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关于表决权

合集下载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关于表决权)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关于表决权)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一、广州浪奇协议约定“一致行动”是指协议双方在奇化化工交易中心各种会议提案及表决、公司董事、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在奇化化工交易中心的其他有关经营决策中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行动意见。

“一致行动”的事项范围包括:1.协议双方应当共同向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东大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

2.协议双方应当在奇化化工交易中心每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投票;如若协议双方未经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仍然无法就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南海添惠同意无条件依据广州浪奇所持意见,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或南海添惠不作投票指示而委托广州浪奇代表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

3.南海添惠同意在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董事、监事投票选举、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中与广州浪奇决定保持一致。

4.协议双方在参与奇化化工交易中心其他经营决策活动中以及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意思表示保持一致。

南海添惠同意与广州浪奇的决定保持一致,以广州浪奇的决定作为南海添惠的决定。

二、协议自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英威腾1、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前四大股东黄申力、杨林、张波、徐秉寅于2008年1月21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1)一致行动人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公司的股份,各自按所实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享有公司红利分配、股本转增等收益权,各自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处分权。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一致行动人保证在行使依据公司章程所享有的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时一致行动并互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与股东黄申力保持一致。

本协议有效期内,一致行动人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股东黄申力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范本正规范本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范本正规范本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范本正规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范本正规范本第一条一致行动事项1.1 甲乙双方同意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过程中,就甲乙双方持有或控制的股份范围内的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共同行使表决权。

1.2 甲乙双方应相互协助,在决策过程中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第二条一致行动的约束2.1 甲乙双方在执行一致行动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目标公司的章程及相关决策程序的规定。

2.2 甲乙双方在一致行动中,应诚实守信,公平对待其他股东,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保密条款3.1 甲乙双方在一致行动过程中所获悉的目标公司的商业秘密、运营情况及其他未公开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3.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及一致行动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第四条终止条款(1)甲乙双方共同决定终止本协议;(2)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丧失对目标公司的股权;(3)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已全部完成或不再具有实际意义;(4)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或目标公司章程规定需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4.2 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立即办理相关手续,互相解除权利义务。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5.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附件:1. 甲方和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证明文件;2. 目标公司章程;3. 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相关规定。

一、附件列表:1. 甲方和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证明文件2. 目标公司章程3. 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相关规定4.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二、违约行为及认定:1. 甲乙双方未能在决策过程中采取一致行动,导致利益受损。

公司董事会一致行动人协议

公司董事会一致行动人协议

公司董事会一致行动人协议甲方:乙方:丙方:以上合称为“各方”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拟在公司董事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

为此,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各方在公司董事大会会议中采取“一致行动”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1、“一致行动”的目的各方将保证在公司董事大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巩固各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2、“一致行动”的内容各方在公司董事大会会议中保持的“一致行动”指,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中通过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的方式行使下列职权时保持一致:(1)共同提案;(2)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6)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7)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9)在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董事大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董事大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10)共同行使在董事大会中的其它职权.3、“一致行动"的期限自2016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协议的变更或解除(1)本协议自各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2)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上述变更和解除均不得损害各方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

5、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出现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给绍兴市仲裁委员会按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绍兴解决。

6、管辖的法律本协议以及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中国法律管辖。

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为明确双方在公司决策等方面的一致行动安排,以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双方及公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一致行动的目的双方同意在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共同促进公司发展,提升公司价值,保障双方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一致行动事项范围(一)公司治理事项1.股东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及表决权行使○在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前,双方应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协商一致立场。

双方应共同向目标公司提交一致的提案,在股东会会议中就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意见。

○对于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双方应按照事先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董事、监事的提名与选举○在目标公司进行董事、监事提名与选举时,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提名候选人,并在选举过程中共同投票支持双方协商确定的候选人,确保双方在公司治理层面的行动一致性。

(二)公司经营管理事项3.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在目标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时,双方应共同参与讨论、分析,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或进行决策。

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支持或反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策。

4.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考核○在公司聘任或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时,双方应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一致意见,并在相关决策过程中共同行使股东权利,确保公司高级管理团队的稳定及经营管理的有效运行。

(完整版)《一致行动人协议》条款与释义深度解析

(完整版)《一致行动人协议》条款与释义深度解析

《一致行动人协议》条款与释义深度解析一、一致行动协议要点分析(1)参与一致行动的股东(2)该部分股东持股数额(3)签署一致行动的目的(4)一致行动意思表示及矛盾解决方式无论是主板上市还是新三板企业挂牌,均需要详细披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明确控制权的稳定性。

对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清晰的公司,在披露认定上述问题时较为简单。

对于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或没有绝对较高持股的情形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稳定性便产生界定困难。

在实践中,为项目操作需要或为取得公司控制权、决策权的需要,股东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人,从而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高效、治理机构的稳定。

在实践中,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公司股东还可通过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结成一致行动人,共同成为公司的控制人,或者通过签署委托协议,委托某一股东行使其他股东的权利。

一致行动协议也是用来确认公司的控制权及核查控制权稳定性的因素。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83条的规定:“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致行动人”的认定一般包括四个基本点:(1)采取“一致行动”的法律依据是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方式;(2)采取“一致行动”的手段是行使目标公司的表决权;(3)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是采取相同意思表示;(4)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其对目标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目标公司的控制地位。

公司股权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范本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

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

鉴于:1. 甲方、乙方、丙方(以下简称“各方”)均是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并且各方有意在公司股权事务中达成一致行动,确保公司运作的顺利进行;。

2. 各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彼此之间在公司股东身份、表决权行使、股东会议参与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未来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现各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公司股权一致行动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一致行动约定各方一致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事项中,按照以下约定行使投票权与表决权:1. 各方在任何股东大会上,均应当按照彼此事先商定的意见和立场进行表决。

2. 如果某一方未能在股东大会前达成一致意见,则该方应主动与其他各方沟通协调,以便达成一致。

3. 在表决过程中,如果出现意见分歧,各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

若协商无果,则采取最终多方协商的方式,以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4. 各方承诺,不会单独或联合其他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影响,除非事先获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条股东会参与各方同意在公司股东会议中,充分尊重彼此的意见并积极参与讨论:1. 各方应确保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议,除特殊情况外,未能参加会议的方应提前告知其他股东,并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2. 各方在股东会前,应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力求在表决时达成一致意见。

一致行动人完整协议书

一致行动人完整协议书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背景一致行动人的定义一致行动人是指在共同控制或者共同支配下,具有共同的投票权、共同的收益、风险以及其他权益的个人或者组织。

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必须是主动的和预期的。

协议内容1. 一致行动人的确认各方确认自己作为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并承诺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 合作目标合作方明确合作的目标和计划,并共同努力实现这些目标。

各方应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合作进展。

3. 权益分配合作方在协议书中明确各自的权益分配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资源分配、收益分配等。

4. 经营管理合作方约定合作的经营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机制、管理层设立、决策程序等。

合作方应尽力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5. 投资约束合作方约定投资的约束和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额度限制、投资方向、决策程序等。

6. 信息披露合作方应及时向其他一致行动人提供有关合作事项的重要信息。

各方约定信息披露的方式和频率。

7. 保密义务合作方应保护协议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相关资料,不得泄露给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第三方。

8. 争议解决各方约定对于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争议采取仲裁解决方式。

仲裁方式、主要仲裁地点以及仲裁结果的认可和执行等事宜在协议中明确。

9. 协议变更和解除各方同意,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并经过各方的合法授权人签字确认。

生效与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均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自各方签字生效,并在生效后继续有效执行,直至合作目标达成或协议终止。

其他事项1.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适用于法律。

2.本协议采用中文书写,以中文为准。

签署人本协议由各方签署生效:甲方: [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日期: [签署日期]乙方: [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日期: [签署日期]丙方: [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日期: [签署日期]丁方: [丁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日期: [签署日期]。

2024年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 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二篇)

2024年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 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二篇)

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二)一致行动人是指在公司股东中,达成协议共同行动的股东。

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是为了维护股东之间的权益,保证公司治理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而签订的一项重要合同。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内容和意义。

一、协议背景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是股东之间为了实现共同利益而达成的协议。

在公司治理中,股东往往会因为各自的利益追求而产生分歧,导致公司治理的混乱和冲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股东之间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各方的行为,提高公司治理的稳定性。

二、协议内容1.一致行动的范围:明确各方共同行动的范围,包括投票权的行使、权益认购、财务安排等。

各方应共同遵守协议约定,在关键决策上达成共识,共同发挥影响力。

2.投票权的行使:规定各方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行为,包括是否以集体行动方式投票、是否共同行使股东权益等。

通过协议约定,可以防止一致行动人之间发生分歧,保证共同投票意见的形成。

3.权益认购:明确各方对于新股发行、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的认购方式和比例。

通过共同认购新股,可以增加各方的股权比例,提高在公司中的话语权。

4.财务安排:约定各方在公司分红、资本公积金使用等财务安排上的共识。

通过制定财务政策,可以保证各方的共同利益,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5.协议有效期和解除条件:约定协议的有效期和解除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协议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三、协议意义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订对于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1.维护公司治理的稳定性:通过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可以有效避免股东之间的权力冲突和分歧,维护公司治理的稳定性,提高决策效率。

2.保护股东权益: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各方在公司中享有平等的权益,避免控股股东对小股东的压迫和侵害。

3.提高公司经营效益:通过共同行动,各方可以形成统一的意见和利益诉求,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提高。

四、协议执行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执行需要各方共同遵守协议的约定并配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广州浪奇协议约定一致行动”是指协议双方在奇化化工交易中心各种会议提案及表决、公司董事、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在奇化化工交易中心的其他有关经营决策中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行动意见。

一致行动”的事项范围包括:1•协议双方应当共同向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东大会提出同一提案,并在所有提案表决中采取一致意见。

2.协议双方应当在奇化化工交易中心每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投票;如若协议双方未经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仍然无法就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南海添惠同意无条件依据广州浪奇所持意见,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或南海添惠不作投票指示而委托广州浪奇代表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

3•南海添惠同意在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董事、监事投票选举、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中与广州浪奇决定保持一致。

4•协议双方在参与奇化化工交易中心其他经营决策活动中以及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意思表示保持一致。

南海添惠同意与广州浪奇的决定保持一致,以广州浪奇的决定作为南海添惠的决定。

协议自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二、英威腾1、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前四大股东黄申力、杨林、张波、徐秉寅于2008年1月21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1)一致行动人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公司的股份,各自按所实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享有公司红利分配、股本转增等收益权,各自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处分权。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一致行动人保证在行使依据公司章程所享有的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时一致行动并互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与股东黄申力保持一致。

本协议有效期内,一致行动人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股东黄申力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一致行动人同时还担任公司董事的,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该等一致行动人亦与黄申力保持一致。

如担任董事的一致行动人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黄申力代为投票表决。

(4)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时止。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除非本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

三、海联讯为巩固章锋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2010年10月22日,公司前三大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疋:在公司下列事项上,三方将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1、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3、向股东大会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4、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

若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各方有不同意见,孔飙、邢文飚承诺将与章锋的意见保持一致。

该《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章锋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孔飙、邢文飚若作为公司的股东或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即不得退出一致行动。

该《一致行动协议》还约定了股份锁定期内,各方不得辞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孔飙、邢文飚如提出辞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在确认其辞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的前提下,由董事会、监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辞去;锁定期届满后,孔飙、邢文飚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所持公司的股份时,应保证章锋的优先受让权;在章锋作出不受让的意思表示后方可转让给其他方,并须保证受让方知悉本协议的内容并同意成为公司股东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四、博彦科技王斌、张荣军、马强、龚遥滨四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保证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

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王斌、张荣军、马强、龚遥滨于2011年2月18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条款包括:(1)王斌、马强、张荣军及龚遥滨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论是否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在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对发行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在内的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依法行使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及决策权保持一致:1)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8)修改章程;9)对聘用、解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0)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11)决定停止经营现有业务,或对公司业务的性质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12)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应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2)王斌、马强、张荣军及龚遥滨承诺,在股东大会对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各事项进行审议前,王斌、马强、张荣军及龚遥滨须充分沟通协商,就行使何种表决权及如何行使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

如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相关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及如何行使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各方同意在各方内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一人一票制内部表决)确定使何种表决权及如何行使表决权;如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一人一票制内部表决)仍无法最终确定使何种表决权及如何行使表决权,则各方同意无条件地按照王斌的意见进行表决。

各方(或通过其持股公司)向发行人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之前,就相关提案之内容,应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

(3)王斌、马强、张荣军及龚遥滨承诺,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包括股份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益委托第三方行使。

(4)王斌、马强、张荣军及龚遥滨承诺股份公司依法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王斌、马强、张荣军及龚遥滨作为一致行动人及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行使股东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影响股份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东方国信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管连平、霍卫平于2009年12月2日共同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主要条款包括:“①双方确认:双方为多年的合作伙伴,多年来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和信任关系。

②双方确认:自东方国信设立以来,对所有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双方均事先进行了充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做出正式决策;自东方国信设立以来,双方在东方国信有限或东方国信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或董事会会议中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保持一致,均做出了相同的表决意见。

③鉴于双方因多年合作而形成的信任关系,双方决定继续保持以往的良好合作关系,相互尊重对方意见,在东方国信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以保持东方国信经营稳定并发展壮大。

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方拟向东方国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事先就议案内容与另一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如果另一方对议案内容有异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东方国信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均应当继续进行协商,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双方共同认可议案的内容后,以其中一方的名义或双方共同的名义向东方国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对于非由本协议一方提出的议案,在东方国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双方应当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以自身的名义或授权其中一方按照形成的一致意见在东方国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上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在确实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则在东方国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上两人对相应议案均应当投反对票,以保持一致。

⑥双方在保持一致的情况的同时,应当听取东方国信其他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滥用自身的控制地位,侵害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⑦为保持东方国信经营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双方均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至东方国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的期间内以及东方国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东方国信股份,也不由东方国信回购其所持有的东方国信股份;在上述期限过后,双方均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关于转让上市公司股票限制的相关规定。

六、经纬电材2009年10月26日,董树林、张国祥和张秋凤分别以经纬电材及经纬兴业股东的身份签订了两份《一致行动人协议》,确保三方对公司及经纬兴业控制权的持续稳定:协议一方拟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当事先就该议案内容与另两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另两方或其中一方对议案内容有异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三方均应当做出适当让步,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三方共同认可议案的内容后,以其中一方的名义或三方的名义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对于非由协议一方或三方提出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三方应当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以自身的名义或一方或两方授权另一方按照形成的一致意见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上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如果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以多数原则论,即任意两方形成一致意见,则第三方即应在正式会议上按该两方形成的一致意见进行表决。

如对某一议案出现一方拟投同意票,一方拟投反对票,另一方拟投弃权票的情况,在议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则三方均应对议案投同意票;而在议案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则三方均应对议案投反对票。

三方共同承诺在作为公司股东及董事行使表决权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合法利益。

据此,董树林、张国祥及张秋凤通过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进一步确定三方对公司的控制权。

七、润和软件2010年2月23日,周红卫、姚宁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共同表示在对润和投资、润和软件重大事项决策前均事先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表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①本协议一方拟向公司(润和投资)和/或股份公司(发行人)董事会和/ 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当事先就该议案内容与另一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另一方对议案内容有异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均应当做出适当让步,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双方共同认可议案的内容后,以其中一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向公司和/或股份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