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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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分厂各单位:根据公司安排,2013年度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年度职称外语合格线为55分,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中级职称的申报专业要与从事专业、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自愿申报,填写《中铝青海分公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于7月4日之前统一报生产技术科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于7月12日前按下列要求,由所在车间、科室统一报送材料。

三、申报材料:资格审核合格者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打印)。

2、综合推荐材料1份(加盖各二级单位公章)。

3、送审论文1式3份。

4、发表论文(必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

5、《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登记卡》。

6、有关证明材料(职称、学历、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

7、破格须提供破格晋升申请报告及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8、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初聘人员(2012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A4纸打印)。

2、见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1份。

3、本专业(岗位)论文1篇。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国家统考各系列(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医疗等),须同时提交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1.各单位认真宣传,务必组织职工进行学习申报、评审条件。

2.综合推荐材料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撰写,要如实反映申报人的工作业绩、能力和水平,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将评审材料按每人一袋装好,贴好封面,并填写完整封面内容。

4.申报材料时各类证书(学历、职称证书除外)、论文还需将原件一并上交,审核后返还。

五、评审费用:申报中级者,200元/人;申报初级者,150元/人;初聘10元/人。

特此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49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高等学校: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27号),结合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3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者,必须是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在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任教。

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者不能参加评审。

截止2013年7月31日,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须提供批准延长退休文件。

国家公务员(含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离退休人员参评,经聘用单位审查并在评审表的“工作(聘用)单位意见”栏内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之后连同与聘任学校签订的正式有效聘用(返聘)合同一起,送本人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核。

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评审表的“工作(聘用)单位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单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报送。

二、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1.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

各校组织推荐时,要成立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审组织,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

各校根据评审组织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继续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7.19•【字号】晋人社职字[2013]72号•【施行日期】2013.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7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27号)要求,结合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 2013年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审范围申报评审者须是我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实行评聘分离的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本单位允许设置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最高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3年7月31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聘用手续的人员;⑤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参加上年度评价答辩未通过者,今年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专业技术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再接受申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6.09•【字号】赣交组人字[2013]34号•【施行日期】201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交组人字〔2013〕34号)厅直属各单位:根据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议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厅2013年职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

(二)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时间按年头计算。

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三)职称外语仍按《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7〕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依据免试条款,填写《江西省职称外语免试人员审核表》,并提供相应的免试材料。

(四)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具体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对照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93号)对照执行。

(五)申报材料公示。

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所在单位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其所有相关材料在本单位公众场所进行公示公展,时间不少于7日。

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单位局域网上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人员,方可推荐上报,同时附公示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院属各部门:为切实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和聘任工作,现将2013年职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申报范围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学院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根据《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表》,事业单位在相应岗位应有空余岗位才能申报。

二、申报要求符合现行教师(实验技术)系列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重庆市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填写《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教育系统申报评审表及公示表的填写要求和样表见渝教职改〔2011〕56号)。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7月6日10:00 :在2205教室召开2013年职称工作会。

7月7日下午15:00之前:需参加职称评审教师按附件3填表,交到人事处。

7月7日—8月29日:职称评审材料准备。

9月1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评审材料。

9月3日:人事处、纪委、党委审核。

9月4日:学院职务评委会评审、推荐。

9月5日—9月11日:公示评委会审定通过人员名单。

9月12日: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市级有关部门。

五、评审费标准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渝价[2000]141号文件核准的标准:高级280元/人,中级120元/人,初级60元/人缴纳评审费用。

请申评教师在学院评委会审核通过后,最迟于2013年9月12日之前到学院财务处完清相关费用,并将收费单据报人事处备案。

在规定时间没有完清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当年不再申报。

六、各部门在工作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保持沟通联系,确保全年职称工作顺利完成。

职称工作运作程序复杂,政策性强,涉及全院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各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畅通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解本工作安排并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4.10•【字号】浙教办高科[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3〕39号)各高等学校:为做好2013年度我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实施高校教师分类评价。

各高校要在总结前些年分类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教师岗位类型、完善分类评价标准,按类申报,按类评审。

从2013年起,高校自主评审与省统一评审均按照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等4个类型分类评审。

二、规范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考核。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重视助讲经历的考核。

对高校青年教师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推行培训学时学分制度,高校青年教师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36学时,五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108学时。

新任教师进校第一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44学时。

强化高职院校专任及专业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考核,切实加强“双师”教师队伍建设。

三、更加注重教学与科学研究成果实践应用的考核。

教学与科研项目不唯立项、不唯层级与类型,主要考核研究成果转化与实际运用。

对教师完成的应用性研究项目及成果,要重点评价其解决问题的实际贡献。

教学改革项目以辐射作用、实际共享、学生使用以及质量提高等方面的推广借鉴价值为主要考核观测点。

从今年起,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提交结题报告、成果运用证明或阶段性成果(省部级以上课题)。

四、进一步发挥评审导向作用,明确需要优先倾斜、从严把握的重点。

对于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教学工作量大,学生评价一直较高的一线教师,申报副教授的,可予以优先考虑;对于从行业企业引进的、具有行业企业高级专业职称的,首次转评,可予以优先考虑;对于一些长年在欠发达地区开展科技服务中作出贡献的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5.20•【字号】浙教办人〔2013〕54号•【施行日期】2013.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3〕54号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省级有关部门:为做好201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评审工作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评审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维护公正、择优晋升”的原则。

二、政策导向(一)坚持以德为先。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

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促使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新时期师德规范,自尊自律,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安于从教,善于从教,乐于从教。

(二)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充分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注重日常教育教学方法和艺术,引导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努力实现“轻负高质”课堂教学;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工作能力和教书育人实绩;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的倾向。

(三)继续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

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是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积极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的教师晋升职称创造条件。

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二○一三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公司《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齐人[2013]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齐鲁工单人事…2013‟12号)要求,现将我厂2013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职称申报根据集团公司评审条件,申报人参阅相关条件在各单位申报,并由单位专人(培训员)负责。

已获得外语、计算机能力考试通过的可到人力资源科查询成绩,参加今年考试成绩未公布的填表时在相应栏目注明“2013应试”。

申报人应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由单位统一收齐后,加盖所在基层单位(部门)行政公章后上报厂相关管理部门。

申报时间截止至2013年5月6日,各单位及个人在此时间前申报。

电子报名表由单位统一汇总后,通过办公自动化上报。

二、相关材料申报1.参加任职资格评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齐鲁工单人事…2013‟12号)相关要求进行报送,无特别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及电子文档。

2.教授级和高级(审计、统计、新闻)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及相关评审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23日前,其他相关层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及相关评审材料提交时间为6月14日前。

3.申报人需提供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及电子版,电子照片格式为JPG,240X320,大小不超过100K,以“电子照片—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

4.评审材料电子文档命名及排列层级。

申报单位以“单位名称”为评审材料上报文件夹名称,内附“推荐工作报告(单位名称)”、“推荐情况汇总表(单位名称)”及每名申报人以“申报专业系列-职称层级-申报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将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至于文件夹内,按照“评审推荐表”中所填顺序排列并对电子文件进行编号,详见评审材料电子文档命名及层级示意图(附件17)、电子文档文件夹及层级示例(附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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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职称晋升材料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系列评审主管部门、省煤炭工业局规定的参评条件和破格晋升条件组织申报工作,不得随意降低标准。

(二)继续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人事部门审查、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申报,认真执行“六公开”监督卡制度,申报的材料按规定填写推荐意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漏项。

二、严格执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政策规定
(一)认真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职称外语政策规定。

2013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使用标准按《关于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76号]执行,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

(仅指2013年度考试成绩,以往成绩不含在内)。

1、符合外语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中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外语成绩要求放宽至45分(仅指2013年考试成绩,以往考试成绩不含在内),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严格执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等文件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取得三个普通模块的考试合格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取得一个专业模块和三个普通模块的考试合格证。

1、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初级证)可以免考一个普通模块,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中级证)可以免考两个普通模块。

2、符合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或《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网络化申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2013年使用新的职
称评审软件,不再使用以前版本。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省经信委网站(),下载使用最新版本的个人申报版,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填写,并生成相应的数据。

四、关于破格晋升和转评
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符合省局规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

为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允许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相近系列(专业)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从事相近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并取得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原资格已有要求并参加考试的,提供已取得的证书)。

五、关于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与其他职称申报工作同时进行,认定人员为2009-2012年毕业高校毕业生。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评审表、档案袋等到集团公司职改办领取,其它有关表
格可到办公系统下载,报送材料的类别及数量见附件。

申报煤炭工程技术、经济、档案、技校专业等高中级职务晋升材料于10月18日前上交人力资源部,初级职务晋升和毕业生认定材料于10月25日前上交,所有材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

今年的职称晋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申报人员按照《关于报送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所有材料需要盖章、签字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个人申报资格。

联系人:郇昌利万茜 88336
附件:
1、关于报送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网络化申报步骤
3、承诺书
4、相关表格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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