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导电静电橡胶拖地带JT2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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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相关的标准及规范名称合集

交通工程相关的标准及规范名称合集
46
公路防撞桶
*
全部参数
0314 0315
JT/T 596-2004《公路防撞桶》
47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
部分参数
0215
GA 98-2005《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不做耐火性能试验
48
升降式高杆照明装置
部分参数
1616
JT/T 312-1996《升降式高杆照明装置技术条件》
不测焊缝探伤
49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7*
盐雾腐蚀
GB/T 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61
视频传输性能
*
全部参数
17
GB/T 3659-1983《电视视频通道测试方法》
GY/T 121-1995《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
62
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
27
埋地式高压电力电缆用氯化聚氯乙烯套管
*
部分参数
0315
QB/T 2479-2005《埋地式高压电力电缆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套管》
不测体积电阻率
28
电缆用玻璃钢保护管
*
部分参数
0315
JC/T 988-2006《电缆用玻璃钢保护管》
不测导热系数
29
地下通信管道用硬聚氯乙烯(PVC-U)多孔管
7
道路预成形标线带
*
全部参数
0315
GB/T 24717-2009《道路预成形标线带》
8
交通锥
*
全部参数
0301 0315
GB/T 24720-2009《交通锥》

汽车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范围

汽车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范围

汽车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范围及相关的标准汽车, 强制性, 范围, 认证汽车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范围及相关的标准一、认证产品的范围: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类汽车、N类汽车和O类挂车(包括完整的或不完整的);不适用于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农业与林业用拖拉机和各种工程机械以及其他非道路车辆和三类底盘。

M类汽车包括:M1、M2、M3的客车,M1:不超过九座的客车(乘用车),M2:超过九座的(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客车,M3:超过九座的(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Kg)客车。

N类汽车包括:N1、N2、N3 (至少有四个车轮) 的载货汽车(牵引车)N1:是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牵引车)N2:是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汽车(牵引车),N3:是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汽车(牵引车)。

O类挂车:包括O1、O2、O3、O4(牵引杆挂车、半挂车、中置轴挂车)O1: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750Kg的挂车O2: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750Kg但不超过3500Kg的挂车O3: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0000Kg的挂车O4: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0000Kg的挂车另外专用汽车对应上面的类型区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箱式车等)二、申请车型系列、单元、型号的划分及试验标准(一)、车型系列、单元、型号的划分依据1. M1类:同一‘车型系列’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制造商,- 制造商对车型系列的划分,- 结构和设计的主要方面,- 底盘/地板(明显和基本的差别),- 动力装置(内燃机/电动机/复合动力)。

同一车型系列中的‘单元’是指在同一车型系列中,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厂- 车身式样,(例如:轿车、后仓门式轿车、两门式轿车、篷式轿车、旅行车、多用途车),- 动力装置,- 工作原理(点燃式/压燃式,四冲程/二冲程),- 气缸数和排列,- 功率差超过30%(最高为最低的1.3倍以上),- 排量差超过20%(最高为最低的1.2倍以上),- 驱动车轴(数量、位置、连接),- 转向车轴(数量和位置)。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资料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资料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以下简称罐体)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为常压、设计温度为常温条件下,与所载液体理化特性相适应的不同材质的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 539-1995耐油石棉橡胶板GB/T 3181-1995漆膜颜色标准GB/T 3854-1983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GB/T 8237-198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GB 9419-1988轻质燃油油罐汽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3365-1992机动车排气火星熄灭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3392-1990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HG/T 2183-1991耐稀酸碱橡胶软管JB/T 5943-1991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 4735-1997钢制焊接常压容器JT/T 230-1995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QC/T 484-1999汽车油漆涂层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罐体tank body指由筒体、封头、人孔、注入口、卸料口等和其他必须设置的附件所构成的装载液体货物的封闭容器总成,其容积大于0.45 m3。

3.2金属罐体metal tank body主要指用碳素钢、耐酸不锈钢、铝或铝合金板材所制作的罐体。

3.3非金属罐体non-metallic tank body主要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所制作的罐体。

3.4常压normal pressure指工作压力不大于72kPa。

3.5常温normal atmospheric temperature指在正常大气压下,金属罐体环境工作温度为-40℃~+50℃,非金属罐体为-20℃~+4 0℃。

油罐车等危险货物车辆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的正确使用

油罐车等危险货物车辆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的正确使用

油罐车等危险货物车辆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的正确使用作者:孟祥松来源:《中国化工贸易·上旬刊》2020年第01期摘要:油罐车等危险货物车辆安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是目前预防车辆行驶途中因产生静电集聚而导致火灾爆炸的有效手段之一,本文试图在导静电橡胶拖地带采购、安装数量、正确安装及使用、维护方面加以论证和完善。

关键词: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拖地带;油罐车;危险货物车辆油罐车等危险货物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外力作用,如轮胎和地面摩擦、风与汽车表面摩擦、危险液体与罐体的内壁晃动摩擦、人体与座椅的摩擦等等容易产生静电,静电一旦集聚并在危险环境释放,很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

作为早期拖地链条的替代品,油罐车等危险货物车辆安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是目前预防车辆行驶过程中因产生静电集聚而导致火灾爆炸的有效手段之一,并且克服了早期拖地链条容易与地面摩擦产生金属火花的缺点。

孟鹤等人在《油罐车导静电拖地带防静电效果研究》一文中得出结论,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在目前的使用效果上尤其是在干燥地面上使用存在一定局限性,但并未否认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在预防车辆静电火灾爆炸所起到的积极作用,而且随着材料科学的进步,其作用发挥应该会越来越明显。

我国关于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的现有标准JT 230-1995《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仅对拖地带的质量标准、选型、正确使用等做了简单要求,结合经验,本文试图在标准基础上,对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组成及工作原理、采购、安装数量、正确安装、使用、检查维护等方面加以论证和完善。

1 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的组成及工作原理导静电橡胶拖地带一般由联接装置、调节装置、配重件、橡胶带本体等组成,橡胶带本体又由掺杂导电碳粉的复合橡胶加上整根U型铜编织线热压制而成。

在完成安装后,铜编织线通过连接装置及螺栓螺母与车辆紧密连接形成通路,将车辆静电传导给橡胶带本体,并主要依靠橡胶带本体对地释放静电。

不能片面理解为仅仅依靠内嵌的末端两根铜丝来完全实现车辆静电的对地释放,因为这种接触面积是远远不足的。

《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

《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

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前言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涉及散装石油、散装液体化工产品在港口的储存,从储存场所、储存安排、商品的养护与储罐区管理、出人库管理、防雷防静电、污染物控制、应急措施和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范性要求。

本标准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附录B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安监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交通部公安局、化工部标准所、宁波港务局、南京港务局、山东岚山港务局、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亮、朱水林、李立贤、封和庆、梅建、付兰先、夏宗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GB 17379-199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存放在储罐中的散装石油和散装液体化工产品(以下简称散装液货)在港口储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港口。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J 1 6-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6 5- 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J7 4- 8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J1 40 -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1 9 0- 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4 385 -1995 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GB 8 978 --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 20 14-89 防静电工作服GB 1 2 15 8-90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 334 8-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T 1 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 1 6 99 4-1997 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 5 0 05 2-19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 005 7-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 005 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 015 1-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 0 16 0-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 0 19 6-93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HG J 2 3 3-87 炼油化工企业施工安全规程JT 2 3 0- 95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中石化交通安全规定

中石化交通安全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1〕775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1基本要求1。

1本规定中所称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系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及所属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为保障自有机动车辆在完成指派工作任务过程中的安全行驶,对车辆、驾驶员和车辆行驶在道路及厂区道路、作业现场上的安全管理.1。

2各单位应开展以下经常性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1。

2。

1各单位每半年组织1次,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1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1次。

1.2。

2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建立机动车辆GPS 监控管理系统,加强对车辆运行监控管理.1。

2.3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常开展路检夜查和宣传教育活动。

1。

3各单位应建立并实行以下制度:1.3。

1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制度,包括准驾证申领范围、申领种类、审验或换证办法、对违反准驾证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等内容。

1.3。

2车辆调度管理制度和长途车辆审批制度。

1.3.3日常车辆运行“三交一定”(驾驶员应将准驾证、车辆行车证件和钥匙上交基层车辆单位统一保管,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制度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无工作(公务)任务车辆的“三交一封”(驾驶员将准驾证、车辆钥匙、行车证件上交单位统一封存,将车辆固定停放)制度。

1。

3。

4车辆进出(停车)场、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1.3。

5恶劣天气和特殊任务车辆安全行驶规定。

1。

3。

6长期在外值班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3。

7机动车辆服务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

3.8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查整改制度。

1.3.9汽车修理安全管理规定.1.3。

10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3。

11水陆联运、大型搬迁、吊装等联合作业的单位应根据作业特点,制定联合作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试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试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试题一、判断题(正确划√,错误划╳)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只规定汽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作业要求。

( )2、凡是《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列名的都是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未列名的都不是危险货物。

(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并定期检查。

( )4、放射性货物运输包装,应符合国家《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的要求。

(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有了危险品标志灯、牌,其危险货物包装上可不贴危险货物标志。

( )6、危险货物包装上贴有危险包装标志,该车辆可不悬挂危险品标志灯、牌。

( )7、一种危险货物,可能具备几种危害性,只贴主要危害标志即可。

( )8、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只准液化石油汽罐车使用。

( )9、运输液氯钢瓶的车辆,不准从隧道过江。

( )10、运输液氯钢瓶时,瓶口按《氯气安全规程》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

( )11、盛装过危险货物的空容器,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仍按原装货物条件办理托运。

( )12、盛装过氧气的空瓶,可按普通货物运输。

( )1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先加油,后装货”比较安全。

( )14、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

( )1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禁无关人员。

( )16、运输忌火的危险货物时,其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 )17、行车人员不准擅自变更作业计划,严禁擅自拼装、超载。

( )18、装车前发现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应由发货人调换包装或修理加固后,方可运输。

( )19、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核准,擅自购置营运车辆,每车处以购车价3%--5%罚款,总额不超过10000元。

( )20、使用全挂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2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作业,造成事故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定期检验要求及问题解析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定期检验要求及问题解析

- 96 -故障诊断石油和化工设备2020年第23卷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定期检验要求及问题解析周欣(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海南 海口 570203)[摘 要]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由于存在多部门交叉管理、职责不清等原因,各类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本文针对罐车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标准法规体系及补充相关检验规范的建议。

[关键词]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车;定期检验;安全附件作者简介:周欣(1987—),男,海南文昌人,本科学历,工程师。

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承压类检验员。

我国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

随着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各行业各领域对危险化学品的需求逐步增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保有量也在持续增加。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车辆37.3万辆,从业人员160万人,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路上,危险品道路运输量占危险品运输总量的70%。

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以下简称常压罐车)作为道路运输最主要的工具之一,由于危险品介质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氧化等特性,在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等安全风险[1,2]。

1 定期检验依据我国目前与常压罐车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等,相关标准主要是已修订发布的GB 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车技术要求》[2]。

虽然标准在附录D 中规定了定期检验的项目和内容,但未明确检验单位、人员资质和检验周期,对存在缺陷的罐体没有相关安全评价标准,检验结果与安全状况等级判定没有直接联系,极易造成同一缺陷不同检验人员的尺度不一样,无法判定其是否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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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导电静电橡胶拖地带
(JT 230—9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以下简称拖地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装卸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油罐车、液化石油气罐车等装运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和其他需导除静电的车辆所安装的拖地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28—92 硫化橡胶和热塑橡胶拉伸性能的测定
GB 531—83 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 1682—82 硫化橡胶脆性温度试验方法
GB 1689—88 硫化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
GB 2439—88 导电和抗静电橡胶电阻率的测定方法
GB 3511—88 橡胶大气老化试验方法
GB 6543—86 瓦楞纸箱
GB 11210—89 硫化橡胶抗静电和导电制品电阻的测定
3 产品分类
3.1 产品结构
拖地带由导电橡胶带、固定件、调节装置、配重件组成。

见图1、图2。

3.2 产品形式
拖地带按车辆种类分为三种形式:
A1、A2 型:适用于微型货车及轿车,见图1。

B1、B2 型:适用于轻型货车及其他轻型车辆,见图1。

C 型:适用于中型以上车辆,见图2。

3.3 规格与尺寸(长mm ×宽mm ×厚mm ) A1 型:500×20×6; A2 型:500×23×6; B1 型:600×28×6; B2 型:600×32×6; C 型:1600×55×6。

4 技术要求
4.1 拖地带的厚度、宽度均匀,表面应光洁,无油污,不得有裂纹、气泡,应顺直无无弯折等。

4.2 拖地带应采用耐油性、耐化学腐蚀性、耐寒性好的导静电橡胶材料。

图1 1-固定件及调节装置;2-导电橡胶带;3-配重件
图2
1-配重件;2-导电橡胶带;3-调节装置;4-配重件
4.3 导电性
4.3.1 拖地带的体电阻值应在1×103~1×106Ω.m范围内。

4.3.2 拖地带的表面电阻率应在1×103~1×106Ω.m范围内。

4.4 拖地带的拉伸强度应大于
5.3Mpa。

4.5 拖地带的脆性温度不低于–40℃,并在–40℃条件下能满足4.1、4.3、4.4的要求。

4.6 拖地带的磨耗量每1.61km应小于0.70cm3。

4.7 拖地带的邵尔A型硬度不得大于 68 3℃。

4.8 拖地带经过耐腐试验后应满足4.1、4.3、4.4的要求。

4.9 拖地带经过自然暴露1年或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1000h后应满足4.3的要求.其机械性能下降不超过20%。

4.10 拖地带上端应配有与车体的联接装置,联接装置应保证联接可靠、坚固,并易于拆卸。

4.11 拖地带的调节装置与配重件应易于调整。

其两端超出带宽的面积:
a. C型带均不得大于9cm2;
b. 其他形式均不应大于3cm2。

4.12 配重件应有足够的质量,以保证可靠接地性。

其配重件质量:
a. C型带均不得大于0.35kg;
b. 其他形式均不应大于0.15kg。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查
尺寸测量用直尺测量,表面质量用目测检验。

5.2 导电性试验
按GB 2439 规定进行。

5.3 拉伸强度试验
按GB/T 528 规定进行。

试样选取哑铃状1型。

5.4 脆性温度试验
按GB 1682 规定进行。

5.5 磨耗试验
按GB 1689 规定进行。

5.6 硬度试验
按GB 531 规定进行。

5.7 耐腐蚀试验
将至少五条试样分别置于下列溶剂中,按规定条件进行试验。

在达到规定时间后,将试样取出,用清水冲刷干净并凉干,然后分别进行外观检查、导电性、拉伸强度试验。

耐腐蚀试验表1
5.8 耐候性试验
5.8.1 自然暴露试验应按GB 3511 规定进行。

5.8.2 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需在老化试验箱内进行,采用三灯作为光源,连续光照,周期性喷水。

箱内黑板温度为63℃;湿度:(65±5)%;降水周期:120min,其中降水时间:18min;水压:0.08~0.12MPa,具体试验步骤参照试验箱说明书。

6 检验规则
产品出厂需经厂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6.1 出厂检验项目:外观、导电性能。

6.1.1 外观检验结果应按4.1的要求,如有一项不符即为不合格产品。

6.1.2 导电性检验
出厂成品拖地带检验应按GB 11210 逐条进行,检验结果应不大于105Ω量级,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6.2 形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形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c.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形式检验的要求时。

形式检验应按第5章的试验方法逐条进行。

检验结果应满足第4章的全部要求,否则有一项不符,需进行复查,若仍有不符即判为不合格产品。

7 包装、标志、运输、装卸、储存
7.1 包装
7.1.1 拖地带的外包装为瓦楞纸箱。

A、B型每箱装30条,内包装为硬纸盒,每盒装一条并用塑料膜,并附有产品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

C型每箱装10条,并附有产品说明书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应包括适用车型、安装要求、电阻值通路检验及使用要求等内容。

7.1.2 外包装所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 6543 的规定,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不致受损。

7.2 标志
7.2.1 产品标志
拖地带基体上表面非磨耗区应铸造有生产厂或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标准号、商标,并标记生产年、月、日。

7.2.2 包装标志
包装件上应印有GB 191 规定的防潮、防腐蚀等图示标志,正、反两面印有产品标志、生产单位、出厂日期,两侧面印有包装件的外形尺寸、质量、内装数量。

7.3 运输、装卸
运输装卸时,应堆码整齐、捆扎牢固。

7.4储存
库内存放注意防潮、防高温,一般储存温度在-10~30℃,相对湿度低于80%,不得有溶解介质和易燃物等。

储存期不宜超过2年(以出厂日期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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