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放射检查受检者防护制度

市中医医院放射检查受检者防护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一)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二)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
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
”的温馨提示标语。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一)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二)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一)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二)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三)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四)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五)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四、监督检查(一)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
(二)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三)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
X射线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

X射线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引言:X射线作为一种高能辐射,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
因此,对于接受X射线检查的受检者,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防护管理制度,以保护其个人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介绍针对X射线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包括防护措施、防护设备、人员培训以及监管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一、防护措施:1.预防性措施:为了降低受检者接受X射线检查的次数和剂量,需考虑采用其他影像学检查方法或采用低剂量X射线检查方法。
在确认需要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优先选择对受检者辐射剂量较低的检查方法,并避免重复检查。
此外,也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比如限制孕妇和儿童的X射线检查,以及避免对患有其他疾病且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进行过度检查。
2.防护措施的个人防护层面:受检者在接受X射线检查时,对于未被照射部位,可以使用铅制的防护服/围裙进行保护。
而对于被照射部位,可以使用铅制的防护围裙、防护手套、颈盾等进行局部防护。
同时,受检者应将身上的金属饰品、贵重物品等取下,以避免防护设备的影响。
二、防护设备:1.防护设备的选择:在X射线检查中,应选择经过质量认证的防护设备,并定期进行性能检测和质量控制。
2.铅屏蔽:照射室应设置铅墙和铅门以进行屏蔽,以减少X射线的泄漏。
3.关键设备的防护:在关键设备周围应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危险的射线泄漏。
4.辐射源的防护:应将辐射源放置在铅罩内,以隔绝辐射。
三、人员培训:1.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X射线检查的技术人员应接受相关的防护知识和技术培训,了解X射线的基本原理、辐射剂量和防护措施等。
2.受检者的教育:受检者在接受X射线检查之前,应接受相关防护知识的教育,了解X射线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监督和评估:定期检查和评估技术人员的防护知识和技能水平,以保证其具备正确的防护操作。
四、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X射线受检者防护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
2.监测和考核:对医疗机构的X射线检查设备进行定期性能监测和考核,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防护效果。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受检者防护制度在受检者进行放射检查过程中,在保证安全和检查质量的前提下,为保护体检者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必要的辐射,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如下:一、放射防护设施:机房设计合理,面积应满足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工安装后经检测(主、副防护应达2.0和1.0铅当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放射机房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闭门装置,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机房外安装醒目的电离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警示灯;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机房周围设置防护知识宣传栏和防护安全检查告知。
二、受检者人员识别:1、体检科录入受检者体检信息,由引领人员带领,在放射科登记室进行信息确认,取得检查号并登记在检查申请单上;2、引领人员带领受检者至受检机房候诊区,按顺序排队候诊,并宣讲检查注意事项;3、放射技师依据体检申请单,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杜绝错误的发生。
4、检查技师做好患者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逐一进行影像投照工作,并在引领单上签字确认。
三、防护用品使用1、放射检查机房必须配备齐全、充足的防护用品,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2、防护用品种类包括:可调节照射野大小的升降式防护屏风或其他防护用品三套(铅帽、铅围脖、铅围裙);3、防护用品使用期限必须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对受检者进行规范化的防护,尤其是对重点人群和重点部位的防护。
四、室内候诊管理1、放射机房内严禁设置受检者候诊区和候诊椅;2、绝对禁止放射检查时,放射机房内存在他人候诊情况的发生;3、放射机房室内禁止放置和检查设备无关的物品,减少有害散射线的产生;4、放射机房内可以设置受检者更衣设施,但应控制数量,以满足受检者需要为宜。
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如受检者因身体原因,确实需要他人陪检时,应严格控制陪检人员数量,并严格做好陪检人员的防护。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搁射科受检者防备造度之阳早格格创做
一、医师应付于X线查看的符合症与合理性举止评介,决定适合的查看要领,正在赢得相共诊疗效验的前提下,尽管预防采与搁射性查看诊疗技能,合理使用X线查看,缩小没有需要的映照.
二、技能人员应流利掌握查看支配技能,并根据被查看者简直情况造定映照条件,尽大概采与下电压、矮电流,普及射线品量,缩小被查看者交受剂量.
三、搁射科必须修坐战健康X射线资料的备案、保存、提与战借阅造度;没有得果资料管造及病人转诊等本果使受检者交受没有需要的映照.
四、统造百般健壮体检中的惯例胸部X线查看;统造X 线的隔断时间,交尘工人的X线胸部查看隔断时间按有闭确定实止.
五、临床医师战搁射科医师尽管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举止诊疗,特地是婴幼女、少年女童;没有得使用有防备缺陷的X射线机举止X射线查看.
六、对于育龄妇女的背部及婴幼女的X线查看,应庄重掌握符合症;对于孕妇,特地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没有得举止下背部X射线查看.确有需要者应搞佳精细的防备步伐并举止知情告知.
七、搁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与适合的步伐,缩小受检者受照剂量;对于相近映照家的敏感器官战构造举止屏蔽防备.
八、候诊者战伴护人(病人必须被扶持才搞举止查看的
除中),没有得正在无屏蔽防备的情况下正在机房内停顿.
九、科室应筹备仄安地区,保证候检者没有受射线辐射.。
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

受检者放射防护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X线、CT检查防护,按照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老年人就医流程,让每一位患者享有X线CT检查前受检者知情权,畅通诊疗服务流程,特制定受检者放射防护须制度。
1.患者进行医用X线、CT检查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照射剂量,合理使用防护服及防护用具。
2.医用X线、CT检查时有辐射剂量。
在进行医用X线、CT 检查前受检者具有知情权。
3.医用X线、CT检查室内具备防护服及防护用具,请按照医生要求进行必要的屏蔽防护。
4.孕妇或不确定是否受孕者,应避免行X线、CT进行检查诊断特殊情况下根据临床医嘱例行紧急检查,并签写知情同意书。
5.儿童易受辐射损伤,请慎用X线、CT检查。
6.实施X线、CT检查时,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陪检者需配戴防护服及防护用品。
7.检查警示灯亮时,或检查正在进行,未经允许禁止进入。
8.患者检查前需去除可能影响检查的体表异物(如:项链、耳钉、手机、硬币、含铁类物品、中药涂膏等)。
9.配合医生做好检查前准备、摆好体位制动、控制呼吸等,
以获得最佳图像,避免重复检查。
4-放射科受检者个人防护制度

4-放射科受检者个人防护制度
重庆西京医院
放射科受检者个人防护制度
一、在无适当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候检者不得停留在X射线检查室。
二、不允许妊娠妇女或18岁以下的人来扶持病人进入X线检查室。
三、在X射线透视时,使用影像增加器,应避免延长透视时间,增加患者不必要的受照剂量。
四、在进行X射线摄影时,要选取适当的照射体位,对患者非受检的辐射敏感器官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避开有用线束的直接照射。
五、在进行X射线透视时,应使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
-1透视条件,使患者皮肤表面入射剂量常在5MGY/min以下。
六、对青少年做X线检查时,应注意做好非投照部位的防护工作。
七、育龄妇女受孕期间,特别是妊娠8-15周的妇女,非急救等特殊需要,不得进行各种X线检查。
八、临床医师或受检人员进入机房进行X线检查,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重庆西京医院
2007年12 月20日。
受检者防护制度

xxxx卫生院受检者防护制度
为了保护受检者的健康安全,防止受检者过度接受辐射,制定了以下受检者防护制度:
1、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筛选,了解其基本信息、病史、过敏史、孕育情况等,判断其是否适合进行放射诊断或治疗。
2、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评估,根据其年龄、性别、体重、部位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辐射剂量参数,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3、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风险评估,根据其辐射剂量水平、个体敏感性、遗传因素等因素,评估其可能发生的辐射损伤或后果,提供相应的预防或干预措施。
4、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知识教育,了解辐射的概念、特点、影响等,增强其辐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先接受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辐射程序教育,了解辐射诊断或治疗的目的、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消除其恐惧和顾虑,增强其配合和信任。
6、受检者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按照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指示和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围裙、铅眼镜等),正确摆放姿势和部位,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xxxxx镇卫生院
2023年2月6日。
受检者防护管理制度

受检者防护管理制度
一、重视受检者的防护工作,减少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可以预防或减少由X 射线检查给予患者及后代带来的潜在性危害,对于降低来自X射线诊断的公众剂量负担,提高X射线诊断的效应有着重大意义。
二、受检者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原则上科室工作人员有权退回不符合正当化判断的申请单。
三、必须根据受检者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佳的工作条件。
在不影响获得诊断信息的前提下,一般应采取“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的原则。
四、照射面积不应超过胶片面积的10%。
五、根据投照方向选择恰当的体位,尽量避免非检查部位受到有用射线的照射。
六、必须注意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特别应注意保护性腺、甲状腺、晶状体、活性骨髓、女性乳腺、胎儿及儿童骨髓等辐射敏感器官。
七、进行透视检查,必须十分注意缩短曝光时间。
八、科室配备的为受检者使用的屏蔽防护用品,如铅防护帽、铅防护衣、铅防护巾等,工作中要合理使用。
九、要做好陪护者、携扶者、侯检者的防护,机房内不得停留无关人员。
十、对受检者(特别是育龄妇女、孕妇、儿童)在受照射检查之前应告知其本人或监护人放射诊断的适应症,电离辐射的危害性及配合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必要性。
十一、医院成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督导本制度的执行。
X X X市X X X医院
X X X年X X 月X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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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受检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受检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严格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射线检查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射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书面告知、签字。
7、科室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等。
放射科医师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候诊者和陪护人员(病人必需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诊者不受射线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