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2-2
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程规定)精品

【关键字】设计、情况、方法、地方、问题、继续、执行、制定、发现、措施、安全、需要、项目、方式、作用、标准、检验、履行、满足、严格、监督、保证、维护、实施、规范第11章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一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的规定,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气瓶检验人员应当取得气瓶检验人员(QP-1)资格证书,气瓶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二气瓶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1)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且对其正确性负责;(2)对可拆卸的气瓶瓶阀等附件进行更换,更换的瓶阀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瓶阀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阀门产品;(3)对气瓶表面涂敷颜色和色环,按照规定做出检验合格标志;(4)受气瓶产权单位委托,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压扁或者解体)处理;(5)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延长使用期的安全评定,并对其继续使用的结论负责。
检验单位的职责。
职责中包括对可拆卸的气瓶附件进行更换,应当理解为只能进行更换,不能进行修理,同时应选择具有瓶阀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气瓶阀门进行更换,不能随意更换阀门。
车用气瓶及其瓶阀附件,需要更换瓶阀附件时,不仅要选用通过了型式试验的瓶阀,还一定要选用与气瓶一起进行过型式试验的瓶阀,才能保证气瓶与瓶阀附件安全性能的一致性和适配性。
三检验工作安排气瓶产权单位或者充装单位应当及时将到期需要检验的气瓶(包括车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或者应提前检验的气瓶,送到有相应资质的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接到送检气瓶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禁止对气瓶和气瓶瓶阀进行修理、焊接、挖补、拆解和翻新。
四检验周期与报废年限(一)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本条规定。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

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背景随着汽车燃气技术的发展和推广,越来越多的车辆使用燃气作为动力来源。
燃气气瓶是汽车燃气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储存燃气并保证汽车正常行驶。
然而,燃气气瓶也存在安全隐患,不合格的气瓶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
为了保障行车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目的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车用燃气气瓶检验程序和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对车用燃气气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力度,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车辆:1.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或其他气体(以下统称燃气)作为燃料的汽车;2.使用固体燃料制取燃气的汽车。
管理要求燃气气瓶的安装1.燃气气瓶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汽车设计中心标准》(GB/T18352.1-2013)规定的要求;2.燃气气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燃气气瓶生产厂家提供的安装要求操作。
燃气气瓶的检查1.汽车每一次维修时必须对燃气气瓶进行检查;2.燃气气瓶应每两年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燃气气瓶的外观、安装、气瓶的漏气、气瓶附属设备的完好程度;3.每一次燃气气瓶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并保存;4.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燃气气瓶检验应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机构应当具备检验汽车燃气系统的资质和能力。
燃气气瓶的退役燃气气瓶使用寿命不得超过15年,达到寿命或不符合使用标准的气瓶应及时退役,不得再次投入使用。
管理机构责任单位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颁布车用燃气气瓶定期检验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和要求;2.国务院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对燃气气瓶检查机构的监督和管理;3.固定检验机构应当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验检疫总局授权,对燃气气瓶进行检验。
监督管理1.燃气气瓶应当在规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2.燃气气瓶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车主,并进行相关记录;3.车主应当配合燃气气瓶检验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气瓶检验鉴定评审报告和记录文本

气瓶检验核准现场鉴定评审会议签到表□首次会议□末次会议日期:现场鉴定评审会议签到表□首次会议□末次会议日期:报告编号:TG-PJ-11-00气瓶检验核准鉴定评审报告申请单位:许可项目:检验设备种类:承压类设备类别:气瓶鉴定评审类别:省计量协会特种设备工作委员会目录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结论 (2)附:特种设备许可种类、类别和级别明细表 (3)一.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报告 (4)1.鉴定评审工作概况 (4)2.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基本情况确认表 (5)3、许可资源条件评审报告 (6)4、质量保证体系评审报告 (8)5、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检验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6、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备忘录 (10)二、整改情况确认报告 (11)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结论附:特种设备许可种类、类别和级别明细表注:如果鉴定评审确认的申请单位地址与确认的许可项目有关,请在确认的地址后面加注说明,并加括号,如:(公司地址)、(xx产品制造地址)、(xx分公司地址)等。
一.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报告1.鉴定评审工作概况鉴定评审组成员申请单位概况和评审过程:2.气瓶检验许可鉴定评审情况确认表注:如需要,可附“许可产品明细表”。
3、许可资源条件评审报告..4、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报告..5、检验检测检查报告6、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备忘录二、整改情况确认报告..气瓶检验许可鉴定评审记录申请单位设备种类评审类别评审机构省计量协会特种设备工作委员会评审员评审组长评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省计量协会特种设备工作委员会.. .一、资源条件鉴定评审.. ... ... .申请单位负责人:评审员:.. .二、质量管理体系鉴定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评审员:年月日附件1:管理、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确认表:附件2:作业人员确认表:附件3:设备、工装、检测器具确认表:附件4:工艺文件确认:附件5:质量记录确认:附件6-1:法规标准确认清单注:此清单由被评审方据实按评审设备类型填写, 审查人员抽样确认。
气瓶定期检验和评定(规程规定)

第11章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一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的规定,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气瓶检验人员应当取得气瓶检验人员(QP-1)资格证书,气瓶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二气瓶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1)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且对其正确性负责;(2)对可拆卸的气瓶瓶阀等附件进行更换,更换的瓶阀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瓶阀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阀门产品;(3)对气瓶表面涂敷颜色和色环,按照规定做出检验合格标志;(4)受气瓶产权单位委托,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压扁或者解体)处理;(5)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延长使用期的安全评定,并对其继续使用的结论负责。
检验单位的职责。
职责中包括对可拆卸的气瓶附件进行更换,应当理解为只能进行更换,不能进行修理,同时应选择具有瓶阀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气瓶阀门进行更换,不能随意更换阀门。
车用气瓶及其瓶阀附件,需要更换瓶阀附件时,不仅要选用通过了型式实验的瓶阀,还一定要选用与气瓶一起进行过型式实验的瓶阀,才能保证气瓶与瓶阀附件安全性能的一致性和适配性。
三检验工作安排气瓶产权单位或者充装单位应当及时将到期需要检验的气瓶(包括车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或者应提前检验的气瓶,送到有相应资质的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接到送检气瓶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禁止对气瓶和气瓶瓶阀进行修理、焊接、挖补、拆解和翻新。
四检验周期与报废年限(一)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本条规定。
1、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注)、铝-合金无缝气瓶:(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2)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3)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7
爆破片装置有无异常情况
有□ 无□
8
管路有无泄露等异常况
有□ 无□
9
使用过程中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有□ 无□
问题2
• 对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如气瓶运行记录项目,在实际检验中 对方未提供的情况下,检验报告应如何体现合适? • 在定期检验基本看不到运行记录,无法掌握气瓶的使用情况。但 是由于低温绝热气瓶运行情况与其它气瓶相差很大,,要求气瓶 送检单位对气瓶进行日常检查,但没有规定时间间隔。
检验准备
• 4.3.1技术档案资料审查
使用登记证
质量证明书
送检表
产品合格证
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4.3.1、检验档案资料审查
• 附录A(资料性附录)低温绝热气瓶日常检查记录 • A1焊接绝热气瓶日常检查记录
气瓶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检查项目 外壳有无异常结露,结霜现象。 外壳有无变形等机械损伤 安全阀有无异常情况 阀门有无泄漏,变形等机械损伤 液位计指示有无异常情况 压力表有无异常情况 检查日期 检查结果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备注 检查人员
2、规范性文件
•略
3、检验机构
• 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符合GB/T 12135的要求,并按 TSG Z001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焊接绝热气瓶检验流程
• 1接受委托检验 • 2铭牌等各项数据采集 • 3外观检查与评定 • 4安全附件检查 • 5其它附件检查及管路检测 • 6气密性试验 • 7静态蒸发率实验,有需要、夹层真空度检测(气瓶夹层真空度 缺失,冷态,抽真空检测合格) • 8气瓶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
压制明显突起“O2”,N2O,LNG等介质符号,又未在明显位置粘贴介质标签的。
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规程规定

第11章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一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的规定,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气瓶检验人员应当取得气瓶检验人员(QP-1)资格证书,气瓶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二气瓶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1)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且对其正确性负责;(2)对可拆卸的气瓶瓶阀等附件进行更换,更换的瓶阀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瓶阀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阀门产品;(3)对气瓶表面涂敷颜色和色环,按照规定做出检验合格标志;(4)受气瓶产权单位委托,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压扁或者解体)处理;(5)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延长使用期的安全评定,并对其继续使用的结论负责。
检验单位的职责。
职责中包括对可拆卸的气瓶附件进行更换,应当理解为只能进行更换,不能进行修理,同时应选择具有瓶阀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气瓶阀门进行更换,不能随意更换阀门。
车用气瓶及其瓶阀附件,需要更换瓶阀附件时,不仅要选用通过了型式试验的瓶阀,还一定要选用与气瓶一起进行过型式试验的瓶阀,才能保证气瓶与瓶阀附件安全性能的一致性和适配性。
三检验工作安排气瓶产权单位或者充装单位应当及时将到期需要检验的气瓶(包括车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或者应提前检验的气瓶,送到有相应资质的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接到送检气瓶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禁止对气瓶和气瓶瓶阀进行修理、焊接、挖补、拆解和翻新。
四检验周期与报废年限(一)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本条规定。
1、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注)、铝-合金无缝气瓶:(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2)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3)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报告书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报告书包括检验依据、检验过程、基本参数表格、检验评定结果与综合分析
等
一、检验依据
二、检验过程
1.体积检测:测量液化石油气钢瓶容积;
2.材质分析:采用金相显微组织技术,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材料进行材
质分析;
3.受压检验: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受压试验,检测钢瓶受压强度;
4.焊缝检验: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焊接头进行检查和试验,检验其焊缝
强度和结构;
5.漏气试验: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漏气试验,检测其结构的完整性;
6.热塑性试验: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热塑性试验,检测钢瓶的耐热性;
7.断裂性试验: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断裂性试验,检测钢瓶材料的
断裂性能;
8.外观检查: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钢瓶外观状况;。
~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报告

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报告
检验编号:
结论: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GB13004—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的规定, 经检验该只气瓶合格。
检验单位名称(检验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用户,一份由检验单位存档。
送检单位 福鑫气体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11年 5 月 9 日
原始标记
制造厂名或代号
AG
气瓶编号 2319
公称工作压力 15 MPa
水压试验压力 22.5 MPa 原始重量 61.4 Kg
原始容积 41 L
制造日期 92年 4 月 上次检验日期 年 月 筒体设计最小壁厚
5.8 mm
充装介质 O 2 常规检查
外表面检查
合格 内表面检查 合格 音响检查 清脆 瓶口螺纹检查 合格 瓶阀检查 合格 气密性检查 合格 瓶帽、胶圈检查 合格
实测容积 41.2 L 重量损失率
0.7%
容积增大率 0.5 % 水压试验 试验方法 a 耐压试验、b 内侧法、c
外侧法 A 值 655 ml 试验温度 14 ℃
ΔV' 4 ml 水压试验压力
22.5 MPa
ΔV 173 ml B 值 50 ml η 2.3 % 壁厚测定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强度校核
检验员
核对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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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压时间(min)
残余变形率η(℅)
内部干燥
时间(min)
温度(℃)
压力(Mpa)
气密性试验
介质种类
环境温度(℃)
试验压力(Mpa)
保压时间(min)
抽真空、置换
真空度(Mpa)
氧含量(℅)
充氮压力
(Mpa)
检验:年月日校核年月日
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2-2)
编号:
检验项目
检查情况
评定结果
检验员
备注
检验日期
重量与容积测定
实测重量(Kg)
实测容积V(L)
重量:
容积:
瓶与水总重量(Kg)
容积差值(L)
重量损失率(℅)
容积增大率(℅)
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Ph(Mpa)
容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变形量△V(ml)
水温/环境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