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八要八不准守则及违纪处理规精
教师师德考核自我评价范本(六篇)

教师师德考核自我评价范本我乡这学年开展学习师德师风以来,在县教育局,教育办领导的重视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狠抓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召开教师个人自查自纠民主生活会,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师德师风明显好转,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现将我个人学习师德师风情况总结如下:一、思想认识在政治思想方面,能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社会公德。
“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献身精神,”把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看成美德,时时激励我,工作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服从领导,不打折扣,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用“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做家长认可,学生喜欢,学校放心的“三满意”教师。
在平时我经常进行自我反省,时时处处对自己严格要求,查找不足,努力营造一个好老师的形象。
二、学习教育阶段学习教育活动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采取相对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的方式。
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除有关的政治理论外,重点学习《教师法》、《___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___年___月在乡教育办领导主持召开的动员会上,把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使教师们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师德师风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了思想,道德,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师德形象。
三、对照检查阶段对照检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揭示问题,找准主要矛盾。
我通过教师之间的谈心,加深对师德教育,并对照自己的过去,检查自己在工作上的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向老师们畅谈,通过学校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开始自查自我批评,态度诚实,也乐于接受教师们的批评,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加以纠正,以便今后工作上的开展,根据民主生活会上老师们的征求意见。
我开始认真撰写了个人师德师风分析材料,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纠正错误,明确今后的方向。
学校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严十禁”

关于印发《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严十禁”》的通知各镇(街道)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精神,特梳理制订《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严十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校、全县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严格贯彻执行。
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12月25日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严十禁”一、严格课程方案,严禁随意编排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严禁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严禁随意挤占体育、劳动、心理课与艺术课等科目课时,严禁为迎接各类检查实施“两张课表”。
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保证教学完整性,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唯分数”导向的超标教学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
严格实行普通高中选课走班,严禁高一入学就选科的做法,努力为学生选科提供更多选择,严禁强行改变学生选科意愿。
二、严格教辅征订,严禁强制摊派严格执行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目录管理和“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严禁推荐选用市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严格教辅征订流程管控,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校宣传、推销教辅材料。
三、严格作息时间,严禁挤占压减严格规范执行学生课堂学习、睡眠、到校、上课、起床、自主学习、节假日等作息时间要求(即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小学不得超过6个小时,初中不得超过8个小时。
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
师德师风八不准

3.教师应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三、不准擅自改变教育教学计划
1.教师应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
2.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需求,合理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
3.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学生评价。
七、不准懈怠教育教学工作
1.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懈怠、敷衍塞责。
2.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教师应关爱学生,关注学生成长,不得忽视学生的教育引导。
八、不准参与迷信活动
1.教师应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得参与迷信活动。
2.教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传播迷信思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3.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抵制迷信活动。
九、不准歧视或偏袒学生
1.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因个人喜好、性别、民族、家庭背景等原因歧视或偏袒学生。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保证机会均等,为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2.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
3.教师应树立廉洁从教意识,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贿赂行为。
六、不准规参与学生评价
1.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表现。
2.教师不得违规参与学生评价,不得泄露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
3.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学生评价。
十一、不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树立良好的师德榜样,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教师八不准心得体会(精选7篇)

教师八不准心得体会教师八不准心得体会一、心得体会格式1、首先需要有一个标题,一般可以是在XX活动(或XX工作)中的心得体会、或是关于XX活动(工作)心得体会。
2、然后就可以进入正文了,开头需要简述一下要写的有关内容的基本情况,主体部分可以采用并列式结构或递进式结构逐步深入主题。
3、结尾部分可以总结一下全文,最后要注意署名,写作日期是放在文章最末尾。
二、教师八不准心得体会(精选7篇)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
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八不准心得体会(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八不准心得体会1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
教师道德品质不仅是教师自身的行为规范,而且还是作用于学生的教育手段。
其高尚与否,关系到到素质教育能否得以正确顺利地实施。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了“教师十不准”的深层含义。
《教师十不准》中主要说的是师德问题,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
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教给幼儿知识,更要给予爱。
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可爱的孩子,由于他们年龄小,没有形成一定的习惯,所以他们总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这时,我们就要宽容的对待他们,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
爱孩子,还要学会信任、鼓励、安慰孩子,给他们创造良好的发展、成长氛围,用自己的温暖与真心去打动每一个孩子。
特别是那些农村孩子,更要用平等的眼光看待他们,更要给他们更多的爱心、爱护。
不歧视他们只有爱才能教育好孩子。
爱岗位、爱孩子,才是教师应该努力培养的基本道德品质。
廉洁从教“八不准”承诺书

廉洁从教“八不准”承诺书尊敬的领导:我志愿加入“廉洁从教”行动,并郑重承诺遵守以下“八不准”:一、不准贪污受贿。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我将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的行为,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二、不准搞权色交易。
我将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杜绝与学生、家长等进行不正当的接触,不以权力为交换条件,不搞权谋私。
三、不准违规办学。
我将坚决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不违规收取费用,不参与评比、考试等违规行为,不假公济私。
四、不准浪费资源。
我将珍惜公共资源,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校园设施、教育经费等,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以实际行动树立廉洁意识。
五、不准违背教育原则。
作为一名教师,我将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歧视、不虐待学生,不违背教育伦理和教育规律。
六、不准违反师德规范。
我将秉持师德的核心价值观,尊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决抵制课堂纪律混乱、教育失范等行为,做到言行一致。
七、不准违规兼职。
我将专心教学,不违规从事其他职务、兼职工作,不兼职与业务无关的岗位,确保教学工作的专业性。
八、不准破坏社会公序良俗。
我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不传播低俗信息,不参与违背社会公德的言行。
我深知教师是社会的楷模和学生的榜样,廉洁从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我郑重承诺,将遵守以上“八不准”,做到清正廉洁,为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学生的成长贡献一份力量。
再次向领导表示我对廉洁从教行动的真诚参与,并且愿意接受监督和检查。
我相信,通过我们每个教师的共同努力,廉洁从教的理念将融入到我们的工作中,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谨启XX(您的姓名)日期:XX年XX月XX日。
教师师德师风八项禁令

(3)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家长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满意度。
2.引入社会力量,构建共治格局。
(1)与媒体合作,宣传师德师风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
(2)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师德师风评议,提高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3)与相关部门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打击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2)教师不得以罚站、罚抄、罚劳动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
(3)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侮辱、讽刺、挖苦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3.禁止教师收受礼品、礼金。
(1)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
(2)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暗示馈赠;
(3)教师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2)对举报信息进行分类处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实施师德师风信息公开透明。
(1)定期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公开处理结果,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形成震慑效应;
(3)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树立良好教育形象。
(3)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措施落到实处。
(1)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和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职责;
(2)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确保教师在实际工作中遵循禁令;
(3)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不断优化措施,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成效。
教师师德师风八项禁令是维护教育形象、保障学生权益、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禁令内容、责任追究、实施措施、培训与提升、家校合作、监督评估、激励约束、信息反馈与公开透明、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等多方面的努力,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应共同努力,确保禁令的贯彻执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教师八不准

教师八不准一、不准在教学上敷衍塞责,误人子弟;二、不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三、不准训诉、羞辱学生家长;四、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五、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通讯工具;六、不准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七、不准向学生推销省级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学用书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它商品;八、不准乱办班、乱收费、强行有偿补课。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自己好老师的形象。
做好老师,是每一个老师应该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也是每一个老师的理想和追求。
我想,好老师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各有千秋、各显身手,但有一些共同的、必不可少的特质。
第一,做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
陶行知先生说,教师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学生是“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老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责任。
正确理想信念是教书育人、播种未来的指路明灯。
不能想象一个没有正确理想信念的人能够成为好老师。
唐代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传道”是第一位的。
一个老师,如果只知道“授业”、“解惑”而不“传道”,不能说这个老师是完全称职的,充其量只能是“经师”、“句读之师”,而非“人师”了。
古人云:“经师易求,人师难得。
”一个优秀的老师,应该是“经师”和“人师”的统一,既要精于“授业”、“解惑”,更要以“传道”为责任和使命。
好老师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要明确意识到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
我们的教育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党和人民需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好老师的理想信念应该以这一要求为基准。
广大教师要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严肃认真对待自己的职责。
要注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教师职业道德八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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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八条禁令
一、不准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敷衍塞责,禁止教师不备课进课堂上课。
二、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幼儿和训斥、羞辱幼儿家长。
三、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四、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禁止在工作日喝酒。
五、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六、不准索要和收取幼儿或家长的礼品、礼金。
七、不准向幼儿推销教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它商品。
八、不准乱办班、乱收费、强制有偿补课。
为确保此规定有效实施,对违反规定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做出
检查并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对违规情节较重的,应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并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给予学校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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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八要” 、“八不准”守则及违纪处理规定
一、“八要”守则
(一要遵规守纪,依法执教。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服从领导,顾全大局,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要忠于职守 , 爱岗敬业。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严于律己,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四要廉洁从教,乐于奉献。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做到廉洁奉公,甘于奉献。
(五要团结协作,相互尊重。
谦虚谨慎,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相互促进, 不封锁信息资料, 不压制诋毁同事, 不拉帮结派、挑拨是非, 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集体荣誉。
(六要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不按学习成绩对学生排名次、排座次,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公正评价学生,为学生创设平等的学习和发展空间,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七要尊重家长,平等待人。
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 正确指导家庭教育, 认真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待人接物不以个人好恶和关系亲疏为标准,办事公道,一视同仁。
(八要终身学习,勇于创新。
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 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八不准”守则
(一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主要包括:不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体罚学生; 不讽刺、挖苦或使用其他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语言; 不因个别学生的错误处罚全体学生;不厚此薄彼,歧视学困生;未经学生本人允许,不拆看学生信件和个人私密日记;不得对学生家长进行训斥、责难、侮辱和恫吓等。
(二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违规补课。
主要包括:不得动员或强迫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不对学生搞收费性辅导; 不在学习时间以外擅自给学生集体补课; 不在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职或兼课; 不得擅自组织或参与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校外辅导班、培训班等。
(三不准以教谋私。
主要包括:不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财物或要求学生家长宴请、为个人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品或
其它商品;不向学生及家长乱收费等。
(四不准违反校内工作纪律。
主要包括:不得无故旷课、迟到和早退;在校内不穿奇装异服、衣冠不整或言行举止粗俗;严禁酒后上课,工作日中午不饮酒; 上课时不接打手机; 工作时间不得有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和教学活动的行为等。
(五不准违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主要包括: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和占用其他学科的课时; 不得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禁止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次等。
(六不准在教学工作中弄虚作假。
主要包括:不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不得在各类评优、表彰、晋职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不在各类考试中纵容学生作弊或自己组织、参与作弊等。
(七不准散布有损教师和学校形象的言论。
主要包括:不得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不在课堂上非议或指责政府及上级部门、领导、同事等;不得以任何方式散播谣言、混淆视听等。
(八不准参与有违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主要包括: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邪教组织、封建迷信、黄赌毒、非法传销和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等。
三、违纪处理规定
对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八不准”守则者,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次。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以下规定处理:
情节较轻的, 由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 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限期改正。
情节较重的, 由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处理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情节严重的, 由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降聘, 并通报批评, 处理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两年内考核视为不合格, 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情节特别严重的,按《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 5年内不得重新认定; 撤销已获得的县级以上所有荣誉称号;调离教师岗位。
其中,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依法予以解聘或除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凡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八不准”守则者,一律先停职,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其中, 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单位免除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