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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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4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4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商标管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商业实体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企业商标是指公司的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第四条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由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企业商标管理包括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保护和商标管理四个方面。

第六条企业商标管理的目标是保护企业商标权益,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第七条企业商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原则,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企业商标管理应与公司的经营战略相配套,服务于企业的发展目标。

第九条企业商标管理应依法合规,遵守商标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企业商标管理应制定完善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商标注册第十一条商标注册是企业商标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商标保护的基础。

第十二条企业商标注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商标的可注册性:商标应具备显著性、独立性和可辨识性;(二)商标的合法性:商标应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益;(三)商标的有效性:商标应在注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使用,并维持有效使用;(四)商标的真实性:商标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可靠的商标信息。

第十三条商标注册工作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商标查询:对商标进行全面细致的查询,确保不侵权,避免驳回;(二)商标申请: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准备相关材料;(三)商标驳回复审:如遭到驳回,及时申请复审;(四)商标事务:处理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许可、商标续展等事务;(五)商标监测:及时了解商标动态,保障商标权益。

第十四条商标注册费用由企业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合理调配,确保商标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商标注册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修订完善商标注册制度。

第三章商标使用第十六条企业商标使用是企业商标管理的核心环节。

第十七条企业商标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商标的真实性:商标使用应与商标注册信息一致;(二)商标的正当性:商标使用应符合商标法律法规;(三)商标的稳定性:商标使用应稳定持续,避免频繁变更;(四)商标的品质:商标使用应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相匹配。

公司商标字号管理制度

公司商标字号管理制度

公司商标字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商标字号的管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商标字号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具有商标注册需求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商标字号管理制度的遵守,是公司内部所有成员的义务,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的处罚。

第四条公司商标字号管理制度的制定、调整和解释权归公司相关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商标字号注册流程第六条公司内需要注册商标字号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先向公司知识产权部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第七条知识产权部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核并指导申请人完善相关资料。

第八条申请人须提交商标设计稿、商标使用范围、商标申请类别等相关资料。

第九条知识产权部门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第十条若申请被受理,知识产权部门将协助申请人进行商标字号注册流程,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商标注册成功后,知识产权部门将监督并协助申请人进行商标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如商标注册申请失败,知识产权部门将向申请人解释失败原因,并提供再次提交申请的指导。

第三章商标字号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商标字号注册成功后,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商标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改动、使用或转让商标。

第十四条商标使用范围由公司知识产权部门制定,并及时更新公告。

第十五条公司商标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广告、宣传品、公司名片等。

第十六条公司商标字号一律采用公司指定字体和颜色,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七条公司商标字号不得用于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或产品上。

第十八条公司商标字号若被发现被他人冒用或侵权,必须及时向知识产权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商标字号使用需得到公司知识产权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四章商标字号管理监督第二十条公司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商标字号的管理进行监督。

商标管理制度范文(5篇)

商标管理制度范文(5篇)

商标管理制度范文商标就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产品标识。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建立完整的企业商标管理体系,加强商标管理,维护商标信誉,维护企业信誉,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依法行使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权限,特制定本企业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一、公司成立商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各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成员有:销售部、办公室、技术质量部、生产部、财务部。

二、对已注册的商标由信息中心负责对商标的档案管理,及时记录企业商标的印刷、使用、注册、保护及获奖等各种情况。

对商标档案要及时归档,严防丢失、污损、残缺和被破坏,并同时对商标档案进行必要的分析、研究、总结规律,发现问题,为商标的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在发生侵权案件时,提供必要的佐证。

三、已注册的“wgys”商标用于产品的外包装、产品合格证、产品样本、产品广告以及各种对外宣传、营销等企业正当的合法的活动中使用。

四、注册新的产品商标,由董事长批准,有关部门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报工商局进行注册、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售出产品和其他场合上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已注册的商标使用审批权,由董事长亲自掌管。

五、办公室负责产品的样本、广告及其他企业行为中商标使用的审核和维权工作,对发现的侵权行为及时上报董事长,并负责申诉处理等善后工作。

六、质量保证部负责印有注册商标的产品外包装、合格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建帐管理,每月按生产计划下发产品合格证,并监督产品包装过程中合格证的使用情况;同时负责对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建档管理,每年作一次使用检查。

七、凡需在商品、包装及广告宣传过程中使用注册商标时,须提前请示董事长,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印刷、使用,对印刷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和归档。

八、商标的印制需经商标管理小组审核后,方可实施;印制时,要签订印制合同,包括商标的使用地点、印制地点、印制数量以及印制的废商标的处理办法等,以免承印企业随意对废次商标进行处理,造成外流。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商标管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提高商标价值,保护企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商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企业商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各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商标申请、商标使用与维护、商标授权与转让、商标侵权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应由商标管理部门征求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并报企业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商标申请第六条商标注册申请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商标注册申请应由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一)依法了解商标注册相关信息,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提供商标注册方案。

(二)起草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三)向商标局递交注册申请材料,并及时与商标局保持联系,跟踪申请进度。

(四)协助企业管理层处理商标注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第八条商标注册申请费用应由企业管理层承担。

第九条商标注册申请成功后,商标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指导其按照规定使用商标。

第十条商标注册证书和商标注册公告应定期更新,商标管理部门应负责管理和保存。

第三章商标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企业使用商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商标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商标使用和管理手册,明确商标使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十三条商标使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在产品、宣传材料、网站等各种渠道上准确使用商标。

(二)监督产品生产过程中商标的正确使用。

(三)定期检查产品销售渠道,防止伪劣产品使用商标。

(四)加强商标宣传,提高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四条商标的维护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定期对商标进行巡查,发现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三)定期申请商标延续期,确保商标的长期有效。

第十五条商标管理部门应协助企业管理层处理商标使用和维权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六条企业涉及商标侵权诉讼的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带企业标志的管理制度

带企业标志的管理制度

带企业标志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行为,保障企业运行秩序,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中层干部、基层员工等。

第三条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企业领导班子,负责监督执行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考核和评价。

第四条企业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制度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企业标志管理第五条企业标志是企业的形象代表,所有员工都应当尊重和维护企业的标志。

第六条企业标志设计应符合企业形象、文化和理念,不得随意更换或擅自修改。

第七条任何部门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企业标志,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部宣传。

第八条企业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第九条企业标志的保护应加强,不得被篡改、仿制和侵权。

第十条对于有关企业标志的管理、使用等事项,应当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确保企业标志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企业员工应当尊重企业领导,服从安排,听从调动,服从命令。

第十三条企业员工应当尊重同事,保持团队合作,不得有不良行为和不当言论。

第十四条企业员工应当保守企业机密,不得泄露企业机密信息,不得向外界提供未经授权的资料。

第十五条企业员工应当维护企业财产,不得私自挪用、侵吞企业财产。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第十六条企业将建立健全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七条企业将对员工的优秀表现予以奖励,对不良表现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企业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调整、晋升晋级、培训等激励措施。

第十九条任何违反企业规定的员工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停职、开除等。

第五章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第二十条企业将建立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环境保护。

公司商标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商标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商标档案的管理,确保商标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充分发挥商标档案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商标相关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商标注册申请文件;2. 商标注册证书;3.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4. 商标维权诉讼材料;5. 商标广告宣传资料;6. 商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7. 其他与商标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机构与职责1. 公司办公室设立商标档案管理小组,负责公司商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商标档案管理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指定,具体职责如下:(1)收集和整理商标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建立商标档案管理制度,对商标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3)定期对商标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4)确保商标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5)为各部门提供商标档案的查询和借阅服务;(6)对商标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商标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

2. 商标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对收集到的商标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2)对商标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3)编制商标档案目录,便于查询和利用。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商标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设置专用档案柜,确保档案的安全;(2)定期对档案进行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3)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对借阅档案的人员进行登记和审批。

2. 商标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提供商标档案的查询和借阅服务;(2)确保商标档案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泄露;(3)对商标档案的查询和借阅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商标档案的鉴定应定期进行,根据档案的实际价值、保存状况和利用情况,对档案进行鉴定。

2. 鉴定后的商标档案,根据其保存价值,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

公司商标管理制度

公司商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商标管理,提高公司商标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保护公司商标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商标是公司的重要资产,是公司在市场中的重要标识,具有重要的品牌价值。

第三条公司商标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第四条公司商标管理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公正、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商标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商标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商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商标的注册管理第六条公司商标的注册管理由公司商标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

第七条公司商标的注册申请应当是公司商标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出。

第八条公司商标的注册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公司商标的注册申请费用由公司统一承担。

第十条公司商标的注册申请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商标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商标的注册证书由公司商标管理委员会保管。

第三章商标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商标使用范围由公司商标管理委员会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商标的标识位置、标准颜色、标准字体由公司商标管理委员会规范。

第十四条公司商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商标的使用应当注重形象保护和品牌建设,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六条公司商标的管理包括商标授权、商标许可、商标变更等事项,由公司商标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

第四章商标的保护与维权第十七条公司商标的保护包括商标权益保护和商标维权两个方面。

第十八条公司商标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应当及时向国家商标局投诉,维护公司商标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商标维权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由公司商标管理委员会协助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商标的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侵权、商标假冒等,公司应当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商标管理制度的执行第二十一条公司商标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公司商标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公司商标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使用、修改、侵犯公司商标权益。

公司标识管理规定(5篇)

公司标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的标识管理,规范企业的整体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司实行标识制度。

实施标识管理的目录,由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和公布。

第三条需要使用到本公司LOGO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凡用本公司LOGO以对外宣传的人员,必须经由相关部门许可,不得私自使用本公司标识进行一切对外活动。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公司标识的审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标识的使用方法:(一)使用范围:集德创建的整体形象宣传,各业务公司整合宣传使用此LOGO。

(二)标识形象要统一、鲜明,以确保公司标识的唯一性。

公司LOGO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于四周留白1CM左右,保证公司标识的严肃性,不可侵扰性。

(三)使用标识时,图形必须准确,并根据规定的式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擅自更改图形的比例关系和色相。

标识的使用过程中,要求被许可人不得对标识进行任何诸如添加、删减、变形、扭曲方式的改变。

第六条便签、卡片等的设计和印制涉及到公司标识的,必须有统一的式样。

印制时,应当使用规范、统一的字体,标识应当鲜明、清晰,收到印刷品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

第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八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标识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标识的管理和使用,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和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标识是指公司的商标、标志、名称、字号、字样、徽号、图案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案、图形、颜色及其组合,以及音符、颜色等可能识别产品或服务并与其他企业区别开来的标识。

第三条公司标识是公司的重要资产,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珍视并妥善保护公司标识。

第四条公司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七条公司标识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的品牌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范本(2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是为确保企业商标的合法权益及有效管理而制定,旨在规范企业商标的申请、使用与保护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企业商标的良好形象和市场价值的实现。

二、商标申请1. 商标搜索(1)在商标申请前,应进行商标搜索。

商标部门负责人将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对拟申请商标进行详细的搜索与比较,确保商标的独特性和可注册性。

(2)商标搜索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上报商标部门负责人,商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决定是否继续申请商标。

2. 商标申请材料准备(1)商标部门负责人将根据商标申请手续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商标申请材料包括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商标使用授权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等。

3. 商标申请递交(1)商标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商标申请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和整理,并按照商标局规定的流程递交商标申请。

(2)商标部门负责人将跟进商标申请进度,并及时跟进商标局关于商标审查结果的通知。

三、商标使用1. 商标使用准则(1)企业在使用商标时必须严格遵守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侵权行为。

(2)企业商标使用应保持其原始状态,不得篡改、变形或改动商标图样。

2. 商标使用授权(1)企业在使用商标时,须确保与商标使用相关的授权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商标授权文件应由商标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授权对象符合企业商标使用的要求。

3. 商标使用监督(1)商标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企业商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商标的正确使用和避免滥用。

(2)如发现商标使用违规行为,商标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四、商标保护1. 商标维权(1)商标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关注商标维权事宜,如发现他人侵权行为,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2)商标维权涉及的申诉、仲裁、诉讼等手续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告给企业法务部门备案。

2. 商标监测(1)商标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商标监测机制,定期对市场上与企业商标相似或相同的商标进行监测分析。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商标的管理和保护,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保障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商标的管理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商标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价值,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商标管理责任第四条企业商标管理委员会是本企业商标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商标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各部门的商标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企业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企业领导担任。

第六条商标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商标管理规定和操作指南;2. 审批商标使用申请,确定商标使用的范围和方式;3. 监督商标使用行为,及时纠正违规行为;4. 组织商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商标的认识和意识。

第三章商标注册和维护第七条本企业所有商标的注册申请和管理工作由商标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商标注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确定商标的类别和申请范围;2. 准备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并提交给相关机构;3. 跟进商标注册进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第九条商标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及时缴纳商标使用费用,确保商标权益;2. 定期检查商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 积极回应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益。

第四章商标使用管理第十条企业员工必须遵守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企业商标使用规定使用商标。

第十一条商标的使用范围和方式由商标管理部门审批并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二条商标使用的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 不得随意更改或修改商标的外观和颜色;2. 使用商标时应避免与其他商标混淆;3. 不得私自将商标授权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五章商标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于商标的违规使用行为,商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 警告;2. 撤销商标使用权;3. 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商标的恶意侵权行为,商标管理部门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商标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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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管理制度第一章商标管理总则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标商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的商标质量与创新;确保商品服务信誉;确保合理的广告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及其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二章商标的管理职能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2、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转让、使用许可、评估的审核;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批;4、指导或参与集团公司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的工作;5、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关联企业商标管理工作;6、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7、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及指导;8、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联络;9、负责有关商标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管理部门、分公司及关联企业职责1、负有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义务;2、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3、有权对商标专用权的特许使用、有偿许可使用提出建议;4、物流管理控制中心对公司委托印制的商标标识负责;5、各管理部门、分公司及关联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各管理部门、分公司及关联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第四条的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评。

第三章商标在行政运作中的管理第六条产品开发部门确定新产品在开发初期,必须同时全方位结合产品商标的使用,包装设计、广告宣传方式,营销策划、消费群体,市场定位、销售区域等,并应根据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商标注册,产品专利、包装专利申请和出版局进行包装版权登记,几项工作应同时进行。

第七条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时间约 3 年1、提出名称各相关部门、关联企业向公司办公室书面提出拟用商标名称、图案的申请报告。

2、检索申请单位按照商标检索要求,填写商标名称检索表格,办公室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或国家商标局进行名称检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3、注册申请与核准注册申请单位应根据名称检索结果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

对需要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组合文字图形、三维商标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提交十一份图样(图样应在1 0 X 1 O或5X 5CM的范围内)。

在接到申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公室完成对申报文件进行初步核对及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公司办公室在接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将在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单位。

第八条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经营战略需要,按国际商标注册的规则办理境外商标注册。

第九条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被他人抢注,各商标设计部门应重视联合商标,防御性商标的设计与注册。

第十条商标设计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发布初审公告之日止,为公司设定的商业秘密保护期。

第十一条关联企业需自行注册商标的,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商标核准注册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商标的补正、修正、异议、复审、争议、变更、续展1 、补正、修正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将向公司发出《审查意见书》,公司办公室在接到意见书后的两个工作内反馈商标注册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在工作日内按通知要求给予补正、修正。

2、异议异议分为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公司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公司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类别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不满三个月的,应及时向商标局递交《商标异议书》;二是他人对我公司申请并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将要求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答辩。

办公室在收到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反馈商标注册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拟就答辩意见并送交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递交国家商标局。

3、复审办公室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公司商标注册申请而发给的《驳回通知书》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商标注册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如不服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意见,办公室在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或《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其他有关商标复审程序均依上一款规定执行。

4、争议公司注册商标与他人注册因相同或近似并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标商品的,且一方注册商标注册不满一年,办公室应按争议程序处理商标争议案件。

5、注册不当的商标处理公司认为他人注册商标不当的,由办公室组织辖内有关研究处理意见,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撤消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对他人认为公司商标注册不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6、再复审公司应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驳回复审、争议、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等所作出的终局决定或裁定,在一年内依程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再复审。

7、变更公司如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法律规定其它注册事项的,应由办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国家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8、续展对需要续展的商标,在有效期满前的六个月内,由办公室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本条所列各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交办。

第十三条商标的信息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经常与政府商标管理部门保持联系,接受专业指导,掌握商标政策法规,了解商标信息,提高商标管理水平。

定期查阅《商标公告》,及时发现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申请商标并作出处理。

公司办公室将通过企业的内部刊物、电子邮件等方式适时公布相关的商标信息。

第十四条商标的转让和受让1、公司办公室应视需要办理注册商标评估手续。

对商标进行分类管理。

定期进行商标使用宣传。

并对长期闲置不用或较少使用的商标,可向公司提出商标转让建议,经批准后实施商标转让并办理相关手续。

2、因经营需要受让他人注册商标的,由求购单位向公司提出申请,在对求购注册商标的使用价值进行充分的论证后,可以受让注册商标。

受让费用与商标专用权人应由公司与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单位明确协商。

3、受让商标,必须审核转让人持有该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认该商标权利入没有因与第三人发生商标权利纠纷和质押,才能办理受让手续。

4、商标转让、受让时应严格遵照《商标法》规定的程序、要求办理手续,避免不当转让、受让造成损失。

第四章商标在经营活动中的管理第十五条商标的使用要求1、使用公司经核准注册后的商标,应在产品包装上的注册商标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明O R 和O注标记。

2、在使用公司的注册商标前,应确认其使用是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

如需在未注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则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使用公司的注册商标时,应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商标为准,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六条商标的许可使用1、公司是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公司和其下属各事业部、非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是商标的当然使用人。

2、公司下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各分公司、各关联企业需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时,应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3、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及商标使用单位的性质,审核该商标有偿或无偿使用的资格。

4、对拟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企业,按如下程序办理许可手续:(1)由拟许可使用公司商标的有关业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填写申请表格;(2)、公司投资管理部对拟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核;(3)草拟后的合同应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会签,并应取得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书面意见;(4)由有关业务部门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许可使用合同;(5)由办公室在三个月内将合同分别送交国家商标局备案和双方所在地工商局备案。

5、合同文本应采用商标局规定的范本。

其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码;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和期限;许可使用商标标识提供方式及废次标识处理的要求;许可人提供的相应技术和许可人监督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保证商品质量的措施;许可使用的报酬数额和支付形式;双方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6、对拟被许可方的审查内容包括:注册情况,资金状况,资信情况,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近一年的产品质量数据。

在达到公司或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7、公司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经办商标许可使用的部门应经常对许可使用商标的厂家的出厂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向地市级以有的政府质检部门咨询其质量状况。

8、对质量不稳定、企业信誉低、售后服务差的商标使用许可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终止其使用商标的资格。

第十七条许可合同的经办及履行商标使用许可的经办部门负有如下职责:1、向公司办公室提出拟商标许可使用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2、草拟许可合同,按程序审核批复后签署合同;3、负责执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4、每年12 月份向办公室书面报告合同的履行情况;5、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有义务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配合处理纠纷;6、对违反本条上述规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商标许可使用的监督办公室对被授权使用、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行使监督权。

其监督范围是:1、是否按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标记;2、是否使用在注册商标核定或双方约定的商品范围内:3、是否擅自改动注册商标文字、图形;4、单一产品在全国市场、省级市场的同类产品占有率。

第十九条商标在使用中的基础管理(一)凡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经营部门和企业,应设兼职岗位做好下列基础管理的统计工作;1、使用商标的商品名称及开始使用的时间;2、使用商标的商品广告日期及广告媒体的名称;3、商标标识物品的制作时间、数量及制作单位名称;4、单一产品在全国市场、省级市场的同类产品占有率;5、该产品在市场的销售规模;6、该产品在市场的主要销售对象;7、该产品的价格变动记录、省级市场价格差异;8、该产品在全国市场、各省级市场的推广费用;该产品在国内外所获得的荣誉称号。

(二)、统计工作周期为 1 月1日至12 月30 日,每年12 月份将统计结果报送公司办公室。

第五章商标标识的印制第二十条公司物流管理控制中心是承担商标标识印制责任部门,其职能是:1、对各使用注册商标的部门、企业提出印制的商标标识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2、遵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向承印方提供本公司商标包装样稿、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当地工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负责配合执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部门监督商标标识印制;4、与承印单位签订商标标识的印制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5、对商标标识的印制质量负有责任。

第二十一条负责审核公司需要标注注册商标的各类包装、标签和有关物品。

第二十二条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其商标标识印制由公司物流管理控制中心负责。

确需由被许可方负责印制商标标识的,应在商标许可合同中明确规定印制商标标识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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