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规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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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对铁路旅客的管理,维护铁路交通安全与秩序,便于追溯旅客信息,特制定本实名制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实名制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购买铁路旅客车票的人员和相关管理单位。

三、实名制登记要求1. 购票时,旅客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等。

2. 身份证明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未过期。

3. 走亲友受让票,应提供代购人和实际乘车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信息登记1. 售票窗口工作人员应核实旅客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记录旅客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

2. 旅客购票后,车票上应标注旅客的身份证号码。

3. 旅客可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等自助渠道进行购票,但仍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并进行信息登记。

五、信息保护1. 铁路部门应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确保旅客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2. 未经旅客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3. 旅客个人信息只用于铁路旅行管理和相关服务,禁止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六、信息查询1. 旅客可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查询个人的购票信息。

2. 车站工作人员可通过系统查询旅客购票信息并核实其身份。

七、违规处理1. 未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旅客,不得购票,已购票的将被拒绝乘车。

2. 走亲友受让票时未提供代购人和实际乘车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车票无效。

3. 未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的售票窗口工作人员,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4. 未经旅客同意,擅自泄露旅客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受到严厉处罚。

八、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铁路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调整。

以上即为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文,旨在规范铁路旅客购票和信息登记的工作。

希望所有旅客和工作人员能够共同遵守,切实维护铁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铁路旅客出行安全、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提高安全防控能力,推进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2023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2023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客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铁路旅客车票(以下简称车票)实名购买、查验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车票实名购买,是指购票人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铁路运输企业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车票,并记录旅客身份信息和购票信息的行为;车票实名查验,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对实行车票实名购买的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旅客乘车信息的行为。

车票实名购买和实名查验统称车票实名制管理。

第四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铁路旅客列车和车站应当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

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和相关车站根据实际情况暂不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开展车票实名制管理工作,在企业网站、车站服务场所内公告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为车票实名制管理提供必要的场地、作业条件,以及车票查验、身份证件识读等设备;积极推进管理和技术创新,通过互联网、电话、自动售票机、人工售票窗口等方式提供实名售票服务,逐步配备自助检票、查验等设备,为旅客实名购票、乘车提供便利。

第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票实名制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掌握车票实名制管理技能。

第九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售票、检票、验票等车票实名制管理相关设施设备、系统的管理,完善系统功能,确保设施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满足车票实名制管理工作需求。

2023年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2023年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2023年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铁路旅客车票管理,维护铁路安全和秩序,提高旅客出行的便利性和舒适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铁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了《2023年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一、总则1.1 规定的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国铁路系统内所有旅客列车,包括高铁、动车、普速列车等。

1.2 实名制原则实行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旅客购票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所购车票的乘车人信息一致。

1.3 实名制的目的通过实名制管理,有效防止票据买卖、倒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客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

二、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内容2.1 购票环节2.1.1 旅客购票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2.1.2 旅客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2.1.3 身份证件信息与旅客车票上的乘车人信息必须一致,不得出现身份证件与乘车人不符的情况。

2.1.4 购票时,旅客须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不得使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

如发现使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将依法追究责任。

2.1.5 旅客购票时,须提供详细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信息,以便铁路部门与旅客联系或邮寄车票。

2.2 换票、退票环节2.2.1 旅客换票或退票时,需出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2.2.2 换票或退票时,需核验身份证件信息与购票时所登记的乘车人信息的一致性。

2.2.3 退票时,退款将按照购票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或银行卡账号进行。

2.3 乘车环节2.3.1 旅客乘车时,需要出示与车票上所登记的乘车人信息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3.2 旅客在乘车过程中,铁路部门有权核实乘客身份。

如发现乘客身份与车票上的乘车人信息不一致,将采取相应措施。

2.4 违规处理2.4.1 旅客购票时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将被列入铁路旅行信用黑名单,禁止在一定期限内购买铁路车票。

2.4.2 旅客乘车时出示他人身份证件的,将被拒绝乘车,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根据《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铁路旅客车票实行实名制管理,旅客购买车票需通过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登记。

以下是该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 实名制管理适用范围:适用于动车组、高速铁路列车、普通快速列车和特快列车的旅客购票。

2. 购票方式:旅客可通过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手机APP 等渠道购买车票,但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有效身份证件:旅客购票需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行驶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或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身份证件。

4. 身份证件验证: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和手机APP需要对旅客提供的身份证件进行验证,确保身份证件与购票人一致。

5. 不得购买他人车票:禁止旅客用他人身份证件购买车票,也不得出售、转让自己的车票。

6. 取票和验票:旅客需要携带购票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进行取票和验票。

车站工作人员会对旅客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实。

7. 取消购票:旅客在购票后可以申请退票或改签,但需在有效时间内,并需要出示与购票时相同的身份证件。

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是确保旅客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以上为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的概述,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铁路管理部门的公告和要求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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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新规来了,进一步强化车票实名制管理

铁路新规来了,进一步强化车票实名制管理

铁路新规来了,进一步强化车票实名制管理范本1(新闻报导风格):铁路新规来了,进一步强化车票实名制管理。

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铁路交通的飞速发展,乘客数量不断增加,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管理和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和便利,新的铁路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将于近期全面实施。

二、具体措施1. 车票实名购买新规规定,乘客购买火车票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与购票信息进行一一对应。

购票时需要填写身.分.挣耗.吗等必要信息,以确保乘客身份真实可信。

2. 实名验证在进入候车室或者安检时,乘客需要出示有效身.分.挣件以供核验。

车站会对乘客的身份进行严格验证,以确保乘客的身份与购票信息一致。

3. 实名乘车乘客乘车时需出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分.挣件,以与车票核验信息进行比对,确保乘客身份真实。

如乘客无法提供有效身.分.挣明,将被拒绝乘车。

三、目的和意义1. 加强安全管理实名制管理将乘客的身份与购票信息进行绑定,有助于减少票贩子和非法乘车现象,同时也能提高乘客身份识别能力,加强对不法份子的打击和防范。

2. 便利出行实名制管理能够提高售票效率,减少人工核验时间,提高乘客购票和乘车的方便性。

乘客购票和乘车流程将更加简化,有效降低排队时间和候车拥挤现象。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无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无---范本2(政策解读风格):铁路新规来了,进一步强化车票实名制管理。

一、背景与目的1. 背景为了维护铁路交通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火车票购票和乘车流程,铁路运输部门决定全面实施车票实名制管理。

2. 目的车票实名制管理旨在确保乘客购票信息真实准确,加强安全管理和打击违法行为,提高乘客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二、实施措施1. 车票实名购票新规规定,乘客在购票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与购票信息进行一一对应。

火车票售票系统将与公安部门的身.分.挣信息库进行实时核验,确保乘客身份真实可信。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文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文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对铁路旅客的管理,维护铁路交通安全与秩序,便于追溯旅客信息,特制定本实名制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实名制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购买铁路旅客车票的人员和相关管理单位。

三、实名制登记要求1. 购票时,旅客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等。

2. 身份证明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未过期。

3. 走亲友受让票,应提供代购人和实际乘车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信息登记1. 售票窗口工作人员应核实旅客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记录旅客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

2. 旅客购票后,车票上应标注旅客的身份证号码。

3. 旅客可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等自助渠道进行购票,但仍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并进行信息登记。

五、信息保护1. 铁路部门应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确保旅客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2. 未经旅客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3. 旅客个人信息只用于铁路旅行管理和相关服务,禁止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六、信息查询1. 旅客可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查询个人的购票信息。

2. 车站工作人员可通过系统查询旅客购票信息并核实其身份。

七、违规处理1. 未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旅客,不得购票,已购票的将被拒绝乘车。

2. 走亲友受让票时未提供代购人和实际乘车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车票无效。

3. 未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的售票窗口工作人员,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4. 未经旅客同意,擅自泄露旅客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受到严厉处罚。

八、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铁路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调整。

以上即为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文,旨在规范铁路旅客购票和信息登记的工作。

希望所有旅客和工作人员能够共同遵守,切实维护铁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
根据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旅客购买火车票时需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以下是具体规定:
1. 购票实名登记:旅客在购买火车票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登记个人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

2. 有效身份证件:旅客购票时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法定有效证件。

其他法定有效证件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3. 实名登记信息准确性:旅客购票时,应确保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与购票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4. 身份核验:旅客在检票时,铁路工作人员会进行身份核验,核对购票时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与旅客本人的身份是否一致。

5. 不得代购:购票时,不得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信息代购火车票,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6. 不得倒票转让:购买的车票仅限购票人本人使用,不得以倒票或转让的方式进行出售、转让给他人。

7. 补充购票:如旅客需要进行补充购票,需提供与之前购票时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8. 数据保存:铁路部门将保存旅客购票实名登记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核验。

9.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限制购票、拒绝乘车等。

以上是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能随时更新,请旅客及时了解最新规定并遵守。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本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本

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保障旅客合法权益,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适用于全国铁路旅客运输。

第三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是指铁路旅客通过有效身份证件购票并凭有效身份证件乘车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遵循“安全第一、便捷保障、合理合法、准确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技术标准、安全保障等应当与铁路运输相关部门协调统一,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章身份证件和购票第六条铁路旅客购票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七条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军官证、士兵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武警警官证等。

第八条铁路旅客购票时,应当准确提供个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信息。

第九条铁路购票系统应当对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核验,确保购票人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第十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保障旅客信息安全和隐私。

第三章乘车和安检第十一条铁路旅客持有效车票和身份证件乘车。

第十二条铁路旅客购票后,需要凭有效车票和身份证件通过车站安检。

第十三条铁路旅客应当如实提供身份证件,接受安检人员的现场验证和核验。

第十四条安检人员应当对铁路旅客的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验证和信息比对,确保乘车人与购票人一致。

第十五条未持有效车票和身份证件的旅客,应当按规定购票并接受安检,否则不得上车。

第四章管理措施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应当结合智能化技术手段,提升安全风控能力,加强风险预警和信息监控。

第十七条铁路运输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铁路运输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及时处理旅客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十九条违反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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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规章解读1.许可的设定依据是什么?该项许可的设定依据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原名称为“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由于原名称与设定这项许可的本质内容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不相符,经多方面研究论证、征求意见,国务院审改办将名称修改为“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并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中予以明示。

2.为何现在出台许可办法?概括地说,出台该办法是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保障铁路安全发展的需要,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主要目的就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铁路,规范铁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

具体地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铁路作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国民经济大动脉、大众化交通工具,铁路运输提供的是公众服务,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世界各国铁路普遍实施了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并通过加强政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2013年铁路实行政企分开改革以来,国务院实施了一系列加快铁路建设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发〔2013〕3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今年又推出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

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目前已出现了不少非国铁控股的铁路项目,地方政府投资建设城际铁路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铁路投资主体已呈多元化态势,迫切需要制定出台铁路运输企业准入制度,为各类资本参与铁路建设经营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运输市场准入条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铁路运输市场开放。

三是2013年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前,社会投资者申请办理该项许可的情况很少。

对确有需要的,主要通过一事一审的方式办理。

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规范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实施依据、程序、条件、期限、办理结果等内容。

出台《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为规范许可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提供了前提条件。

3.许可办法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方面有何体现?对投资建设铁路的企业,明确其有权自主决定铁路建成后的运输经营方式,并可以通过合作、委托以及其他合法经营方式满足规定的许可条件。

这是因为投资建路的企业多以组建项目公司的形式,承担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等责任,其人员和专业结构主要考虑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

有的企业具备铁路运输经营的条件和能力,有的不一定完全具备。

为使企业能够顺利由项目建设转入运输经营,本办法明确投资建路企业可以通过合作、委托等方式满足许可条件,从事运输经营,以体现鼓励社会投资的精神。

4.许可办法在简政放权、便民利民方面有何体现?一是明确前置改为后置审批,即先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后申请运输许可,实行“先照后证”。

这项简政放权措施已在国发〔2014〕5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中公布。

二是充分尊重和采纳地方政府的意见,对涉及地方铁路运营事项的,规定国家铁路局“应当邀请申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审查。

”具体操作程序,我们还将与有关部门协商。

三是方便企业申请,明确申请企业一次申请多项许可范围的,可以合并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和文本格式。

四是减轻企业负担,不设企业年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5.谁都可以申请许可吗?专用线、专用铁路需要申请许可吗?许可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铁路旅客、货物公共运输营业的,应当申请许可。

许可对象有两个要素,一是已在我国境内登记的企业法人,二是从事铁路公共运输营业。

许可对象是企业法人,不包括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

专用线是装卸车点,提供铁路运输营业服务的是与其接轨的铁路运输企业,专用线所属企业无需申请许可。

专用铁路是为企业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运输服务,其所属企业就无需申请许可。

6.如何申请许可?申请企业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

具体办理程序在《铁路运输准入许可办法》中有相应规定,《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许可办理全过程作了规范。

有关程序文件、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电话等,可登录查询。

为了便于企业申请,国家铁路局将明确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文本格式。

7.许可范围有哪些?根据不同运输特点,许可办法将铁路运输许可的范围划分为四个,分别是高速铁路旅客运输、城际铁路旅客运输、普通铁路旅客运输、铁路货物运输。

范围中,单列高速铁路旅客运输是体现高速铁路对运输管理、安全管理的更高要求,许可办法对铁路运输相关业务负责人、专业技术管理的负责人提出更高的业绩要求;单列城际铁路旅客运输,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城际铁路的需要。

8.设置许可条件主要有哪些考虑?重点从鼓励投资、市场开放、安全保障等方面,研究设置了许可条件。

一是充分考虑政策导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对投资建路的企业,明确其有权自主决定铁路运输经营方式,并可以通过合作、委托等经营方式满足规定的许可条件。

二是进一步开放市场,对没有投资建路、又希望从事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的企业,明确其可以通过取得铁路基础设施使用权的方式从事运输经营,但应当拥有机车车辆的所有权。

三是基于安全生产对于铁路运输的重要性,重点围绕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办法、生产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方面设置了许可条件。

9.对于仅有铁路基础设施使用权的企业,规定其应当拥有机车车辆所有权,主要有哪些考虑?一是铁路运输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公共利益,且具有很强的网络特征和规模经济效应,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和经济实力,保障持续经营。

二是铁路运输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能对旅客生命和铁路基础设施所有者带来重大损失,运输企业也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运输企业除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保障能力,还应当具有一定的抵御事故风险、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是与投资建路企业的准入条件相对平衡,体现鼓励投资的政策导向。

10.申请材料主要有哪些?何时提出申请比较合适?申请材料对应许可条件,反映许可条件的具备情况。

主要包括铁路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办法、生产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情况等。

采取合作、委托等经营方式的,还需提供合作、委托协议等材料。

申请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为了便于企业申请,国家铁路局将明确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文本格式。

申请许可的时机为企业具备许可条件后、开展运输经营前。

投资建路的企业,应当在铁路工程竣工验收、运营安全评估合格后提出申请。

11.铁路运输许可证上载明哪些内容?有效期限多长?铁路运输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主要包括:被许可企业名称、住所、证书编号、许可范围、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为鼓励铁路运输企业持续健康经营,将许可有效期设定为较长的期限,有效期为20年。

12.企业取得铁路运输许可后,可以随时开业?被许可企业应当自取得铁路运输许可之日起1年内开展相应的铁路运输营业,并于开业后2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国家铁路局。

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开业的,应当向国家铁路局提出书面说明,经同意可延期1年。

被许可企业在取得铁路运输许可证1年内未开业且未延期,或者延期期限内仍未开业的,已取得的铁路运输许可证自动失效。

13.被许可企业发生哪些变化事项需要提出变更申请?被许可企业的名称、住所发生变化的,被许可企业应当于变化事项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铁路局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申请书、变更事项说明、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14.遇哪些情形,被许可企业应当重新申请许可?被许可企业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方式、许可范围,导致许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于相关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铁路局重新申请许可。

被许可企业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方式,如从委托经营变更为独立经营方式,其许可条件通常会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许可。

企业合并、分立的,申请材料除许可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合并、分立的协议复印件或者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被许可企业在许可范围内新建铁路开通运营,比如许可范围为城际铁路旅客运输,开通运营第二条城际铁路,无需再申请许可;扩大许可范围,比如原范围为铁路货物运输,拟开办铁路旅客运输,许可条件将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申请许可。

15.被许可企业停业、歇业,为何需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未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铁路运输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为鼓励铁路运输企业持续健康经营,一方面将许可期限设定了较长的期限;另一方面对企业的停业、歇业提出限制性要求,明确被许可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被许可企业因特殊情况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申请,并向社会公告,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相关运输业务。

16.对于铁路运输许可证的使用有何限制规定?许可证发生遗失等情形,如何处理?被许可企业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铁路运输许可证。

铁路运输许可证遗失、损毁或者灭失的,被许可企业应当及时在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国家铁路局申请补办许可证。

申请材料包括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申请书、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的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17.发现申请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有何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许可办法明确规定:申请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铁路运输许可的,国家铁路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铁路运输许可。

被许可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申请企业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铁路运输许可。

同时,对行政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规定了责任追究的相应内容。

18.加强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有何措施?一是许可办法规定,被许可企业应当按照许可范围开展铁路运输营业,并保证其运输条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同时,设立企业运输年度报告备案制度,报告内容包括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等。

二是国家铁路局依据职责和权限,依法对被许可企业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情况、许可条件保持情况以及遵守铁路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等实施监督检查,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9.铁路基础设施等用语的主要含义是什么?为方便申请企业理解许可条件等内容的含义和撰写提交申请材料,许可办法对有关用语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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