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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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

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基坑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米前),必须全部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通风停掘工作面只要保持正常通风,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停掘必须的工作面必须保持长时间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每班必须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超大型前,必须派安全员、瓦检员和班队长共同到的停掘工作面抽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应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富贵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当场无故统一指挥。

贯通后,矿场必须停止矿井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直接联系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二、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时,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范围内的巷道应深化支护。

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全线贯通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绿化带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爆破之时按规定停电撤人。

三、巷道全线贯通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

生产副矿长对巷道贯通工作大庆石油管理局的生产组织、现场管理等其他工作负责。

安全副矿长对巷道贯通工作的负责。

四、生产技术科要随时掌握巷道工作进度掘进进度,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煤层掘进相差工作面在相距60米前),必须向矿总工程师通报,同时下达贯通通知书。

贯通通知书应包括:待贯通巷道长度、贯通巷道与被贯通点20米范围内的巷道相对右侧、通风、瓦斯、积水区、沉陷及小窑等内容。

贯通通知书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送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和通风科、生产队组、安全管理科室及矿调度室。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巷道贯通通风达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适用范围为本单位所有巷道贯通通风工作。

二、管理责任1. 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负责人应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班组长应负责班组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三、操作规程1. 巷道贯通通风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 工作前,应检查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应立即报修。

3. 工作期间,应保持通风系统的持续运行,并保持通风量符合规定要求。

4. 工作结束后,应检查巷道贯通通风设施完好,并记录。

四、安全措施1. 巷道贯通通风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包括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

2. 工作场所应保证通风畅通,如有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撤离。

3. 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通风系统操作和维护培训,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执行。

五、巡检和检修1. 定期巡检通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发现通风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在维修期间采取临时通风措施。

3. 巡检记录应详细记录巡检日期、巡检人员和巡检情况,以备查验。

六、应急处置1. 发生巷道贯通通风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2. 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装备。

七、奖惩措施1. 对于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将予以奖励和表彰。

八、培训和教育1. 定期进行通风系统操作和维护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

2. 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制度的评估和改进1. 定期评估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有不足,应及时进行改进。

2.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保证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是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制定和执行本制度,有助于避免巷道贯通通风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贯通前通风管理规定1、贯通前地测部门提出预报,综掘巷道 50 米,炮掘巷道20 米必须通知生产部门、通风部门,做好贯通前各项准备工作。

2、贯通前施工单位编制贯通安全措施。

报生产、通风、地测、机电、安监科及总工程师批准。

同时保安区编制改风安全措施。

报通风科、总工程师批准。

3、贯通前调改风相关通风设施必须建全,否则不能贯通。

4、被贯通的巷道必须有足够的风量,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1%。

如果被贯通的巷道是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且要安排专职看局扇工和专职瓦检员。

5、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安排专人和瓦检员到贯通及被贯通的巷道或掘进工作面检查瓦斯。

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放炮,并设好警戒。

二、贯通时通风管理规定1、贯通时停止巷道内的一切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听从通风部门的指挥。

扩大通风断面,杜绝瓦斯超限。

2、通风部门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施工单位做好配合。

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

通风系统未调整好前,不准从事其他工作。

3、贯通后,相关通风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看管。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定目的为了保障城市巷道的畅通和安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二、运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城市巷道及盲巷的管理。

三、定义1. 巷道贯通:指巷道与其他街道或巷道的连接方式,使之能够互相通行。

2. 盲巷:指只有一条进出口的巷道,无法与其他巷道或街道连接。

四、巷道贯通管理要求1. 巷道贯通的设立应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设计要求,确保通行安全和便利。

2. 巷道贯通设立前需进行勘察和评估,并征得相关居民和机构意见。

3. 巷道贯通设立后需定期进行巡视,确保通道畅通,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 巷道贯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盲巷管理要求1. 盲巷的设立需符合规划要求,避免出现盲巷数量过多、长度过长等问题。

2. 盲巷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标识,确保行人和车辆能够准确找到出入口。

3. 盲巷的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随意设置障碍物或堆放物品。

4. 盲巷出入口的道路及其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清洁,确保安全和舒适的通行条件。

5. 盲巷的巡视应定期进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管理措施1. 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行使管理职责。

2. 巷道贯通和盲巷的设置、撤销、改建等事项需按程序办理,并记录相关资料。

3. 市民和居民应当遵守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保持巷道的畅通和整洁。

4. 发现巷道贯通和盲巷存在的问题,任何人都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

5. 对违反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或纠正。

七、监督与评估1. 巷道贯通和盲巷的管理实施情况将定期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将予以整改。

2. 定期对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九、补充说明本制度中所提到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提高巷道工作人员的劳动条件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地下工程等巷道贯通通风工作。

第三条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工作以在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通风系统效力,减轻渗漏通风系统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巷道贯通通风管理部门负责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制定巷道贯通通风管理方案、组织开展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培训、监督检查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执行情况、组织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评价。

第五条巷道贯通通风管理部门是矿井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其职能和任务,配备有充足的人员和设施。

第三章: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巷道贯通通风工作是指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投运、维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第七条巷道贯通通风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二)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清洁和卫生;(三)保证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安全和可靠;(四)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节能和环保。

第八条巷道贯通通风工作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二)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三)充分准备必要的设备和材料;(四)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四章: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九条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组织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组织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二)制定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三)组织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工作,确保其满足通风要求;(四)组织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建设和施工工作,确保其质量和安全;(五)组织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投运和调试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六)组织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五章: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第十条巷道贯通通风管理部门对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一)对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计划和方案的审批和检查;(二)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建设和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三)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投运和调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四)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3篇)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3篇)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技术矿长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技术矿长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____米(机掘工作面相距____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____%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____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____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____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

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

第四条贯通采用小孔洞贯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

第五条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____%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2)巷道贯通是指将不同区域之间的巷道贯通起来,以提高交通流畅性和便捷性。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四篇)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四篇)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是指对地下巷道进行通风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地下巷道通风是确保地下空间安全运行的重要要素,能够有效排除积聚在巷道内的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巷道通风设备的规范要求:巷道通风设备包括通风机、风道、排风系统等,在设计、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通风设备的性能符合要求。

2. 巷道通风监测措施:对巷道内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包括监测气体浓度、烟雾浓度、温度等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巷道通风操作规程:制定巷道通风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定通风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通风操作规范和安全。

4. 通风防护措施:在巷道内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杆等,防止工作人员意外坠落或被巷道内的物体打击。

5.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巷道通风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和紧急疏散措施等,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地下巷道的通风效果,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在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设计,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保障巷道通风畅通、防止积尘和有害气体聚积,确保巷道内环境安全,在巷道运行中,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巷道贯通通风设备的设置和维护:包括通风机、排风管道等设备的设置、布局和维护。

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保证巷道通风效果良好。

2.巷道贯通通风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巷道通风方案,包括通风风量、通风风速等参数的确定,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确保巷道内空气流通畅通。

3.巷道贯通通风巡检和维护:定期对巷道通风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隐患,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4.巷道贯通通风监测:安装巷道通风监测仪器,监测巷道内空气质量和通风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通风科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与已采区、老窑和不明情况的巷道贯通措施,必须由集团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辅助救护队现场协助(特殊情况下申请兴文县矿山救护队支援)。

加强贯通地点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同时要加强巷道维护和警戒,防止巷道冒顶和放炮崩人。

2、巷道贯通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其内容包括掘进巷道名称,贯通巷道名称,预计贯通时间,警戒位置,贯通施工方法,施工单位及安全技术措施,贯通负责人及注意事项,并附贯通示意图。

3、巷道贯通措施必须事前向有关人员贯彻,贯通时,矿井生产、安监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参与现场指挥。

4、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m前,测量部门及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书,通风科必须事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瓦斯积聚。

5、贯通巷道必须汇报矿调度,矿调度要及时掌握贯通距离及贯通两巷的瓦斯动态,并及时报告当日通风科值班人员及值班矿级领导。

6、与老巷、盲巷、积水巷道贯通时,必须先探后掘,对掘的巷道贯通,达到规定距离时,其中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必须正常通风,并设置栅栏,切断电源,正常检查瓦斯。

7、安监部门要在现场监督检查巷道贯通措施的执行情况,杜绝违章作业。

(二)、盲巷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不通风或风速低于0.15m/s的巷道,均按盲巷处理。

采用扩散通风有效且深度小于6米,宽度大于1.5米的硐室不按盲巷管理。

所有井下密闭(防火墙)应构筑在距巷口不超过5米的位置。

如受客观条件限制时,应采用重复闭的形式且最后一道临时闭距巷口不超过5米。

密闭墙距离巷口超过2米还应在巷口全断面设置栅栏,其网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牢固可靠,并在醒目位置揭示警标。

并由通风科设置点各级每班检查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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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通用版)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包括通风内容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生产队组;与采空区、老窑的贯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窑区、小窑破坏区贯通的措施,(必须先探明情况),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瓦斯防治中心负责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
炮掘面相距20米,机掘面相距50米,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地测防治中心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瓦斯防治中心事先必须做好贯通时的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地测防治中心下达通知书后,矿调度指挥中心每班必须向瓦斯防治中心通报掘进进度,瓦斯防治中心值班员每班掌握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并汇报当日值班科长。

(3)对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且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

(4)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

(5)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置专人警戒。

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每次放炮后,瓦检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及附近,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果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进行该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7)贯通的巷道属于主要通风巷道,并直接影响矿井通风系统时,矿总工程师必须负责贯通的指挥工作,通风矿长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工作。

其它贯通,瓦斯防治中心必须派一名科长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8)贯通后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形成正常的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行,同时要检查回风流、作业地点以及相关地点的瓦斯浓度和通风设施,以及风流状况。

如果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9)参与贯通的部门应明确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置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同时要进行风量测定。

3、未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采空区、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一旦贯通,按事故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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