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法律救济知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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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思政人教版选修5课件:专题六 法律救济 整合

高二思政人教版选修5课件:专题六 法律救济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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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核心归纳
3.管辖 (1)含义: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 活动称为管辖。 (2)分类: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之分。 4.诉讼的基本程序 (1)起诉:起诉俗称“告状”,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受理:如果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即可在 7 日内立案,接受起诉。 (3)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与宣判五个 阶段。 (4)上诉: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提起上诉,启 动二审程序。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
律师面面观 律师,你为谁辩护?!
针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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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核心归纳
一、仲裁案件的受理、审理与裁决
1.受理范围 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行 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此外,关于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亦由其他法律另行规定,不能按照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 2.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将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 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意思表示,也就是当事人愿意将其纠纷提交给仲裁 机构仲裁的法律文件。 3.仲裁申请 仲裁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解决的 意思表示,从而实际启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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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核心归纳
二、有关诉讼的基本知识
1.诉讼的含义与种类 (1)含义: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 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2)种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2.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选修5专题六法律救济复习1

选修5专题六法律救济复习1

考点四 证据 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即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 常所说的“证据”,它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 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笔录。
考点五 律师
1.律师的职责和作用 (1)律师的基本职责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 义。律师的业务分为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两 类。这里要注意的是律师在从事不同业务时, 法律规定了不同的称谓,有时称为代理人,有 时称为辩护人。
(2)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职能,就是根据事实和法 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 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无罪的人不受 刑事追究,罪轻的人不致重判,从而使法律得以 正确实施。这种控诉与辩护两者职能的对抗,起 到“兼听则明”的作用,有助于法官准确查明事 实,正确运用法律,达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 统一。法律援助制度是专门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而 设立的,以使他们在减免律师费用的情况下,能 够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这对于保障公平、建设 和谐社会自然也具有积极意义。
当导致渗水,造成楼下江海家天花板破损,江海 以自家房子遭施良损害为由,未按期将其余的 8 000元赔偿款支付给施良。施良一纸诉状告到法 院,要求江海履行调解协议,支付剩余的赔偿 款。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 效,被告未按约支付第二笔赔偿款显属违约,依 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被告江海要求 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因原告家渗水造成被告家财产 损失的意见,因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法院 未予采信。经过法官耐心地做工作,被告当庭表 示马上履行协议中的赔偿责任。
部履行协议,造成了实际上的调解失败。因此, 施良可以向法院起诉。②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 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 守。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 起诉。由于江海没有认真履行协议,因此施良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

高三政治《专题6法律救济(4)》(1)

高三政治《专题6法律救济(4)》(1)
专题六 4. 用证据说话
(1)证据
法律救济
◆含义——在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 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种类 ●物证 ●视听资料 ●书证 ●鉴定结论 ●证人证言 ●笔录
专题六 4. 用证据说话
(2)举证
法律救济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当事人有责任对自 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 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专题六
4. 用证据说话
(2)举证
法律救济
举证原则
◆民事诉讼的举证:谁主张,谁举证。 ●这是由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的;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主张的,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例外:举证责任倒置。
专题六 4. 用证据说话
(2)举证
法律救济
举证原则
●具体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 ●原告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被告相抗衡; ●这种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体现了社会公正。 ◆例外: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时由原告举证。
◆ 行政诉讼的举证:被告(行政机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举证。
专题六 4. 用证据说话
(2)举证
法律救济
举证原则
◆刑事诉讼的举证:公诉方或自诉人举证。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一般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
义务;
◆例外: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巨额财产来 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有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举证。

高三政治《专题6法律救济(1)》

高三政治《专题6法律救济(1)》
(3)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原则——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行政复议的特点——
●方便、高效: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 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 ●经济实惠: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专题六
(1)调解
法律救济
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2)仲裁 ◆仲裁的含义——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
专题六 法律救济
专题六
法律救济
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1)调解
◆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 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 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 议以解决纠纷的活动。
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1)调解 ◆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 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 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 工作; ●我国建立的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 上被誉为伟大的“当方经验”,是维护我国社会 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权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前后达 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 三者进行裁判的活动。
◆仲裁的特点——便捷、经济、影响小。
●程序灵活
◆仲裁制度 ◆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不公开审理
●一裁终局
专题六 法律救济 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3)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含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高中政治选修5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

高中政治选修5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

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难点问题(一)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难点问题1.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第一, 我国法律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二, 我国法律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三, 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对我国法律发生着重要的影响。

2.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广泛性现实性平等性一致性(二)专题二“民事权利与义务”的重点、难点问题1.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构成要素和产生特征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事件和行为2. 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的重点、难点问题1.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合同的订立法律特征:(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3)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4)一经成立生效后必须共同遵守。

订立合同:要约和承诺要约条件:(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2)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3)要约必须由特定人发出;(4)要约必须向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5)要约应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5)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 合同重在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违约责任强制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专题四“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的重点、难点问题1. 劳动争议的处理含义和类型处理的方式:调解、仲裁和诉讼2. 经营者的义务10项内容(五)专题五“家庭与婚姻”的重点、难点问题1. 如何区分家庭暴力与虐待?定义区别:特征,表现方式2. 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含义无效婚姻(六)专题六“法律救济”的重点、难点问题1. 各诉讼法的共有原则(l)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5专题六知识点汇总

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5专题六知识点汇总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五专题六知识点总结专题六法律救济(一)不打官司解决纠纷1、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仲裁(1)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书面有效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类。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特点:①协议仲裁制度;①或裁或审制度;①一裁终局制度;①灵活、便捷、经济,审理不公开,对外影响小。

3、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诉讼1、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力: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公民有上诉的权力。

2、诉讼的基本程序(1)管辖: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①级别管辖:一般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①地域管辖:原告就被被告原则。

(2)起诉与受理、开庭审理①起诉——受理——开庭审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一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①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却又错误,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它是纠正判决错误的特殊补救程序,但不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

一、用证据说话1、诉讼证据及其种类:当事人的陈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1)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新人教版政治选修5《专题六 法律救济》PPT共45页

新人教版政治选修5《专题六 法律救济》PPT共45页
10、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 真而不 幼稚, 勇敢而 鲁莽, 倔强而 有原则 ,热情 而不冲 动,乐 观而不 盲目。 ——马 克思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六 法律救济》
6、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黑格 尔 7、纪律是集体的面貌,集体的声音, 集体的 动作, 集体的 表情, 集体的 信念。 ——马 卡连柯
8、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 否则一 切都会 陷入污 泥中。 ——马 克思 9、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坊没有水。— —夸美 纽斯

高中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

高中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

⾼中政治“⽣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考点29:调解 (a)(1)含义:调解是通过第三⽅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纠纷的双⽅当事⼈依法⾃愿达成协议,从⽽解决纠纷。

(2)⼈民调解:①是我国民间⼀种⾮常重要的纠纷解决⽅式。

②⼈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③⼈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民政府和基层⼈民法院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作。

④⼈民调解应遵循的原则:A.在双⽅当事⼈⾃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调解;B.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C.尊重当事⼈的权利,不得因调解⽽阻⽌当事⼈依法通过仲裁、⾏政、司法等途径维护⾃⼰的权利。

⑤⼈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

考点30:仲裁 (b)(1)含义:平等主体的当事⼈之间发⽣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的第三者进⾏裁判。

(2)特点:由于仲裁是由双⽅当事⼈⾃愿选择的,其程序⽐诉讼程序更为灵活,⽽且审理不公开进⾏,⼀裁终局,所以更加便捷、经济、影响⼒⼩。

仲裁具有法律约束⼒,⼀⽅当事⼈不履⾏仲裁裁决的,另⼀⽅当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3)基本制度:①协议仲裁制度:当事⼈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当事⼈所订⽴的有效仲裁协议。

②或裁或审制度:当事⼈在诉讼和仲裁之间只能选择其⼀。

③⼀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经作出,当事⼈就同⼀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民法院不予受理。

(4)我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它与⾏政机关没有⾪属关系,不是按⾏政区划层层设⽴的,各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属关系。

考点31:⾏政复议 (b)(1)含义:公民、法⼈或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作出的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的⾏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政⾏为依法进⾏审查并作出⾏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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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知识框架
(1) 调解
● 含义:通过第三方排解疏导、说服教育
● 诉讼调解: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其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
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地位:第一条防线
● 主体: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
民间纠纷如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 种类
房屋和宅基地纠纷等的群众性组织 ● 人民调解
要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 原则
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 非 ●诉讼外调解 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讼 方 ●行政调解(基层政府或其他特定的国家机关)

●仲裁调解(仲裁机构)
● 含义:平等主体的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仲裁对行
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不适用)
● 主体: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不是按行政区
(2) 仲裁 划层层设立的,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 原则:
当事人是平等主体 当事人协商同意仲裁
审理不公开进行
● 基本制度:仲裁协议制度
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二择其一)
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 主体:上一级行政机关作出复议
(3) 行政复议
● 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不收取费用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自诉和公诉(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帮助被害者、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
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
◎我国宪法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
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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