行更为迅捷、运作空间更为灵活,对市场信息能快速做出反应,由此获得高回报的几率更大。
▲三、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1、契约型基金,也称为信托制基金。
这类基金通过契约的形式确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私募基金的分类

私募基金的分类私募基金的分类私募基金,顾名思义,是非公开募集的基金。
它采用的是面向特定投资者的方式进行募集。
在法律法规的监管下,私募基金被允许以股权、债权、证券等多种形式进行投资。
由于其投资对象、管理方式、风险收益特征的不同,目前市场上的私募基金产生了多个类别。
1.按照投资对象划分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是私人股本、风险投资的同义语。
它主要以非上市企业为投资对象,通过资本运作、价值管理等手段为企业提供资金和管理资源,帮助和促进企业成长并获得收益。
私募债券基金:私募债券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债券、票据、收益权等债权类金融工具来获得收益。
百度、京东、苏宁等知名企业都曾发行过私募债券。
2.按照成立形式划分有限合伙基金:由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出资组成,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负有管理责任和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负有有限责任,当资金亏损时,不会被要求追加投资。
信托基金:由委托人或受益人委托信托机构从事信托业务,通过投资体量较大的金融产品,实现相应的资产价值增长和利息收益的分配。
信托基金的特点在于与证券市场的直接投资相比,更具有稳定性和保本性。
3.按照管理机制划分FOF基金:FOF(Fund of Funds)指的是基金的基金,即用于投资其他基金的基金,是一种投资于其他投资基金的复合型产品。
它通过购买一篮子基金来规避单一大类资产的风险,得到了广泛的投资者青睐。
定向增发基金:定向增发基金又称生态型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是由政府和各地方财政出资设立的用于支持创业就业、振兴经济等领域的专项基金。
与其他类别的私募基金相比,它在投资策略、管理模式上均有所不同,主要是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方面与政府紧密相关。
综上,私募基金分类众多,不同类别的私募基金有各自特性和优势。
在选择投资私募基金时,应当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资本实力选择合适的产品,同时也要全面了解私募基金投资策略、管理团队和历史业绩表现等方面的信息,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投资组合。
信托公司的私募基金

信托公司的私募基金信托公司的私募基金是一种由信托公司发行和管理的专业投资工具。
私募基金的特点在于不对公众开放,只向特定投资者提供。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定义、特点以及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一、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定义信托公司私募基金是指由信托公司作为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私下邀请的方式募集投资资金,并按照提前制定好的投资策略进行专业投资的一种基金产品。
二、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特点1. 封闭性:信托公司私募基金不对公众开放,仅向特定投资者提供,让其享受到更为专业化的投资服务。
2. 专业化:信托公司作为管理人,拥有专业的投资研究团队和经验丰富的投资经理,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3. 灵活度高: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相对公开基金更加灵活,可以投资于更多的资产类别,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4. 高门槛:由于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特性,在投资门槛上通常较高,要求投资者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5. 长期性:信托公司私募基金通常具有较长的投资期限,投资者需要有足够的资金和时间来进行长期的投资。
三、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在中国的发展现状近年来,信托公司私募基金在中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根据数据显示,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数量和规模都在逐年增加。
这得益于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改革和政策的支持。
在中国,信托公司私募基金主要应用于优选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高净值客户。
这些客户相对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于更专业化和多样化的投资服务需求较高。
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股权投资、债券和其他创新资产等领域。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和开放,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投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和拓展。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加强了对市场的规范和风险的防范。
这有助于提升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信托公司私募基金作为一种专业化的投资工具,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广阔。
私募基金的三种形式

关于私募基金的三种组织形式一公司制基金1、公司制基金的结构公司制基金依据公司法成立, 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投资, 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通常由董事会选择并监督基金管理公司, 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2、公司制基金的特点1 投资人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制基金是一个防范法律风险与责任的有效组织形式.2 注册资本金制度使基金比较稳定,但可能产生资金利用效率的问题,公司制基金有明确的出资金额、出资期限的要求,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 具有法定的内部治理结构,但管理人的决策权限容易受到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管理层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各机构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各自的职权.由于具有法定的内部治理结构,对投资者保障比较完善,因而易于被各类机构投资者接受.对于管理公司而言,由于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法定的职权,参与特定事项的投票表决,使得大股东可能干涉经营决策,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公司制基金虽然可以通过分级授权部分解决问题,例如,将部分投资决策授权管理层或外部管理公司行使, 但始终存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控制问题.实务中,公司制基金的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权限也通常受到大股东的制约.4 投资回收方式受限,清算程序较为复杂.公司制基金的股东如需要退出,可以通过减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但公司减资需要根据法定程序进行,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相比之下,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方更为可行. 此外, 公司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否则面临着补缴责任甚至行政、刑事责任.公司制基金的清算需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特定的解散事由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通知债权人、刊登公告,经债权人申报债权等流程后,对剩余财产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二有限合伙制基金1、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结构有限合伙制基金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行使基金的投资决策权,可以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担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但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不具有公司制基金的股东所享有的一些决策权.2、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特点1 实行承诺认缴资本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可能产生 LP 违约的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7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可见,对于有限合伙制基金,合伙人可以承诺制认缴资本,并可以分期缴付,具体出资期限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及项目特点确定.对于LP 而言, 合伙制基金可以依照投资项目计划分批注资,从而大大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但由于合伙制基金在很大程度上是靠事前协议约束,承诺认缴资本制虽然便捷,但在后期存在LP 违约不兑现承诺出资,资金无法到位的风险.2 GP与LP关系清晰,管理运作高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如果有限合伙人突破该“避风港” 条款,将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了实质性管理, 从而有可能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制基金中,GP 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运作基金.LP是主要投资人,不参与管理.LP和GP关系清晰、基金管理运作效率较高.从投资决策方面看,有限合伙制基金决策机制及时高效,能充分发挥GP的专业优势.3 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对于有限合伙制基金,一般在合伙协议中,会赋予GP 较多的管理权限以及较丰厚的利润分配方案.其报酬一般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管理费,通常占已投资金额的1%到3%;二是达到一定标准后,可以提取业绩报酬,该部分通常占有限合伙实现资本利得的10%到30%.从激励机制上看,与公司制基金相比,公司制基金模式下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可能存在背离,而有限合伙GP 每年收取的固定管理费保证了基金成本的公开透明,GP 提取业绩报酬的设定能发挥更好的激励作用,使GP和LP的利益更为紧密结合.4 投资回收便捷在投资回收方面,有限合伙的分配顺序优先保障LP的投资本金及回报,及时分配以及到期清算的原则也能满足LP及时获得投资本金和回报的要求.有限合伙制无论是追加资本还是减少资本可以退伙,也可以向其他投资者或第三方转让,操作性相对比较容易,即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直接提取权益账户的资金、退伙.对于LP而言减资方面的程序也相对简单灵活.5 GP本身是有限责任公司时,GP的股东可以实现风险隔离.GP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不限于其认缴的出资额,而是以其合法所有的全部财产, 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GP 本身是有限责任公司时,GP 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 GP 的债务承担责任.三信托制基金1、信托制基金的结构信托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的法律关系.信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作为财产所有人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 但这种管理或处分所产生的利益归属于受益人.信托制基金正是采取这种特殊的模式来对基金进行管理、处分、分配收益.信托投资人是信托制基金的委托人,受托管理基金资产的专业机构为基金的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或其他有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为方便论述, 仅讨论信托公司. 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是核心的法律主体,信托公司与委托人、咨询顾问、托管银行以及被投资企业等其他各方签署合同,共同构成信托的合同框架.2、信托制基金的特点1 有效的激励机制在管理报酬上, 信托产品的受托人与有限合伙制的GP 的报酬设计类似,都有一定的激励机制.受托人作为投资管理人一般可收取固定的管理费.通常在信托合同中区分不同的优先级、普通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方式,这种设计同样使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利益紧密挂钩,提高了受托人管理信托资金的积极性.从激励机制的角度看,对于GP 而言,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类似,都优于公司制.2 投资者不参与投资管理在信托制基金中,受托人是投资管理人.根据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操作指引” 第21 条规定,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设立后,信托公司应亲自处理信托事务,独立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信托公司应对投资顾问的管理团队基本情况和过往业绩等开展尽职调查, 并在信托文件中载明.虽然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作为投资顾问, 但该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管理.信托制基金设立受益人大会制度,受益人大会由全体信托基金的受益人组成.但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42条对受益人大会审议事项的规定,受益人大会并不能就涉及项目筛选和投资决策的问题行使权利,仅就变更全体受益人的事件有权行使表决权,对于信托基金的日常运作是由受托人确定的.3 资金的稳定性及募集的相对便利信托制基金通常是封闭运作的,要求资金在信托计划成立时一次性到位,与公司制基金、有限合伙制基金相比,要求更加严格,因而实务中,通常根据项目投资进度的需要, 采用分期募集的方式.信托计划通常规定,委托人在信托计划封闭期内不得赎回信托份额,只可以有条件转让信托份额, 因此信托资金规模相对稳定.而且,信托制基金通过专业信托公司推介和募集,其募集渠道比较成熟,由于投资者对信托公司相对信任,信托公司募集资金的能力较强.4 受托人原则上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制基金中的GP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不以其是否有过错为前提,但根据信托法第37 条规定,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也就是说,在信托制基金中只有在受托人违背受托义务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才对资金亏损承担责任,而对于一般情况下基金投资的亏损无需承担责任.5 投资回收方式受限信托制基金要求委托人的资金根据募集文件的规定一次到位,在基金清算之前没有资本金返还的问题,因此, 委托人在封闭期内不能随意赎回.通常信托计划也约定封闭期内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退出信托计划,甚至约定在信托计划设立满一定期限后,委托人可委托受托人进行转让,但是上述转让一般要收取一定费用,与有限合伙的退伙相比流动性较差.6 IPO 退出存在潜在的障碍根据证监会发审委对部分信托制基金所投资企业的反馈, 证监会在发行审核时的态度是“以委托、信托方式持股的,为做到股权明晰,原则上不予允许需要直接量化到实际持有人, 量化后不能出现股东人数超过200 人”. 因此, 信托制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在 IPO 审核中存在潜在的障碍.实务中, 部分企业在引入财务投资者时,对股东的资格也可能有特定要求信托制基金在进行投资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障碍.二、三种组织形式的税收政策比较如上所述,公司制、信托制和合伙制私募基金基础关系和构成要素各不相同,因此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下面从税收政策详细对比三种私募组织形式的优劣:一公司制基金的税收政策公司制基金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纳税主体, 故需要就所得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基金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所得税由合伙人或委托人缴纳.1、在基金层面,基金对外投资所得主要包括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基金退出时通过股权转让抵减投资成本后的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的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公司制基金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基金退出时通过股权转让抵减投资成本后所得,一般应按照基准税率即25%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基金投资者层面,因投资者性质不同纳税方式也不同.如果投资者是企业,从基金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直接投资, 免交所得税.企业投资者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制基金的股权而退出基金的,转让股权抵扣投资成本后所得应缴纳 25%的企业所得税.二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税收政策1、在基金层面,根据财税2008 159 号文件,合伙企业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在基金层面,有限合伙制基金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投资者层面,投资者从合伙制基金分得的收入包括两类: 合伙制基金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和基金退出时合伙制基金通过股权转让抵减投资成本后的所得.若合伙制基金的投资者是企业, 根据财税2008159 号文确定的原则, 业投资者取得的基金退出时通过股权转让抵减投资成本后的所得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企业投资者通过合伙制基金投资于被投资企业,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直接投资” , 其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否能够免税目前存在理解和实务操作上的不一致之处.根据避免重复征税和合伙企业所得性质上传的原则,企业投资者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当是比较合适的.从实务来看, 部分地区已经明确该类收入企业投资者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如北京、深圳地区.三信托制基金的税收政策由于对私募基金尚缺乏统一的税收政策,而且信托方面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按照通常理解,投资人为企业的,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通常按照25%的税率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私募基金的税收问题,我国尚无统一、明确的规范; 但有些地方政府例如上海、天津、北京、深圳等为吸引私募基金的投资,已经相继出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我们理解当地政府税收优惠存在一定差异,在具体操作时, 还应向当地政府部门落实.另外,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目前的税收体制中,不管是中央税、地方税还是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政策的立法权限都在中央,从理论上讲,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给予私募基金国家层面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的税收优惠政策.。
私募基金与信托的区别有哪些

方法/步骤
私募基金的资金主要运用于证券市场, 而信托资金运用的范围更广一些。
参考资料:集合资金信托
集合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 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这种资金信托方式称为集合 资金信托。
参考资料:证券投资信托
方法/步骤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 集的资金。
方法/步骤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是由财产 所有人将财产转移,或设定与管理人。
方法/步骤
使管理人为一定之人的利益或目的为 管理或处分财产。
方法/步骤
一般来说信托公司都由一定规模的真 实的资本金组成。
方法/步骤
对于未能履行受托人义务而给受益人 造成损害的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赔偿。
私募基金与信托的区别有哪些
参考资料:私募股权投资
Private Equity(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 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 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内容介绍
随着人们理财观念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理财,其中基金和信托是投资者的重点。那么你知 道私募基金与信托的区别有哪些吗?一起来看看吧。
证券投资信托是一种别开生面的信托服务业务,它让信托企业得以集中众多客户的资金,投入到 多种有价证券中。就像一个魔法师,它将信托基金投资变为一种独特的艺术,买入各类上市的有 价证券,然后巧妙地编织出一个总的单位,再将其分割成无数个小单位。这一切都只为了给投资 者带来福音,让他们日后在需要转让时,能够得到信托经营公司的收购。
参考资料: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浅析
什么是信托?信托和理财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信托?信托和理财有什么区别?投资的一个原则是资金组合配比,既要考虑收益,也要考虑风险。
所以,基于理财,P2P,基金,保险,股票之外,信托也是一种选择方式。
今天我们一起看看信托。
争取2018年,也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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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信托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
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二、信托和理财的区别。
信托是理财的一种方式:理财渠道有炒金、基金、股票、期货、国债、储蓄、债券、信托、外汇、保险、银行产品、珠宝。
三。
、信托和理财的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银行理财产品是由银行发行,信托理财产品是由信托公司发行。
2、投资门槛不同信托公司的投资门槛是至少100万元起,理财一般没什么限制。
3、投资方向不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认购资金一般会投入银行自己的资金池。
信托理财产品的种类较多,不同产品的投资方向也不尽相同,主要有房地产,基建,股权,债权等。
信托产品的本金安全和预期收益依靠抵押物及公司担保提供。
四、什么人适合买信托资金比较庞大,且短期内不需要用钱的,适合做信托。
投资的一个原则是资金组合配比,既要考虑收益,也要考虑风险。
所以,基于理财,P2P,基金,保险,股票之外,信托也是一种选择方式。
五、优势与不足1、优点风险低,收益较高,投资领域广,信托产品可以横跨货币、资本、实业三个领域;2、缺点投资期限一般为1-2年,投资期间变现能力差。
六、购买信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1、选择靠谱的销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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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托和私募的定义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私募又称为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其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
对冲基金一般是按照私募基金的方式运作的。
二、两者的特点及分类
信托公司产品: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跟投资期限都固定的产品,跟银行存款、国债等类似,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中的一种。
信托公司主管部门是中国银监会,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产品特点:收益稳定,投资期限1-3年,投资门槛高(100万起),发行规模大,常见起步都在1亿以上。
目前国内信托产品的规模:11万亿。
购买的方式及原理:因为信托产品的高门槛,导致我们很多小老百姓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今天我们用众筹的模式,大家合伙筹钱去购买一份份的信托产品,就跟网上合伙购买彩票的原理一样,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购买到过去只有那些“高富帅”才能够买到的产品,让我们也变成高富帅。
基金产品按照投资标的分类有:
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风险非常小,如目前网上最火的互联网产品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就是天弘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百度的百发、苏宁的零钱宝、网易的收益宝也同属于货币基金,当然还有各个基金公司自己网站或者通过银行网站系统销售的货币基金。
债券基金:80%以上的债券基金均投资于债券,比如国债、企业债、政府债等,
收益低但是非常稳定。
股票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风险大,收益可能很高也可能亏损,适合于追求高收益且能够承受高风险的人群。
混合型基金: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基金如保本基金、平衡配置基金。
信托型基金:投资于实体企业、政府基建和重大设施的建设,是近年兴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向,风控方式和市场均跟目前的部分信托产品一样,拥有债权,风险控制好,收益稳定且收益高。
适合追求稳定高收益的人群。
三、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的区别
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在过去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分界限,但随着有限合伙私募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将信托产品与私募产品混淆。
所以分享有关信托和私募的区别在哪以及一些有效的区别方法。
最明显的区别——产品管理人
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这是两类产品最本质的区别。
当然私募产品有的时候会以很多形式出现,比如过去大家耳熟能详的阳光私募这类产品,由于通过信托平台募集,所以有些产品的名称中会带有信托字样,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
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伙私募,它们可能会以券商资管产品或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出现,但券商和信托公司在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产品的管理人还是私募投资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产品以何种名称何种形式出现,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栏,看看到底是信托公司还是私募投资公司投资者,就很容易区分出二者。
最容易混淆之处——产品投资方向
集合信托产品基本都是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这一设计特点多年未变,但近几年市
场中也涌现出一批以有限合伙形式投资实体经济项目的。
私募产品从产品投资方向层面来看,很容易将它们和信托产品混淆,但这类私募产品与信托产品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
信托和私募基金有什么区别?
信托和基金一样都是委托理财的关系,信托与基金的区别更多是在国内监管政策下的经营方式的不同。
信托有特定的规则,在发行、认购和赎回方式上都有别于基金。
基金有公募和私募之分,公募基金面向大众,门槛较低,投资者接触也较多,和信托基本不构成竞争关系。
至于私募基金和信托,选信托网认为,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区别。
一、在安全性方面。
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普遍高于私募基金,这主要是因为信托受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行业较为规范,且信托公司本身注册资本雄厚决定的(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
当然,信托近年来也有个别延期和“踩雷”事件,也需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就出现资金亏损的概率而言,信托产品的概率是远远低于私募基金的。
二、在投资渠道方面。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可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如红酒、艺术品等其他投资标的。
而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也相当广,既可以投资证券等金融产品,也可以投资实业,两者投资范围限制区别不大。
但信托投资实业的居多,投资金融的多为通道类产品;而私募基金投资股票股权之类的证券投资基金为大多数。
三、在流动性方面。
信托根据签订的协议,在信托期限届满之前,不得回赎,但
可以依法转让,流动性较差。
而私募基金经常有封闭期和赎回费的设定,导致转让折价高,流动性也较差。
四、门槛性。
信托类的门槛很高,一般都是100万起步,并且不能大范围公开宣传,只能特定的小范围宣传和推介;2016年“7.15新规”出台后,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以及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但就市场实际情况而言,由于信托有大小额配比限制,100万能买到的信托产品已经越来越少了。
五、收益性。
目前市面上的信托产品多为固定收益,收益区间在10%以下,而私募基金随标的不同,收益构成也不同,浮动收益较多,不能统一比较。
总体上来说,金融产品的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投资者需要谨慎对待每个项目。
信托和私募基金都属于百万起点的理财产品,投资者要根据自身资产持有量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