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禁止开发区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禁止开发”引发的思考

“禁止开发”引发的思考作者:赵方忠来源:《投资北京》2013年第07期在首都仍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背景下,突然冒出来一个禁止的概念,这将对18.4%的生态空间产生怎样的实质性影响虽然生态保护是公认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各级政府均将其写入政策文件,但在GDP为导向的评价机制面前,可持续大多只停留于纸面,具体的实现手段仍略显苍白。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出台,使人们在清晰掌握身边生态保护空间之余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根据国家规划要求,《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于2012年9月正式对外公布,总面积约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18.4%的生态空间,呈片状分布于人们熟悉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等四类功能区域之内,包含了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重要水源保护区等六大生态类型。
禁止开发区域是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域规划》有关要求,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空间,是北京维护良好生态、保护古都风貌的重要区域。
规划明确,除必要的交通、保护、修复、监测及科学实验设施外,禁止任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这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剥夺了其发展房地产或制造业的权利,而对于适当的旅游开发,因其可通过盈利反哺于生态维护,并不在禁止之列。
在首都仍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背景下,突然冒出来一个禁止的概念,决策者需要关注,这将对18.4%的生态空间产生怎样的实质性影响?更重要的是,发展禁止开发区域的旅游业,社会投资是否有积极性?而周边地区利用禁止开发区域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发展经济,又将如何带动禁止开发区域“不开发的发展、富裕与繁荣”?“名份”该不该要?优美的自然生态空间让穿梭于钢筋水泥之间的市民充满向往,无以复加的媒体渲染和极富诱惑的市民需求像激素一样迅速滋长出大量冠以各种国家级、市级“名头”的风景区、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截止北京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时,北京禁止开发区域已达63处,几乎涵盖了北京所有成片的生态空间。
开发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开发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开发区是指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特定区域,通常以吸引外部投资、带动区域经济增长为目标。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开发区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开发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建议展开论述。
一、开发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1.资源过分依赖外部投资:很多开发区在起步阶段主要依靠资本和技术引进,但这种模式容易出现资本的土地化、资源的外流以及短期效益的追求等问题。
2.产业结构单一:一些开发区在吸引外资时过于强调外资金额和规模,而忽视了引进的产业结构的多样性。
这导致开发区产业结构单一,依赖于单一产业的发展,一旦该产业遭遇困境,整个开发区的经济将受到严重影响。
3.土地资源浪费:为了吸引投资,一些开发区对土地资源使用不合理,例如大面积的占地规划、低效的用地率和资源浪费等。
这不仅导致资源的浪费,还可能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4.企业低水平复制:有些开发区盲目引进大量同质化的企业,并给予过多的优惠政策,导致一些企业低水平复制,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这不仅为开发区持续发展带来了隐患,也降低了整个区域的经济竞争力。
5.人才流失和职业培训不足:一些开发区吸引外资企业时,往往面临人才资源的匮乏和人才流失的问题。
同时,由于职业培训不足,许多就业人员在企业内的晋升空间有限,缺乏行业内的技能提升机会。
二、解决开发区经济发展问题的建议1.加强规划与管理:开发区应该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并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开发区应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遵守相关规定,提升开发区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2.促进产业多样化发展:开发区应注重引进高附加值的产业,提升产业链水平,鼓励发展前沿技术、绿色环保产业等,以增加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点。
同时,鼓励区内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3.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发区应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人才补充机制,并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人才的流动和技术交流。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对开发区发展的几点建议3篇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对开发区发展的几点建议 (2)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对开发区发展的几点建议 (2)精选3篇(一)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开发区在促进经济增长、吸引外资和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开发区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在我看来,为了使开发区更好地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调整。
首先,要注重创新和技术升级。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因此,开发区应该加大对科研机构和技术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鼓励他们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方面取得突破。
同时,开发区还应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共同攻关解决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的瓶颈问题。
其次,要加强企业间的协同合作。
在开发区内部,应建立起完善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实现企业间的产业协同和资源共享。
只有通过企业间的合作和协同,才能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产业集群效应,提升整个开发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此外,开发区还应积极引进外资企业,扩大开放程度,促进企业间的国际合作。
通过引进外资和与外资企业的合作,可以在技术、管理和市场等方面获得新的机遇和突破。
第三,要加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往往是工业污染和资源消耗较为严重的地区,因此,必须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应加大对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投入,推动企业实施绿色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同时,还应加强对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领域的支持,推动可持续能源的发展和应用,为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最后,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和服务。
政府在开发区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加强指导和协调,为开发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保障。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提供各种便利和支持,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保障开发区内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开发区的发展需要多方面的改进和调整。
开发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违法用地现象
一些开发区存在违法用地 现象,如未批先建、超范 围建设等。
土地供应不足
部分开发区土地供应不足 ,无法满足企业用地需求 。
推动产业升级转型
开发区通过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战略 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传统 产业升级转型,提高区域产业竞争力 。
开发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土地资源紧缺
环境污染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日益紧 缺,成为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瓶颈。
部分开发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建设过程中忽视环境保护, 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影响居民生活质 量和区域可持续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政策支持不足
部分开发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不足 ,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滞后,制 约了开发区的发展。
部分地区对开发区的政策支持不足,包括 财政、税收、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不够 完善,影响了开发区的吸引力。
02
开发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土地利用问题
01
02
03
土地利用效率低
部分开发区存在土地利用 效率不高的问题,导致土 地资源浪费。
开发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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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开发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 对策与建议 • 案例分析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开发区建设的重要性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提升城市品质
开发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通过吸引投资、优化资源配置、提 高产业集聚度,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 展。
开发区建设往往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通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 能、提高城市品质,推动城市化进程 。
对园区发展存在的几点问题及建议的思考

对园区发展存在的几点问题及建议的思考一、存在的问题(一)在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上存在一定的机制体制制约1.经开区缺乏经济管理赋权。
经开区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属地管理与服务责任,自成立以来,一直都是事业单位,并且没有任何执法权,现行体制未赋予相应的处罚与管理权力,有责无权,难以提高效率。
2.目前我单位采取区直单位的薪酬制度,工资结构无法调整,调资空间有限,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在实施上存在“身份”制约,在以岗定薪、绩效考核的人事薪酬管理模式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管理等岗位管理办法上较为滞后,该薪酬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目前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
3.园区开发建设与管理市场机制不足。
经开区的工程建设项目除财政拨款项目外大多采用城发工投公司代建;因工投公司代建设开发模式从项目初定到最终签订需要三方确认,手续繁杂、周期长,缺乏效率。
随着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功能的建设开发需求日益突出,建设力度和规模进一步加大,由经开区负责的项目日益增多,管理难度逐渐加大,急需通过建立科学的现代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园区建设、开发与运营管理工作。
(二)在更加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全局视野和系统性思维上较为欠缺一是开发区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一流先进开发区水平,这是制约南康经开区发展的“阿喀琉斯之踵”。
在历年的经开区争先创优综合考评中,虽然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数两项指标在全省排名将保持全省第一梯队,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规上工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额比重等指标一直排名靠后。
在2022年上半年的全省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评中,南康经开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7.7%,全省排名96;规上工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0.58%,全省排名79;当年新增省级以上科技以上创新平台及载体数为0;存在较大的短板。
限制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产业选择的SWOT探析

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产业选择的 SWOT 探析引言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是一些国家或地区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区域。
在产业选择方面,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有着显著的差异。
本文将使用 SWOT 分析方法,探讨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在产业选择上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
优势开发区在产业选择上具有以下优势:1.地理位置优势:开发区往往位于交通便利的地区,这为其吸引跨国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业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2.政策优势:开发区享受着一系列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这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
3.人力资源优势:开发区周边通常存在大量的劳动力资源,为企业提供了人力资本的保障。
4.基础设施优势:开发区通常配备了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电力、通讯等,这为企业的运营提供了便利条件。
劣势开发区在产业选择上也存在一些劣势:1.竞争激烈:由于开发区的吸引力,各类企业争相进驻,导致竞争十分激烈。
这使得企业在市场份额和利润方面面临更大的压力。
2.高人员流动率:由于企业在开发区的灵活政策和环境,员工流动率相对较高,这对企业的稳定性和生产效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高土地成本:由于开发区通常位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土地成本相对较高,这对企业的运营成本造成了压力。
4.环境污染风险:由于开发区内企业的集中排放,环境污染风险较大,这可能会导致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面临一定挑战。
机会开发区在产业选择上存在以下机会:1.合作机会:开发区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
2.改善营商环境机会:开发区可以通过改善营商环境、加强法制建设等措施,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进驻。
3.挖掘内需市场机会:开发区可以通过挖掘本地区的内需市场,扩大消费规模,促进经济发展。
4.创新与科技机会:开发区可以投资于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等,推动科技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威胁开发区在产业选择上也面临以下威胁:1.境外市场竞争威胁:由于全球化的趋势,开发区面临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市场竞争压力,这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一定的威胁。
对国家禁止开发区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对国家禁止开发区的几点思考与建议对国家禁止开发区的几点思考与建议摘要:通过对国家禁止开发区面临困境和问题进行探讨,分清和确定了禁止开发区的划分标准,并在禁止开发区的保护与发展,以及保护方式、发展方向、管理路径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在对国家禁止开发区的保护和发展方面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禁止开发区;划分标准;保护方式;发展方向;管理路径;理论依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严重,许多地区的自然资源过多开发利用,加之不合理的利用方式,使得生态和环境状况严重恶化[1]。
面对严峻的形势,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中适时地提出了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分区管理的政策,拟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4类主体功能区[2-3]。
其中,禁止开发区是国家生态安全的保障,设立禁止开发区对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战略意义。
禁止开发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文化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
但是由于涉及范围较广,保护类型较多,管理目标不一,经费渠道,管理体制等问题,禁止开发区在保护与发展方面存在很多困难。
因此科学地划分禁止开发区,明确禁止开发的涵盖范围,认清形势,制定合理的保护和发展道路,达到国家设立主体功能区划的目的,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生态协调发展的目标。
1 禁止开发区的面临的困境和问题1.2.1 合理性分析:目前的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区域大多数不必整体禁止开发暂不论前述《纲要》中列举的文化与自然遗产管理体系的若干漏洞,直接将四类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区域作为禁止开发区与现实情况不符:与国际划分标准不同,我国的保护区域主要是按照资源类型而非管理强度分类的,且其内部还实行分区管理。
不同类型的保护区域有着不同的保护对象和管理目标,其中的资源可利用程度和手段不同,发挥的功能不同,在现实中需要的保护强度不同。
开发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开发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开发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开发区是生产力和发展动力的重要基地,是城市经济重要的支柱,对城市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目前开发区发展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接下来就从以下几方面对此进行分析。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当前开发区的产业结构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性,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性和创新性、从产业的联动性和竞争力来看,都还有许多的潜力可以释放。
建议:1.新兴产业及其领域进行深入发展,加快推动产业升级;2.增强新兴产业与现有传统产业之间的互动和衔接;3.利用高端制造业加快完善开发区的产业结构;4.充分发挥创新的效应,加强技术、产品、设备的创新;5.通过联合投资,加强现有企业的发展。
二、管理混乱目前开发区管理的规范性不高,投资环境不完善,没有规范的投资项目管理机制,缺乏责任落实和执行力,管理混乱,影响了投资人的信心。
建议:1.建立健全各类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2.完善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加强管理效能;3.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规范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4.完善全面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提高责任落实的执行力;5.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建立安全有效的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安全有序的投资环境。
三、基础设施缺乏由于开发区地处偏远,交通条件较差。
目前的投资项目对公路、桥梁、水运、气路等基础设施的需求很高,但由于资金及技术等方面的不足,较难建设。
建议:1.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基础设施;2.对投资者提供一定补贴,缩小资金投入的差距;3.促进投资者对技术的运用,提高技术水平;4.优化交通环境,改善交通条件;5.重视对开发区内的投资者提供的贷款政策,给予优惠政策和贷款服务,提高投资者信心。
以上是对开发区发展问题的分析及建议,针对问题的解决,可以综合采取上述建议,以增强开发区投资的热情和效率,促进开发区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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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禁止开发区的几点思考与建议摘要:通过对国家禁止开发区面临困境和问题进行探讨,分清和确定了禁止开发区的划分标准,并在禁止开发区的保护与发展,以及保护方式、发展方向、管理路径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在对国家禁止开发区的保护和发展方面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禁止开发区;划分标准;保护方式;发展方向;管理路径;理论依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严重,许多地区的自然资源过多开发利用,加之不合理的利用方式,使得生态和环境状况严重恶化[1]。
面对严峻的形势,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中适时地提出了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分区管理的政策,拟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4类主体功能区[2-3]。
其中,禁止开发区是国家生态安全的保障,设立禁止开发区对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战略意义。
禁止开发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文化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
但是由于涉及范围较广,保护类型较多,管理目标不一,经费渠道,管理体制等问题,禁止开发区在保护与发展方面存在很多困难。
因此科学地划分禁止开发区,明确禁止开发的涵盖范围,认清形势,制定合理的保护和发展道路,达到国家设立主体功能区划的目的,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生态协调发展的目标。
1 禁止开发区的面临的困境和问题1.1 目前禁止开发区的划分标准不妥《纲要》中提出的主体功能区划这种分区进行国土空间开发的管理手段必须建立在划分标准合理、可行的基础上。
而主体功能区划自提出之始就备受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划分标准及四类主体功能区的政策区分上:认为既定政策可操作性不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在操作层面体现的技术障碍太多,很难做到既要可行又要合理。
目前,区域经济学界和中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普遍认为禁止开发区的划分标准最明确,且从禁止开发区为起点进行划分有利于保证整个划分的合理性。
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纲要》中已明文“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
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活动”且直接衔接现有文化与自然遗产管理体系,将既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保护区域作为禁止开发区的依据[4]。
为了增强禁止开发区划分的操作性,有关单位在提出具体政策时,又限定“禁止开发”的内涵——禁止以集聚人口和经济为目的的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活动。
禁止开发区域按照有限的经营性活动的开展程度分为经营性禁止开发区域(如风景名胜区)和非经营性禁止开发区域(如自然保护区)。
但这些规定和认识是否合理、可行呢?对此。
有学者认为,这个边界似乎比较清晰的禁止开发区,若按《刚要》中的划分办法,却是最有可能出问题的。
在这个规定中,“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是一个定义模糊的概念,不仅所依的自然保护区域法还不够健全,存在“自然保护区域”不能涵盖文化遗产等文字漏洞、没有覆盖全性质相同的保护区域体系等事实漏洞以及交叉分类等问题。
即便连建立的9类文化和自然遗产也并非功能单一、界限明显、管理规范的区域[5]。
1.2 自然保护区整体作为禁止开发区不尽合理且很难付诸实践尽管禁止开发区划分的相关政策中特别强调了不要望文生义地理解——“禁止开发”是禁止以集聚人口和经济为目的的工业化、城镇化活动,但原住民业已存在且强度普遍日益加大的生产活动和伴随类城镇化人口聚集的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多数仍在禁止之内列,所谓“经营性禁止”和“非经营性禁止”也不过体现在是否能发展狭义的有限度的旅游产业上。
这意味着,对大多数的相关人群、对大多数的相关活动,“禁止开发”仍然可以按字面来理解。
而目前在禁止开发区划定中直接以几类现有区域管理体系为确定标准,从合理性和可行性角度分析,这其中的不可当一言以蔽之:目前中国的文化与自然遗产管理体系的成员大多数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作为禁止开发区,即便管理最为规范、保护要求最为严格的自然保护区亦然。
1.2.1 合理性分析:目前的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区域大多数不必整体禁止开发暂不论前述《纲要》中列举的文化与自然遗产管理体系的若干漏洞,直接将四类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区域作为禁止开发区与现实情况不符:与国际划分标准不同,我国的保护区域主要是按照资源类型而非管理强度分类的,且其内部还实行分区管理。
不同类型的保护区域有着不同的保护对象和管理目标,其中的资源可利用程度和手段不同,发挥的功能不同,在现实中需要的保护强度不同。
因此,哪怕同样是国家级,这四类保护区域的管理规定也存在显著区别,不能等同视之。
1.2.2 可行性分析:地权不清、面积过大且相关法规不支持使得将自然保护区整体禁止开发很难付诸实践整个文化与自然遗产体系难以直接与禁止开发区的标准衔接,不仅因为不尽合理,还因为难以付诸实践。
而便是自然保护区,也由于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权属、规模情况和相关法规等使自然保护区难以整体禁止开发。
土地权属问题是目前造成自然保护区管理名实不副最主要的原因——保护区的诸多面积只是落在了近似一纸空文的划界图纸上,现实中在法理上也无法整体“禁止开发”。
1.3 缺乏明确的经费渠道和管理体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区域的经费渠道和管理体系极其多样其中自然保护区问题尤为突出,一些区域未设立机构或没有管理人员,一些区域管理机构兼有保护和开发双重职能,而且保护区分属于多部门管理,经费普遍不足,未纳入各级政府预算。
此外,国家尚未制定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这对于禁止开发区所在地方及群众极不公平,使得管理机构也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2 目前条件下确定禁止开发区的政策建议2.1 应及时合理调整禁止开发区划分标准我国参与文化与自然遗产管理的各有关部门都制定了到2020年乃至2050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准备在未来继续划定大量新的保护区域,而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的基本格局在2008年左右就要形成。
如果不及时明晰作为主体功能区划分起点的禁止开发区的确定标准,将会给四类主体功能区的空间界定和配套政策制定带来更多矛盾。
而且,合理调整禁止开发区划分标准已经在一些地方开始实施,其显然与国家标准不同的划分方案更好地反映了主体功能区划中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2.2 应在保护区域体系理顺后再分区衔接禁止开发区划分标准考虑目前保护区域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地方实践经验,对于禁止开发区的划分,只能从以下两个方面想出路:或者调整禁止开发区的划分标准,与其他功能区的划分一样,建立一个严格的指标体系进行空间上的筛选——即便是保护区域也要按此指标体系进行评估筛选;或者梳理保护区域体系,使得中国的保护区域能够仿照IU—CN的国际标准根据保护强度来划分,以便其中的某类保护区域(从禁止开发区的主体功能来看,目前自然保护区与其最为接近)能够直接与禁止开发区衔接。
从工作成本而言,后者更具有可操作性。
为此,建议从以下两方面同步开展工作:——在禁止开发区确定标准中去掉自然保护区以外的保护区域并解决“一地多牌”问题修改禁止开发区的确定标准,将自然保护区以外的保护区域与禁止开发区的划定标准脱钩。
建议相关法规明确风景名胜区等其他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区域的主要功能,明确其和自然保护区不应当交叉设置。
对于已经“一地多牌”的保护区域应当根据区域现状和设置标准重新评估,明确归类,以避免这一问题造成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混乱。
——控制自然保护区规模并优化自然保护区结构,在此基础上分区与禁止开发区标准衔接自然保护区的规模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与保护需求相适应。
自然保护区需要对规模和布局都作出调整,并与保护区土地权属的情况相适应,才可能成为主体功能区划的依据。
为此,要在全面调查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已经建立的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和功能分区进行全面核查和确认;要对范围过大和功能分区不科学的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并尽量同步解决土地权属问题。
在此基础上,调整自然保护区各专业管理部门的规划,控制其数量的过快增长[6]。
2.3 国家禁止开发区不能一禁了之,要逐类拓宽保护渠道对于社会公益保护地,需要吸引大资本参与保护。
在禁渔区,要吸纳当地村民为保护力量。
对各类开发项目,要信息公开,让违法开发无处藏身。
在项目论证阶段,就要全面提高开发项目的信息透明度,让公众能够提前介入该项目的讨论。
2.4 确定禁止开发区的发展方向和管理途径“十一五”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
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都被列为禁止开发区域。
这些区域将会受到相关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
对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生态环境保护。
也就是说,不管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还是西部不发达地区,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各类自然保护区,都属于禁止开发区域。
为了对禁止开发区的重点生态功能实施强制性保护,及时构建职能统一、目标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的禁止开发区管理体制,是贯彻和强制实施禁止开发区环境政策、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进程的重要组织保障。
禁止开发区管理模式制度设计行政管理机构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是由政府所在区域的区位功能决定的。
禁止开发区为社会提供的是生态服务,供给的是生态产品,这就要求禁止开发区管理体制以适应生态保护为前提,满足提供生态产品的环境管理要求,建立符合生态保护功能定位的管理战略和管理模式。
第一,以功能定位职能,统一管理体制禁止开发区是我国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重要区域,珍稀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地,国家对禁止开发区实施强制性的管制原则。
统一管理体制的关键是转变禁止开发区的政府职能。
第二,以强制实施生态保护为基石,设置基本空间单元的管理机构。
合理的基本空间单元设置有助于提高生态保护效率主体功能区基本空间单元的合理设置对功能区划和强制实施生态保护意义重大。
功能区规划基本空间单元是区划的基本单位,也是禁止开发区域的基层行政管理机构,为此,基本空间单元的合理界定对区划和禁止开发区的生态保护影响深远。
基本空间单元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履行生态保护职能的必要条件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基础和根本依据是政府职能,而履行政府职能的运行载体是行政管理机构,行政管理机构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而变化。
对于禁止开发区的政府职能就是实施强制性生态保护,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权职责也应围绕生态保护被授予职权,同时履行生态安全的维护和监管职责[7]。
3 结语面对全国主体功能区空间功能不同定位的新格局,禁止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不仅要变革传统的经济治理模式,更要深入了解禁止开发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明确禁止开发区的划分,确定其保护方式和发展方向,改革自上而下高度同构的政府管理体制,以实施强制性生态保护的管制原则为标准来构建禁止开发区的政府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