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封存样规范
水泥取样标准

水泥取样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第五章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水泥取样标准

第五章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五、处量程序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及粉煤灰硅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收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水泥公司样品管理制度

水泥公司样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班组负责本班样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作程序
(一)出厂水泥应留足质量(12㎏),存入密封的留样桶内,用“出厂水泥封存样”封条封存,保存三个月,封条上所填项目要齐全、清晰、不得涂改。
(二)物理检验班所有试验样品应存入密封的留样桶内,并注明样品名称、试验项目、时间、检验人。
出磨水泥留样1个月,熟料留样1星期。
处理样品时应把样品名称、编号及封样人和日期填写在《封存样处理记录》上。
(三)化学分析员应将每次检验的生料、熟料、出厂水泥、原燃料样品各留一份,样品不得少于5克并注明样品名称、检验项目、时间、检验人。
放入干燥器中,原燃料样品存放7天,其它样品存放3天。
(四)荧光控制员应将样品放到规定的留样瓶内,每个样品留样量不得低于15克,存放时间为24小时。
(五)发现留样不足或提前把样品倒掉的,按检验弄虚作假处理。
水泥编号及取样规则

水泥编号及取样规则1.取样准备1.1编号及取样a.水泥出厂前,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个编号为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吨位按我公司生产能力和实际情况规定,散装每个编号不超过200吨,袋装水泥每一编号不超过200吨。
b.编号规则:以26个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共同组成并按顺序确定。
2.取样方法:按国家标准GB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进行。
2.1取样部位:a.成品仓库或包装机;b.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工具上。
2.2样品数量a.混合样:取样数量应符合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b.分割样: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散装水泥每1/10犏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2.3取样步骤采用机械连续取样嚣在装置取样,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水泥包装管路中,从流动的水泥中取出样品,然后将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取样管取样:采用取样管取样,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母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样品放八洁净、干燥,不易污染的样桶中。
3.样品制备3.1样品缩分采用二分法,一次或多次将样缩分到标准要求的规定量。
3.2实验样及封存样:将每一编号所取水泥混合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试验样和封存样。
3.2分割:每一编号所取10个分割样应分别通过0.9mm方孔筛并按规定进行试验,不得混杂。
4.样品的包装与贮存4.1样品取得后应存放的金属容器中,加封条,容器应洁净,干燥、防潮、密封、不易破损、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4.2封存样应密封保管三个半月,实验样与分割样亦应妥善保管。
4.3存放地点的容器至少应在一处加盖清晰、不易擦掉的标有编号取样时间、地点、人员的密封印,如只在一处标志应在容器壁上。
4.4封存样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GB12573水泥取样方法

GB12573-90 水泥取样方法作者:佚名来源:本站整理发布时间:2005-3-16 14:02:46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水泥的取样。
质量控制及质量监督取样亦应参照采用。
2 术语2.1 后工取样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2 机械取样使用自动取样设备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3 连续取样不间断地取出水泥样品的方法。
2.4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批单位产品。
2.5 编号代表检查批的代号。
2.6 份样由一个部位取出的规定量水泥。
2.7 混合样从一个编号内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样,经充分混匀后制得的样品。
2.8 试验样和封存样混合样均分为二,一份为试验样,用作出厂水泥的质量检验;一份为封存样,密封贮存以备复验仲裁。
2.9 分割样在一个编号内按每1/10编号取得的份样,用作分割样品质试验。
2.10 通用水泥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3 取样3.1 取样工具3.1.1 机械取样器机械取样采用图B1所示的自动连续取样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机械取样装置亦可采用。
3.1.2 后工取样器 a.袋装水泥:采用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散装水泥:采用图B3所示的取样管。
也可采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后工取样工具。
3.2 取样部位 a.水泥输送管路中(适用于机械取样)。
b.袋装水泥堆场。
c.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注:不应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3.3 样品数量3.3.1 混合样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3.2 分割样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4 取样步骤3.4.1 自动取样器取样:采用3.1.1规定的取样装置取样。
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水泥包装机的管路中,从流动的水泥流中取出样品,然后将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水泥样品管理制度

水泥样品管理制度一、水泥样品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样品采集合理性:水泥样品采集应符合合理性原则,即应该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采样点和采样时间,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 检测精准可靠:水泥样品的检测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数据记录完整准确:水泥样品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系统,记录每一个样品的采集时间、采样点、检测结果等信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管理流程规范化:水泥样品的管理流程应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5. 管理责任明确化:水泥样品的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落实到位。
二、水泥样品管理流程1. 样品采集:水泥样品的采集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采样点和采样时间,避免人为干扰和误差。
2. 样品编号:每一个水泥样品都应该有唯一的编号,便于管理和追溯。
3. 样品保存:水泥样品应该放置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受潮发霉,保持样品的原始性。
4. 检测质量:水泥样品的检测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数据记录:每一个水泥样品的检测结果都应该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检测方法等信息。
6. 结果分析:对水泥样品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7. 报告编制:根据检测结果编制水泥样品质量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测结果、分析原因、处理意见等信息。
8. 管理反馈:将水泥样品质量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
三、水泥样品管理的重点问题及处理措施1. 样品采集问题:为了确保水泥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应选择合适的采样点和采样时间,避免人为干扰和误差。
2. 检测质量问题:水泥样品的检测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数据记录问题:水泥样品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系统,记录每一个样品的采集时间、采样点、检测结果等信息。
水泥的取样

1混合样的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水泥标准要求。
2分割样的取样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rain内
取至少6kg。
样品制备与试验
1.混合样
每一编号所取水泥单样通过0.9mm方孔筛后充分混匀,一次或多次将样品缩分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定量,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试验样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试验。样品不得混入杂物和结块。
材料1002班
学号:20102352
姓名:曾科伟
3.仪器设备
凝结时间测定仪,量水器,天平,温热养护箱
4实验步骤
a时间的制备
b初凝时间测定
c终凝时间测定
5.实验结果处理
初凝时间测定:当试针沉至距底板4加减1mm时,位初凝时间,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初凝状态的时间为初凝时间,用“min”表示
终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入试体0.5时为终凝状态,从水泥加入起至终凝状态的时间为终凝时间,用“min”表示
水泥的检测
水泥凝结时间检测
1.目的:通过水泥凝结时间的测定,得到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定水泥凝结时间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2.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Gb175—2007规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90min
密封印,如只有一处标志应在容器外壁上。
3.封存样应密封贮存,贮存期应符合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试验样与分割样亦应妥善贮存。
4封存样应贮存于千燥、通风的环境中
取样单
水泥编号
水泥品种
强度等级
取样日期
取样地点
取样人
建筑工程材料封样方案

建筑工程材料封样方案一、前言建筑工程材料封样是指将建筑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进行样品鉴定和封存,以便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检测。
封样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工程材料的质量,避免使用劣质材料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材料封样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
二、封样范围及材料种类建筑工程材料封样的范围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建筑结构材料、建筑设备材料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材料:1. 土石方材料:包括砂、砾石、碎石等;2. 混凝土原材料:包括水泥、砂、砾石、粉煤灰、膨胀剂、外加剂等;3. 钢材:包括钢筋、角钢、槽钢、型钢等;4. 砌筑材料:包括砖、砌块、瓷砖、马赛克等;5. 保温材料:包括岩棉、硅酸钙板、聚苯板等;6. 涂料:包括内墙涂料、外墙涂料、防腐涂料等;7. 防水材料:包括沥青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8. 管道材料:包括铸铁管、钢管、塑料管等;9. 玻璃:包括中空玻璃、单层玻璃、安全玻璃等;10. 门窗:包括木门、窗框、铝合金门窗等;11. 建筑设备:包括电梯、通风设备、给水排水设备等。
三、封样管理程序1. 封样申请:由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向供货商提出封样申请;2. 封样取样:由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指定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取样,并填写《建筑工程材料封样取样记录表》;3. 样品鉴定:对取得的样品进行鉴定,包括外观、颜色、尺寸、材质等各项指标;4. 样品封存:将经鉴定合格的样品进行编号、封存,并填写《建筑工程材料封样存放登记表》;5. 样品保管:样品封存后,交由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保管,确保样品不被篡改或污染;6. 样品检测:保留样品定期进行检测,确保质量稳定。
四、封样管理标准1. 封样标识:对封存的样品要进行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供货商名称、封样编号、封样日期等;2. 封样条件:样品封存应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下进行,避免受潮、污染等,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封样期限:样品封存期限应根据具体材料的特性和使用要求确定,一般不得少于12个月;4. 封样记录:封样过程中的取样、鉴定、封存和保管等操作都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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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封存样操作规范
1.准备一个10kg装的无色透明的食品塑料袋装入水泥留样
桶,并敞开口;
2.将需封存的水泥样品(不少于6.0kg)确认无误后,装入
水泥留样桶中的食品袋中,系住口子;
3.填写好封存样卡片上的内容(水泥编号,品种等级,封存
人,封存日期及封条号码)一式两份,一份装桶内,一份贴在桶的侧面,然后盖上盖子,扣住搭扣;
4.填写好封条上的内容(水泥编号,品种及强度等级,封存
人,日期等),内容必须与封存卡片上的内容一致,用胶水将封条正面贴在留样桶上,并及时填写封存样登记记录,记下样品处理时间,样品应保存三个月;
5.将留样桶,按品种规格放置于规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