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报废管理办法(2014版)
报废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报废物资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报废物资处置工作,杜绝公司物资流失及浪费,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报废物资(材料、配件、轮胎等)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按照《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部门职责物资部资产管理科为报废物资处置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报废物资入库单,建立报废物资台账;组织报废物资处置报价,与仓库管理科办理出库手续,对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每月与财务部核对报废物资处置明细,每月督查各公司报废物资的提交。
物资部仓库管理科负责对各单位提交的报废物资进行入库、登记、保管,并在处置时与资产管理科进行出库、交接、台账登记。
财务部负责建立报废物资台账,监督报废物资处置的招标,收款、开具出门证,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资产管理科进行账务核对。
安监部保卫科负责监督处置物资过磅及出厂核查。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入库管理一、各单位报废物资应定期提交至物资部仓库管理科,其中汽修车间报废配件应每次领取新件时提交,其余各子公司报废物资在履行完报废鉴定手续后,第一时间提交至仓库。
二、仓库管理科接收报废物资后,具备处置价值的应登记明细台账,并开具入库单,其中可按单体出售的应按名称及数量入库,其余报废物资按名称及重量入库,仓库保管与报废物资提交人在入库单及仓库报废物资台账上签字确认。
三、入库单一式四联,提交单位一联,仓库管理科一联,资产管理科一联,财务部一联。
资产管理科、财务部均应按入库单建立报废物资台账。
第五条报废物资的处置程序一、处置需求提报物资部仓库管理科根据报废物资的存放情况,适时向资产管理科提出处置需求。
二、市场询价物资部资产管理科负责组织报废物资处置的报价,每次寻找至少三家业务单位至公司报价,由物资部资产管理科科长、物资部经理' 财务部会计现场监督,公开报价,择优确定合作单位后,资产科将报价中标单位进行汇总,物资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中标后的《报价单》交财务部存档备案,以便做收款依据。
物质产品报废处理管理办法

物质(产品)报废管理办法一、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物质产品报废的程序及相关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定义报废物质材料是指公司生产产品或原材料,在实现生产全过程后所产生的无法再使用和再循环使用的所有物质材料。
三、职责(1)生产部门: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未入库前且经品质管理判定为不合格的不准报废,其它情况可以作为报废管理;(2)仓库管理:每月将有保质期限的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用表格形式,通报相关部门并留档;(3)相关部门:负责对仓库所提出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鉴定并及时解决;(4)财务部门:负责报废物料的相关财务管理;(5)供销部门:负责对所采购物料保修、退换;(6)各级领导、部门主管:负责各类物料的审、核、批;四、报废条件(1)因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导致原有产品物料不能使用该物料,又不能作其他再利用的,可申请报废;(2)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残、次品,需要报废的;或质量控制部门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需要报废的;(3)因库存时间过久,性能老化、损坏或其他有差异,导致产品物料不能满足生产要求,并且也无法进行维修再利用;(4)物品虽可维修,但维修费用较高不如更换经济,需要报废的;(5)技术部门在做各种研发实验时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的;(6)在销售流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物品,需要报废的;(7)设备或部件虽完好但不适合生产需要或无实际利用价值的;(8)因技术性能差、可靠性差、无市场前景而被淘汰的物品;(9)因生产技改剩余无法调剂使用的物资。
五、报废程序(1)申请与审批:生产安全部需要报废的物品由各部门(车间)进行整理、归类,并填写报废单,部门领导确认,由生产副经理审核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复核签字,报公司经理或经理助理批准后报废。
技术质量部、供销部、综合部等部门的操作程序类同上。
(2)操作与处理:报废申请按流程审批完后,将审批单与报废的物品提交仓库保管员置放或申报处理。
报废物资管理办法

第八条修旧利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
无能力修复的由修旧利废中心确定自行修复或外协修复。
(二)修旧利废中心和各车间将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交所属车间进行使用,车间暂不使用的,由废旧中心负责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进行保管,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分类进行摆放,并做好防护工作,同时录入ERP二级库在事业部范围内
报废物资管理办法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
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一条废旧设备管理要求:
因工艺变动需要拆除的设备(如减速器、电机、泵头等)、报废的设备,调出部门需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后方可申请销售,销售前报废的设备必须经过破坏、去功能化,危化品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进行销售。
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擅自处置各类固定资产。
物资报废管理规定,物资报废条件与标准、报废工作程序

××依兰华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物资报废治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鸡冠山风电场物资的报废治理。
1、报废条件1.1 物品(设备及其部件、备品备件、工器具、微机配件等)因老化、损坏而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进行维修再利用。
1.2 物品虽可以维修,但维修费用较高不如更换经济,分公司设备科会同质监科联系供给部门综合审定后,对损坏物品实施报废,对报废物资中完好可用的零部件须进行拆除再用。
1.3 属厂家自带设备部件或基建剩余物资,但不适合实际生产需要或无实际利用价值的物品。
1.4设备或部件虽完好但不适合实际生产需要或无实际利用价值的物品。
1.5 生产技改剩余无法调剂或以大代小的物资。
1.6 设备技术性能差、能耗大、可靠性差而被淘汰的物品。
2、报废程序2.1 风场需要报废的物品由车间进行整理、归类,并填写报废单,由厂长审核后,报至公司物资部,物资部检查核实后报送至物资部主任,由主任送至总经理批准报废。
2.2 报废电脑及配件时,由物资部汇总后经主管电脑专员确认确无利用、维修价值,然后打报废申请,报信息中心进行处理。
2.3报废单填写一式二份,物资部、风场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2.4物资部每月将本公司报废物品情况汇总,并填写报废物品统计表。
2.5所有报废物品的处理由物资部负责联系风场管一处进行处理。
3、报废标准3.1阀门的报废:(1)解体报废对整体已无利用价值或维修后使用周期小于一个月的阀门可进行解体报废,将能用的螺栓、螺母拆除做消耗材料使用。
(2)分体报废a.阀体:常温中低压阀门的阀体出现裂纹、砂眼时应进行焊补修复,阀体因磨损、腐蚀,壁厚减薄无法焊补时应予以报废,中温高压、高温高压阀门阀体出应予以报废;b.阀盖:阀盖有裂纹、砂眼应进行焊补,裂纹较长、较多或砂眼集中,直接影响阀门强度时应予以报废;c.阀芯:密封面损坏而导致密封失效时,应进行研磨处理,因长期使用和研磨,密封面逐渐磨损而导致密封面强度降低时,应将阀芯予以报废;阀芯密封面冲刷、划痕纵向或横向贯穿且深度较深、数量较多时,应将阀芯予以报废;阀芯整体有裂纹或断裂时应予以报废;d.阀杆:磨损、腐蚀严重、严重弯曲,阀杆螺纹损坏等,应将阀杆予以报废;e.阀门支架、手轮、盘根压盖等部件断裂、残缺时应予以报废,阀门本体螺栓磨损、拉毛,螺母螺纹损坏,螺栓、螺母配合差等应及时报废。
报废物资管理办法

报废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报废物资是在施工生产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原材料及不能再使用的小型机具等。
第二条报废物资属于经理部财产,由经理部机料科实施具体的管理业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报废物资,否则,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
第三条报废物资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1、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报废物资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报废物资处理的有关事宜。
2、报废物资处理领导小组须对拟处理的报废物资进行鉴定,确定处理的范围、数量,报经理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处理。
3、报废物资处理领导小组对待处理的物资的价格应择高选取,并与买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以确保经理部的利益。
4、报废物资处理全过程,必须同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两人均应在过磅单上签字,同时填制报废物资处理记录表(附后),每处理完一次须将报废物资处理记录表及过磅单作为原始凭证一起交经理部财务部。
5、处理报废物资所得资金须全额交经理部财务部。
6、对妥善处理报废物资,为经理部创造良好收益的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总额为处理报废物资总金额的20%。
受奖人员及金额由机料科拟定,报经理部领导同意后交财务部造册发放。
7、报废设备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办法由物资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编号:XSC-SBC-022(第二版)(受控)2014-12-2发布2014-12-2实施新兴铸管股份公司武安工业区生产管理部文件修改简要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制度编号:XSC-SBC-022(第二版)1目的和范围1.1目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工业区所属各实业部,每年都会在生产、维修、和改造等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旧物资,各单位对本单位不可再利用的物资,需按公司要求做统一回收处置。
此制度目的是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处置等管理工作,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置管理,杜绝资产流失和闲置,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1.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武安工业区各实业部对外经济承包项目。
包括对经济承包项目的审核、议标、审批、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和费用结算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日常管理。
2职责与要求2.1各实业部作为废旧物资处置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废旧物资残值的提供以及参与对废旧物资市场价值鉴定评估工作;2.2生产管理部大仓库作为废旧物资储存管理单位,负责根据废旧物资储存数量和时间,提出废旧物资处置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废旧物资上交单位,废旧物资的名称、品种、数量等情况。
2.3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负责大仓库上报的废旧物资处置后续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现场鉴定评估,负责请示主管领导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公司打呈批件,负责废旧物资销售合同管理工作。
2.4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和招标办作为废旧物资鉴定评估的主要责任单位,通过多种渠道询价,负责向废旧物资处置小组提供废旧物资定价以及定价依据。
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和招标办组织废旧物资议标,制订议标方法、联系竞标单位、确定议标时间地点。
2.5财务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结算并进行会计监督;2.6审计处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全程合规性进行监督。
2.7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查竞标单位相关资质,竞标单位必须出具公安局或工商管理局签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或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危险废物必须持有河北省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网上公示),危险废物的经营内容必须与所购废旧物资相一致,必要时由市级环保局认定和解释。
报废物资管理制度

报废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报废物资管理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物资利用率,特制定本报废物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报废物资的管理工作。
报废物资是指在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因质量、数量、使用寿命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并需要进行处理的物资。
三、报废条件1. 质量不合格:经检验发现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影响使用功能的。
2. 数量超出需求:因业务变动、需求减少等原因,使得物资数量超出需求的。
3. 使用寿命到期:根据规定,物资使用寿命到期的。
4. 损坏、老化:因意外损坏、老化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
5. 其他需要报废的情况。
四、报废物资管理1. 报废申请(1)使用部门申请报废物资,填写《报废物资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2)申请人应对报废物资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报废原因、数量、型号、规格等。
2. 报废审批(1)使用部门将《报废物资申请表》提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2)审批通过后,资产管理部门将《报废物资审批表》发送给使用部门,使用部门据此安排报废物资的处置工作。
3. 报废处理(1)根据审批表的要求,责任部门安排对报废物资进行处理。
通常有以下方式:a. 回收再利用:对部分报废物资进行修复、维护,使其重新投入使用。
b. 销售处理:将部分还能使用的报废物资进行二手交易、销售。
c. 报废处理:对于完全无法再利用的物资,将进行报废处理,如拆解、处理等。
(2)报废处理后,责任部门应及时填写《报废处理情况报告》,报告报废处理的结果、方式和处置责任人等情况,并报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4. 报废检核(1)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报废物资进行检核,核实报废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2)对于不合格的报废处理情况,将要求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五、报废物资再利用1. 责任部门应对报废物资进行分类,判断哪些可以通过维修、改造等方式再利用。
2. 对于可以再利用的报废物资,应提出《报废物资再利用申请》,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再利用。
物资过期报废管理制度

物资过期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物资过期报废管理工作,有效利用单位资源,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单位所有物资的过期报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物资过期报废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单位的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管理者负有组织和指导工作的责任,全体员工应配合执行,积极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物资过期报废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制度规范执行。
第二章物资过期报废管理流程第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过期报废管理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物资过期报废申请、审核、审批、实施、记录和定期检查等。
第七条物资过期报废申请:当单位内部的物资到达过期使用期限或者超过保质期时,相关部门应及时提出过期报废申请,明确报废物资的名称、种类、数量、过期原因等相关情况,并填写《物资过期报废申请表》。
第八条物资过期报废审核:相关部门应对过期报废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报废物资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审核合格的申请进行批准。
第九条物资过期报废审批:单位领导审核通过后,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确定过期报废计划和相关处理方式。
第十条物资过期报废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审批通过的过期报废计划和处理方式进行实施,确保过期报废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一条物资过期报废记录:相关部门应及时对过期报废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报废物资的具体情况、处理方式、处理时间等。
第十二条定期检查:单位应定期对物资过期报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工作。
第三章物资过期报废处理方式第十三条物资过期报废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选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销毁、报废、回收和流通等。
第十四条销毁:对于过期报废的物资,如无二次利用价值,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第十五条报废:对于过期报废的物资,如经过严格审批确认不具备再利用价值,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六条回收:对于部分过期报废的物资,如经过修复或者其他处理方式后仍具备利用价值,可进行回收处理,以充分利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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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
物资报废管理办法
2014-03-13发布2014-03-13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B、C、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企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质量部负责起草、修订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主要评审人:
本标准标准化审查: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于2012年03月30日首次发布,2014年3月修订后第2次发布。
本标准所代替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标准为物资与物流管理标准。
物资报废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资报废申请流程及报废物资的处理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物资报废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资报废管理规定
4 术语与定义
4.1 废旧物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凡符合4.1.1-4.1.13条件任何之一者即属于废旧物资。
4.1.1修理费用接近同种新产品价格的物资,已超过有效使用期或已淘汰,并丧失使用价值的物资;
4.1.2主要零部件损坏严重,无修理价值的机器设备;
4.1.3设备陈旧过时,精度和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或无改造价值的仪器、设备;
4.1.4已到报废期的设备;
4.1.5老化变形、变质、开裂、锈蚀腐烂失效的物资,经返修降低标准也不能使用的塑料件、橡胶件;4.1.6超过质保期,或严重变质已达不到车辆使用要求的各类油料;
4.1.7 无修复价值的各类家具、配套厂不回收的外包装及各类无利用价值的低值易耗品;
4.1.8由于员工装配使用不当造成的工废物料,经质量部确认的无法修复的物资;
4.1.9 零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样件,经试装后质量部判定不合格无法正常使用的物资(供应商不要求返回);
4.1.10 公司试制开发的车型,未能批量生产的车身、货箱及公司内部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坏车身和货箱等总成和相关零部件;
4.1.11公司试制开发的样车,未能批量生产的车身、货箱总成及其相关零部件;
4.1.12作为企业宣传使用后,被综合管理部确认报废的物资;
4.1.13上述4.1.1-4.1.2条所描述未涉及到的需要报废的物资。
4.2 资产管理部门:指负责资产管理部门,各类物资管理部门见下表。
5 管理职责
5.1 拟报废物资所属部门(即使用部门)提交物资报废申请并组织废旧物资的现场评审;负责跟踪、传递《物资报废申请单》,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账务手续。
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做到出入库对应,保留报废物资清单,已备检查。
同时协助综合管理部门完成物资的处理工作。
5.2生产部对回收的机器设备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鉴定,并注明鉴定结论,对有可利用价值的安排内修或建议外修。
对可内部修复的,由生产部组织修复。
需外修的,生产部报告公司领导,由采购部联系废旧机器设备的委外修复及付款工作。
5.3技术部、质量部负责废旧物资的识别、鉴定工作,负责按照流程进行鉴定评审,并提出意见。
5.4财务部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价值评估,并对本规定所涉及的所有物资进行鉴定评审,同时负责废旧物资销售货款的收缴,外协修复费用支付。
5.5 售后服务科对本规定涉及的零部件是否有售后市场需求进行鉴定评审,并提出意见。
5.6 报废物资所属部门根据资产类别,将经各部门评审会签的《物资报废申请表》提交至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物资报废申请表》进行审核,给出审批意见。
《物资报废申请表》上各部门意见需达成一致,否则将《物资报废申请表》退回报废物资所属部门,不予通过。
5.7综合管理部对本规定内4.1.6—4.1.12所描述的物资进行鉴定和评审,对经总经理审批的所有废旧物资进行集中处理。
负责对所有废旧物资出厂进行检查,检验及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并对出厂情况进行登记。
5.8总经理负责最终批准物资报废申请(对鉴定评估后的报废物资价值达到10万元以上须报总经理批
准)。
5.9 对于属于共同财产的废旧处理物资,报废时必须经公司领导签署处理意见方能处理。
5.10 废旧物资保管、调拨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6 管理流程
管理流程见《物资报废管理流程》(见附录D)。
7 考核细则
8 相关流程图
《物资报废流程图》
9 相关记录
注:以上表单,由财务部保留原件。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保存地点:报废物资所属部门、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部门保存期限:两年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保存地点:报废物资所属部门、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部门保存期限:两年
填表单位:填表人:审核人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废旧物资处理评估表
保存地点:综合管理部保存期限:两年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物资报废流程图Q/GA DY GL2001L-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