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9.09•【字号】•【施行日期】2013.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9日全市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59号)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13〕2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的重要性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是应用土地管理信息提高土地税收征管质量与强化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手段,也是推进地籍信息成果应用建设及运用税收信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在促进税法遵从、增加地方收入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合作共赢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协调,确保将此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特点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的工作水平,全面实现税源信息的精细化、动态化、可视化和无缝化管理。
三、工作内容1.市国土资源局要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全市2013年7月31日前所有的土地调查信息(包括宗地的地籍号、土地使用者(权利人)名称、土地坐落、四至、实际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实测面积、行政区划代码、电子地图等)和土地登记信息一次性提供给地税局。
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2013.4.23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三年四月目录前言 (1)1总则 (1)1.1评估目的 (1)1.2评估对象 (1)1.3评估原则 (1)1.4评估依据 (2)1.5评估任务 (3)1.6工作内容与技术方法 (5)1.7评估资质与人员要求 (8)2准备工作 (9)2.1组织准备 (9)2.2人员准备 (9)2.3技术准备 (9)3资料调查与收集 (10)3.1资料调查与收集方法 (10)3.2资料调查与收集内容 (10)4土地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11)4.1土地规划执行评估流程 (11)4.2土地规划执行评估内容 (12)4.3市、县执行评估的范围要求 (22)4.4执行评估小结及分析 (22)5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 (28)5.1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流程 (28)5.2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内容 (29)5.3市、县适应性评估的范围要求 (33)5.4适应性评估小结及分析 (34)6土地规划评估结论及建议 (35)6.1土地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35)6.2土地规划实施评估建议 (38)7成果要求 (39)7.1土地规划评估报告 (39)7.2土地规划评估附件 (40)7.3其他成果要求 (40)附表一土地规划实施评估主要资料收集清单表 (41)附表二评估体系指标解释 (42)附表三规划执行评估指标标准化表 (47)附表四土地规划实施评估调查表 (59)附表五土地规划实施情况表 (61)附图 (82)前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目标,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工作指南(试用)》,为从评估内容、技术、方法和成果编制上指导、规范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土地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提高实施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实施评估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招远市城市交通规划(20052020)

招远市城市交通规划(2005-2020)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期限近期为2005-2010年,中期为2010-2015年,远期为2015-2020年。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5年1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2、《交通工程手册》3、《招远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4、《招远市城市交通规划》(2005-2020年)5、《招远市统计年鉴》(1999-2004年)6、《招远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2004年)7、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城市公共交通站、场设计规范》(CJJ 15-87),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97.128、《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交通部9、招远市交通局提供的招远市公共客运相关数据资料第3条城市交通规划规划区范围本次规划规划区范围为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中心城区的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四办一区。
第4条规划目标以科学发展观实现招远市城市交通的跨越,提高交通设施的综合质量,全面提升行业管理的综合水平,增强交通队伍的综合素质。
到2010年,招远市城市交通的总供给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储备能力和应变能力全面提高;城市区域发展趋向平衡。
满足招远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迎接招远市机动化的到来,使招远市城市交通建设、城市交通管理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结合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招远市“十一五”规划,妥善处理好交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各种交通方式发展相互协调、交通发展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等关系。
“以人为本”的观点重点发展公共交通,有效利用城市存量土地,根据均衡布局的原则合理控制用地,增加公共停车场的用地总量,重点解决中心城区机动车的停车问题。
第6条规划原则1、科学性2、前瞻性3、可实施性第7条规划主要内容1、对招远市城市交通发展进行战略性研究,以交通供求平衡的原则确定招远市交通未来的发展方向;2、研究招远市城市道路结构、发现矛盾,解决问题。
招远总规

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所属分类:城市规划] [发布时间:2014-4-4 14:23:00] [发布人:管理员] [关闭]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指导招远的城镇建设和发展,抓住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发展契机,以把招远建设成为黄金产业城为战略目标,特编制2010-2020年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3、《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年);4、《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的通知》(2004年印发);6、《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2004-2005年编制);7、《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2011年编制);8、《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编制);9、《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编制);10、《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2004年);11、《招远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12、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的其他法规。
第3条规划期限规划近期为2010~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远景到2050年。
第4条城市规划区范围招远市城市规划区包括招远市区、辛庄镇驻地以及四个水源地保护区,其中招远市区85平方公里,辛庄镇驻地20平方公里,五个水源地保护区共20平方公里,总计125平方公里。
招远市区具体范围:南到户南路,东到大秦家镇驻地,北到横掌山地区,西到张画山、西山地区,规划区包含市开发区、梦芝街道办事处、泉山街道办事处、罗峰街道办事处、大秦家镇和玲珑镇的部分辖区,总面积约85平方公里。
辛庄镇驻地具体范围:北到海岸线,南到张新线,东到界河,西到诸流河,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
五个水源地保护区具体范围分别为:夏甸曹孟水厂(四水厂)、石星河水厂(二水厂)、城子水库、勾山水库、侯家水库。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乡村振兴实施路径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乡村振兴实施路径发布时间:2021-03-19T10:38:58.183Z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33期作者:滕磊[导读] 在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我国乡村面临转型发展难题滕磊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省招远市 265400摘要:在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我国乡村面临转型发展难题,从目前我国乡村振兴所面临的现实困境问题着手,为国土空间规划、助推乡村振兴谋求新路径。
本文探讨了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有效做法。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困境;实施路径引言为了推进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在村庄规划中全面落实,并且响应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全域管控的要求,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了“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1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概述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一种规划,其规划对象是国土空间。
国土空间是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是人类生产生活的载体和场所,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国土空间规划主要就是指由自然资源部门针对我国国土资源极其空间条件进行合理开发和整治,在确保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做好保护工作,进而体现出国土空间的综合战略部署,推动区域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社会发展新时期,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同样也面临着新的要求,对于自然资源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促使编制单位具备更强战略性思想,能够体现与时俱进的发展特点,可以在维系社会稳定以及推动地区高速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避免因为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合理,造成较为严重的国土资源浪费或者是较为严重的地区发展阻碍。
伴随着近年来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不断成熟,相关政策以及管理机构同样也越来越完善,在自然资源部以及各地方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我国目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需要在规划的不断实践中进一步摸索,力求对国土空间资源进行更加合理的利用。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意见的通知-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意见的通知正文:----------------------------------------------------------------------------------------------------------------------------------------------------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科技产业园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砂石资源管理,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砂石资源管理意见通知如下:一、职责分工全市原则上严禁开采河砂、库砂、风化砂、海砂、卵石等各类砂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砂石资源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市水务局1.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及确权划界工作。
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根据河库功能定位,合理开展河库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作。
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水库,维护河库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库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
2.落实管理职责:负责河库管理范围内采砂规划和许可办理。
强化涉河库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落实河库采砂管理责任,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
在河库管理范围内采砂,须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规划,并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专家论证及防洪评价,确保河库安全。
TD/T_1020-2008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I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பைடு நூலகம்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市级行政区域(市、地、州、盟,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的制 作。本规范规定了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的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 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中心城区图件挂图,比例尺以 1:1 万~1:2.5 万为主;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较大的, 可根据区域面积和图纸幅面调整图件比例尺,比例尺可采用 1:5 万或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3.2.3 比例尺—地图册
A3 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三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A4 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四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3.3 图件内容 3.3.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主要反映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空间引导和调控, 重点是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他土地)在规划期内的转换关系。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 言 .............................................................................................................................................. 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总则.............................................................................................................................................1 4 一般规定.....................................................................................................................................3 5 土地利用现状图.........................................................................................................................6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 7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8 8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8 9 土地整治规划图.........................................................................................................................9 10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10 11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10 12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1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及含义 ...................................................................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表达的规划要素及含义 ...................................1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采用土地用途区为主要表达要素的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表达的 规划要素及含义 ............................................................................................................................. 16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要素表达图式 .......................................................17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20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22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要素表达图式 ...................................................22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土地整治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23 附表 I(规范性附录)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要素表达图式.............................................24 附录 J(规范性附录)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25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30 附录 L(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31 附录 M(规范性附录) 图幅配置示意图 ..................................................................................32 附录 N(资料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34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勾山和城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的通知-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勾山和城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的通知正文:----------------------------------------------------------------------------------------------------------------------------------------------------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勾山和城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招远市勾山和城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5日招远市勾山和城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招远市属低山丘陵干旱缺水区,水资源匮乏,勾山、城子水库是全市城市用水的主要水源地。
为进一步加强勾山、城子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全市城市饮水安全,根据水利部、山东省和烟台市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流域污染防治与饮用水源保护并重。
以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为先导,以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理保护区范围内入河排污口为突破口,以水量水质安全监控为支撑,以饮用水水源地分部门监管为手段,努力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改善水源地水质,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招远市率先实现“全域城市化”提供坚强的水资源保障。
二、规划目标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利用3-5年的时间,使勾山、城子水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初步建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水源地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供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按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评价);建立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对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及重要供水工程设施实现24小时自动视频监控;建立健全水源地安全保障机制,制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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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招远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2)第一节 招远市概况 (2)第二节 现行规划目标与实施情况 (3)第三节 资源承载力分析评价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9)第四节 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12)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14)第一节 目的与依据 (14)第二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6)第三节 工作任务 (18)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19)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21)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1)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 (22)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23)第四节 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 (24)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7)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27)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7)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9)第四节 调整完善地块压覆矿产资源情况 (29)第五章 规划空间管控优化 (31)第一节 城市发展定位和总体格局 (31)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32)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36)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39)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44)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44)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47)第七章 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 (51)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方向 (51)第二节 规划调整方案 (51)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53)第八章 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56)第一节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调控 (56)第二节 省批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56)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69)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69)第二节 土地利用重点项目安排 (70)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3)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73)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74)第三节 完善规划经济保障措施 (75)第四节 完善规划技术保障措施 (76)第五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调节机制 (76)附表 (80)前 言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2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省国土资发〔2016〕10号)等要求,编制本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采用2014年现状数据,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包括招远市行政区内的全部土地,面积为143232.00公顷。
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 招远市概况招远市由山东省直辖,烟台市代管,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位于东经120°08′~120°38′,北纬37°05′~37°33′之间。
东接栖霞市,西靠莱州市,南与莱阳、莱西两市接壤,北以龙口市为邻,西北濒临渤海,海岸线长13.5公里。
东西最大横跨43.0公里,南北最大纵横距51.0公里;全市土地总面积143232.00公顷。
招远取义“招携怀远”,蕴含“召唤远方客人,广纳八方英才”的理念。
全市辖罗峰、泉山、梦芝、温泉、大秦家5个街道和辛庄、蚕庄、金岭、齐山、毕郭、玲珑、张星、阜山、夏甸9个镇。
共724个行政村,38个居委会,总人口56.81万。
招远市地处胶东丘陵地带,境内山丘连绵,沟壑纵横。
山地占总面积的32.91%,丘陵占总面积的38.43%,平原占总面积的22.86%,洼地占总面积的5.80%。
地势东北部、中部和西部偏高,东北部的罗山山脉主峰海拔759米,有“势压登莱百万峰”之说。
河流流域面积1280.37平方公里,主要河流有界河、大沽河等。
中型水库有城子水库、勾山水库和金岭水库。
招远市矿产十分丰富,地下蕴藏着丰富的金、银、铜、锌、石英、石墨、花岗岩等矿产资源。
全市以盛产黄金而著称,黄金资源遍布全境,储量丰富,开采历史悠久,素有“金城天府”之称,是全国产金第一大县级市,2002年1月被中国黄金协会命名为“中国金都”。
招远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
所在的胶东半岛与辽东半岛、京津地区共同构成环渤海经济圈的战略门户,成为连接中国东北地区和东南沿海的交通枢纽。
招远市东临烟台港、北靠龙口港、大莱龙铁路,南靠青岛港、胶济铁路,15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2个国际性机场,境内有5条省级干线穿过。
正在拟建的龙青高速、通用机场,为招远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巩固了招远市在山东半岛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区位特色和优势更加突出,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
第二节 现行规划目标与实施情况一、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招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0年8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全市辛庄、蚕庄、金岭、齐山、毕郭、玲珑、张星、大秦家、阜山、夏甸10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1年2月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规划范围为全市辖区内全部土地,面积为143232.00公顷,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包括:(1)现行规划,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37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0637.00公顷,通过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量不少于1200.00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436.7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842.00公顷。
(2)现行规划,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709.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012.3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651.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不超过3697.2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514.00公顷。
(3)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55平方米以内。
二、主要规划实施情况(一)主要规划指标实施情况1、耕地保有量及占补平衡现行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为43376.00公顷, 2014年耕地面积44972.76公顷,超出现行规划指标1596.76公顷,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有量任务。
2006-2014年间,招远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198.4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490.66公顷,已经完成了大部分补充耕地义务量的规划指标。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637.00公顷,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1034.28公顷,超出现行规划指标397.28公顷,确保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建设用地总规模现行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709.53公顷。
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7354.33公顷,超出现行规划指标644.80公顷,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异常紧张。
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012.33公顷。
2014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3908.78公顷,超出现行规划指标896.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空间严重不足,形势紧迫。
5、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651.00公顷。
2014年全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4628.73公顷,与现行规划指标相比剩余1022.27公顷发展空间。
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现行规划,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55平方米。
根据《招远市2015年统计年鉴》得知招远市2014年全市城镇人口26.85万人,城镇工矿规模4628.7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72平方米,高于现行规划指标。
(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1、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与评估(1)土地整理复垦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市2006-2015年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4个,建设规模为29万亩,项目总投资13063万元。
2)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情况根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规模、潜力、性质和实施难易程度等,在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内确定重点项目。
2006-2014年开工实施1个大项目,项目情况如下:大沽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3338.98公顷,新增耕地299.29公顷,项目总投资1.25亿元。
(2)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招远市增减挂钩工作从2009年开始,经省政府批复3个批次,共计32个村庄9个工矿,其中:实施项目共计14个村庄,9个工矿;其中有18个村因村委换届等各种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启动实施,予以撤销。
14个村庄包括:灵山蒋家、西沟、下东庄、道东、埠上、北截、年头宋家、西城子、腾家、南泊子、陈家庄、庙子夼、河南、东寨里。
9个工矿包括:后夼村工矿、东王家庄工矿、山后冯家工矿、西上庄工矿、台上工矿、后孙家工矿、李格庄工矿、西曲城工矿、小丁家工矿。
2、交通、水利、能源、环保、旅游等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等分析和评估1)规划目标按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空间现状。
结合能源、交通和水利等各个行业的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规划安排交通项目2个。
2)实施评估重点建设项目按规划开展实施。
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南水北调招远段、龙青高速、潍坊至烟台快速铁路、通用机场、大莱龙铁路等重点交通建设工程。
三、取得的成效(一)有效保护了耕地与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树立起一道法定的保护屏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机制,探索生态基础设施用地的管制制度,耕地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有效地实施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二)促进了招远市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土地不仅是自然资源,更是社会、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空间,也是经济发展环境的主体。
规划实施期间,通过规划宏观调控,供给引导需求,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为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对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有效地引导城乡建设及重点工程的集中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确定了城乡建设发展规模和范围,对各项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实行了全面调控,城市、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的空间拓展必须符合土地规划的规定,改变了建设用地随意发展、分散布局、缺乏总量控制的格局。
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地引导城乡建设集中发展、集约利用,促进了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有效地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
随着规划的实施,对期间各项用地进行整体安排和布局,并制定了具体的管制规则,各业用地的规划、调整、用地审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规定,土地利用规划开始成为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