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企业排水设施养护规章制度

企业排水设施养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企业排水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企业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环境污染和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体制1.企业排水设施管理由公司负责,设立专门的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排水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2.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排水设施的巡检、维护、保养等工作。
3.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排水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水设施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巡检及维护1.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排水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排水设施中的水泵、管道、阀门等设备,应当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巡检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及时掌握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
第四章排水设施的保养1.对于排水设施中的重要设备和部件,应当建立定期保养计划,按计划进行保养工作。
2.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洗、润滑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保养工作完成后,应当填写保养记录,及时反馈给排水设施管理部门。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1.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排水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2.当发生排水设施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和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法律法规1.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应当熟悉和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排水设施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对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防止因此导致环境污染和法律风险。
第七章监督检查1.公司领导应当对排水设施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2.公司领导应当对排水设施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建立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八章复审与改进1.公司应当定期对排水设施管理制度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完善。
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二XX区村居治(截)污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村居治(截)污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量化对村居治(截)污设施维护管理单位的维护质量、管理水平的考核工作,参照《广州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XX区街(镇)范围内从事村居治(截)污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区水务局是我区村居治(截)污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四条区水务局委托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对各村居治(截)污设施的维护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办法细则第五条本办法是我区考核村居治(截)污设施维护管理质量的标准,它包括“维护质量”和“管理质量”两大部分,考核采用百分制,各部分和检查项目所占比重和抽查方法如下:注:1、满分为考察对象各考核项目对应的分值相加之和,总得分为各考核项目得分相加之和。
如被考核单位业务范围缺少相应检查项目,则满分不计相应项目,并须乘以一系数折合成100分,总得分也须乘以此系数换算成百分制。
2、检查频度超过每年一次的,扣分按年累加,但不超过该检查子项目的总分。
第六条管渠检查质量抽查及考核办法:第七条管渠养护质量抽查及考核办法按附件2.2“排水管渠养护水平的评定”方法检测,计算管渠设施完好率“λ”,得分为60×λ/100。
第八条管渠修理质量抽查及考核办法第九条污泥收集及运输情况抽查及考核办法第十条事故抢修和制定紧急预案抽查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安全文明作业抽查及考核办法第十二条档案资料管理抽查及考核办法第十三条考核组织办法区水务局委托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区水务设施管理所每季度对各类档案资料、村居治(截)污设施管养水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进行检查,现场打分和评价。
所有检查内容用照片或者录像的形式保存。
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制度

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制度排水设施的养护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确保城市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将逐一说明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设立管理机构和责任人为了保证排水设施的有效运行,应设立排水设施管理机构,并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进行培训,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
同时,还需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每个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目标,对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职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建立设施巡查和检修制度为了及时发现排水设施的异常情况和隐患,应建立设施巡查和检修制度。
巡查人员应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处理设施中的杂物和堵塞物。
对于设施的损坏、漏水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避免设施的进一步损坏和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设施维护养护制度排水设施的维护养护是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应建立设施维护养护制度,定期进行设施的清洗、拆修和养护工作。
对于污水处理设施、泵站等重要设备,应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和保养措施,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建立疏浚清淤制度城市排水一般会产生一定的污泥和杂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污泥和杂物会对排水设施形成阻塞,影响其正常运行。
因此,应建立疏浚清淤制度,及时清除排水设施中的污泥和杂物,保持设施的畅通。
五、建立应急处理制度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排水设施可能会遭受破坏并导致严重的水浸。
因此,应建立应急处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行动方案。
在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市民参与为了提高市民对排水设施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应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宣传活动、培训和讲座等形式,向市民普及排水设施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促使市民自觉爱护设施,减少不当排放,共同维护城市排水系统的稳定运行。
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工作的考核,促进本市排水管道设施维护工作的常态化管理,保障城市防汛排水与污水输送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市属市管及本市各区县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上海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对全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考核。
各区县排水管理单位负责对管理范围内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工作的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要求第四条考核主要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1、月度考核包括报表上报、电视声纳抽查和基础数据维护等内容。
2、年度考核包括月度考核、专项检查、养护经费投入、疏通率、机械化疏通率和附加事项等内容。
3、附件事项分数计入考核分数,不作为排名依据。
第五条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月度考核要求和评分注:1、报表上报中,各报表填报要求见相关工作要求。
2、书面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电视声纳抽检问题必须按照每月通报规定的时间进行书面反馈,规定时间内未反馈,则为未按时反馈。
超出规定时间10日内未反馈,则为未反馈。
3、上月度抽检问题整改复查情况中,如无路段合格的,视作该月所有问题均未整改;如有1条或多条路段整改不合格,则该月所有问题整改不合格。
4、基础数据维护质量要求参照《排水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维护技术规定》(沪水务[2010]510号)。
第六条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要求和评分注:附加事项中,未及时整改指未在水务(排水)热线规定时限或上级部门要求时间内整改完成。
第七条考核设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
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优秀;在85(含85)~90分之间的为优良;在80(含80)~85分之间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市以奖代补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1、定额疏通率是由管理范围内管道设施量和《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中的各类管径的管道保养率综合计算所得,该指标反映的是养护维修年度定额中规定的所有管道应达到的疏通率。
给排水系统养护规定

给排水系统养护规定一、引言为了保障企业内部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特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的给排水系统设备和管路的维护养护工作。
全部相关部门和员工必需遵守本规定的要求,确保给排水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养护职责1.相关部门和员工应依据企业的工艺流程和规划要求,订立给排水系统的日常养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养护工作。
2.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并定时参加各项培训和考核。
3.养护人员应定期巡查给排水系统设备和管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相关部门应保持充分的备品备件,以便及时更换和修复设备和管路。
5.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拆卸、更改或修理设备和管路。
三、设备养护标准1.水泵养护–水泵应保持清洁,定期清理水泵内部杂物和垃圾。
–水泵应定期进行润滑油更换和轴承清洗。
–定期检查水泵的电机、电缆和接线盒,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2.水箱养护–水箱应定期清洗和消毒,保持水质清洁卫生。
–水箱内应保持适当水位,防止过低造成水泵空转或过高造成漏水。
–水箱外壳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漏水或损坏现象应及时修复。
3.管道养护–管道应定期清洗,防止积存污物和结垢。
–管道接口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漏水或渗漏现象应及时修复。
–管道应保持良好的防腐蚀措施,定期进行防腐处理。
4.排水设备养护–排水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清理,防止堵塞和故障发生。
–排水设备的电路和掌控器应检查其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养护考核标准1.养护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2.设备和管路的日常巡查和养护记录。
3.设备和管路的维护和修理和更换情况。
4.水质检测和消毒记录。
5.养护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情况。
五、考核措施1.每季度对养护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管道和设备的养护记录、故障处理和维护和修理情况等。
2.考核结果依据评分等级进行分类,评级结果作为考核人员的绩效评定依据。
3.对未完成或未按要求执行养护工作的人员进行纪律惩罚。
给排水系统的养护规定[1]
![给排水系统的养护规定[1]](https://img.taocdn.com/s3/m/fcfe2995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97.png)
给排水系统的养护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的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保证企业生产和员工的生活环境,特编制本养护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给排水设施和管线,包括但不限于供水设施、污水排放设备、下水道及雨水管道等。
2. 管理标准2.1 设施养护1.所有给排水设施的安装、维护和养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按照制定的养护计划进行操作;2.给排水设施的设备、管线等应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和保养,不得随意拆卸、更换或改变安装位置;3.设施的养护计划应包括定期巡检、设备保养、紧急维修预案等内容;4.养护计划应根据设施的使用频率、使用环境、设备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和调整。
2.2 巡检与保养1.定期巡检是确保给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和发现潜在问题的重要手段;2.巡检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检路线、巡检时间和巡检内容进行巡检;3.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状态、管道泄漏、设备异常声音等情况;4.巡检人员应及时记录并报告发现的问题,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5.设备的定期保养要根据不同设备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6.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清洗、润滑、紧固件检查等操作;7.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按照规定的频率和程序进行操作。
2.3 管道维护1.管道维护是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2.管道维护包括管道的清洗、疏通、检修等工作;3.管道清洗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清洗方法和设备,确保清洗效果;4.管道疏通应使用专业工具和方法进行,确保疏通顺畅;5.管道的检修应及时处理漏水、堵塞等问题,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6.管道的维护工作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和程序进行。
3. 考核标准为了确保养护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以下考核标准:3.1 设施养护考核1.设施养护工作应按照制定的养护计划进行,达到规定的养护频率;2.设施养护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3.设施的维护和养护记录应完整、准确;4.设施的维护和养护工作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排水养护管理制度

排水养护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的排水系统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排水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的防洪排涝、城市环境卫生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对于保障城市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建立和完善排水养护管理制度,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排水养护管理的意义1、维护城市排水设施的运行安全城市排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其运行安全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正常运转。
排水设施体系繁杂,包括雨水排水、污水排放、排沙排泥、泵站及各类设备,因此需要有专门的管理来确保其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2、减少排水系统的维修成本排水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包括各种管道、泵站、闸门等设施,如果排水系统长期得不到养护和管理,就会导致设施的老化和损坏,增加了排水系统的维修成本。
因此,合理的养护管理可以有效减少排水系统的维修成本。
3、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排水系统不仅仅是单纯的排放雨水和污水,它还关系到城市的环境卫生。
如果排水系统得不到养护,就会导致雨水无法排放,污水无法处理,从而造成城市环境的恶化。
通过合理的排水养护管理,可以有效地提升城市的环境卫生。
三、排水养护管理制度的内容1、排水设施定期巡查排水设施包括各种管道、泵站、闸门等设施,定期巡查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对于发现设施问题和及时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定期巡查应包括对排水设施的外观、运行情况、维护情况等方面的检查。
2、排水设施的清洗与维护排水管道和设施长期使用后,会产生泥沙、垃圾等杂物,堵塞排水系统。
因此,对排水管道和设施的清洗和维护是排水养护管理的重要环节,应该建立定期清洗和维护计划,做到“定期清洗,及时维护”。
3、其他排水设施维护工作排水设施中还包括各类泵站、闸门、泄洪设施等,这些设施的维护工作是排水养护管理的重要内容。
对于这些设施的维护,应该建立健全的设备台账和维护计划,做到定期检修和维护。
供暖、供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5篇范文)

供暖、供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5篇范文)第一篇:供暖、供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供暖、供水、排水、消防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规定的目的为使厂内各建筑物内及厂区的供暖、供水、排水、消防设施运行维护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确保设施稳定、安全、高效的作用于生产,制定本规定。
1.设施的界限划分规定各设施的物理划分以建筑物的墙为界,建筑物内的为建筑物内设施,建筑物外的为厂区设施。
以功能划分分别为供水暖系统设施、供汽暖系统设施,供水系统设施、生产排水系统设施、生活排水系统设施、地表水排水系统设施。
系统设施主要是指管道、阀门、管沟建筑物等。
2.供暖部分2.1 各建筑物内的供暖管道、阀门、散热器等系统设施由各建筑物管辖单位负责,其中厂行政办公楼、食堂、浴池、启动锅炉房、养殖场内的由汽机车间负责。
2.2 厂区供水暖管道、阀门、管沟等设施由**车间负责。
2.3厂区供汽暖管道、阀门、管沟等设施由**车间负责。
2.4当值车间运行人员负责供暖系统设施的运行检查操作。
2.5以上划分为相应单位内的系统设施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状况检查、部件保养修理更换技术改造,相应管沟土建部分需要外委修理的协同计划科调研,提出修缮计划报计划科。
3.供水、排水部分3.1厂区生产水源来水、生活来水、生产供水、生活供水、反冲洗排水、除盐水碱加热蒸汽、化学水给水管道、阀门、管沟由**车间负责。
3.2厂区生产排水管沟、生活排水管沟、地表水排水沟道在由各单位相应分担区内的由各相应单位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掌握运行状况、井盖井筒检查更换,设置或拆除警示标志,汇报与协同计划科检查隐蔽部分的状况,提出修理建议,计划科负责各管沟总体状况分析评估,根据包括车间提出的修理意见在内的及分析评估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安排外委作业。
3.3在建筑物内的部分由各相应单位负责。
4.消防水及报警部分4.1 厂区消防水管道、阀门、管沟,生产冷却水管道、阀门、管沟由**车间负责。
4.2 全厂消防水系统的定期启动试验由保卫科负责,消防水枪、水带、消防箱、沙箱、消防工具的检查由保卫科负责,完备维护由各相应车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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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道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提高市区排水管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公共事业监督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环境,特制定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区各个排水管道养护单位
二、考核范围
市区范围指定区域内的排水管道的主管、支管、盖板沟、窨井井盖、雨水口及雨水箅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等。
三、考核方式
1、维修工程需由养护单位以流转单的形式上报连云港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2、连云港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针对养护单位合同执行情况每月
实施一次以上定期考核及二次不定期考核,考核扣分累加计算月考核分。
3、月考核分与每月养护经费挂钩。
月考核分95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月考核低于95分高于85分(含),每少于95分0.1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的0.1%;月考核低于85分高于75分(含),每少于85分0.1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0.2%;考核分数75以上的该月养管经费不予支付。
4、充分利用数字城管信息平台,“12319,12315”城建热线服务中心下达任务,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及时处理、答复被新闻媒体曝光、被投诉、被上级领导发现或批示件。
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日及各项创建活动的巡查、督查工作。
5、对养护单位日常养管的质量、安全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每月考核以及不定期的抽查。
6、对养护单位维修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
题要求养护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养护单位负责。
四、考核内容
(一)、排水管道设施的巡查:
(1)、排水管道应定期巡视,巡视内容应包括污水冒溢、晴天雨水口积水、井盖和雨水箅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
(2)、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内不得留有石块等阻碍排水的杂物,其允许积泥深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允许积泥深度
检查井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检查井巡视检查内容
(3)、井盖和雨水箅的选用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井盖和雨水箅技术标准
(4)、在车辆经过时,井盖不应出现跳动和声响。
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
4的规定。
表4 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误差(mm)
(5)、井盖的标识必须与管道的属性一致。
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道的井盖上应分别标注“雨水”、“污水”、“合流”等标识。
(6)、铸铁井盖和雨水箅宜加装防丢失的装置,或采用混凝土、塑料树脂等非金属材料的井盖。
(7)、当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后,必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8h内恢复。
(8)、雨水口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雨水口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雨水口巡视检查的内容
B、雨水箅更换后的过水断面不得小于原设计标准。
(9)、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做好安全措施,及时上报连云港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审核后予以修复;对区域内市政管理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无法处理的,与执法部门联系并及时上报连云港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
(10)、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市政窨井井盖的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工作,确保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无破损、无缺失。
(11)、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日常检查、疏通以及清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积淤不超过管道截面的1/3。
(12)、区域内“数字城管”派遣案卷的处置工作。
第一时间对派遣
案卷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案卷的处置、延期以及反馈工作。
(13)、区域内台风、暴雨期间防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
连云港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应按照连云港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要求认真及时完成。
(14)、系统掌握区域内市政设施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理和养护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相关周报、月报、养护计划、养护工作报表、道路技术状况评定表。
(15)、养护单位应加强承包区域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巡查,每个标段必须固定10人以上的巡查人员,做到所有路段每天巡查1次以上,重点路段适当增加巡查频率,做好巡查台帐记录。
(二)排水设施的维修
(1)、重力流排水管道严禁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管道开挖修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
(2)、养护单位应对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实行动态管理,系统的掌握
排水设施现状,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对堵塞、积淤市政排水设施,及时做好疏通、清淤。
(3)、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和过往车辆、群众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的实施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4)、养护单位在养护及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整洁。
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场,恢复道路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