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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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的户籍与人口管理

古代中国的户籍与人口管理

古代中国的户籍与人口管理在古代中国的社会中,户籍与人口管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它不仅仅是一种记录个人身份和居住地的方式,还涉及到社会统治和治理的稳定。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古代中国的户籍与人口管理,了解其在社会发展和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一、户籍制度的起源古代中国的户籍制度起源于商代,当时已经开始有颁发官方的落实人口与居住地信息的制度。

然而,真正系统的户籍制度可以追溯到秦朝。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他实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其中一项就是建立起了广泛的户籍制度。

此举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统计人口,更重要的是为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人民。

二、户籍的功能和影响1. 统计人口古代中国的统治者非常重视对人口数量的掌握,户籍制度成为了管理人口数量的重要工具。

统计人口不仅仅是为了显示统治者的力量和国家的繁荣,也是为了合理规划资源和税收的分配,以保证国家的稳定运行。

2. 定居与流动控制户籍制度规定了每个人的居住地,这对于古代中国来说尤为重要。

每个人必须定居在自己户籍所在的地方,不得擅自迁移。

这种控制能够有效避免人口大量流动和社会的混乱,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

3. 赋税和征兵古代中国的赋税和征兵制度与户籍密切相关。

根据户籍确定每个人的财产和税收负担,以及是否符合兵役和兵员征集的条件。

这种方式能够更加公平和合理地进行税收和征兵,避免了不平等的现象出现。

4. 社会地位和身份认同户籍也决定了个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认同。

中国古代的社会等级制度严格,每个人的身份通过户籍得以确定。

权势大家族的子孙称为“公籍”,而普通百姓则被称为“民籍”。

户籍制度使得社会秩序相对稳定,每个人都能明确自己的定位和责任。

三、户籍制度的问题与发展的确,古代中国的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统治和治理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1. 不平等与歧视古代中国的户籍制度有时会导致对人口的不平等和歧视。

例如,与权贵有关的恩泽法令往往可以使他们的后代脱离普通人的束缚,成为“特殊户籍”。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是一套由政府制定和实施的社会控制体系,旨在调节民众迁移、流动、安置等各类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户籍制度:在战国时期开始实行,明确规定了每个家庭及其成员的性别、年龄、姓名、出生地、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以便政府行使税收、兵役、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2. 官渡制度:又称为“官府收买”,是历代政府采用的一种安置移民的政策。

政府通过向移民提供土地、住房、生产工具等物资,以及减免赋税、兵役等方面的负担,吸引大量人口迁入新开垦的边疆地区,以加强对边疆的控制和开发。

3. 赋役制度:是将劳力和纳税作为政府从民间获取财富的一种手段。

中国古代有田赋、商税、兵役等多种形式的赋役制度,其中又以田赋最为普遍,其按照土地面积、品种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每户应缴纳的田赋数额。

4. 部落制度:在古代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通过组建部落或群众组织,集中管理和控制当地民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关系。

部落制度与汉族的户籍制度、官渡制度和赋役制度不同,是少数民族独特的社会组织形式。

古代编户齐民制度的主要功能

古代编户齐民制度的主要功能

古代编户齐民制度的主要功能编户齐民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户籍管理制度,起源于西周时期,成熟于春秋战国时期,最后在秦朝得到全面的推行和发展。

编户齐民制度的主要功能有如下几个方面:1.管理人口:编户齐民制度通过户籍的登记和管理,将人口组织为以户为单位的社会单位,以此来统计人口,制定税收和征兵政策,实现人口统计的管理功能。

编户制度对全国的人口分布、聚居情况、人口数量等了解得非常清楚,有助于制定政令和施行实施。

2.培养军队:编户齐民制度是战国时期秦国实施的军国政策之一,通过编制制度,统一组织人口,调集农民参与战争,培养并组织了庞大的军队。

在这种制度之下,农民都要履行兵役的义务,秦始皇用这支军队征服了六国,统一了中国。

4.收税征职:编户齐民制度规定了按照户编制来征税和征职务,以此来建立和调整财富和政治权力的关系。

户籍是农民的权力和义务的主要依据,通过户籍的登记和管理,来征收赋税和征召劳役,使贫税相对较轻,富人按照户编制来交税。

5.维护社会秩序:编户齐民制度对秩序的维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这个制度下,每个人都有一个明确的身份和归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这样可以使社会秩序井然有序地进行。

在中国的历史上,编户齐民制度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形式和功能,但它始终是统治者治国的一种重要方式。

编户齐民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统一国家,调动和统一人力资源,规范土地的使用和分配,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同时,编户齐民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比如给人口管理带来困难,给农民造成不便和负担,容易导致人情世故和不公正现象的出现等。

尽管如此,编户齐民制度在中国古代的统治和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统一中国、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繁荣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中国古代人口管理

中国古代人口管理

一.中国古代人口管理概况中国有文字记载历史的年代,已进入了奴隶制时代。

约公元前21世纪前夏王朝建立的时候,中国的人口管理就已经产生并开始形成制度。

夏朝留下的部分人口数字和井田农作制资料表明,当时已有人口统计和人口调配活动。

到了殷商,人口管理已“有典有册”了。

据史书记载,商朝统治者要求“多子孙甲”,明显反映出增加人口的愿望。

周朝取代商朝后,人口管理法律化。

周朝设有较完备的户籍管理和人口统计制度。

中央专门设置了管理人口的“司民官”,定期向周王禀报人口。

地方官负责日常的人口管理和统计上报事务。

为了增加人口,周朝还专门设置了“媒官”,掌管并促进男婚女嫁。

当时规定“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到此年龄不嫁娶者“官罚”,并禁止同姓为婚,采取“慈幼、养老、赈穷、恤贫、宽疾、安富”等措施,以增加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春秋战国时,一些诸侯国已产生了专门管理人口的法律。

秦国推行“连坐法”加强人口管理。

魏国颁布了《户律》和控制人口逃亡的《奔命律》。

一些国君为了吸引移民,专门颁布了横徕民令》。

秦统一中国后,继续坚持“连坐法”,各种奖励生育和提高人口质量的措施都在实施。

汉朝代替秦朝后,实行“与民生息”政策,人口管理更加法制化,有关人口的法律条文纳入著名的汉《九章律》之中。

到了唐代,统治者已能熟练地运用一系列管理措施调整人口,把人口管理活动与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有机结合在一起,按人口授田、赋税、治安、决定官僚升降、设置城镇等。

宋、元、明时期,基本上沿袭了唐代的人口管理制度。

但人口太多时,常常依靠自然灾荒和战争自发调节。

尽管一些学者竭力敲响人口警钟,并未引起统治者的重视,以致中国古代一直缺少从减少人口方面规范生育行为的管理措施。

中国古代人口管理总体上反映出了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特有的人口规律。

人口管理的很多重要方面及其对中国人口变动和人口发展产生的明显效果在世界各国堪称领先水平。

尤为值得重视的方面是户口管理、婚育管理和迁移管理。

二、以统计、赋税、治安为动因的户口管理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设有户口登记的国家。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是由中央政府实施的一套管理人口的制度,对于古代中国的社会运行和人口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该制度主要包括户(宅)籍和口(人)籍两部分。

一、户(宅)籍在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主要通过户(宅)籍来管理人口。

它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登记,统计家庭成员的人口状况和基本信息。

每个家庭都必须按时上报有关信息,并随时更新。

户籍簿是一份详细记录各个家庭成员的人口资料的文书。

1. 家族血统在古代中国,家族血统非常重要,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

户籍制度通过记录每个家庭成员的名字、年龄、关系等信息,帮助维护家族的血脉传承,确保家族的连续性和稳定。

2. 劳动力调配户籍制度也为中央政府提供了一个管理和调配劳动力的手段。

通过户籍,可以统计每个地区的劳动力资源情况,根据需求合理分配人力资源,确保社会稳定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3. 社会管理户籍制度还是古代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每个家庭成员的登记和管理,可以掌握人口分布情况、劳动能力、财富状况等信息,方便政府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控制。

二、口(人)籍除了户籍,中国古代还有一种与户籍相辅相成的人口管理制度,即口(人)籍。

口籍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制度,记录个人的出生、死亡、婚姻等重要信息。

1. 人口统计口籍记录了每个人的出生、死亡、婚姻和迁徙等信息,可以为中央政府提供人口统计的依据。

通过统计人口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政府可以掌握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为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2. 社会控制口籍还可以用于社会控制。

在古代中国,一些重要的行政命令、政策通告等会通过人口登记的方式传达给各个家庭。

这种制度可以保证信息的准确传播,并便于政府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

3. 缴纳税收古代中国的税收往往是按人头来征收的。

通过口籍,政府可以清楚地掌握每个人的纳税情况,对税收进行合理安排和征收,保障国家财政的稳定。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一些不利因素,如对个人自由和流动的限制,以及对社会阶层固化的影响等。

中国古代人口政策的变迁

中国古代人口政策的变迁

中国古代人口政策的变迁
中国古代人口政策在不同的时期和朝代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变迁:
1. 人口调控政策的出现:中国古代人口政策的开始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在这个时期,一些国家开始出台一些限制人口的政策,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定和社会秩序。

2. 秦朝的人口政策:秦朝统一中国后,秦始皇采取了多种手段来调控人口。

他实行了“均田制”,通过重新分配土地来平衡人口和土地的比例。

此外,秦始皇还实施了统一货币和度量衡制度,以便更好地统计人口和资源。

3. 隋唐时期的人口政策:在隋唐时期,人口的快速增长给社会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控制人口,隋朝推行了“均田”政策,限制土地的分配。

唐朝时期,唐玄宗实行了“节民法”,限制土地的转让和户籍变动,以控制人口的流动。

4. 元明时期的人口政策:元朝时期,由于战乱和瘟疫等因素,人口减少。

为了促进人口增长,元朝推行了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政策,如减税、奖励生育等。

明朝时期,由于人口的大规模增加,明朝从政策上开始限制人口增长,实行了“育兵政策”,鼓励男子参军。

5. 清朝的人口政策:清朝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人口的流动。

此外,清朝还实行了一些限制婚嫁和生育的政策,以控制人口的增长。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人口政策的变迁主要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战乱和疾病等因素的影响。

政府通过调控土地、税收、户籍和婚姻等方面来控制人口数量。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源远流长,具有独特的历史背景和文化特点。

在古代中国,人口流动是一种普遍现象,同时也受到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人口流动制度在古代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命运。

首先,古代中国的人口流动主要体现在户籍制度和人口迁徙两个方面。

在古代,户籍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户籍,这是人们身份的象征。

户籍的迁移和转移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审批,一般是由官府或家族负责管理。

人口迁徙则是指人们由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这种迁徙往往受到政府的管制和控制,一般需要申请和登记,尤其是跨地区的迁徙更是受到限制和监管。

其次,古代中国的人口流动制度具有明显的等级性和地域性。

在古代社会,人们的身份和地位往往决定了他们的迁徙和流动的自由度。

贵族和士大夫的迁徙更加自由,他们可以随意迁徙到别的地方,而平民和奴隶的迁徙受到更多的限制和控制。

古代中国的地域性也很明显,各地的人口迁徙和流动受到地方政府的管制,特别是在边疆地区和战乱地带,人口流动更受到限制和控制。

古代中国的人口流动制度也受到了家族和宗族的影响。

在古代中国,家族和宗族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组织,他们在人口流动和迁徙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家族和宗族往往控制着人们的迁徙和流动,尤其是在亲族之间的流动更受到家族的控制和安排。

在古代,人们的迁徙和流动往往是受到家族的指导和安排的,个人的自由和选择性相对较少。

古代中国的人口流动制度也受到了政府的管理和控制。

在古代,政府往往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来管理人口的迁徙和流动,尤其是在边疆和战乱地带,政府的管理更加严格和细致。

古代的政府往往通过设立关卡和检查站来监管人口的流动,防止敌人和叛乱分子的渗透和侵袭。

古代的政府往往通过制定户籍制度和人口政策来控制人口的流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总的来说,古代中国的人口流动制度是一种受到政府和家族控制的制度,具有明显的等级性和地域性。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
中国古代的人口流动制度主要包括户籍制度、拥军制度和流亡制度等。

户籍制度是指将全国的人口按照其出生地或祖籍地分为不同的族姓和籍贯,并在地方政府或官府建立相应的档案,以此来确定其政治地位、缴税义务、兵役义务等。

这种制度在汉代便已经建立,一直延续至清朝末年。

户籍制度实际上限制了人口的流动性,除非经过特殊手续,一般人是很难改变自己的户籍的。

拥军制度指军队的家属随军驻扎,与军队共行军作战,又称“征伐家口”。

拥军制度在战争时期被广泛采用,可有效地解决军队物资运输和家属安置问题,同时也可以增强军队士气。

流亡制度则是指在特定条件下颁布的逃亡制度,即政府允许人民在特殊时期逃离原住地到他处居住,或者允许原籍地的流亡者到他处立户。

流亡制度在各个朝代中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是用来控制人口流动的手段,同时也可以促进文化和经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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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人口管理概况中国有文字记载历史的年代,已进入了奴隶制时代。

约公元前21世纪前夏王朝建立的时候,中国的人口管理就已经产生并开始形成制度。

夏朝留下的部分人口数字和井田农作制资料表明,当时已有人口统计和人口调配活动。

到了殷商,人口管理已“有典有册”了。

据史书记载,商朝统治者要求“多子孙甲”,明显反映出增加人口的愿望。

周朝取代商朝后,人口管理法律化。

周朝设有较完备的户籍管理和人口统计制度。

中央专门设置了管理人口的“司民官”,定期向周王禀报人口。

地方官负责日常的人口管理和统计上报事务。

为了增加人口,周朝还专门设置了“媒官”,掌管并促进男婚女嫁。

当时规定“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到此年龄不嫁娶者“官罚”,并禁止同姓为婚,采取“慈幼、养老、赈穷、恤贫、宽疾、安富”等措施,以增加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春秋战国时,一些诸侯国已产生了专门管理人口的法律。

秦国推行“连坐法”加强人口管理。

魏国颁布了《户律》和控制人口逃亡的《奔命律》。

一些国君为了吸引移民,专门颁布了横徕民令》。

秦统一中国后,继续坚持“连坐法”,各种奖励生育和提高人口质量的措施都在实施。

汉朝代替秦朝后,实行“与民生息”政策,人口管理更加法制化,有关人口的法律条文纳入著名的汉《九章律》之中。

到了唐代,统治者已能熟练地运用一系列管理措施调整人口,把人口管理活动与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有机结合在一起,按人口授田、赋税、治安、决定官僚升降、设置城镇等。

宋、元、明时期,基本上沿袭了唐代的人口管理制度。

但人口太多时,常常依靠自然灾荒和战争自发调节。

尽管一些学者竭力敲响人口警钟,并未引起统治者的重视,以致中国古代一直缺少从减少人口方面规范生育行为的管理措施。

中国古代人口管理总体上反映出了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特有的人口规律。

人口管理的很多重要方面及其对中国人口变动和人口发展产生的明显效果在世界各国堪称领先水平。

尤为值得重视的方面是户口管理、婚育管理和迁移管理。

二、以统计、赋税、治安为动因的户口管理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设有户口登记的国家。

国外有专家认为,中国自古相传的户籍登记制度,是远东人口统计传统中的中心要素。

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户口登记,把它作为巩固本阶级统治的一个重要手段,制订专门法令,设有专门机构,配有专职人员从事该项管理活动。

夏殷时,就开始了户!口的登记和管理。

司马迁《史记》中关于“禹平水土、定九州、计民数”,“抚有民千三百五十五万”的记载,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户口登记数字,也是世界最古老的人口登记数字之一。

周朝设有专管户籍的“司民”之官,建立了比较严密的户籍登记和管理制度。

我国现在所能见到的有关人口调查的最早历史记载,就是约公元前800年周宣王所进行的“料民”,即登记户口。

分定赋税、徭役,划定行政区域,都以户口为依据。

春秋战国时,户口制度有了很大发展。

春秋时的鲁、齐、卫、吴、越诸国先后采用的25家为一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的“书社”制度,就是当时的户口制度。

战国时韩、赵、魏、秦推行的“上计”制度,也包含了户口管理的重要内容。

所谓“上计”,即地方官吏年初将所辖区的居民户数、钱、粮、赋税等,写在“卷”上送呈国君收存,年终再将本年度人口增减的实数和赋税结算的文册送上报请核实。

这既是统治阶级对人民剥削的需要,也是为兼并战争筹集兵员物资的需要。

自秦献公时,对户口制度进行了改革,采取“户籍相伍”的办法,把五家人口编为一伍,十家人口编为一什来管理。

商鞅在此基础上推行了“连坐”法,其作用是要族亲、邻里之间互相监视,防止人民对秦国苛政不满而串联造反。

商鞅还第一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周密、经常的人口统计,开创了人口出生和死亡的动态登记,并注重按人口性别、年龄、社会成分和职业的分类统计。

刘邦创建西汉王朝后,曾颁发了“编户齐民”这项历史上有名的立国兴邦之策。

西汉制订的法律章程《九章律》,其中一项就是“户律”。

按照户律,朝廷通过编制户籍(类似户口薄)掌管全国人口。

官府征收租赋、徭役和兵役,完全按户籍办事。

民户一律按户籍固定居住,不得随意搬迁。

凡被户籍固定的民户叫做“编户齐民”。

“编户齐民”如果丢掉户籍流亡他乡,就成为“流民”,一经抓获就罚作奴隶。

由于户籍是当时的主要册籍,土地情况也作为附带项目登入户籍薄中,所以户籍又起到地籍和税册的作用。

正是由于西汉有这样一套比较完备的户口管理制度,所以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户口统计数得到了历代史学家的基本认可。

东汉基本上全面承袭西汉的户籍管理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废两汉按人计算的租赋制,实行以户计算的户调制,即以户为单位征收赋税。

所以,当时封建王朝非常重视“户”的登记调查,忽视“口”的统计,致使当时的人口统计史料只有户数而没有人数。

隋朝时,统治者有效地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贯彻实施户籍制度。

隋文帝即位后,为直接控制土地和劳动力,与豪族争夺人口,曾采取措施,大力整顿户籍。

一是健全地方基层组织。

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颁布“保正之法”,责令担任里正、党长的乡官负责清查户籍,清查不实者,要流配远方。

二是清查人口。

开皇五年(公元585年)和大业五年(公元609年)先后两次大规模举办人口清查,为防止脱漏户口和隐瞒年龄、逃避赋役现象,竟命令州县查验到居民的面貌。

隋时还制订了“输籍法”,即将百姓应纳租税,依照每户财产状况,分别规定税额,登记在册籍内。

这就把户籍管理和赋税管理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到了唐代,户籍管理制度的完备为同时代其他国家所少有。

唐代设有“户部”,颁有“户籍法”和“手实法”。

唐朝规定:四家为邻,五邻为保,五保为里(城居者为坊),五里为乡,每乡大约500户。

乡是基层政权组织,这套组织就是通过户口管理催督粮税,维持社会秩序。

要对入口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以及家庭财产,进行登记造册。

登记人口还要区别性别、年龄。

地方官吏每年把人口实况造册,叫“手实”。

官府每年年底,令居民报告年龄及田地面积,编成“乡帐”或“手实”,据此编造每三年一变的户籍。

由于唐时实行“计丁授田,按田赋税”的制度,所以按人口划分的各级基层组织,要经常根据各家人口变化变更田地的收授。

家长、里正以及各级官员如果漏报或谎报人口,要负刑事责任。

宋、元、明各代沿袭了隋唐形成的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

基本上是三五年进行一次户口大检查,“检括隐漏人口”,以户口增减作为考核各级官吏政绩的重要标准。

唐朝的“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五里为乡”的户籍管理组织一直延续到近代的保甲制度。

为了加强人口治安管理,宋以后又将“连坐法”中的株连三族延伸到“保内连坐”,并定期清理流民,控制流动人口,严惩各种“无故逃亡”者,不准私自迁徙和“蔽留异籍”。

说明统治者进一步认识到户籍管理的效用远远超出统计、治安、赋税的一般意义,成了稳定其社会统治的重要手段。

三、以增加人口为目的的婚育管理这种人口婚育管理制度和相应的人口婚育观念,是导致我国人口从古至今一直领先于世界各国的主要因素。

几千年间,尽管灾荒和战争不断,有时人口骤降大半,但最终还是不断上升,始终保持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地位。

我国西周时期即已有推行早婚早育的法律规定,男女到了一定年龄不婚,家长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春秋战国时代,齐桓公曾下令“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并遣散“未尝御”的宫女嫁至民间,使“内无怨女,外无旷夫”。

宋国大夫墨翟将男子20岁娶亲,女子15岁出嫁视为“圣王之法”。

越王勾践则规定,男20岁不娶,女17岁不嫁,其父母有罪。

西汉时代则出现“五倍罚税”的规定。

凡15岁以上,不分男女,都要缴纳人头税。

女子15岁还不出嫁,要加倍缴税,每超过5年加征一级,30岁不嫁,每年就加征5倍的赋税。

西汉的人头税本来就很重,如果家里有一个超过15岁未出嫁的姑娘,再加征几倍的人头税,这是一般家庭承受不了的,因此不得不过早地把女儿嫁出去。

我国整个古代社会,都是只规定必须结婚的最高年龄,无最低年龄,结婚越早越好,童婚不禁。

早婚对提高人口增殖率有一定的作用。

鼓励和奖励多生多育,是我国古代以一贯之的人口管理制度。

奴隶社会的统治者即明示天下“民众则国强”。

春秋战国时代,有的诸侯国规定,一户有三个幼儿的,家中一个妇女不交税;有四个幼儿的,全家不交税;有五个幼儿的除全家免税外,官方配给一个保姆,并发给两个人的口粮,直到幼儿长大能生活自理时为止。

越王勾践的规定是:生男孩奖励两壶酒、一头狗,生女孩奖励两壶酒、一头小猪;生二孩者给以粮食补助,生三孩者由官府给雇乳母;失去父母的孤儿及贫病交加家庭的子女,官府予以抚养。

汉朝规定,妇女产一个孩子,免产妇三年税,丈夫一年税。

唐代李世民曾下诏:“赐妇人正月以来产子者粟一斗”,还以其他方法奖励生育和多育者。

为了使人们多育,很多朝代都要求掌民官尽量使鳏夫寡妇结合为婚,并提供其成家的物质条件和环境。

对影响多生后代健康的近亲结婚,历代都严加禁止。

奴隶社会的统治者告知民众,“同姓为婚,其生不蕃”。

唐朝规定,同宗同姓为婚判处徒刑两年,五服以内通婚以乱伦罪处罚。

抑制不婚不育行为可以看做是鼓励生育的另一种形式。

古代统治者除加重不婚不育者的赋税劳役以外,还要处罚媒官或掌民官。

而从奴隶社会开始实行的“出妻”制度,更明显地限制着不育者。

“出妻”第一条就是“无子”。

男子必须休弃不生育的妻子,否则妻子应同意丈夫纳妾。

不休弃不生育妻子又不纳妾的男子,要受处罚。

我国古代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此类规定。

为了广增人口,古代统治者还分别禁止过当时影响人口生育的不利习俗和行为,如取缔活人殉葬制度,禁止婚龄悬殊者结合,禁止一般官僚和百姓多妻多妾,准予奴婢自相为婚,禁止厚葬久丧,强令僧侣还俗等等。

四、垦荒戍边的人口迁移管理地广人稀,是世界各国古代普遍存在的现象。

大力发展人口,是古时发展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当原居住地人口与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调整人口布局,开辟新的生存之地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

此时,人口管理也相应地由婚育方面拓展到迁移方面。

在春秋战国时代,统治者主要是以“徕民”政策为主,辅之以在内地垦荒的安民措施。

商鞅作为秦国的丞相,其人口思想已超出了单纯依靠自然增殖追求人口众多的想法,认识到人口与土地比例关系以及人口迁移的重要。

他认为,靠自然生育增加人口比较缓慢,主张采取优惠政策吸引移民,移民到来后,实行垦荒政策解决所需土地。

移民与奖励垦荒政策使秦国人口大增,国力强盛。

史学界认为,秦国《徕民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历史上进行了第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人口迁移行动,对秦统一中国起了很大作用。

根据《徕民法》,对吸引并安置好较多移民的官员,奖励官职和财物,对新移民垦荒者5年免赋税,所生育子女享受秦民同样的待遇。

后来,由于秦暴政,不少移民又迁移他乡。

秦亡汉兴,西汉统治者颁布“招抚流亡、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的政令。

当人口在内地密集、荒地垦完之后,又将人口迁移政策改为以“移民戍边”为主的奖励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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