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CPE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为规范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Q/SY1241-2009《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SY5984-2007《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范》,制定本规定。
2.范围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油气容器、管线、装置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维修时,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
新建或大修单体设施、装置及为动火设置的固定场所除外。
固定场所指:化验室、专门的维修场所、锅炉及焚烧炉等。
3.职责3.1 安全质量部负责制、修订公司动火作业制度,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动火作业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3.3动火区域所在单位---甲方属地管理单位职责3.3.1向作业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制定安全措施,3.3.2为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3.3.3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HSE计划方案》;3.3.4监督现场动火安全,发现违章作业有权撤销动火作业许可证。
3.4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所辖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负责,为动火作业提供人员、技术、设备、设施保障。
3.5动火作业许可批准人---属地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职责3.5.1是动火区域所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和动火作业的批准人。
其委托授权人书面授权后仍承担动火安全的最终责任。
3.5.2负责向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
3.6动火作业单位—分公司、项目部3.6.1是动火作业组织者,督促、检查监护人和动火作业等人员履行安全责任,对动火作业安全负责;3.6.2组织进行风险、危害辨识与评估或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甲方的现场交底,编制《动火作业HSE计划方案》,方案编制应有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及实物工作量;(2)作业领导小组;(3)管理、技术、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4)《风险因素清单》及控制措施、作业程序;(5)相关方要求及管理措施;(6)应急管理措施;(7)其它补充内容。
SY5984-94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SY5984-9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所有盛装和输送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金属容器、非金属容器、管道及装卸设施接地装置的安装和检测。
2引用标准GBJ 74 石油库设计规范SY/T 0060 油田防静电接地设计规定3 术语3.1接地装置接地端头、引下线、接地干线与接地体组成的装置。
3.2接地端头引下线自容器、管道、装卸设施引出始端及连接的位置(点)。
3.3引下线避雷针或设备与接地干线或接地体的连接线。
4 容器4.1金属储罐、非金属储罐的防雷防静电设计应符合GBJ 74 第11章第2条、第3条中有关规定。
4.2金属油(气)储罐罐体应设有固定式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
接地点沿罐底周边每30m不小于一个,但周长小于30m的单罐接地点不少于两个。
4.3油罐上的温度、液位等仪表测量装置、采用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外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为电气连接。
铠装电缆的埋地长度大于50m。
4.4地上非金属油罐应设有独立避雷装置。
油罐的金属附件与罐体外露金属件为电气连接并接地。
未作电气连接时,整个罐顶应采用直径不小于8mm的圆钢做成不大于6m*6m的钢网加以铺盖并接地。
罐内设置的防静电导体应引至罐外接地,并与油罐金属管线连接,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4.5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室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为电气连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
4.6浮顶罐的浮船与罐壁之间应有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绞线作电气连接。
4.7球型储罐体应设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点沿球体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大于30m,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
4.8油、气集输生产装置中的立式和卧式金属容器(三相分离器、电脱水器、原油稳定塔、缓冲罐等)的本体至少设有两个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点分别设在卧式容器前后封头底部及立式容器两侧地脚螺栓位置,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
2024年油气管路的安全检查维护(2篇)

2024年油气管路的安全检查维护加油站的油气管路(卸油管路、加油管路、油气管)把站内设备、设施有机动联系起来,完成收发油工作。
日常管理对应对管路与配件进行检查与维护,检查维护的内容主要有:1.在管道处于工作状态时,应沿管道检查该管道系统的法兰、阀门、丝扣等连接部位、管道及配件的焊缝和焊接点、以及地下管道的阀门井等处有无渗漏。
2.定期检查地上明敷管道的拐弯处、穿过道路、建(构)筑物或管沟隔墙处及支承处等有无发生扭曲变形、甚至破裂;检查管道支承(管架、管墩、管托)是否牢固,管道防锈涂层和保温层是否完好,并及时清除站内管道沿线的枯草杂物。
3.检查埋地管线的地面标志(未设地面标志的应补设)是否移动损坏,标志两侧1m范围内有无挖坑取土和建(构)筑物等危及地下管道设施和输油安全的问题。
4.结合油罐清洗和检修,对管道及其配件相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5.每隔xx年,应用放大镜、窥管仪、超声波或磁力探伤仪,分批对输油管道的焊缝、法兰、阀门等处进行一次裂纹、变形和渗漏检查,或进行水压强度试验。
6.使用xx年以上的管道,每年应分段用钻孔法或超声波测厚仪对管壁厚度进行选点测量。
7.埋地管道埋地5年后,每年至少应重点开挖抽查一次,或每年使用检漏仪检查。
对发现的漏点,均应开挖处理,并用火花检验器检查防腐层的绝缘性能,低于12kv的,应重新进行局部防腐处理。
8.输油胶管应经常检查,发现有外皮脱落和裂纹时,应立即试压检查。
正常情况下,每23年试压一次,发现有鼓包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2024年油气管路的安全检查维护(2)2024年油气管路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能源的输送和供应。
油气管路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不可忽视。
本文将从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以及维护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保障油气管路的运行安全。
首先,安全检查对于油气管路来说非常重要。
油气管路在长期的运输和使用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地震、锈蚀、老化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管路的失效甚至事故发生。
sy 5985-1994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doc

SY5985-1994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自 1995-7-1 起执行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建设,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钢瓶的灌装、运输、贮存、使用及定期检验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石油企(事)业单位及用户。
2 引用标准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11174-89 液化石油气GB 8334-87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 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 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SY 5984-94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SY 5858-93 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3 贮灌厂(站)的建设及使用3.1新建、改建、扩建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前,应办理建站申请,申请资料包括:a.建站设计规划报告;b.建站地址平面图;c.液化石油气来源。
以上资料备齐经石油企业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当地城建、劳动、公安部门审批。
3.2贮灌厂(站)的设计应由省、部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担,并严格按GBJ 16和GB 50183进行设计。
3.3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设备资料,由局级建设部门组织设计、安全、公安、消防、环保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4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投产前应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a.设备的操作规程;b.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c.交接班制;d.安全防火制;e.巡回检查制;f.设备运行记录;g.设备的技术检验和维修制度;h.安全管理制度。
3.5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应配齐熟悉液化石油气灌装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
3.6贮罐区、灌装间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颁发的《油气田生产设施选用与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暂行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3.7贮罐厂(站)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办理压力容器注册登记手续。
油田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暂行规定

油田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暂行规定为确保油田公司在启动前的安全检查工作能够有效开展,保障员工、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根据《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安全生产条例》和《石油和天然气开发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公司在启动前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1.设备检查:在设备启动之前,应对各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及其零部件无损坏、无泄漏、无异常等情况。
2.工作环境检查:对新建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结构、道路、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3.人员检查:对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包括其持证情况、安全意识和防护措施等,要求所有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4.环境检查:对项目周围环境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地质、气候、水文等情况,分析并预测可能会造成的安全风险。
5.安全管理检查: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情况、安全作业规程、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三、安全检查的方式1.上级领导检查:由上级领导带领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进行整改。
2.内部检查:公司内部组织检查,对项目开展时的安全需要进行全方位检查,提前发现风险隐患,并予以排除。
3.第三方检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专业问题和未知风险,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和应急措施。
四、安全检查的周期1.设备检查:每年检查一次,同时在设备启动前进行一次检查。
2.工作环境检查:在新建项目启动前进行一次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随后每年检查一次。
3.人员检查:每年进行一个周期的检查,并在新人员进入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环境检查:在新项目启动前,开展一次全面的环境检查,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需要检查。
5.安全管理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安全管理系统的完善。
五、其他注意事项1.安全检查记录应保存至少3年以上。
2.对于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立案,并提出整改方案,并按时落实整改。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新版)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新版)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建设,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钢瓶的灌装、运输、贮存、使用及定期检验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石油企(事)业单位及用户。
2引用标准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1174-89液化石油气GB8334-87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50183-93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SY5984-94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SY5858-93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3贮灌厂(站)的建设及使用3.1新建、改建、扩建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前,应办理建站申请,申请资料包括:a.建站设计规划报告;b.建站地址平面图;c.液化石油气来源。
以上资料备齐经石油企业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当地城建、劳动、公安部门审批。
3.2贮灌厂(站)的设计应由省、部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担,并严格按GBJ16和GB50183进行设计。
3.3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设备资料,由局级建设部门组织设计、安全、公安、消防、环保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油气行业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油气行业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第一章检查准备 (3)1.1 检查计划与任务分配 (3)1.1.1 编制检查计划 (3)1.1 确定检查范围:根据油气行业特点,明确检查的具体区域、设施和环节。
(3)1.2 制定检查时间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检查时间,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1.3 确定检查内容: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和实际情况,明确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41.4 制定检查流程:明确检查的步骤、方法,保证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1.4.1 任务分配 (4)2.1 成立检查组: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成立专业的检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4)2.2 明确检查组成员职责:为每个成员分配具体的检查任务,明确各自职责,保证检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4)2.3 开展检查前培训: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检查能力,保证检查质量。
(4)2.3.1 检查工具准备 (4)3.1 收集相关资料:整理油气行业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为检查工作提供依据。
43.2 准备检查表格:根据检查内容,设计相应的检查表格,便于记录和统计检查结果。
(4)3.3 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如气体检测仪、红外热像仪等,保证检查数据的准确性。
43.3.1 设备准备 (4)4.1 检查设备清单:根据检查任务,列出所需设备的清单,包括名称、数量、规格等。
(4)4.2 保证设备完好:检查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功能稳定、可靠。
(4)4.3 准备备用设备:为应对突发情况,提前准备相应的备用设备,保证检查工作的连续性。
(4)4.4 设备运输与保管:合理规划设备运输路线,保证设备安全、及时到达检查现场,并妥善保管。
(5)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 (5)4.4.1 责任主体明确 (5)4.4.2 责任内容具体 (5)4.4.3 责任落实到位 (5)4.4.4 责任考核有效 (5)4.4.5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5)4.4.6 安全管理人员资质 (5)4.4.7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6)4.4.8 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6)4.4.9 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 (6)第三章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6)4.4.10 检查目的 (6)4.4.11 检查内容 (6)4.4.13 检查周期 (7)4.4.14 维护保养 (7)4.4.15 检修 (7)4.4.16 维护保养与检修记录 (7)4.4.17 检查目的 (7)4.4.18 检查内容 (7)4.4.19 检查方法 (8)4.4.20 检查周期 (8)第四章环境与职业健康检查 (8)4.4.21 检查目的 (8)4.4.22 检查内容 (8)4.4.23 检查方法 (8)4.4.24 监测目的 (9)4.4.25 监测内容 (9)4.4.26 防护措施 (9)4.4.27 监测与防护要求 (9)第五章爆炸危险品管理检查 (9)4.4.28 储存管理 (9)4.4.29 运输管理 (10)4.4.30 使用管理 (10)4.4.31 废弃管理 (11)第六章应急预案与救援设备检查 (11)4.4.32 应急预案的制定 (11)4.4.33 应急预案的执行 (12)4.4.34 救援设备配置 (12)4.4.35 救援设备维护 (12)第七章作业现场安全检查 (13)4.4.36 检查目的 (13)4.4.37 检查内容 (13)4.4.38 检查方法 (13)4.4.39 检查目的 (13)4.4.40 检查内容 (13)4.4.41 检查方法 (14)第八章安全教育与培训检查 (14)4.4.42 目的 (14)4.4.43 培训计划制定 (14)4.4.44 培训实施 (14)4.4.45 培训效果评估 (14)4.4.46 目的 (15)4.4.47 竞赛与演练组织 (15)4.4.48 竞赛与演练实施 (15)4.4.49 竞赛与演练效果评估 (15)第九章安全生产投入与效益评估 (15)4.4.51 投入具体情况 (16)4.4.52 评估目的 (16)4.4.53 评估指标 (16)4.4.54 评估方法 (17)4.4.55 评估结果 (17)第十章检查总结与整改 (17)4.4.56 检查结果汇总 (17)1.1 汇总检查项目及检查人员信息:对本次油气行业安全检查涉及的项目、检查人员进行详细记录,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
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建设,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钢瓶的灌装、运输、贮存、使用及定期检验的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石油企(事)业单位及用户。
2引用标准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1174-89液化石油气GB8334-87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50183-93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SY5984-94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SY5858-93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3贮灌厂(站)的建设及使用3.1新建、改建、扩建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前,应办理建站申请,申请资料包括:a.建站设计规划报告;b.建站地址平面图;c.液化石油气来源。
以上资料备齐经石油企业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当地城建、劳动、公安部门审批。
3.2贮灌厂(站)的设计应由省、部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担,并严格按GBJ16和GB50183进行设计。
3.3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设备资料,由局级建设部门组织设计、安全、公安、消防、环保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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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标准号】SY 5984-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田所有盛装和输送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金属容器、非金属容器、管道及装卸设施接地装置的安装和检测。
2引用标准(略
3 术语
3.1接地装置
接地端头、引下线、接地干线与接地体组成的装置。
3.2接地端头
引下线自容器、管道、装卸设施引出始端及连接的位置(点。
3.3引下线
避雷针或设备与接地干线或接地体的连接线。
4 容器
4.1金属储罐、非金属储罐的防雷防静电设计应符合 GBJ 74 第 11章第 2条、第
3条中有关规定。
4.2金属油(气储罐罐体应设有固定式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值应小
于 10欧。
接地点沿罐底周边每 30m 不小于一个,但周长小于 30m 的单罐接地点不少于两个。
4.3油罐上的温度、液位等仪表测量装置、采用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电缆外皮或配线钢管与罐体为电气连接。
铠装电缆的埋地长度大于 50m 。
4.4地上非金属油罐应设有独立避雷装置。
油罐的金属附件与罐体外露金属件为电气连接并接地。
未作电气连接时, 整个罐顶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8mm 的圆钢做成
不大于 6m*6m的钢网加以铺盖并接地。
罐内设置的防静电导体应引至罐外接地, 并与油罐金属管线连接,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 10欧。
4.5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室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为电
气连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欧。
4.6浮顶罐的浮船与罐壁之间应有两根截面积不小于 25mm 2的软铜绞线作电
气连接。
4.7球型储罐体应设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点沿球体外围均匀布置,其间
距不大于 30m ,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10欧。
4.8油、气集输生产装置中的立式和卧式金属容器(三相分离器、电脱水器、原油稳定塔、缓冲罐等的本体至少设有两个防静电接地装置, 接地点分别设在卧式
容器前后封头底部及立式容器两侧地脚螺栓位置,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10欧。
4.9各种储罐顶部附件(机械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等的对接法兰必须用 6mm 2多股铜线跨接。
4.10油罐罐口检尺量油及定期取样的量油尺、取样器、温度计应采取措施接地, 所用的绳索应采用电阻率小于 10 8欧×cm 的天然纤维材料。
4.11高架罐(原油罐、成品油罐、燃油罐的罐体必须设置两处以上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 10欧。
4.12钢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
5 管道
5.1站内、罐区、装置区中各个固定相对独立的钢油罐、塔架等建(构筑物的管道, 可通过与工艺设备金属外壳的固定连接 (包括法兰连接进行防静电接地。
5.2与管道连接的泵、过滤器、缓冲器防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宜小于 100欧。
5.3地上或管沟敷设的输油管道在进出站处、与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处、管道分岔处以及无分支直管道每 200~300m处均应设有防静电和防感应雷接地装置、接地点宜设在固定管墩(架处,接地电阻值小于 30欧。
5.4装有绝缘法兰的管道及金属配管中非导体管段, 在两侧的金属管上应分别有防静电接地点。
5.5山区、沙漠管道的防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大于 1000欧;其余地区不大于 100欧;兼有防感应雷作用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 30欧。
6 装卸设施
6.1装卸油 (气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栈桥、台站和码头区的所有管道、设备、建 (构筑物的金属体和铁路钢轨等 (作阴极保护者除外 , 均应连成电气通路并接地。
6.2栈桥的每根铁路钢轨和栈桥鹤管法兰处应用两根直径不小于 5mm 的金属线连接;每 200m 钢轨处有一接地点,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欧。
6.3装卸站台船位或车位停靠点,应有静电接地干线(或接地体和若干个静电接地的端子排板。
码头的接地体至少应有一组在陆地上。
6.4码头引桥、趸船等应有两处相互连接并进行接地。
连接线可选用 35mm 2多股铜芯电缆。
码头的固定式栈桥的桥墩钢筋应与本桥金属相连接。
6.5卸油鹤管及装油软管应选用有金属螺旋线或金属保护网的胶管制作, 管端应用截面不小于 4mm 2的铜芯软导线与接地极稳固连接。
6.6汽车槽车、液化气槽车装卸作业中防静电接地线宜采用专用防爆型静电接地磁力接头(也可采用橡套电缆如 YCW 3*6mm2三芯并成一股, TRJ 25mm 2单股等, 接地连接可选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蝶形螺栓、鱼尾夹头、电焊夹头或专用夹头等器具, 严禁用接地线缠绕方式连接。
接地点应避开油箱。
槽车尾部应配用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禁用拖地链条。
7 接地装置
7.1引下线
7.1.1固定容器、设备、管道其防雷接地装置的刚性导体引下线,宜采用镀锌扁钢制成, 扁钢厚度不小于 4mm , 宽度不小于 40mm , 当采用镀锌圆钢时, 其直径不
应小于 10mm 。
7.1.2固定容器、设备、管道的防静电接地引下线,宜选用厚度不小于 4mm ,宽度不小于 25mm 的镀锌扁钢或直径不小于 10mm 的圆钢制作。
7.1.3引下线应采取最短途径,并避免死弯。
7.1.4一台设备多点接地时,应设过渡连接的断接卡子。
7.1.4.1断接卡子应设在引下线至接地体之间。
7.1.4.2断接卡子宜水平安装,距地坪高度以拆装方便而定。
7.1.4.3断接卡子与上下两端采用搭接焊连接,焊接处不应有夹渣、气孔、咬边及未焊透现象,搭接长度应为扁钢宽度的两倍。
7.1.4.4断接卡子采用配锁紧螺母或弹簧垫圈的 M 10*30(镀锌螺栓紧固、连接金属面应除锈、除油污。
7.1.5测试点要标出明显标记。
7.2接地端头
7.2.1可供直接接地的接地端头有:
a.设备、管道外壳(包括支座上预留的裸露金属表面;
b.设备、管道的金属螺栓连接部位;
c.采用专用的金属接地板或螺栓。
7.2.2采用金属接地板或螺栓作接地端头的要求:
7.2.2.1金属接地板或螺栓可焊(或紧固于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或支座上。
7.2.2.2金属接地板或螺栓的材质: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为黑色金属材料时, 应选用不锈钢; 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为有色金属材料时, 应选用与设备、管道外壳相同材质的材料。
7.2.2.3专用金属接地板不小于 50mm*5mm(宽度 *厚度。
接地连接用的最小有效长度,对大型设备至少为 110mm (2孔直径 11;小型设备至少为 60mm (1孔直径11。
接地螺栓为 M10*30。
7.2.2.4当选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作静电接地时, 应符合 SY/T 0060中 4.2.4要求。
7.3接地体与接地干线
7.3.1接地体应采用钢管或角钢制作,钢管最小壁厚为 3.5mm ,角钢最小壁厚为4mm 。
7.3.2接地体埋入地下深度不小于 3m 。
7.3.3罐组的接地干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8 接地电阻的检测
8.1测试及测试时间
8.1.1每年雷雨季节来临之前应对防雷装置接地电阻测试一次。
8.1.2轻烃、原油稳定等装置可在小修、大修期间进行静电测试。
8.1.3测试须由持证电气人员进行。
8.1.4罐组的接地电阻值应逐罐分别测试, 单罐的接地电阻值应在断接卡子断开前整体测试, 断接点的电阻值应逐个断开测试。
单个断开接地点的电阻值测试完后应立即恢复断接过渡连接。
8.2测试数据的技术处理
8.2.1测试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及编号、测试点编号及数值结果、测试人和整改建议等内容。
8.2.2测试单位应正式出具测试报告,测试报告一式三份,由生产单位、测试单位各保管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一份。
8.3接地电阻测量仪的选定
8.3.1接地电阻测量仪型号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批准选定。
8.3.2接地电阻测量仪必须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8.3.3接地电阻测量仪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校验,保证性能完好准确。
9 接地装置的例行检查
接地装置每年检查两次, 检查分为外观检查和资料检查, 其内容应分别符合
9.1 条与 9.2 条之规定。
有接地装置的生产单位应对此建立档案或台帐。
9.1 外观检查主要内容 a.接地装置锈蚀或机械损伤情况,导体损坏、锈蚀深度大于 30%或发现折断应立即更换; b.引下线周围不应有对其使用效果产生干扰的电气线路; c.断接卡子螺母接触是否均匀牢靠; d.接地装置周围土壤有无下沉现象。
9.2 资料检查主要内容 a.资料齐全完整,数据准确; b.接地电阻测试符合本规定要求,单个数值无明显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