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非银行金融机构总结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比较

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比较金融机构是现代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在金融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两种主要类型。
虽然它们都处于金融领域,但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本文将比较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从机构性质、监管要求、业务范围、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银行是一种以吸收存款和提供贷款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
银行从存款人那里吸收资金,然后将这些资金以贷款的形式发放给需要资金支持的人或企业。
与之相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那些在金融领域开展业务,但不具备商业银行牌照的机构,例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其次,监管要求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一个显著差异。
作为金融系统的核心,银行在监管方面拥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
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贷款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以确保银行的稳定运营。
相比之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相对较低。
尽管非银行机构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法规,但监管部门对其业务进行监管的力度和频率相对较弱。
第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上也存在差异。
作为传统金融机构,银行提供的服务范围广泛,包括储蓄存款、个人贷款、企业融资、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等。
与之相比,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某一特定领域,如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证券公司提供证券交易和投资咨询等。
此外,风险管理也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显著差异之一。
由于银行作为存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桥梁,其资金链条相对较长,面临的风险也较多。
因此,银行在风险管理上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相比之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相对较为简单,主要集中在其特定业务领域的风险。
最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和科技应用方面也有不同的特点。
由于银行的规模较大、历史悠久,其在金融创新和科技应用方面相对较为保守。
相对而言,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方面更具灵活性,更容易引入新技术,以提供更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9-10金融机构体系与金融业务

(四)准中央银行制 准中央银行是指有些国家或地区只设置 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或政府授权某个或 某几个商业银行,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 的体制。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就是这种体 制。 我国大陆的中央银行实行单一型、一元 式的中央银行制度。中央银行组织机构分 为四级:总行——九大跨行政区分行和两 个总行营业部——省市中心支行——县支 行。
一、证券机构 1、证券公司 2、证券交易所 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二、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经营保险业务的经济组织, 主要经营财产、人身、责任、信用等方面 的保险与再保险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目 前,我国的保险公司根据出资人的不同可 大致划分为三类:中资保险公司、外资保 险公司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1、一元式 这种体制是在一个国家内只建立一家统 一的中央银行,机构设置一般采取总分行 制。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 行都实行这一体制。
2、二元式 这种体制是在一国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 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地方级中央 银行虽也要受中央级中央银行的监督管理 并执行统一的金融政策,但它们在各自所 辖地区内有较大独立性。德国等国实行这 种体制。
银行
中央银 行 商业银 行 政策性 银行
保险公司
金融机 构 证券公司
信用合作社
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非银行金融 机构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 财务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 典当
(二)金融调控、监管机构与金融业经营机构 金融机构根据其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又可以分为金融调控、监管机构与金融业经营机 构。前者是调控、监管主体,后者是被调控、被 监管者。之所以出现这种分化,既是市场经济发 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金融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是货币信用经济,货币信用活 动成为整个社会信用活动中枢,其稳定与否,关 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为此必须有 专门的机构对金融业进行调控,严格地监督与管 理。
金融机构人员工作总结简短

金融机构人员工作总结简短
金融机构人员工作总结。
作为金融机构的一名员工,我深知自己在这个行业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在过
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总结了一些工作经验和感悟,希望能够和大家分享。
首先,我认为在金融机构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在日
常工作中,我们需要和客户、同事以及上级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想法,从而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服务。
同时,团队合作也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其次,专业知识和技能也是金融机构人员必备的素质。
金融行业的变化和发展
非常迅速,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以适应行业的变化。
同时,掌握一些金融技能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工作中的各种情况。
最后,我认为在金融机构工作需要有一颗敬业的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们需
要对客户负责,对工作负责,时刻保持专业的态度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这样才能够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尊重。
总的来说,作为金融机构的一名员工,我深知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我会不断努
力学习和提升自己,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金融机构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能够不断进步,成为一名更优秀的金融机构人员。
对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以及金融机构的组成总结

对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以及金融机构的组成总结金融机构作为一个调控国家经济的主要工具,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首先先看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组成。
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组成主要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各式各样的专业银行三大类。
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保险公司、退休养老基金、投资基金、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我国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国有独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证券、信托投资、财务、金融租赁、邮政储蓄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外资)。
国际金融机构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清算银行,区域性金融机构组成。
商业银行:对于商业银行我们再熟悉不过,我们口中说的银行就是指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经营目标,以多种金融资产和负债为经营对象,为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
因此商业银行具有一般企业特征,但是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由于其经营对象是货币,所以决定其与一般工商企业的关系特殊(相互依赖、影响),而且其对社会的影响特殊(影响整个社会稳定),因此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管理特殊(比一般企业严格,范围广)。
商业银行的职能作为信用中介(信用受授支付中介-为客户代理保管、出纳、代理﹑支付货币,信用创造,金融服务(担保、咨询、租赁、现金管理)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负债业务:自有资本、各种存款、长短期借款资产业务:贷款、证券投资、租赁等中间业务:担保和类似的或有负债、承诺、与利率或汇率有关的或有项目。
中间业务是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收取佣金、手续费、管理费的一种业务。
中间业务不占用或很少占用银行资产,除结算、租赁等极少数业务之外,也不直接涉及银行自身资产负债金额的变化,但能为银行增加收益。
国际业务:国际负债业务、国际资产业务、国际中间业务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性质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监督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风险案例

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风险案例一、案例概述本案例以某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例,该机构面临多方面的金融风险。
本案例将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集中度风险、声誉风险和政策风险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二、信用风险该机构在开展贷款业务时,未能准确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导致部分不良贷款的产生。
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逾期贷款的比例也较高,进一步加大了信用风险。
三、市场风险该机构在投资过程中,过度依赖高风险的市场产品,如股票、外汇等。
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投资亏损严重,导致市场风险的加大。
此外,该机构未能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也是市场风险加大的原因之一。
四、操作风险该机构在业务流程中存在诸多漏洞,如内部控制不健全、信息系统故障等。
这些漏洞导致了操作风险的加大。
例如,在某次业务操作中,由于员工失误导致一笔大额资金被错误划拨,给机构带来了巨大损失。
五、流动性风险该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不善,资金运用过于集中,一旦某个项目出现问题,容易引发连锁反应,导致资金链断裂。
同时,该机构在筹资渠道方面过于依赖单一的债务融资,一旦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筹资难度加大,将面临流动性风险。
六、法律风险该机构在业务操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如未经许可开展某项业务、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等。
这些行为不仅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还可能引发法律诉讼和赔偿责任,加大法律风险。
七、集中度风险该机构的业务和资产过于集中于某一领域或某一客户,导致集中度风险的加大。
一旦该领域或客户出现风险事件,将对机构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八、声誉风险该机构的某些不当行为引发了公众的不满和质疑,严重影响了其声誉。
声誉风险的产生不仅会影响该机构的市场形象,还可能引发客户流失和资金来源受限等问题。
九、政策风险该机构未能及时关注和适应政策变化,导致在某些业务领域面临政策风险。
例如,监管部门对某项业务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而该机构未能及时调整业务模式,导致合规风险加大。
总结:本案例从多个方面分析了非银行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
国际金融总结9篇

国际金融总结9篇第1篇示例:国际金融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金融活动与交易。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速发展,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国际金融市场包括外汇市场、国际债券市场、国际股票市场等。
国际金融的日益复杂和多元化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对国际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全球经济的深度融合。
随着跨国公司的兴起,国际金融市场的规模和复杂度不断扩大,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金融活动也日益频繁。
国际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使得资金可以自由流动,促进了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推动了全球化进程,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发展。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全球贸易和投资带来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工具。
在全球化的进程中,跨国贸易和投资的活动日益频繁,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开展跨国贸易和投资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工具,降低了跨国交易的成本,促进了跨国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与多样化。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创新日益频繁,各种金融衍生品不断涌现。
金融衍生品的引入,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也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
金融衍生品的广泛运用,使得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随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和资金的自由流动,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也在增加。
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面临更大的考验。
金融监管的国际化和金融合作的加强成为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课题。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全球经济带来了深刻影响。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推进,国际金融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将会进一步加强。
各国应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加强政策协调,共同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也需要加强风险管理意识,规避金融市场的风险,充分把握国际金融市场带来的机遇。
通过共同努力,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市场面临的挑战,推动国际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全球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1993.01.01【实施日期】1993.07.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1992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1993年1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保持金融秩序的稳定,保证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银行金融机构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资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它金融公司。
第三条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管机关,负责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审批、终止、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外汇业务的申请、审批和终止第五条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停办外汇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查和批准。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申请经营外汇业务;一、具有法定数额的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
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1,500万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750万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可以高于上述规定的法定数额。
二、具有与申报的外汇业务相应数量和相当素质的外汇业务人员。
其中机构和部门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应当有三年以上经营金融、外汇业务的资历,并在以在的经营活动中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三、具有适合开展外汇业务的场所和设施。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经营外汇业务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一、经营外汇业务的申请书;二、经营外汇业务的可行性报告;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金融机构的文件;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五、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司章程;六、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收外汇资本金验资报告;七、近三年的人民币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八、机构和部门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和外汇业务操作人员的名单和简历;九、经营外汇业务场所和设施情况简介;十、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fsb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类
fsb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类
FSB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保险公司:这些机构主要提供保险服务,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
保险公司通常需要获得相应的监管许可,并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
2. 证券公司:这些机构主要从事证券业务,包括证券承销、证券交易、基金管理等。
证券公司需要符合相关的证券法规和监管要求。
3. 期货公司:这些机构主要从事期货交易和相关业务,包括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
期货公司需要符合相关的期货法规和监管要求。
4. 信托公司:这些机构主要从事信托业务,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服务。
信托公司需要符合相关的信托法规和监管要求。
5. 基金公司:这些机构主要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
基金公司需要符合相关的基金法规和监管要求。
6. 其他金融机构:除了以上几种类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机构,如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也属于FSB的监管范围。
在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分类时,FSB会考虑机构的业务类型、风险特征、监管要求等因素,以确保分类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同时,FSB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类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在金融机构的实习总结范文
在金融机构的实习总结范文
实习总结样板如下:
尊敬的领导:
在金融机构的实习期间,我收获颇丰,成长迅速,在此结业之际,特整理实习总结如下:
一、实习单位简介
本人在XXX银行实习,该银行是国内知名的综合性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覆盖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拥有强大的实力和良好的声誉。
二、实习内容与收获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参与了信贷业务的办理与审批工作,通过与业务人员的沟通学习,了解了信贷流程、规范与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在工作中,我努力学习,不断提升
自己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同时,在实习中,我也意识到了金融行业的竞争激烈和复杂性,要想在这个行业立足,需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保持谦虚和敏感的态度。
三、困难与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包括对信贷政策的不熟悉、工作流程的
不清楚等。
在这些困难和问题面前,我主动与领导和同事沟通,寻求帮助与指导,并
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学习不断克服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四、个人成长与展望
通过这段实习经历,我不仅深入了解了金融行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也提升了自己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为以后从事金融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争取更好的发展机会,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此感谢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悉心指导和支持!
代表实习生:XXX
日期:XXX。
金融机构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金融机构个人工作总结范文金融机构个人工作总结。
在金融行业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深感金融行业的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
在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也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在我想对我的工作进行一个总结。
首先,作为一名金融机构的个人工作人员,我深知责任重大。
金融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工作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因此,我时刻铭记着自己的责任,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转。
其次,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
金融行业的变化非常快,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层出不穷,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我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金融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再次,我深知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金融机构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行业,没有一个人能够独立完成所有的工作。
在我的工作中,我经常与同事们合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我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学会了与他人合作,这不仅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也增进了我的人际关系。
最后,我深知诚信的重要性。
金融行业是一个信任的行业,客户把自己的财富交给我们管理,我们必须保持诚实和透明,绝对不能有任何欺骗行为。
在我的工作中,我始终遵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证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总的来说,我深知金融机构个人工作的重要性,也深知自己在这个行业中的责任。
我会继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为金融机构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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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 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
金融与证券专业
三、证券公司特点 : 1、大多为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的赠与必须满足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大多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没有市场 价格,但又有上市的规划,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有 关规定。
保险合同到期的时候,您还活着,那么就可以领取保险金。 死亡保险 以人的死亡为给付条件 两全保险 生死两全,包括身故和活到一定年限都会给付保 险金。
金融与证券专业
2)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患疾病时发生医疗费用 支出,或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伤害不能 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 种保险。
信托公司的产品
6、信托公司主要业务:资金信托业务。以售卖信 托理财产品为主 。
信托公司其他业务范围(了解): 证券公司业务——包括自有资金的证券投资、企业资产并购重组、 国债和企业债承销业务; 中间业务——包括代保管业务、资信调查、公司财务顾问业务; 自营业务——自有资金的投资、贷款担保等业务。
1、信托是—— 通俗地讲,因信任而托付财产,就是信托。 信托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信托基本模式是——
委托人把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为了受益人 的利益而管理财产。
3、三方关系人是—— 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金融与证券专业
二、信托公司
1、信托公司性质:是一种金融机构,但不能吸收公众存款。 2、信托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和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
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 ◆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 鸦片、 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寻衅殴斗 、犯罪、自杀等行为中所受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 : ◆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 河漂流、摔跤等剧烈 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 ◆战争、核辐射、医疗事故
人寿保险公司 财产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
金融与证券专业
商业保险种类细分
保险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财产损失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生存保险 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
两全保险 重疾保险 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 护理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金融与证券专业
1、人身保险: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给付保 险条件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分为3种: 生存保险 以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
金融与证券专业
3)信用保险
一、含义: 以“信用风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
险管理的保险产品。 二、被保险人:企业而非个人 三、作用:信用保险会在投保企业的欠款遭到延付的情况下, 由保险公司赔款给企业。(拖欠、拒收、无力偿债、破产等)。
四、分类: 3类:商业保险、出口保险、投资保险。
商业风险(贷款信用保险和赊销信用保险) 出口保险(保障出口商的收汇安全 ) 投资保险(又称政治风险保险,承保投资和收益因政治风险而 遭受的损失,目的是为了鼓励资本输出 )。
金融与证券专业
证券公司
五、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1、证券承销
5、财务顾问
2、证券经纪
6、证券投资咨询
3、证券自营
7、金融衍生工具业务
4、企业兼并与收购
金融与证券专业
非银行金融机构
3、信托公司 4、租赁公司
5、财务公司 6、私募基金公司
7、资产管理公司 8、小额信贷公司 9、担保公司
金融与证券专业
一、信托基本含义
金融与证券专业
2、财产保险的分类
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金融与证券专业
2)责任保险
பைடு நூலகம்
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 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
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 偿责任为保险标的
按业务内容,可分为: 1.公众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保险 3.雇主责任保险 4.职业责任保险 5.第三者责任保险
金融与证券专业
证券公司
一、证券公司的基本概念
1、狭义: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 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具有证券交易所 的会员资格)
2、广义:证券公司是指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 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 资、兼并收购、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创业资本等。
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公司来进行
金融与证券专业
二、证券公司分类 : 证券经纪商
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 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 证券经纪公司
证券自营商
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 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 国泰君安证券。
把一些钱(比如200万元)交给信托公司,投资于某个信托 计划项目,信托公司承诺给多少利息,多长时间归还本金。
到时信托公司会把利息和归还的本金直接打到投资者的银行帐 户上。
金融与证券专业
3、信托资金运作: 甲公司需要一笔资金完成一个建设项目(高速公
路、房地产、商业中心),信托公司可以结合甲的 具体情况设计一个信托计划项目,包括期限、收益、 责任与义务等,然后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对外募 集资金,有投资人基于对信托公司信任购买此信托 产品,然后把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该建设项目。
金融与证券专业
4、信托种类: 根据信托资金投向,有证券市场私募信托, 房地产信托、股权信托、基建信托等。 根据投资人数量:单一信托、集合信托。 5、信托特点:信托,作为金融四大支柱行 业之一,是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 实业产业,是最具灵活,也是目前最具吸引的 高端理财之一。
金融与证券专业
分3类: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一般有: 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手术、癌症、脑中风、尿毒症、严 重烧伤、暴发性肝炎、瘫痪和重要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 术等
金融与证券专业
3)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 死亡或者残疾,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 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二、保险公司基本知识 1、商业保险对投资人的意义:
保障功能、投资功能
2、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
银行存款、 证券投资(国债与基金) 发行抵押贷款等。
金融与证券专业
3、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筹集资本金; 出售保单,收取保费;
给付赔偿款;资金运作。 4、商业保险的当事人:
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5、保险公司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