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矿井机电工程安装管理制度

矿井机电工程安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机电工程的安装工作,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提高安装质量和效率,保障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机电工程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矿井机电工程安装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条矿井机电工程安装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矿井机电工程安装管理应强化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安装质量达标。
第二章责任制度第六条矿井机电工程部门负责制定机电设备安装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设备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技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
第八条设备安装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设备安装人员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应立即汇报,及时整改。
第十条矿井机电工程部门应建立健全安装管理档案,记录安装过程和结果,以备查核。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设备安装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
第十二条设备安装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做足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状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四条安装人员应佩戴好安全防护装备,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安装人员发现安全事故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并上报上级主管。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设备安装应按照标准图纸要求进行,确保质量合格。
第十七条安装过程应有专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范进行。
第十八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安装要求。
第十九条安装人员应保证安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得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
第二十条安装人员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环境整洁。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二十一条矿井机电工程安装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实行班组管理。
第二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强化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对工程安装质量和进度进行合理评价,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井下机电硐室是煤矿、金属矿山等地下工程中的重要设施,负责控制和维护井下机电设备的运行。
为了确保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总结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的规定。
1. 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井下机电硐室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井下机电硐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该组织机构应由矿长或矿山经理领导,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2.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机电硐室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制度内容应包括:机电设备的日常巡视和维护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等。
3. 加强人员培训。
对进入井下机电硐室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培训内容应包括:机电设备的操作知识、维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等。
培训的周期应定期进行,并记录下来。
4. 定期检查和维护。
井下机电硐室的机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检查和维护的周期应根据设备的使用状况和生产需求而定,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检查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保存至少两年。
5.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任何一起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人员,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
井下机电硐室应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火、防爆等设施。
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由专人进行检查和维护。
7. 加强信息管理。
井下机电硐室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和管理机电设备的运行数据、故障信息、维修记录等。
信息管理系统应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8. 增强安全意识。
所有进入井下机电硐室的人员都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必要时,可以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本文总结了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的规定,包括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和增强安全意识等方面。
机电硐室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机电硐室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硐室管理,维护硐室设备安全和人员健康,保障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电硐室内所有设备、人员及行为。
第三条机电硐室负责人负责全面执行本规章制度,对硐室内发生的问题负有责任。
第四条机电硐室负责人有权对硐室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职、开除等。
第五条机电硐室负责人有义务对硐室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二章机电硐室设备管理第六条机电硐室设备包括起重机、卷扬机、输送机等设备,任何人员禁止擅自操作设备。
第七条使用设备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设备干净整洁。
第九条设备出现故障需及时报修,不得私自动手修理。
第十条设备报废或更换需要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机电硐室内严禁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机电硐室内禁止私自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机电硐室内禁止乱丢杂物,保持硐室环境整洁。
第十四条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报并采取措施排除。
第十五条机电硐室内应配备标识明显的应急通道和设备。
第十六条机电硐室内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
第四章机电硐室人员管理第十七条进入机电硐室需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装备。
第十八条机电硐室内人员严禁大声喧哗、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九条机电硐室内人员需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第二十条机电硐室内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第二十一条机电硐室内人员需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影响硐室卫生。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二十二条机电硐室内人员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规行为分为轻微、中等、严重三类,处罚力度依次加大。
第二十四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规定、擅自操作设备、损坏硐室设备等。
第二十五条违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警告通报、停职、开除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机电硐室负责人负责解释,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煤矿机电机房硐室内制度

设备包机制度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及设备完好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我矿对机电设备实行设备包机管理制度.1.包机组由司机和维护人员组成,将设备的安全运转,日常检修、维护、修理、电缆悬挂、清洁卫生分到每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各负其责、三班做到包运转、包任务、包卫生、包维修、包整理.包机组成员必须熟悉掌握所包设备的结构组成、性能、技术指标及工作原理,熟悉安装、拆卸、检修、测试及组装工艺,做到三好用好、管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修、会排除故障.2.包机人员必须随时了解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或故障,能够准确进行判断原因及部位所在,并用最快的速度进行处理解决,排除故障点,恢复设备正常运转.3.认真听取值班人员或司机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经常在现场了解、检查观测设备的使用、操作及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包机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标准化要求进行作业,使所包设备符合完好标准,满足运转条件.包机人员随时在故障或事故发生时,都能及时赶赴现场,处理事故或故障.5.包机人员严禁违章作业,如果司机、值班人员发现包机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违章作业者负责.如司机、值班人员发现包机人员违章作业而不及时制止或汇报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司机、值班人员、违章作业者共同负责.6.包机组设包机组长一名,政治思想好、有事业心、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熟练的人担任.包机组长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业务分析会,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布置任务.7.包机组人员要搞好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搞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运转状况.岗位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工作地点,对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及卫生状况做全面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2.交班者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做好卫生工作,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3.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4.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5.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6.下面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1饮酒后的接班人员;2事故处理或正在进行的重要操作之中;3接班人尚未到齐之前.4非当班人员操作工交待情况可不接班.7.交接班应做到:十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指示、交操作情况、交质量、交记录资料、交仪器设备、交工具、交存在问题、交措施五不交:操作不稳不交、记录不全不交、难整改的问题未整改不交、卫生不好不交、工具不全不交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两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8.接班者因故未按时到岗,交班者不得擅离岗位,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经同意后并做好善后处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9.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留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结清听明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10.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工作区域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发出接班令方可统一离开岗位.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硐室,如工作需要,应出示证件,经有关人员陪同方能入内,工作完毕立即离开.2.外单位参观人员,必须持有关单位介绍信经矿、队领导批准,并由机电干部、技术人员陪同,按规定填写进入人员登记簿.3.参观和实习人员不得随意接触设备,并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4.下列人员进入机房硐室,可不必出示证件,但必须填写出入人员登记薄:(1)局、矿党政领导、保卫人员、机电管理干部、机电工作人员;(2)各级安全检查、设备检查团组成员;5.值班人员有权制止随意进入机房硐室的人员,对不听劝阻者,必须及时向调度室、保卫部门报告.6.机房内不得随意存放物品,图纸、资料外单位人员不得随意抄袭.保护试验管理制度一、电气设备试验1.井下低压电网包括各种开关、电缆及接线盒,每月由专人摇一次绝缘电阻,并将摇测结果作好记录.2.对检修后的各种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都要做模拟跳闸试验,各种保护控制插件,热继电器要进行技术测试和调整.3.低压电缆入井前必须进行绝缘试验,浸水面压试验,载流试验.检漏继电器和选漏保护下井前,必须逐项调整试验达到性能要求.4.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保护性能试验,检修后的小型电气必须进行电气性能试验和绝缘摇测.二、保护部份1.机电三大保护馈电开关、电机负荷开关、照明综保必须按要求安装和试验,发现一处未按规定安装或甩保护整定大、校验的灵敏度系数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投入使用,发现一处局部接地极不按规定安装或接地装置不合格,立即处理并落实责任者.2.井下馈电开关及其它真空磁力起动器每天由专人进行一次短路、漏电、闭锁保护检查试验.3.发现一台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因选择不当而起不到保护作用,罚使用单位100元.4.任意拆除或停用检漏继电器,对责任者罚200元.5.发生馈电跳闸,在未查明原因前强行多次送电的,对指挥人员及操作者均按严重“三违”处理.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目的:通过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以消除事故隐患,及时进行维修,避免事故的发生,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范围:运行的设备.责任:管理人员、操作工、维修工.1.巡检内容1.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温度、湿度、仪表以及设备对产品产量的质量的影响.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1.2到机电队进行巡回检查.1.2.1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1.2.2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是否超负荷.1.2.3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1.2.4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1.2.5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不能处理的,要上报井口决定处理办法.1.3经常深入现场,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性解决.问题严重的设备,应列入检修计划.2.设备部应制订巡回检查路线.巡检路线应以主体设备为主,完成各项检查项目的规定内容,并遵循最短路线原则.3.设备的巡回检查方法应能直观的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采用挂牌、挂卡登记等,表示检查是否已进行.4.设备部对巡检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措施,根据巡检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为理顺我厂的设备检修程序,降低检修费用,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检修计划的编制1.设备检修计划是组织维修与管理的依据,应以设备的运行情况为依据,结合设备点检情况,力求计划的准确性.2.机电修理组每月25日前将下月检修计划及本月计划执行情况报机电科.3.计划检修的类别(1)年度检修计划(2)季度检修计划(3)月份检修计划4.检修计划的编制原则(1)根据日常巡检、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故障修理记录所积累的设备状态信息;(2)设备的修理周期;(3)生产对设备的要求,力求减少设备检修时间与生产的矛盾;(4)精密设备检修的特殊要求;(5)对应检修设备按轻、重、缓、急编制计划;(6)综合考虑设备修理所需技术、手段、备件、材料、人员等来源的可能.二、检修任务的实施在实施检修工作的前后,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1.实行项目负责制在安排检修任务时,一般由设备检修专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大型精密设备由所属班长作为项目负责人.2.检修队伍落实到班组项目负责人必须落实检修人员配备情况,满足施工要求.3.检修方案落实到现场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到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让施工人员对施工方案心中有数,对施工要点清楚、明白.4.备件、材料落实到库房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亲自到库房对备件、材料的数量进行查实,对尺寸能否满足使用要求进行核实,对质量进行预验收,彻底消灭因备件未落实而盲目开工的现象.三、检修工作的管理职责1.在机电科领导下负责检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2.组织编制年度、季度、月份检修计划,经审批后贯彻执行;3.负责本车间月检修计划的申报,并按时完成;4.负责机电检修人员要安规及检修规程的操作;5.负责做好设备检修准备工作,作好配合工作,保证计划工作进度;6.作好检修台帐的记录工作;四、检修工作的要求1.必须作到文明施工,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专人检查落实.2.必须按检修工作内容,作好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如切断电源,关闭汽、水及各类工艺阀门等,并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牌.3.在施工中要合理利用现场,加强现场管理,不得妨碍生产操作.4.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作到工完料清.五、检修工作的验收大修及重要检修工作由机电科组织验收,其它检修工作由机电队自行验收;对验收提出的意见要认真整改.水泵工岗位责任制1.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干与本工作无关的事.2.司机必须掌握排水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3.在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离开泵房.4.严格按操作程序工作,遵守巡回检查制度,检查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应填入运转日志.5.在事故状态下停止交接班,接班人协助处理问题.6.在未接到通知的情况下,非本职人员不得交班,接班人不具备接班条件的不得交班.7.保持泵房内环境卫生,整理好记录.8.将存在问题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9.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因误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10.水泵运行中出现漏油现象应立即处理,处理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液洒落地面,污染环境.11.擦拭设备与检修过程中的棉纱及其他废弃物分类存放处理.12.加强对水泵的维修与保养工作,降低噪音污染.提升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绞车司机必场依法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作业.2.熟悉绞车的技术特征、构造和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和其它安全规定,不违章操作,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保证绞车安全运转.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4.绞车司机应集中精力开车.注意观察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表、油压表等指示是否正常,注意减速机、电动机、油泵等响声是否正常,各部轴承油质油量、温度是否正常、深度指示是否准确,发现异常立即停车.5.加强责任心,班中经常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6.绞车的过卷、送绳、紧急脚踏开关每班应试验一次.绞车其它安全保护装置每班应检查一次.7.凡遇绞车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有一失灵或信号不通,电源电压过低或发生与操作规程相抵触的情况时不得开车.只有排除故障后方可运转.8.司机不得擅自调节制动阀,更不允许随意调整提升机的运行速度.9.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期间,必须由正司机操作,付司机在旁监护.10.绞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司机应立即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并协助维修工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11.搞好车房电气设备及各部环境卫生,认真填写各种记录.12.认真执行要害部门保卫制度,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井下变电峒室管理规定

井下变电峒室管理规定1、峒室结构(1)井下变电峒室必须是不燃性支护或砌碹,并设在新鲜风流处。
(2)井下变电峒室必须有向外合格的防火门和栅拦门。
(3)由防火铁门起,5m内巷道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长度超过6m是必须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5)引出引入的电缆有穿墙套管,并必须严密封堵,要拨掉麻皮。
(6)硐室内的高度和宽度应能满足搬运最大设备的外形尺寸的要求。
(7)不得有渗水、滴水现象。
(8)峒室门的两侧及顶端,预埋穿电缆的钢管(包含备用)。
钢管内径为电缆外径的1.5倍。
(9)电缆沟若有盖板,一般采用花纹钢盖板。
(10)峒室尺寸按设备最大数量及布置方式确定。
并需满足下列要求:①高压配电设备的备用位置,按设计最大数量的20%考虑,且不少于二台。
当前期设备较少,后期设备较多,且认为后期备用位置不需多于二台时,可不按最大数量的20%考虑,但不得少于二台。
②低压配电的备用回路,按最多馈出回路数的20%考虑。
③主变压器为二台及二台以上时,不预留备用位置。
(11)高、低压配电设备同侧布置时,高、低压设备之间的距离按高压维护走廊尺寸考虑。
(12)峒室内须设置固定照明及灭火器材,带油的变压器,必须布置在变压器内。
同一变压器室内的带油的变压器(包括整流变压器)不宜超过四台。
变压器室内严禁设集油坑和电缆沟。
(13)峒室内的电器设备保护接地及检漏继电器的辅助接地,按《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规定执行。
当距离井下主接地极较近,可将峒室的接地母线接至主接地极,而不设局部接地极。
但检漏继电器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极,仍需单独设置。
峒室内接地母线,沿峒室壁距地0.3~0.5米敷设,过通道时沿地面敷设。
2、设备及布置(1)室内设备台台完好,小型电器台台合格。
防爆电气设备无失爆。
(2)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填写正确,标志牌有型号、规格、容量、整定值、用途。
(3)设备布置排列整齐,设备具墙不得小于0.5m,设备之间应留出0.8m的通道,如设备不需要从两侧及后面工作的,可以不留间距。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井下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井下机电硐室指的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井下工程中设置的供电、通风、排水、防火等设施的集中控制室。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由井下机电硐室负责人负总责,各级管理人员负责配合实施。
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井下机电硐室负责人应组织对井下机电硐室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同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应急演练,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第五条管理规定的修订本规定的修订由井下机电硐室负责人提出,经相关部门评审并报批后生效。
修订后的管理规定应及时通知井下机电硐室相关人员,并进行培训和交底。
第六条监督检查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应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有权对井下机电硐室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对发现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章井下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硐室环境安全管理1. 井下机电硐室应保持干燥、清洁,避免积水和杂物堆积;2. 硐室入口和出口应设置明显标识,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3. 硐室内应设置适当的照明设备,保证工作区域的良好照明。
第八条硐室通风管理1. 井下机电硐室应配备正常运行的通风设备,保证合理的通风换气;2. 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 发现通风系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确保故障的及时排除。
第九条电气设备安全管理1. 井下机电硐室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损坏、老化或未经验收的设备;2. 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操作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 电气设备维修、检修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带电作业和违规操作。
机电硐室规章制度图片
机电硐室规章制度图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电硐室管理,维护硐室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机电硐室是指地下矿井中用于控制和监控运行设备的控制室和电气设备等。
第三条机电硐室的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机电硐室管理的一切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切实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机电硐室设备管理第五条机电硐室设备的安全运行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技能,定期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机电硐室设备运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擅自改动设备参数或接线。
第七条机电硐室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清洁。
第八条机电硐室设备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修,严禁私自动手修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机电硐室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第十条机电硐室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严格按照维修作业流程进行,确保维修处于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三章机电硐室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机电硐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机电硐室必须具备应急救援设备,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救援。
第十三条机电硐室的通风系统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堵塞通风口,确保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四条机电硐室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和维护,防止火灾和电击等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机电硐室的防爆设施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定期进行防爆设施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机电硐室的消防设备必须齐全,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防火演练,提高消防意识,确保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机电硐室人员管理第十七条机电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证书,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继续改进”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四条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由矿方负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1. 矿方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2. 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等;3. 生产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4.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机电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机电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设备购置和安装第六条煤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选型和购买。
第七条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保证安装质量。
第八条安装后的设备应进行试运转,检测设备正常运行情况,确保安全可靠。
第四章设备使用第九条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条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
第十一条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
第五章设备维护保养第十二条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指定的人员负责,按照设备维护手册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设备的定期保养应按照设备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设备保养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并予以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六章安全监督第十五条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及时整改问题。
第十七条安全监督部门应对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第十条入井人员必需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煤矿企业必需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一百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需符合以下要求: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第一百零二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需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需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赐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需停顿作业。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第一百二十二条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需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 10min 内转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转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 40%。
严禁使用 3 台以上〔含 3 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 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第一百二十九条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缘由停风时,必需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需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四周 1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第一百三十六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 时,必需停顿工作,撤出人员,实行措施,进展处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 1.0%时,必需停顿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四周 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 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四周 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到达1.5%时,必需停顿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展处理。
煤矿安全生产(机电)管理手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煤矿安全技术规程》、《煤矿机电生产规程》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凡在本矿从事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手册的规定。
第三条:本手册遵守国家有关机电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本矿机电生产管理制度部分、机电设备操作规程部分、机电生产工作防护措施部分、机电生产岗位职责部分,目前手册所含内容主要是指井下和井上煤矿相关专业,未含专业将随生产发展及时补充和修正。
第四条:本手册要求全体职工人手一册,熟读硬记,并将它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按月考核,力求达到全员遵章守规,标准作业。
第五条:本册防护措施的落实由相应的主管单位按责任范围编制发展规划和措施计划,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以保证统筹安排,矿区合理使用,未含机电生产工作防护措施部分随生产发展进行补充和修正。
第二章煤矿机电生产管理制度部分根据国家有关机电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企业机电生产管理的需要,制定百花村101煤矿机电生产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变电所管理制度百花村101煤矿10KV变电所是我煤矿生产、生活的主要供电设施,担负着全矿生产、生活的电力供给。
现对变电所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地面10KV变电所由我矿机电部管理,实行全天候专人值班。
2.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刚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脱岗、串岗,不得将他人带入变电所内,必须按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
3.凡进入变电所工作的任何人必需登记,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不得在变电所内高声喧哗、打闹,不得擅自进入高压室。
4.非变电所值班人员不得在变电所内进行停、送电操作。
5.严禁非变电所值班人员进入变电所内。
6.变电所各开关柜的保护值由机电部按供电系统的出线负荷统一计算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保护整定值。
7.变电所各开关柜的停、送电由机电部统一安排,填发操作票,发布停、送电指令,值班员按操作票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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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硐室安全管理规定
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
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
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10、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11、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
严禁设集油坑。
机电硐室内不应有滴水。
峒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带油的电气设备,如果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12、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按规定给予高温补贴。
13、机电峒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每个入口应有不少于2只合格的灭火器、0.3m3黄砂及6个砂袋,并备有一把铲子。
灭火器材应放置在峒室内入口处明显的地方。
14、峒室入口处应悬挂“非工作入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和场所名称牌,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峒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5、井下变电所(中央、水平区域、一翼、为2个及以上采区服务)及为高瓦斯头面供电的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
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专人巡回检查。
鼓励采用新技术,实现变电所无人值守。
值班人员一般为1人,严禁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任何工作。
钥匙管理:供电范围内的采掘等单位按单位配置,由采掘电钳工现场交接;机电值班室、专职检查人员按需配置。
专职巡回检查人员由防爆检查员担任,24小时内巡查1次。
1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护管可用钢管制作,封堵材料可用黄泥或其它不燃性材料。
17、有专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内应有: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电气试验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干部上岗制度、包机制度、停送电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制度)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供电系统图,巡回检查记录薄、要害场所登记薄、干部上岗登记薄、事故记录薄、交接班记录薄。
无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内应有:供电系统图、巡回检查记录薄、事故记录薄。
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图上应注明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装置、信号装置的规格型号,电缆截面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和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并有标志牌,在牌上注明用途、保护整定值和包机人。
18、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检漏保护装置。
19、变电所内必须清洁卫生,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摆放整齐,四线吊挂分开,接地线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