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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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的商标管理,促进品牌建设与发展,维护公司合法的商标权益,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开展公司商标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设计、注册申请、使用、日常管理、保护等。

第三条符合下述条件的,属于公司商标:(一)用于区别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二)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不具有区别公司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特征的标识,不属于公司商标。

第四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的,不得作为公司商标使用。

第五条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集团各级员工应当树立商标意识,通过商标来区别公司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提升公司商标资产的价值。

公司商标使用应当以注册商标为主,未注册商标为辅。

符合条件的商标应当根据本办法申请注册为注册商标。

第六条注册商标是公司的核心资产,集团各级员工负有依法维护公司注册商标合法权益的义务。

公司对注册商标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机构及个人应当予以表彰。

第七条公司商标管理遵循统筹管理、用者负责、分级管理、强化监督、依法维权、提升价值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推动建立和完善商标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商标申请和维权共享服务机制等,提升商标管理的效能。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职责分工第九条公司开展商标管理应当明确法律部门和品牌部门及各职责。

第十条集团公司商标管理的牵头管理部门和法律部门为集团法规部,品牌管理部门为集团品牌部。

第十一条集团法规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公司商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二)公司商标设计合规性要求的制定和完善;(三)集团公司商标注册申请、变更、转让、许可、续展等事项的法律事务;(四)对商标注册申请、变更、转让、许可、续展等事项流程的制定和完善;(五)参与更新公司核心商标名录、一级商标认定具体标准的制定、商标分级个案认定事务;(六)对市场上商标注册行为的监测;(七)集团公司商标相关的法律纠纷处理;(八)其他与商标法律事务相关的职责。

XX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XX有限公司统一的企业形象,有效开展商标运营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商标的美誉度和内在价值,提升公司的市场认知度和竞争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标是公司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

公司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促进商标指定产品和服务类项目建立起优良的品质及良好的信誉;实现商标依法正确使用;保护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提升商标内在价值。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有商标授权关系的单位。

第二章商标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作为公司实施商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一)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异议、复审、变更等项工作;(三)负责商标整体形象的策划和宣传,负责制订和推行视觉识别系统(VIS)标准,宣传并强化商标的核心价值,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四)负责接收商标授权申请,办理公司商标授权许可相应工作;(五)负责指导、监督各单位商标管理工作;(六)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和信息处理;(七)负责提供公司商标相关咨询服务和指导;(八)负责已取得商标使用授权的单位使用商标事宜进行管理和监督;(九)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机构的联络和沟通;(十)负责配合法务部处理商标侵权及其他纠纷。

第五条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对生产商,经销商和公司无资产关系的授权单位使用商标事宜进行管理和监督;法务部负责对商标侵权等事件进行法务维权。

第六条各单位须严格遵守授权商标指定产品的质量标准管理、品牌建设、企业视觉识别规范等有关规定。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商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对本单位授权商标进行管理、监督。

第三章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公司在产品和服务类项目上使用多种商标标识,实行分类使用公司商标的策略。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商标管理,保护公司商标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遵循依法保护、合理使用、注重效益、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商标注册第四条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应充分考虑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适应性,确保商标能够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易于识别和区分。

第六条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前应进行商标查询,确保商标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

第七条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应提交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设计图样及相关材料,并按期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三章商标使用第八条公司应合理使用已注册商标,确保商标在产品或服务上的显著性和识别性。

第九条公司使用商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第十条公司使用商标应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声誉,不得将商标用于虚假宣传或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四章商标保护第十一条公司应关注商标侵权行为,对侵犯公司商标权益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维权。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商标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商标注册信息,确保商标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商标法律意识,定期组织商标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商标法律保护的认识。

第五章商标管理组织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商标管理组织,负责公司商标的管理和维权工作。

第十五条商标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公司商标战略和策略。

2. 管理和维护公司商标注册信息。

3. 监督和规范公司商标使用行为。

4. 处理商标侵权事宜,维护公司商标权益。

5. 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商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企业商标管理办法

企业商标管理办法

企业商标管理办法导言企业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标识企业身份、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功能。

为了保护企业商标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形象和竞争力,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企业商标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商标使用管理1. 商标合法性验证在使用商标前,企业应进行商标合法性验证,确保商标不侵犯他人权益,不涉及禁止使用的标识和词语。

2. 商标注册企业应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以保障商标的合法权益。

申请注册前,应进行商标相关的初步定位和市场调研,确保商标的区分度和市场适应性。

3. 商标使用规范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商标使用规范,规定商标在不同场合和媒体上的使用方式,禁止未经授权的商标使用行为。

4. 商标维护企业应建立健全商标维护机制,及时跟进商标维权事宜。

对于发现侵权行为,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商标权益。

二、商标保护管理1. 商标监测企业应定期进行商标监测,及时发现商标侵权或盗用情况。

可以借助专业机构的帮助,提高监测效果。

2. 商标维权企业应保护自身商标权益,对于发现的商标侵权行为,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包括发出警告函、申请仲裁和起诉等。

3. 商标合作管理企业在与其他企业合作时,应注重商标的保护。

合作合同中应明确商标使用的权益和义务,以及商标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等。

4. 商标品牌形象管理企业应加强商标品牌形象管理,确保商标的统一识别和一致性。

商标在不同渠道和媒体上的使用应保持一致的风格和形象。

三、商标使用守则1. 禁止虚假标识企业在商标使用过程中,禁止使用虚假的商标标识,如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2. 禁止滥用商标权益企业不得滥用商标权益,不得利用商标限制正常的市场竞争,妨碍其他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

3. 商标规范使用企业应规范商标的使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商标权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结语企业商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商标管理能够保护企业的商标权益,提高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企业应积极制定和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办法,确保商标的合法性、权益和宣传效果。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商标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公司商标保护制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商标是指专门用于标识公司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第三条公司商标的管理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公司商标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公司的经营范围相适应。

第五条公司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区别性和原创性,不能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产生混淆。

第六条公司商标的注册、管理、使用等工作应当实行科学管理、依法运作、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二章商标管理机构第七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由公司商标管理机构负责。

第八条公司商标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起草商标规划和管理制度,制定商标使用计划;(二)指导和监督商标申请、注册等工作的开展;(三)对商标权利的许可、转让、变更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四)收集和整理商标资料,建立商标数据库;(五)处理商标侵权投诉和纠纷;(六)评价和分析公司商标的使用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商标注册第九条公司商标应当采取注册制度进行保护。

第十条公司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属于公司的真实意愿,不得捏造事实,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公司商标注册申请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应当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商标注册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商标的注册申请应当携带以下材料:(一)商标注册申请书;(二)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商标图样及说明;(四)商标注册费用发票等相关凭证。

第十四条商标注册局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和公示。

第十五条商标注册局应当在审查期内,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补正意见和异议予以回复。

第十六条公司商标获得注册,其权利自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书之日起产生。

第四章商标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商标应当依照商标使用规范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商标必须在商品或服务上合法使用;商标使用必须与公司经营范围相符。

商标管理制度(五篇)

商标管理制度(五篇)

商标管理制度商标就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产品标识。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建立完整的企业商标管理体系,加强商标管理,维护商标信誉,维护企业信誉,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依法行使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权限,特制定本企业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一、公司成立商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各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成员有:销售部、办公室、技术质量部、生产部、财务部。

二、对已注册的商标由信息中心负责对商标的档案管理,及时记录企业商标的印刷、使用、注册、保护及获奖等各种情况。

对商标档案要及时归档,严防丢失、污损、残缺和被破坏,并同时对商标档案进行必要的分析、研究、总结规律,发现问题,为商标的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在发生侵权案件时,提供必要的佐证。

三、已注册的“wgys”商标用于产品的外包装、产品合格证、产品样本、产品广告以及各种对外宣传、营销等企业正当的合法的活动中使用。

四、注册新的产品商标,由董事长批准,有关部门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报工商局进行注册、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售出产品和其他场合上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已注册的商标使用审批权,由董事长亲自掌管。

五、办公室负责产品的样本、广告及其他企业行为中商标使用的审核和维权工作,对发现的侵权行为及时上报董事长,并负责申诉处理等善后工作。

六、质量保证部负责印有注册商标的产品外包装、合格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建帐管理,每月按生产计划下发产品合格证,并监督产品包装过程中合格证的使用情况;同时负责对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建档管理,每年作一次使用检查。

七、凡需在商品、包装及广告宣传过程中使用注册商标时,须提前请示董事长,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印刷、使用,对印刷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和归档。

八、商标的印制需经商标管理小组审核后,方可实施;印制时,要签订印制合同,包括商标的使用地点、印制地点、印制数量以及印制的废商标的处理办法等,以免承印企业随意对废次商标进行处理,造成外流。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中国**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无形资产,规范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分公司、直属各单位、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标,是指集团公司已经注册、正在申请注册以及尚未申请注册的商标。

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集团公司总部负责集团公司商标的统一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以集团公司名义注册商标的管理和集团公司核心商标的认定。

集团公司各省级分公司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商标的统一管理工作,直属单位、控股子公司负责本单位商标的统一管理工作。

但本办法规定由集团公司总部统一管理的事项除外。

第五条集团公司根据实际建立健全与商标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分析能力,促进信息共享。

商标信息化系统应基本实现商标数据和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关键节点时限提醒、数据统计等功能。

第六条集团公司从公司整体战略和业务发展角度需要持有各单位商标的,各单位应当配合集团公司进行商标转让。

各单位经集团公司授权许可,可以成为集团公司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

第二章商标管理职责第七条商标管理实行商标综合管理部门、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制度。

法律事务机构作为商标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商标注册、续展、法律保护以及其他商标综合管理工作。

商标职能管理部门是指市场部门、财务部门和计划建设部门。

商标业务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商标涉及产品或服务的性质,与商标具有最密切业务关联或直接管理职责的部门。

商标业务管理部门认定不明确时,由商标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有利于商标管理的原则指定。

第八条商标综合管理部门履行以下商标管理工作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商标管理制度;(二)开展商标保护工作,防范和制止侵权行为,包括承办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注销、异议、争议、许可、转让或受让、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等事项,负责处理本单位的商标纠纷等;(三)对商标设计方案提出法律意见;(四)组织商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建立商标档案;(五)对在商标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给予奖励的建议;(六)负责商标管理的法律知识培训;(七)负责商标代理机构选聘和管理;(八)其他商标综合管理的有关工作。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公司商标管理办法1.引言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等方面有重要影响。

为规范商标管理,保护企业商标权益,制定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拥有商标和使用商标的企业。

3.商标注册公司应根据自己的产品和服务选择合适的商标,经过商标的注册和公告程序,确保商标的法律保护和权益。

4.商标使用(1)商标的规范使用:商标应用在企业的各种商品和服务中,应保证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和字体等规定不变,不能随意修改,宣传中也应注意不涉及虚假或夸大的内容。

(2)商标使用授权:企业可以设立商标使用管理部门,对实际使用商标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授权管理,确保商标的合法使用,同时也有效防范商标的滥用。

(3)商标使用监管:公司应建立商标使用监管机制,定期对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确保商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5.商标保护(1)依法维护商标权益:企业必须依法维护自己商标权益,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应积极维权,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标。

(2)市场监控:企业应定期进行市场监控,了解商标市场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商标侵权行为。

(3)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抵抗侵权行为的能力。

6.商标管理(1)商标档案管理:商标档案是公司资产,并应实时维护和更新。

公司应将注册商标纳入档案管理范围,建立商标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商标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2)统一商标管理:公司应实现商标的统一管理,明确商标授权、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商标管理体系建设,形成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

(3)商标宣传:企业应加强对商标的宣传,积极塑造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价值,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7.总结公司商标的管理是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应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积极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提高商标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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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标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维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归口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投资发展部为商标管理的综合部门。

第四条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商标的注册、续展、变更、转让、许可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建立商标档案和《商标注册证》的保管工作;负责社会上商标侵权的信息反馈及处理工作。

第五条质管部负责组织申报商标注册产品及许可使用商标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商标注册产品的产品标签。

第六条投资发展部应配置专职或兼职的商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商标管理工作。

商标管理人员的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延展、转让、许可使用等事项。

二、对商标的使用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各部门依法正确使用商标。

三、监督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四、结合商标管理,确定商标产品范围、质量要求,监督商品质量,制止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五、对商标印制进行管理。

六、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台帐和档案。

七、处理商标争议事项。

第三章商标注册及使用申请程序
第七条公司新申请注册的产品,应报公司批准后,由公司质管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投资发展部统一办理商标注册工作。

第八条其它需要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部门(非用于公司产品方面),在确定使用用途、数量等后,报投资发展部备案,如投资发展部发现商标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不得使用或做相应改正。

第九条公司可以许可外单位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凡需使用公司现有注册商标的单位,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由公司和申请单位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送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并报送国家商标局备案,并由国家商标局予以公告。

第四章使用商标应注意的事项
第十条许可使用单位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注或R。

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第十一条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时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注册人名义和注册人地址,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不得自行转让或许可该注册商标给第三方使用,并有义务对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保证质量。

第十二条对用于公司产品的商标标识的印制,由质管部统一规格、统一版式,报投资发展部审核后,由使用部门(或采供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到依法有权印制的定点印制单位印制,负责印制、保管或使用公司商标标识的部门为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保
管制度、台账和使用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用于许可使用的公司产品,但不得滥用于与公司许可产品无关的任何地方。

第十三条对用于非产品类的注册商标使用,使用部门(包括负责印制标有注册商标的部门)负责对标有公司商标的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进行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建立相应台账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商标不滥用于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地方。

第十四条用于公司产品商标标识,产品生产出来,由生产单位(或包装单位)及时标上商标标识,保证产品带有完好的商标标识出厂。

第十五条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部门,应加强质量管理,维护商标信誉,提高产品知名度,无条件接受公司质管部、投资发展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并为公司创名牌做出贡献。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在使用商标期间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年检费、续展费等),由公司承担,但对外许可使用的除外。

第十七条投资发展部及相关部门如发现有关部门未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可提出纠正意见,相关责任部门拒不纠正或存在其它严重情况的,可提请公司领导对责任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章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十八条商标专用权。

也称为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即一方面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另一方面可以禁止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第十九条公司相关部门及许可使用单位应进行经常性商标监察,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监察是否有与注册人商标相雷同的商标获准注册;二是监察是否有不法企业或个人假冒、复制、模仿注册人的注册商标和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其它行为。

第二十条公司相关部门及许可使用单位如发现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及时向投资发展部报告,并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投资发展部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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