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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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内容、方法及实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内容、方法及实例.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市县)
• 1.地理底图 • 2.专题要素 • 1>当采用土地用途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时,中心城区土地 利用规划图的专题要素包括: • 1)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用边界线表达。 • 2)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区。见附录C。 • 3)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 4)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内 建设用地区分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 • 5)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
• 3.图式 •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的图式见附录J、附录K和附录L . • 4.图层控制 • 1 ) 对于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外的图幅部分,可采用半 透明表达或灰色表达等方式绘制,以突出中心城区规划控 制范围内的规划要素。 • 2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 绘制,当采用土地用途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时,图层压盖 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 要素、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中心城区土地现状用途、中心城 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中心城区土地规划用途区。
规划图件内容
• 1、空间参照系统: •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 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 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宜按3°分带 ,但图件比例尺小于1:10万, 可采用6°分带。
• 图件基本比例尺 • 市级:市域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0万。如辖区面 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调整图件比例尺。中心城 区图件,比例尺范围为1:1万~1:2.5万;中心城区 规划控制范围较大的,图件比例尺可缩小至1:5万。 • 县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县域图件比 例尺一般为1:5万。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 当调整图件比例尺。 • 乡(镇)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 乡域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万。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古代汉语教程综合练习一.填空题1.六书中___、___、___、___是造字方法;___、___是用字方法。

2.汉字具有___的特点,通过分析汉字形体构造,可以了解词的古义,推求词的本义。

3.古今字的形成,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___而形成的古今字;二是___而形成的古今字。

4.异体字的形体差异主要有三个类别:___不同的异体字;___不同的异体字;___不同的异体字。

5.通假字和假借字的主要区别是___,___。

6.构成通假关系的两个条件是:___,___。

7.古今汉语的词义差异主要包括___的差异;___的差异;___的差异等三个方面。

8.词义范围的差异包括___、___、___三个方面。

9.词的本义是___,推断本义主要采取___。

10.联绵词是___,在词的结构上具有___的特点。

11.偏义复词是由两个___,其中___。

12.词类活用与词的兼类的区别是:___。

13.普通名词做状语的作用是___,___,___,___。

14.使动用法包括___的使动用法,___的使动用法,___的使动用法三种情况。

15.意动用法包括___的意动用法;___的意动用法两种情况16.意动用法和使动用法的主要区别是___。

17.古代汉语判断句的常见格式有___、___、___、___等四种。

18.古代汉语有标志的被动句主要类型有___、___、___、___等四种。

19.古代汉语宾语前置的主要类型有___、___、___。

20.古代汉语第一人称代词主要有___、___、___、___。

第二人称代词主要有___、___、___、___。

21.古代汉语中程度副词主要有___、___、___、___。

情态副词主要有___、___、___、___。

否定副词主要有___、___、___、___。

22.《康熙字典》采用___编排法,共收___个单字。

23.《汉语大字典》是一部以解释汉字的___、___、___为主要任务的大型语文工具书,共收单字___个,是迄今收字最多的大型单字类字典。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国土资源部目录前言1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总则5土地利用现状图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8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前言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

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1.总则2.规划编制步骤与方法3.规划成果1.总则1.1规划编制的任务和内容1.2规划范围和期限1.3编制程序1.4编制单位和人员要求1.5其他要求规划编制的任务和内容:任务:根据上级规划和本乡镇自然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

重点是:结合本乡镇土地使用条件,将县级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土地用途分区具体落实到地块。

内容:──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供需状况;──落实规划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定居民点用地规模和范围;──安排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布局;──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制定近期规划;──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乡镇土地规划范围为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规划期限:乡镇土地规划的期限应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致。

本轮规划,以2003年为规划基期,以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为了与政府任期目标衔接,增加2007年规划目标。

编制程序编制乡镇土地规划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a) 准备工作b) 调查研究c) 落实规划目标d) 编制供选方案e) 规划协调f) 确定规划方案g) 上报审批编制单位和人员要求乡镇土地规划应在县级人民政府指导下,由乡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具体负责乡镇土地规划的编制工作。

承担乡镇土地规划编制的单位和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土地规划机构资质、人员资格认证的规定。

其他要求编制乡镇土地规划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成果数据应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引用数据应注明出处。

1.规划编制步骤与方法2.1准备工作2.2调查研究2.3落实规划目标2.4编制供选方案2.5规划协调2.6确定规划方案2.7制定实施规划措施准备工作组织准备: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建规划队伍,确定工作方案,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审查规划方案,筹措编制经费等。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要求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要求规范

实用文案文案大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国土资源部目录前言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总则5 土地利用现状图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8 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文案大全文案大全前言为 加 强 对 乡(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编 制 工 作 的 指 导 ,保 证 乡(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制 图 质 量 ,推 进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制 图 标 准 化 、规 范 化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技 术 标准 ,制 订《 乡(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制 图 规 范 》,明 确 乡(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有 关 图 件 制 图 要 素 及 其 表 达要求。

本 规 范 的 附 录 A 、附 录 B 、附 录 C 、附 录 D 、附 录 E 、附 录 F 、附 录 G 、附 录 H 为 规 范 性 附 录 ,附 录 I 、附录 J 、 附 录 K 、 附 录 L 、 附 录 M 为 资 料 性 附 录 。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国土资源部目录前言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

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技术制图标题栏GB/T 13361-1992技术制图通用术语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3总则空间参照系统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图件比例尺基本比例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乡域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万。

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调整比例尺。

比例尺—挂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挂图比例尺以1:1万为主;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根据区域面积和图纸幅面调整比例尺,比例尺可采用1:2千~1:10万或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论文]县级制图规范

[论文]县级制图规范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图幅配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的图幅配置内容包括:图名、图廓、地理位置示意图、指北针与风向玫瑰图、比例尺、图例、署名和制图日期等要素。

4.2 注记4.2.1 主要注记内容1)政府驻地名称。

2)行政村及主要自然村名称。

3)公路、铁路、民用机场与港口码头名称。

4)水利设施名称。

5)河流、湖泊与水库名称。

6)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名称。

7)高程特征点名称。

8)高程值。

9)其他重要地物名称。

4.2.2 同一图形文件内注记字体种类以不超过四种为宜。

汉字注记的汉字应使用简化字,按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标准执行。

1)汉字:宋体、等线体(黑体)、楷体、仿宋、隶书,优先考虑采用宋体。

2)西文:Times New Roman、Arial Black,优先考虑Times New Roman。

4.2.3 注记字向。

居民点名称、自然地理要素名称、说明注记及字母、数字注记,字向一般为正向,字头朝北图廓。

5 土地利用现状图5.1 地理底图1)行政界线。

2)政府驻地。

3)等高线与等深线。

4)道路网。

5)水系。

5.2 专题要素1)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2)大型居民点及工矿企业等的范围和名称。

3)县域及周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民用机场、重要港口码头、重要水利设施等。

.3 图式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式见附录C、附录J和附录K。

5.4 图层控制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土地现状用途。

空间参照系统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基本比例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县域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5万。

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调整图件比例尺。

中心城区图件,比例尺范围为1:1万~1:5万。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较大的可适当调整图件比例尺。

比例尺—地图册A3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三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目录前言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总则5 土地利用现状图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8 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前言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

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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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国土资源部目录前言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总则5 土地利用现状图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8 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前言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

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3 总则3.1 空间参照系统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3.2.1 基本比例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乡域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万。

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调整比例尺。

3.2.2 比例尺—挂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挂图比例尺以1:1万为主;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根据区域面积和图纸幅面调整比例尺,比例尺可采用1:2千~1:10万或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挂图以不超过两张零号图纸大小为宜。

3.2.3 比例尺—地图册A3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三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A4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四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3.3 图件内容3.3.1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主要反映规划期内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他土地)在规划期内的转换关系。

3.3.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主要体现两种分区: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管制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基本农田保护分区)。

3.4 图件表达3.4.1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以两大色系表达两类用途:建设用地以暖色系表达为主,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他土地)以冷色系表达为主。

3.4.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以颜色与符号(或晕线)表达规划和现状:以颜色表达规划用途/规划用途分区。

为表达规划用途与现状用途的转换关系,用符号(或晕线)表达现状用途。

3.5 图件种类3.5.1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包括必备图件与可选择图件。

必备图件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编制的图件,可选择图件根据需要选择编制。

3.5.2必备图件包括1)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2)规划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土地整治规划图。

3.5.3可选择图件包括:1)现状图:区位图、遥感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图等。

2)分析图: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农业产业用地空间组织图、村镇用地空间组织图、交通用地空间组织图、耕地占用与补充分析图、土地利用变化分析图等分析图件。

各乡(镇)单位可根据需要,适当增设其他图件。

3.5.4本规范仅规定必备图件的制图要求,可选择图件涉及内容可参考附录J。

3.6 图件与规划数据库制图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为基础,面向规划数据建库,基本满足规划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4 一般规定4.1 基础地理要素4.1.1行政界线制图区域内行政界线,表达到村界。

制图区域行政界线外围标注四周相邻行政单位名称。

4.1.2政府驻地制图区域内政府驻地,表达到行政村。

4.1.3 高程特征点包括制图区域内山脉、山峰、山梁、高地、山隘等,标注名称和高程。

4.1.4 等高线与等深线4.1.4.1 高程、高差对土地利用有较大影响的地区可添加等高线;水底地势对土地利用有影响的地区需要添加等深线。

等高线和等深线可在相应地形图上的首曲线或计曲线基础上选择。

4.1.4.2 基本等高距可依据同区域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1~5倍设置。

一幅地图内只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

等高线注记注在平缓处,其字头朝向高处。

4.1.5 其他地物根据区域情况可选择表达其他重要地物,图式可参考地形图相关规范等予以表达。

4.2 注记4.2.1 主要注记内容1)政府驻地名称;2)行政村及主要自然村名称;3)公路、铁路、机场与港口码头名称;4)水利设施名称;5)河流、湖泊与水库名称;6)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名称;7)高程特征点名称;8)高程值;9)其他重要地物名称。

4.2.2 同一图形文件内注记字体种类以不超过四种为宜。

汉字注记的汉字应使用简化字,按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标准执行。

1)汉字:宋体、等线体(黑体)、楷体、仿宋、隶书,优先考虑采用宋体。

2)西文:Times New Roman、Arial Black,优先考虑Times New Roman。

4.2.3注记字向。

居民点名称、自然地理要素名称、说明注记及字母、数字注记,字向一般为正向,字头朝北图廓。

4.2.4 注记排列。

可按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水平字列、垂直字列、雁行字列和屈曲字列:1)水平字列:由左至右,各字中心的连线成一直线,且平行于南图廓;2)垂直字列:由上至下,各字中心的连线成一直线,且垂直于南图廓;3)雁行字列:各字中心的连线成一直线,且斜交于南图廓。

当与南图廓成45°和45°以下倾斜时,由左至右注记;成45°以上倾斜时,由上至下注记。

4)屈曲字列:各字侧边垂直或平行于线状地物,依线状的弯曲排成字列。

4.2.5 注记字隔。

注记的字隔是一列注记各字之间的距离,分三种:1)接近字符:字隔0~0.5毫米;2)普通字符:字隔1.0~3.0毫米。

3)隔离字符:字隔为字大的1~5倍。

4.3 图幅配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的图幅配置内容包括:图名、图廓、地理位置示意图、指北针与风向玫瑰图、比例尺、图例、署名和制图日期等要素。

具体参见附录I。

4.3.1图名4.3.1图名是图件的标题,书写应规范。

.14.3.1图名的内容包括:规划名称、主题名称。

.24.3.1图名的字体与大小:图名汉字采用宋体,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

主题名称的字号大小宜大于或等于规划名称的字号。

.34.3.1图名宜位于图廓外上方。

主题名称位于图廓外正上方,规划名称宜位于主题名称的正上方、右上方或左上方。

.44.3.2图廓4.3.2.1 图廓由外图廓和内图廓构成。

外图廓用粗实线绘制,内图廓用细实线绘制;外图廓和内图廓之间可填充简洁花纹,添加方里网,注明公里数;内图廓四角点标注经纬度,经纬度为度、分、秒格式。

4.3 1:1万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方里网间隔为1公里,其中横坐标数字前应加注该图所在的投影带号,见图1。

对于大于或小于1:1万比例尺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方里网间隔可作调整。

.2.2图1 图廓(局部放大)示意图4.3.3 地理位置示意图采用小比例尺行政区划图显示本级行政区在上一级行政区域内的位置,一般位于图幅内左上方或右上方,也可根据图幅情况进行调整。

4.3.4 指北针与风向玫瑰图4.3.4.1 指北针与风向玫瑰图可绘制在图幅内右上角或左上角。

4.3.4.2 有风向资料的地区采用16方向或8方向风向玫瑰图,见图2和图3;其他地区可采用指北针式样,见图4。

图2 16方向风向玫瑰图(示例)图3 8方向风向玫瑰图(示例)图4 指北针4.3.5 比例尺宜采用数字比例尺或数字比例尺+直线比例尺的形式,绘于图廓外图幅正下方。

数字比例尺形式如“1:10000”。

直线比例尺总长度宜为10cm,尺头长为2cm。

4.3.6 图例4.3.6图件配置图例。

图例由图形(线条、色块或符号)与文字组成。

.14.3.6图例绘制在图幅内左下角或右下角。

.24.3.7 署名和制图日期4.3.7图件应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单位、制图单位的正式名称和规划编制日期。

.14.3.7规划编制日期为全套成果的完成日期。

.24.3.7规划编制单位和时间注于图廓外左下方,制图单位注于图廓外右下方。

.34.4 图纸幅面和图件打印要求图纸幅面大小选择应根据制图区域范围确定,以内容完整表达为准。

正式图件图纸大小幅面以不超过两张零号图纸面积为宜。

图件打印图纸宜采用重磅防水涂料纸(125克/平方米)。

零号图纸建议采用宽0.914米的筒纸。

采用8色墨盒(粗面黑、照片黑、浅灰色、青色、品红色、黄色、浅青色、浅品红色)打印。

5 土地利用现状图5.1 地理底图1)行政界线。

2)政府驻地。

3)等深线与等高线。

5.2 专题要素1)土地利用现状用途,见附录A。

2)大型工矿企业等的范围和名称。

3)乡镇及周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机场、重要港口码头、重要水利设施等。

5.3 图式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式见附录C、附录G和附录H。

5.4 图层控制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土地利用现状用途。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采用土地用途或者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绘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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