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管理办法73881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办法一、引言专利是一种对发明和技术创新的保护措施,有助于推动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都制定了专利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专利的申请、审查和维权程序,保障发明人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专利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和流程,以及常见的专利申请类型和权益维护措施。
二、专利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专利管理办法的制定以保护创新为核心,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公示和审查:专利管理办法要求发明人在申请专利之前公示其发明,以确保该发明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创新和实用性标准。
同时,申请人需要通过专利审查程序,确保其发明能够获得专利保护。
2.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管理办法规定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在保护期内,专利持有人拥有专利权,并可以享受专利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保护期满后,该发明将成为公共领域,他人可以自由使用。
3. 知识产权维权:专利管理办法明确了专利权的维护和保护措施,包括侵权行为的制裁、索赔和仲裁等,以确保专利持有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三、专利管理办法的流程专利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流程:1. 专利申请:发明人首先需要准备并提交专利申请文件,该文件应包括发明的详细描述、技术要点、技术背景、实施方式和实施效果等内容。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自己对专利权的声明。
2. 审查和授权:专利申请一般需要经过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是确认申请文件是否完整和符合规定要求,实质审查则是对发明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将授权给申请人专利权。
3. 维权:一旦获得专利权,专利持有人可以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专利管理办法通常规定了专利维权的程序和赔偿的方式,以保护专利权的合法性。
四、常见的专利申请类型专利管理办法通常涵盖多种专利申请类型,包括:1. 发明专利:对新的产品、方法或工艺的创新进行保护。
发明专利通常要求创新具有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和实用性。
2. 实用新型专利:对改进或修改现有产品、方法或工艺的创新进行保护。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利是对专项核心技术的拥有和法律性的保护,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特级企业资质的基本要求之一。
为规范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利管理工作,理顺知识产权的管理关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同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让科技成果为企业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第三条集团公司专利管理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使专利管理成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动力和保护手段,为集团公司的科技创新、生产、经营全过程提供服务。
第四条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以下统称各单位)的总工程师是推动专利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提高集团公司的科技水平和综合竞争力,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配备专人或兼职负责专利管理工作,制定有关专利鼓励政策,形成尊重专利、运用专利、保护专利的良好局面,努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第五条随着申报各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配套数量要求的加强,各单位应加大知识产权开发投入,维护好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
第六条各单位对承担工程领域范围内符合申报专利要求的项目,必须进行专利立项开发。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专利管理,各单位可依照本办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为集团公司专利管理的主管领导,主管和统筹全集团的专利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设计与企业技术中心为全集团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集团的专利开发进行归口管理,负责集团公司专利管理的开发、申请项目的审查和督导、专利开发的申报、奖励、统计和保护以及业务对口资料报送等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对集团专利管理进行法律咨询服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定期估算企业专利资产,并将其纳入企业财会核算管理体系,作为企业经营决策的依据。
专利管理方法

专利管理方法主要涉及对专利的申请、维护、使用和保护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策略,以帮助企业或个人更好地管理专利:
1. 专利申请策略:在申请专利时,应确保发明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以提高专利授权的可能性。
此外,还需要关注专利申请的时机和策略,以避免竞争对手抢先申请。
2. 专利维护策略:在专利授权后,应定期缴纳专利年费,以确保专利的有效性。
同时,密切关注专利的法律状态和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以便及时调整自身的专利策略。
3. 专利使用策略:在专利授权后,企业或个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应用于自身产品或服务中,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同时,还需要关注专利的使用范围,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4. 专利保护策略: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的专利权时,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此外,还需关注行业内的专利侵权行为,以便及时调整自身的专利策略和布局。
5. 专利信息监控策略:通过专利信息监控系统,及时了解与自身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如专利申请、授权、法律状态等,以便调整自身的专利策略和布局。
6. 专利培训策略:加强对企业内部员工的专利培训,提高员工的专利意识和技能,以更好地利用和保护企业的专利资产。
7. 专利合作策略:与其他企业或科研机构开展专利合作,共享专利资源,降低研发成本,提高创新效率。
企业专利管理办法

企业专利管理办法企业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加强专利管理,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专利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遵循各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加强专利管理和维护专利权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利管理机构,配备专利管理人员,定期组织专利管理培训。
第五条企业应当制定专利投资计划,加强专利技术合作和科技创新,提高专利活动的效益。
第二章专利申请第六条企业应当在开展科技活动和技术创新时,密切关注相关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动态,及时认识到技术创新的前沿,并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第七条企业应当在专利申请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技术评估。
第八条企业申请专利时,应当确保专利申请文件精简准确,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前妥善处理与专利有关的竞争和纠纷。
第九条企业申请境外专利时,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
第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审查专利申请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专利权的维护或放弃。
第三章专利运营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利权益管理制度,及时处理专利纠纷、维护专利权益,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专利运营和交易,提高自身专利价值,积极开展专利许可和授权,促进产业合作和技术创新。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和完善专利金融服务,提高专利的变现和价值,发挥知识产权财富的作用。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专利信息管理,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专利领域的信息,为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专利监测,及时了解和分析各种知识产权的变化和趋势,为企业的决策和规划提供支持。
第四章监管和制裁第十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企业专利申请、运营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企业,将依法给予行政制裁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
专利保护管理办法

专利保护管理办法专利是创新的重要标志,对于保护创新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专利保护的管理,我国制定了《专利保护管理办法》,对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专利权的合法性和专利制度的有效运行。
一、专利的申请程序1. 申请资格申请人须为实施创造性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体,可以是个人、集体或者组织机构。
对于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申请,申请国内专利时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保证申请过程中的合法性。
2. 申请文件申请人需提交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需详细描述发明或新型实用技术的实质内容,确保专利内容的清晰具体,同时避免与现有技术重复。
3. 申请费用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申请人需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年费等。
费用的缴纳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申请程序的正常进行。
二、专利的审查程序1. 实质审查专利局对申请提交的文件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包括审查专利技术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审查过程中,专利局会结合相关技术资料、专利文献以及现有技术水平进行对比分析,确保专利的真实性和先进性。
2. 通知和答复如果专利申请存在问题或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补充说明,专利局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及时给予答复。
在答复中,申请人需提供充分的技术解释和论证,确保自己的专利申请能够通过审查并获得授权。
三、专利的授权与维护1. 专利授权经过实质审查合格的专利申请,将获得授权证书。
授权证书是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凭证,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授权手续,确保专利权的合法性。
同时,获得授权的专利可以享受专利保护期限内的权益。
2. 专利维护已授权的专利权益,需要申请人定期缴纳年费以保持有效。
未按时缴纳年费的专利将被宣告无效。
此外,申请人还可以通过专利许可、转让、诉讼等方式对专利权进行维护和实施,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四、专利的保密性和保护范围1. 保密性专利申请在审查期间具有保密性,对外未公开披露。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构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动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应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专利工作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使专利机制成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公司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为公司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产品市场部、专利管理部、总裁共同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
公司的专利状况指标及专利管理水平作为评价考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管理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在公司专利体系建设之初,由专利管理部负责专利管理及其他专利相关的各类制度建设,报总裁批准后由专利管理部负责执行。
第五条由专利管理部指定专人对公司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管理,专利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企业技术保密协议》。
第六条专利管理人员每年年初制定该年度的专利工作计划,并报“专利管理部”存档备案。
第七条由产品市场部负责公司内部的专利工作宣传及培训讲座,专利管理部予以协助。
第八条由总裁办负责申领各类专利政府资助资金及优惠政策,由专利管理部协助。
【机构职能及职责】第九条专利管理部在知识产权的政策方针下,以服务XX公司为本质,以项目研发增值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公司的商业策略指引下,开展该部门的各类专利增值性服务和相关项目经营性工作。
第十条主要职能范围包括:项目的研发与创思;专利项目的申报;政府专利资助金的申领;专利资产的综合评估与认定;与专利局及专业代理机构的沟通;本部门其他已获专利技术的维权;专利技术的组织开发和系统内专利应用上的产品实施;专利库的建立及各项专利项目商务体系的形成和建立;专利技术项目的授权与商业合作的咨询受理与商务接洽;专利新项目的可行性研讨、立项、申报、商业模式的构成及商业计划书的初拟;可转化专利核心项目中新商业利润公司组建前期筹备及综合评估;新专利项目资本及商业化必须的前期包装及项目推广。
专利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专利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利管理,规范专利申请和授权行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专利申请、授权、管理和保护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管理工作。
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专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原则,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和应用。
第二章专利申请第五条发明人或者其权利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
第六条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七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受理的专利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
第八条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申请费。
申请费不得转让。
第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予以授权,并颁发专利证书。
第十条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有权要求修改申请文件和陈述意见。
第三章专利权管理第十一条专利权人应当依法行使专利权,不得滥用专利权。
第十二条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个人可以将专利权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
第十三条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十五条专利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第四章专利保护和维权第十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保护和维权工作,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和维权工作。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办法一、引言专利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权益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
为了有效管理专利,确保专利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规范的专利管理办法非常重要。
本文将就专利管理的目标、原则以及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目标专利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加强专利保护的有效性和有效性。
通过合理的专利管理,可以提高创新激励机制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推动科技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三、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专利管理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原则。
专利权利的产生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专利的申请和授权过程合法合规。
同时,对于已授权的专利,应在维权过程中依法进行,确保专利权益的合法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专利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确保专利的公开和公示。
专利文件的公开应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实施,并向公众充分披露专利信息,便于后继创新和使用。
此外,专利授权和维权过程也应公开透明,让各方知晓并参与其中。
(三)激励创新原则专利管理应根据激励创新的目标,通过合理的专利权利和利益保护措施,为创新者提供积极的激励。
这既可以是经济方面的激励,例如专利的独家权利和专利许可收入的分配;也可以是法律方面的激励,例如专利的维权保护和快速便捷的诉讼程序。
四、主要内容(一)专利申请与审查专利管理办法应明确专利申请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应公正、高效地进行专利审查,依据科学、公正的评价标准来对专利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
(二)专利授权与维权专利授权是专利权利的颁发过程,应根据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专利授权文件应包括专利权利的范围、期限、使用方式等重要信息,并在一定时间内向公众公示。
对于专利侵权行为,专利管理办法应确立明确的维权程序和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专利许可和转让专利许可和转让是专利权利人将专利授权给他人使用或转移专利权利给他人的行为。
专利管理办法应规定专利许可和转让的条件、程序和相关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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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明确公司技术的研究开发、申请专利保护、管理专利技术的职责,规范专利技术的使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员工积极进行发明创造,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形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外国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包括获得境外申请优先权日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推动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加强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
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
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章专利的管理第七条专利管理的内容包括:(一)专利技术开发;(二)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三)专利评价、资产评估;(四)专利资产运营,包括专利权转让、许可、运用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利权质押等;(五)公司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与专利申请相关技术档案的管理以及对技术人员业务活动的规范;(六)对涉及专利技术开发权益的流动人员相关活动的规范;(七)专利权保护,包括专利侵权监视、专利诉讼及专利权边境保护等;(八)其他公司专利权管理事项。
第八条本公司知识产权部是本公司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并实施单位专利战略,并纳入技术进步和现代企业制度规划中;(二)负责配合对员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三)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四)办理本单位专利申请,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认定登记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专利广告证明等事宜;(五)保护本单位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六)管理单位专利资产,防止专利资产的流失;(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八)管理,利用与本单位有关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为科研,生产,贸易经营全过程服务;(九)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专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十)做好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有关的专利工作:(十一)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十二)筹集和管理本单位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十三)其他与公司专利工作有关的事务。
第九条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专利资产评估:(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二)以国有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三)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四)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公司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办理。
第三章专利的查新、检索第十一条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新产品、技术设备改造等方面的科研开发。
技术开发部门应对下一年度的科研开发提出设想并列出具体的项目。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专利文献数据库,供研发人员查新检索。
第十三条公司在产品、技术研究开发立项之前,必须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与分析,避免重复研究与侵权,同时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能获得最大市场利益的有关技术路线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建议。
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及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
公司研究开发项目进行鉴定验收时应有专利检索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技术创新项目委托社会组织承担,或者通过招投标形式进行的,应当要求项目承担者提供专利检索报告作为审批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
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完成后,承担者应向本公司提供新的专利检索报告,及项目中产生的发明创造是否己经被申请专利的书面说明。
第十五条公司对涉及专利的新技术、新产品进出口,必须进行专利文献查新和检索、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专利状况,避免重复引进和侵权等问题。
第十六条公司在制定技术发展方向、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贸易时,要充分利用专利文献所提供的法律信息、科技信息和经济信息,以达到经营决策的科学化。
第四章专利的申请第十七条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现在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对符合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先提出专利申请,取得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后,再进行论文发表、学术会议、科技评价、评估、评奖、产品展览与销售等。
禁止一切在申请专利前导致技术方案公开而丧失新颖性的活动。
对于不适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实际应将其纳入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从本公司专利战略及经营实际出发需要公开的除外。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应经公司审查确认后,出具非职务发明证明。
员工与公司就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发生争议的,可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与其它单位签订有关技术开发的合同,或者签订其它在将来履行中可能产生发明创造的合同时,合同应明确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
对于跨单位学习进修、合作、工作的人员及公司临时聘用人员,公司应当事先就该人员在学习、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与接受或派出单位签订合同。
未签订合同或者合同规定不明确的,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相关人员对其内容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专利申请的提出程序,主要包括:(一)凡欲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填写本公司《专利申请表》。
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填写“申请专利的主要内容”栏时,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点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有益效果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并根据已知技术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做出评价;(二)部门专利管理员应在“部门初审的意见”栏,就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做出初审的意见;(三)部门专利管理员将此表交至知识产权部;(四)专利申请审批需要加快的,专利申请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需加快理由,同《专利申请表》一并交到知识产权部。
第二十三条专利申请的内部审批程序:(一)知识产权部由专职人员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性审查,并将检索的情况及专利“三性”审查意见填入《专利申请表》中,并签字;(二)知识产权部领导审查《专利申请表》并签字;(三)知识产权部将《专利申请表》报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四)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知识产权部将《专利申请表》复印件返回到申请部门,进行专利申请办理。
第二十四条专利申请的办理,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以下几项:(一)专利申请根据其经济价值、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分为:普通级、重要级、重大级。
1. 普通级专利申请,是指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均一般的专利申请;2. 重要级专利审请,是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或市场竞争价值的专利申请;3. 重大级专利审请,是指创造性高,属国内外首创,代表技术潮流或发展方向,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使公司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专利申请。
(二)部门专利管理员通知发明人或设计人按《专利申请须知》(附件)的要求,提供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或专利申请文件交知识产权部。
(三)知识产权部根据专利申请重要性等级的不同,按不同的方式办理。
1.普通级专利申请的办理:外观设计、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部委托专利事务所代理;(是否有自己撰写申请的情况?)2.重要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部在组织本公司发明人、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进行讨论。
确定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委托专利事务所代理;3. 重大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部组织本公司发明人、相关技术骨干和资质较深的专利代理机构优秀代理人员进行详细讨论,确定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委托资质较深的专利事务所代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专利或专利申请,应由知识产权部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
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必须组织相关人员予以论证确认并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建立弃权专利管理档案。
第五章专利的应用第二十六条公司应不失时机地实施自有的专利技术,或者引进他人的专利技术。
本公司无条件或者不能充分实施自有的专利技术时,应适时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
公司定期对专利权及专利申请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估,估算公司专利资产,并将其纳入公司财会核算管理体系,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依据。
公司联营、兼并及对外合资、合作,开展重大技术贸易,涉及专利的公司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利资产评估。
公司开展上述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符合执业要求的中介机构完成。
第二十七条专利的引进与转让,由知识产权部同有关部门一起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法律状态调查报告和市场分析与价格评估报告。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签订相关合同时,合同应当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等技术成果归属的条件。
并符合国家和本公司相应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与国内外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合作研究、开发或者委托研究、开发的合同中应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和相关技术秘密的归属;(二)本公司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对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的转让、许可等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三)本公司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投入的物质条件、资金及研究人员智力劳动各自所占比例以及对专利实施取得收益的分享办法和比例。
未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未约定的,项目中产生的专利权和相关权益由承担者持有或所有。
第三十条本公司实施他人专利技术或许可他人实施本公司专利应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