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权利和工作职责,配备专职电气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及电气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电气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制定电气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购买、安装和接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所有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对于老化、损坏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掌握设备的使用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对于电气设备的故障和事故,应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的监控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停电、启动和调试等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禁止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保障电气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和减少职业病,提高电气作业质量和效益,加强对电气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电气作业施工人员、电气设备维修人员以及其他有关电气作业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电气作业中,首要原则是安全。
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安全。
2. 预防为主:强调预防措施的存在和落实,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整体管理:对电气作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和作业后处理。
4. 依法依规:在电气作业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维护电气作业的合法、安全和有序进行。
四、电气作业管理机构1. 设立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气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2.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负责制定和完善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组织电气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监督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及时纠正和处理不安全行为;- 组织电气作业后的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五、电气作业前的准备1. 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作准备和安全策划,包括:- 制定电气作业方案和计划;- 评估电气作业的风险,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确保电气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准备必要的安全器材和防护设施;- 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
2. 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人员培训和教育,包括:-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证书;-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电气事故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六、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1. 电气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方案和计划进行,切实控制作业风险。
2. 电气作业过程中,必须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要求使用安全工具和器材。
3. 严禁违章操作,禁止带电操作,必须进行必要的停电和断电操作。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电气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包括电气设备的开关操作、检修、维护、绝缘、接地、线路故障处理等有关操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确定电气工作责任制,加强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提高电气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电工资质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按照作业规程认真执行工作,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操作第六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负责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准确理解设备的启动、停止、调节和检修程序。
第七条电气设备开机前,必须先检查设备的电源、接地、线路、仪表等是否符合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开机和停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操作电气设备。
第九条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严禁对开关、触点等部件进行随意调整或更换,如发现电气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电气设备停机后,必须先切断电源,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修,维护完毕后方可重新启动设备。
第三章电气设备绝缘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绝缘工作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严禁带电情况下进行绝缘工作。
第十二条进行绝缘工作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绝缘工具,保证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进行绝缘工作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充分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绝缘工具和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复。
第十五条绝缘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好绝缘工具和设备的归位,确保绝缘工具和设备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电气设备接地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在运行前,必须进行接地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接地操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严禁随意接地或误操作接地。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的接地工作必须认真检查和测试,确保接地的质量符合要求。
2024年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程:1、电子工业部____年____月颁发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水利电力部____年____月颁发的《电气防火规程》。
3、能源部____年____月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本公司制定的各种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拆修标准工艺等。
第二条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禁忌等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专业所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5、凡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修理、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进行工作。
第三条电气人员工作必须遵守下列事项: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随身携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涂改和转借他人,丢失应立即声明,向安全生产监察部申请补发。
2、未经电力主管单位批准,电气人员不得私自改装或安装电气设备。
3、各单位调入电气工作人员时,必须查清是否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还必须在所从事电气作业岗位上跟老师傅学习半年以后,方准独立从事电气作业,否则不准从事电气工作。
第四条凡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从事下列违章作业:1、私自设置临时用电设备或不经批准架设用电线路。
2、让电器带病异常运行或使用不合乎安全要求的器材。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不听劝阻或唆使他人违章作业,用低压测验器具测试高压设备电源或线路。
4、存在各种事故隐患、漏洞,经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拖延不改。
5、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擅自动用变电间、低压间的安全防护用具和灭火工具。
7、在变电间、低压间内存放易燃、易爆油类及长、大及无关物品。
8、对保护装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起封、起印、私自调动。
9、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单人巡视高压,进入高压遮拦以及单人执行配电室开关和线路停、送电操作或倒闸操作。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7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7篇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电工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
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二根据《无锡市住院病历质量判断标准》要求,结合我院住院病历运行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医务科作为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本规定进行监督和实施。
一、有关医护人员均应熟知《病历书写规范》及《无锡市住院病历质量判断标准》并认真执行,科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病历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科室有关会议应该把病历质量管理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科主任为病历质量第一责任人,各科室的病历质量监督员要按要求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反馈病历运行情况。
二、住院病历必须在24h内完成,首次病程录必须在病人入院后8h内完成,病人出院后病历必须在24h内归档。
首次病程录8小时内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住院病历24小时内未完成的每次扣10元,病人出院后病历72小时内未归档的每次扣50元。
三、病历不允许用胶带、刀片等涂改,如要修改需用双横线,如发现两处以上明显涂改,每份病历扣20元。
四、在检查中发现主诉不能导致第一诊断的扣50元。
五、现病史中必须要有诊断资料,无鉴别诊断的扣20元。
六、首次病程记录中对待诊、待查病人缺诊断讨论(鉴别诊断)或诊断讨论无针对性(形式化,未结合实际病情展开讨论)或无主治以上医师审签,发现一次扣20元(对于上级医师的审签意见应尊重,可以探讨,或探讨后达成一致后执行)。
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气作业,包括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试验、运行、检修等。
第三条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电气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设立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电气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对从事电气作业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定期组织电气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对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和临时工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电气设备管理第十条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等。
第五章电气作业现场管理第十三条电气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
第十四条电气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五条电气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等。
第十六条电气作业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电气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条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负责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负责企业电气安全管理的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负责人具有相关的电气安全知识和经验。
2. 组织架构:建立电气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电气安全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 安全目标和指标:设定电气安全的目标和指标,明确企业电气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要达到的效果。
4. 电气设备管理:对企业内部的电气设备进行管理,包括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和更新等方面的要求。
5. 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制定电气安全的措施和操作规程,包括使用电气设备的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的方法和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6. 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电气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地操作和维护电气设备。
7. 事故处理和报告:规定电气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事故报告的要求、责任追究的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8. 审核和评估:定期进行电气安全的审核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9.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电气安全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留电气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记录。
10. 监督和检查:建立电气安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工作的正常进行。
以上是一份较为常见的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与稳定,依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使用和管理电气设备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保障电气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电气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协调配合、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应依法履行电气设备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生成。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六条企业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全部环节都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电气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对电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电气安全工作,加强对电气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电气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电气事故,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电气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流等指标,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备案制度,对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及时淘汰老化和不安全的设备。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制定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应当按照电气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违反规定操作。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应当经过合格的培训,并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电气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准玩弄和安装电器设备。
二、电工上岗操作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用好绝缘设备,严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做好各种验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发生,排除各种不安全的隐患。
四、各种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JGJ59-99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五、定期检查和检验施工用的器具、绳索、绝缘物品及劳保用品,不合格的集中回收,及时处理。
还应随时清理施工现场电箱内的废材料和有碍施工用电的东西,排除不安全的因素。
六、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技术教育,使其熟悉新的安全用电技术知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七、认真做好各种配电设备的安全用电标志,减少事故的发生。
八、经常组织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电工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为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该制度从各个方面规定了电气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范,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电气安全生产的目标和原则,使之成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组织和责任:明确电气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3. 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电气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和检修、投运和停运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4. 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岗位的电气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个岗位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5.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电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安全检查和评估:建立定期的电气安全检查和评估机制,对电气设备和操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7. 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理和应对。
8. 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电气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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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电气作业程序以及安全管理,确保电气作业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作业以及操作人员
第三条电气作业管理
1、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4、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5、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6、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7、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8、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9、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第四条电气检修安全
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非电工和无证者不得从事电气检修工作,电气检修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2、一般情况下,不应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
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醒目标示牌,工作未结束,严禁任何人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3、因生产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带电作业规定办理。
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对带电作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挥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
8、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合适的熔丝,不准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9、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审批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第五条接用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1、严禁乱接、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急需架设、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前,使用部门应填写“临时线路审批表”,报送物资装备部,经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予以批准;
2、电工在安装临时线路前,必须查验“临时线路审批表”,方可进行架设、安装,否则有权拒绝;
3、临时性用电时,不论每台电器设备本身有无控制开关,均应在靠近该设备的墙上或柱上,加装控制开关及保障熔丝,其防护罩应完整无
缺,在室外应有防水保护,开关不得放在地上,并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干线上;
4、接用临时线使用期限为一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三个月),超过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经批准安装使用不满一个月的临时线,在使用期满,如继续使用,必须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手续,报物资装备部批准,但前后时间相加不得超过一个月;
5、临时线使用期满,使用部门必须在期满后的一天内拆除, 物资装备部负责复查,如发现不拆除, 物资装备部有权责令拆除。
凡因未拆除临时线而由此发生事故,要追查使用部门责任;
6、临时线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确系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员负责;
7、在易燃、易爆车间、场所、仓库、罐区等和吊机旋转摆度范围内及附近周围不得架设临时电线;
8、临时电线与设备、水管、蒸汽管、门窗等距离应在3米以外(水平重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不低于6米;
9、临时电线应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并禁止超负荷运行。
线路装置要采取固定悬空架设或沿墙铺设,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可靠的防护如橡套电缆,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防护;
10、临时电线严禁采用“一地一线”安装电器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临时用电设备以及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11、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安装好的临时线。
拆除临时线前应先切断电源,临时用电的设备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如必须保留导线,应将线头绝缘包扎;
12、临时用电设施应有专人维护,定期检修和试验。
第六条使用移动电具的安全规定
1、移动电具必须有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
操作时应二人以上进行,一个操作,一人监护;
2、使用的移动电具应具有双“回”字标记;
3、工作前要检查开关、导线的绝缘是否良好,导线不应置于高温或热的物件上,并要防止重物及尖锐物质损伤导线;
4、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在潮湿或含酸类物质的场所宜戴绝缘手套,应穿胶鞋或用绝缘垫板等措施。
使用中发现外壳有漏电或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修好后方能继续使用。
6、工作完毕或停止工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七条本制度由机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