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机械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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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2007年安全事故分析(1.11和7.22事故案例)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2007年安全事故分析(1.11和7.22事故案例)
1:40分左右,卢×、陈×、窦×、霍×和 李×5人轮流到沟内进行人工清土,挖至局部沟深 约4米,露出水泥排水管线后,卢×、窦×、霍× 和李×4人上到地面。12:10左右,陈×在沟内管 线上打出第一个孔,检查未发现堵塞物,于是用胶 管探出堵塞物大致位置。
施工人员轮流到沟下清土
3.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到位,“三违”现象 和习惯性违章没有得到杜绝。试油测试公司在 1999年后,就制定了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 令禁止使用锚头绳作业。2004年,根据石油天然 气行业标准SY/T5587.5-2004《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第5部分:井下作业井筒准备》的有关规定,下发 了有关的作业文件,对严禁使用锚头绳问题进行了 重申,但试油队岗位工人无视上级有关规定,有章 不循,造成事故发生。
六、防范措施
1.对施工设备进行处置,从本质上杜绝类似 事故的发生。试油测试公司已在一周时间内卸掉了 所有通井机上的锚头轮,彻底杜绝用锚头绳起下油 管作业的现象。 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 提高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原吉油集团公 司利用收队时间,对前线干部职工集中进行安全生 产培训,提高岗位工人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自 觉性,提高岗位工人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互相监 护的能力,加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基层的执行力, 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3.在处理异常情况的方法上表现为:起压裂 管柱施工时,在出现丝扣过紧的异常情况下,施工 人员没有采取安全、可靠、符合操作规程的方法进 行有效处理。 4.在执行规章制度方面表现为:现行的行业 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基层、在现场执行不 力,有章不循、有禁不止,一些规章制度仍然是 “说在嘴上、写上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 实到实际行动上。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扶余综合服务公司是原吉油集团公司直属二 级单位, 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是吉林油田的工 程技术服务单位之一,主要承担着扶余采油厂油水 井大小修、防喷作业等井下施工作业及水暖、生活、 后勤服务工作。该公司现有在册职工1326人,30 个基层单位,其中一线生产单位13个,即3个大修 作业队、8个小修作业队和2个防喷作业队;生产 辅助和后勤服务单位17个。

机械制造产业工作者安全事故报告

机械制造产业工作者安全事故报告

机械制造产业工作者安全事故报告工时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报告编写日期:2022年8月5日报告单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报告对象: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一、事故概述根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向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报告2022年7月份的安全事故情况。

自7月1日至7月31日的工时时间内,共发生3起安全事故,其中1起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操作不慎和设备维护不当。

二、事故详细情况1. 事故一:日期:2022年7月5日时间:上午10点30分地点:一车间事故经过:在操作数控机床时,工人A未戴好安全帽,经过旁边的电磁搬运机时,不慎被掉落的金属零件击中头部。

造成工人A头部重伤,送医院抢救后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事故责任:操作人员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且未掌握安全操作流程。

2. 事故二:日期:2022年7月15日时间:下午2点15分地点:二车间事故经过:在维护机械设备时,工人B未断电就进行了清理工作,意外接触到高压电源。

工人B被电击后当场昏迷,及时送医院抢救后生命体征稳定。

事故责任: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设备维护前的断电操作,并未掌握设备维护的安全程序。

3. 事故三:日期:2022年7月21日时间:下午3点40分地点:三车间事故经过:在操作起重设备时,工人C未正确固定货物,导致货物从高处坠落,砸中旁边工人D的腿部。

工人D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检查无生命危险。

事故责任: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起重设备,未进行正确的货物固定。

三、事故原因分析1. 缺乏安全意识: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安全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措施不重视。

2. 不合规操作:部分工人对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程序不熟悉或敷衍了事,导致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3. 缺乏培训:在员工培训方面,公司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以及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

四、事故处理与改进措施1.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一)调查报告.docx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一)调查报告.docx

一、事故概况:2002年2月27日,在上海某基础公司总承包、某建设分承包公司分包的轨道交通某车站工程工地上,分承包单位进行桩基旋喷加固施工。

上午5时30分左右,1号桩机(井架式旋喷桩机)机操工王某,辅助工冯某、孙某三人在C8号旋喷桩桩基施工时,辅助工孙某发现桩机框架上部6米处油管接头漏油,在未停机的情况下,由地面爬至框架上部去排除油管漏油故障(桩机框架内径650×350)。

由于天雨湿滑,孙某爬上机架后不慎身体滑落框架内档,被正在提升的内压铁挤压受伤,事故发生后,地面施工人员立即爬上桩架将孙某救下,并送往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孙某于当日7时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辅工孙某在未停机的状态下,擅自爬上机架排除油管漏油故障,因天雨湿滑,身体滑落井架式桩机框架内档,被正在提升的动力头压铁挤压致死。

孙某违章操作,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1)机操工王某,作为C8号旋喷桩机的机长,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总承包单位对分承包单位日常安全监控不力,安全教育深度不够,并且对分承包单位施工超时作业未及时制止,对分承包队伍现场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3、主要原因分承包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不力,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力,安全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到实处;施工人员工作时间长(24小时分两班工作)造成施工人员身心疲劳、反应迟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1、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仅仅放在口头,而应落到实处,要让每个施工从业人员都知道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纪律和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危险源作业的监控,完善有关的安全防护设施。

4、施工现场应合理组织劳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的情况配置和安排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7[1].26”起重伤害事故

“7[1].26”起重伤害事故

六、防范措施
4、对于井场设备搬迁、安装和拆卸等涉及起重作业 、对于井场设备搬迁、安装和拆卸等涉及起重作业 的工作,必须指派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指挥。并严 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到令行禁止,杜绝违章, 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做到令行禁止 杜绝违章 消除隐患。
六、防范措施
5、加强对吊装作业环境风险识别,建立和完善起吊 5 加强对吊装作业环境风险识别 建立和完善起吊 作业前,对地面坚实程度进行判断、检测和预防支腿下 沉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积极采用轻便、坚固的材料作 为吊车支腿垫板,增大垫板面积,以适应在草原等地区 吊装作业的需要。
五、责任追究
该起事故共有6人受到处理,3人被通报批评,1人被 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被免职。受到处理的人中, 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2人。 处级干部3人 科级干部2人
六、防范措施
1、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对生产 设施、设备,特别是吊车等特种车辆的运行状况、安全 附件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在检 附件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在检 查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迅速采取 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责成运输公司起草并故原因
(三)管理原因 对吊装作业风险识别不够,控制和削减措施不到位;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自我保护能力差;吊装作业组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自我保护能力差;吊装作业组 织不够严密、细致。
四、事故教训
1、要制定并完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采 1、要制定并完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采 用轻便、坚固的材料作为吊车支腿垫板,增大垫板面积, 以适应吊装作业的需要。
四、事故教训
2、加强对吊装作业环境风险识别。建立和完善起 2、加强对吊装作业环境风险识别 建立和完善起 吊作业前,对地面坚实程度进行判断、检测和预防支腿 下沉的制度、方法和措施,控制和削减潜在的风险。

川西北气矿甲醇厂7·16机械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川西北气矿甲醇厂7·16机械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川西北气矿甲醇厂“7・16”机械伤害事故案例分析2010年7月16日17时15分,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甲醇厂在维修3号循环水轴流风机更换扇叶过程中,轴流风机突然启动,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轻伤。

一、事故发生经过2010年7月16日14:30左右,加工的螺栓到厂。

7月16日15:30,由钳工班长陈某带领6人上凉水塔顶作业,其中5人(陈某、马某某、陈某、刁某某、高某某)进入轴流风机风筒内作业,2人(胡某某、唐某某)在风筒外配合和监护。

同时,属地单位工程车间派出循环水岗操作员刘某到现场监护。

7月16日16:00,维修车间主任段某某到作业现场,组织风机扇叶安装作业。

7月16日16:50,开始进行遮雨罩安装工序。

7月16日16:50,属地监督刘某离开作业现场上厕所后回到操作值班室。

7月16日17:10,段某某通知厂调度室彭某,要求安排做试运风机准备。

7月16日17:11,彭某电话通知工程车间操作班要求做好试车准备。

操作工刘某接电话后向班长李某某汇报调度室通知准备试启风机。

7月16日17:15,两人共同到配电室,班长李某某合上3#轴流风机主空气开关QA,风机突然启动,发生事故。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经过事故调查技术组现场勘测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合闸按钮1SB2卡涩、粘连,未完全复位,处于导通状态,操作人员合上主空气开关QA后,合闸回路接通,接触器KM动作合闸,导致电机误启动。

(二)间接原因1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7月16日17时15分,当维修作业即将完成,在现场指挥的车间主任通知做启动试运准备,循环水操作人员接到指令后,在没有按《循环水装置轴流风机启运操作卡》规定程序与作业现场确认的情况下,违章合上配电室轴流风机主空气开关,由于操作平台就地控制箱失去控制作用,致使轴流风机误启动,造成人员伤亡。

2.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隐患排查有死角。

7月16日17时15分,当维修作业即将完成,在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隐患排查有死角。

7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7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7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摘要:一、7 月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概述二、事故案例一:某钢铁厂工人高温中暑死亡事件三、事故案例二:某化工厂爆炸事故四、事故案例三:某建筑工地坍塌事故五、事故案例四:某矿山透水事故六、事故案例总结与启示正文:一、7 月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概述在刚刚过去的7 月份,我国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些事故涉及到的领域包括钢铁、化工、建筑和矿山等,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本文将选取四个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从中汲取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二、事故案例一:某钢铁厂工人高温中暑死亡事件7 月中旬,某钢铁厂一名工人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时,因中暑导致死亡。

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在高温天气下对员工的保护措施不足,缺乏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

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企业应制定合理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三、事故案例二:某化工厂爆炸事故7 月下旬,某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多人死伤。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生产过程中化学品泄漏引发的爆炸。

事故暴露出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善,对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理不当。

化工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

四、事故案例三:某建筑工地坍塌事故7 月底,某建筑工地发生坍塌事故,多名工人被埋。

事故原因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支架稳定性不足。

这起事故提醒我们,建筑工地务必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

五、事故案例四:某矿山透水事故7 月中旬,某矿山发生透水事故,多名矿工被困。

经过多日救援,被困矿工全部获救。

事故原因为矿山企业对矿井防水措施执行不力,导致透水事故。

矿山企业应加强矿井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防水措施,确保矿工安全。

六、事故案例总结与启示通过对以上四个事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是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不重视,安全管理不到位。

为确保安全生产,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事故于未然。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7-21”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7-21”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Others can make you a pair of super easy to wear shoes, but we have to walk the road by ourselves, and we have to bear everything in life.勤学乐施天天向上(页眉可删)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7?21”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7?21”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关于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7?21”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安事故调〔2018〕8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

请事故调查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018年10月18日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7?21”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7月21日21时左右,在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总工会、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组成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7?21”车辆伤害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简称外高桥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洲海路3001号,法定代表人:王琦,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机械、钢结构件的设计制造修理等。

新疆泰昌浆粕分公司“7·20”机械伤害事故

新疆泰昌浆粕分公司“7·20”机械伤害事故

【精选】新疆泰昌浆粕分公司“7·20”机械伤害事故—WORD版
【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新疆泰昌浆粕分公司“7·20”机械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2006年7月20日,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浆粕分公司抄粕车间丙班班长廖文明在冲洗毛布回头辊上的杂物时,被卷入第三毛布回头辊中,导致多处骨折,内出血,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死者廖文明作为丙班班长,忽视安全,对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到位,冒险进入危险场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未停机的情况下排队低头不语,擅自在三压压榨机下触摸毛布,使其卷入第三道毛布回头辊,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漏洞,未全面深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企业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车间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现场作业人员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压榨作业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毛布传送部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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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机械伤害事故
2004年7月21日14时40分左右,某石油管理局准东勘探开发公司技术作业公司石西油田项目经理部修井八队在石西油田石南SN2703井进行检泵作业后清洗抽油机时,工作人员被挤在抽油机驴头和爬梯之间,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成立于1993年的技术作业公司是该局准东勘探开发公司下属的一个副处级单位,主要从事油田油水井小修、大修工程施工、试油工程施工、采油工艺技术服务、增产增注施工等工程技术服务。

石西陆梁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管理在石西和陆梁油田作业的两支修井队,其中之一就是修井八队。

2004年7月21日,修井8队完成石西油田石南SN2703井检泵作业任务后,对作业现场和抽油机正在进行清理,准备交井。

10时,对抽油机进行清洗。

11时30分,SN2703井抽油机起抽。

午饭后,当班工人对抽油机支架进行清洗工作,班长孙某(外雇工)在没有停止抽油机工作的情况下,直接从抽油机爬梯往上爬,当爬到中途时,抽油机的驴头正好运行到下死点,孙某被挤在抽油机驴头和爬梯之间。

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停止抽油机,并将孙某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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